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合集下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民营科技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有关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迟报统计资料。
第四章 民营科技企业的扶持与奖励
第二十五条 允许民营科技企业承担国家、行业、自治区的科研计划项目,在经费、技术、物资条件等方面与国有科研院所同等对待。
民营科技企业取得的技术成果可以申请鉴定和申报奖励。
(三)民营科技企业承担自治区级的高新技术项目减按15%税率交纳所得税;生产经自治区政府授权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产品或者属国家、自治区级计划的科研中试产品,从投、试产之日起,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二年。
前款各项所减免的税款应当作为企业自身的新增投资,专项用于研究开发或者生产经营的投入。
第三十二条 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人员在技术引进、开发、创新活动中作出贡献的,企业应当给予奖励,具体比例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实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的民营科技企业,经股东会批准,可以提取部分税后利润,以送新股的方式奖励对企业的发展有显著贡献的科技人员和职工。
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应当对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 申请办理民营科技企业认定时弄虚作假,已经认定为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撤销认定并通知有关部门取消其享受的优惠待遇,追缴其违法所得。
第三十五条 民营科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民营科技企业条件的,由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使国有资产流失和损害的,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到民营科技企业工作的各类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当地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管理。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主导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旨在支持和鼓励新技术、新产品及新工艺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广西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那么,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企业独立科技创新能力强。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创新水平能够满足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相关要求。

二、具有市场竞争能力。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对企业的市场条件、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估认定,企业必须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优势。

三、企业资质条件达到认定要求。

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企业在机构设置、资产规模等方面达到一定的标准,同时要求企业应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

四、企业管理规范体系健全。

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研发管理、市场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方面的规范体系,保证企业的运营有条理、高效顺畅。

通过广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可以获得税收优惠、资质认定、优先政策和扶持资金等重要支持,对企业在发展和创新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办法

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激励企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决定》(桂发〔2018〕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8〕2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科技创新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桂政发〔2018〕51号)精神,激发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创新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是指由自治区财政从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或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对企业自主投入研发经费开展的研发活动给予后补助,支持企业开展研发活动。

本办法所称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企业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第二章奖补范围和方式第三条本办法的奖补对象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在广西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企业。

企业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企业已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并在科技部门备案或纳入统计部门研发活动统计名录,先行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且符合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

纳入统计名录的企业需完成研发活动报统工作。

(三)按规定申报并享受了税务部门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第四条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采取事前备案、事后补助的方式。

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可以选择以下符合条件的一种奖励方式申报,不可重复、交叉申报奖励。

(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所有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核算由基础奖补部分和增量奖补部分累计,标准如下:1.基础奖补部分按企业上一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实际研发费用投入分段核算、累计奖励。

年度研发费用投入不超过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支出额的3%核算;超过1000万元、不足1亿元(含)的部分,按2%核算;高于1亿元的部分,按1%核算。

国内外上市补贴政策之华南地区桂、琼

国内外上市补贴政策之华南地区桂、琼

国内外上市补贴政策之华南地区桂、琼◆◆◆编| 文| Ian 阅读| 6分钟图| 依版权出处▽图片来源:迅实国际壹、广西省上市政策(一)百色市图片来源:百色市人民政府官网工业企业创新研发奖励1.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重新通过认定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2.获得自治区级院士工作站、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治区级备案的众创空间认定的,分别给予40万元、4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3.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优势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4.获得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给予6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广西主席质量奖(提名奖)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给予4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广西名牌产品、广西服务业品牌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5.获得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西地方标准的获批准发布的企业分别给予40万、30万、20万元一次性奖励;6.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分别给予70万、5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分别给予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广西战略性新兴产业认定、广西工业企业质量管理标杆认定的分别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企业上市(挂牌)奖励对在境内主板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证券交易所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3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将注册地迁至我市的广西区外上市(含并购重组)企业,给予4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在我市注册并通过“IPO绿色通道”在境内主板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奖励总额提高到600万元,在中小板、创业板或境外证券交易所成功实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奖励总额提高到4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奖励总额提高到200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桂政发[1991]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桂政发[1991]79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正文:----------------------------------------------------------------------------------------------------------------------------------------------------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若干规定的实施办法(桂政发〔1991〕79号1991年10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关于批准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发〔1991〕12号)精神,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建设,加速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参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桂林南宁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若干规定》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于按《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暂行管理的办法》批准的高新技术企业。

第二章基本建设第三条高技术企业以自筹资金新建、扩建、改建、翻建生产经营性用房(包括配套的公用工程、附属用房以及相应的拆迁安置用房等,不同),其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计划任务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开发区办公室会同建设银行审查同意后,按审批权限报计划部门审批。

确定为建设项目的投资,必须存入建设银行,由建设银行管理和监督使用。

开发区的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由开发区办公室负责编制,开发区所在市计委按基建计划管理办法审核、汇总,并提出意见后上报自治区计委审批下达。

第四条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规划管理局和开发区办公室根据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开发项目的预测和论证结果以及审批的实际情况,切实编制好开发区建设详细规划,包括对用地功能布局、道路交通、绿化、环境设计、公用服务设施以及给水、排水、道路、交通、电力、电信、热力等各种工程管线作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

规划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后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规定经审批后,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土地管理局和开发区办公室等单位,按规划要求,分期作出用地计划(一般为3年或5年),采取统一、分期、分片提前征、拨土地的地方法,进行“三通一平”等前期工作,市土地管理局视开发项目的落实情况逐个划拨用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9〕27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9年5月27日广西招商引资激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招商引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区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不断扩大对外开放,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引进培育发展新动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商引资坚持科学激励、分类激励、分级激励的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考核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考核结果对设区市人民政府进行激励,对集体和个人记功评选表彰按照管理权限进行。

对招商引资项目和成功引进外来投资的招商引资中介机构,由各级财政按比例进行激励。

具体为:对选址在设区市本级的招商引资项目,自治区与设区市财政按照4∶6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对选址在设区市所属县(市)的招商引资项目,由自治区与项目所在县(市)财政按照6∶4的比例承担奖励资金。

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设区市、县(市)财政部门及时足额兑现奖励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一)承担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全区各级政府、园区。

(二)招商引资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三)招商引资项目。

1.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具体指当年新引进区外境内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含1亿元人民币)、国(境)外合同外资1500万美元以上(含1500万美元)项目及对全区或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大促进作用的非国家、自治区禁止和限制类产业项目。

广西新修订《广西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解读

广西新修订《广西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解读

广西新修订《广西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13.08.22•【分类】地方性法规解读正文广西新修订《广西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解读为科技进步建章立制——我区新修订《广西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解读7月19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这份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受到社会的极大关注。

对于广西来说,为何选择在这个时候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对我区推动科技进步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带着公众关心的种种问题,记者专访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陈大克,对新修订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

1 搭好平台促创新关键词:20年后全面修订问:为何选择在这个时候对原《条例》进行全面修订?答:对于我区来说,在新的发展形势下,科技进步工作中的瓶颈进一步凸显,主要表现为:科技人员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高层人才缺乏;科技投入不足;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不足,对科技成果的承接能力不强;科技进步激励机制不够完善。

对旧《条例》进行修订,不仅把我区贯彻实施原《条例》中积累下来的好经验、好措施,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还能对一些不完善之处做出修订,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相比20年前的《条例》,此次《条例》不仅提出了实施科教兴桂、人才强桂、创新驱动战略,实行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工作指导方针,还对政府和政府部门的科学技术工作责任做出了明确规定。

新《条例》的实施将对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争取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的科技支撑。

关键词:科研经费问:政府是加快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

《条例》如何明确各级政府在推动科技进步中的职责?答:《条例》中,规定县级以上政府要将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

同时,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科学技术进步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科学技术进步考核。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9.20•【字号】桂政办发〔2016〕114 号•【施行日期】2016.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114 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9月20日广西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精神,为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成果转化的主体,形成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的体制机制,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立企业导向的创新政策体系第二条建立创新政策咨询制度。

吸收更多企业参与研究制定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和标准,相关专家咨询组中产业专家和企业家应占到三分之一以上。

建立高层次、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机制,自治区制定各类产业政策、发展规划、重大项目指南时,必须征求相关行业和企业的意见。

第三条引导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

统筹优化政府对创新活动的服务和引导,促进人财物等创新资源向企业流动聚集。

市场导向明确的科技项目由企业牵头、政府引导、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实施。

第四条完善面向企业的公共创新服务体系。

面向企业布局一批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创建公共技术服务联盟。

支持全区各地加快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信息化应用、工业设计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全方位、全过程创新服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
导语: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创新和引领行业发展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广西自治区积极出台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旨在推动本地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加强创新能力,提高核心竞争力。

一、政策背景和目的
1.1 政策背景:
广西自治区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

为了进一步推动广西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成为重要战略选择。

1.2 目的:
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推动优势产业升级与转型。

二、政策内容和支持措施
2.1 资质认定:
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的,企业必须经过严格的评审和认定程序方可享受政策支持。

企业需满足一定的技术创新指标和科技人员比例要求等条件。

2.2 奖励政策:
(1)财政补贴:广西自治区将根据企业研发投入、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程度等指标,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贴。

资金可以用于研发设备购置、研发团队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

(2)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等。

(3)人才支持:广西自治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引进和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提供人才租赁、培训等支持措施。

还将为企业提供各类创新团队、实验室、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

三、政策实施效果和案例分析
3.1 实施效果:
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有效激发了企业的技术创新激情,推动了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

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相继涌现,成为推动广西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3.2 案例分析:
以广西某芯片技术企业为例,该企业在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
政策的支持下,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积极投入研发,成功研发了
一系列的高性能芯片,填补了国内空白。

该企业通过政策支持,不仅
提升了核心技术能力,还吸引了一批国内外优秀的研发人才,有效推
动了本地芯片产业的发展。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
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是广西经济转型升级的重
要举措,也是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步骤。

政策
的实施为企业提供了重要的支持和保障,有助于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拓展市场空间,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进程。

对于广西经济而言,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将推动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高广西在
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总结回顾: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的出台,为广西高新技
术企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和保障。

政策涵盖了资质认定、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以及人才支持等方面,旨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经济转型升级。

政策的实施效果也得到了验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创新能力的高新技术企业相继兴起,为广西
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个人观点和理解上,我认为广西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的实施
非常及时和必要。

这一政策的出台,既有利于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也有利于推动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政策还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的支持和保障,帮助企业解决了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的困难,有助于优化创新环境,提升企业的创新活力和市场竞争力。

参考资料:
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R]. 2017.
2. 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 关于发布《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R]. 2018.。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