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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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3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3篇)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结合我厂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3.制度如下:3.1委托地方卫生技术服务部门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所需费用由公司从安全投入经费中支付。

3.2合成车间装置区、动力车间、罐区贮存区等重点部位重点检测,检测点设置标识牌。

3.3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组织相关部门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经治理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3.4每年度对各重点部位检测一次。

3.5安保科负责联系卫生技术部门检测,检测结果记录职业卫生档案。

4.相关记录《职业危害检测报告》《职业卫生档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2)是指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安全,对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监控和管理的制度。

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对职工健康和安全产生危害的物理、化学、生物、心理以及人因等因素。

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噪声、振动、化学物质、粉尘、高温、辐射、人身攻击等。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1. 危害因素的评估:评估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各项危害因素,对其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确定其对职工健康和安全的影响程度。

2. 检测频率和方法:设定危害因素检测的频率和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不同类型的危害因素可能需要不同的检测手段和设备。

3. 检测标准和限值:制定危害因素的检测标准和限值,根据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行业的技术要求,确定不同危害因素的允许浓度或暴露时间限制。

4. 检测结果的评估与管理: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和分析,对存在的危害因素进行等级分类和优先处理。

5. 监督和追踪:建立监督机制,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追踪,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职业病是由于在工作过程中接触和长期暴露于特定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而导致的一类疾病。

为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各国普遍建立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

该制度是为了对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控制,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检验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分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工艺因素等。

针对不同种类的危害因素,需要建立相应的检测和分类方法。

化学因素包括有毒物质、有害粉尘、有害气体、有害蒸汽等,可以通过采集工作场所空气中的颗粒物和气体样本进行化学成分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有害物质。

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辐射等,可以通过测量工作场所的噪音水平、振动频率和辐射强度来评估危害程度。

生物因素包括病原体、病媒生物等,可以通过采集室内空气、水源等样本进行微生物学分析。

工艺因素主要指工作方式、劳动强度、劳动时间等,需要通过观察和询问工人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测量方法和技术。

对于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需要通过合适的测量方法和技术进行定量分析。

例如,可以使用光谱分析仪、气相色谱仪、电子显微镜等设备来对化学因素进行测量。

对于物理因素,可以使用声级计、振动计、辐射剂量仪等设备来测量。

对于生物因素,可以使用培养基、PCR技术等方法来鉴定和测量微生物。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估和检测标准。

针对每一种职业病危害因素,需要建立相应的评估和检测标准。

这些标准可以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自行制定的标准。

通过对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进行评估和检测,可以判断其是否超过了规定的限值,以及采取何种防护措施。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报告制度。

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报告制度,可以及时掌握工作场所的危害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监测可以通过定期抽样调查、实时监测等方式进行,结果应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和职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制度一、工作流程1.制定检测计划,明确目标和任务,确定检测的范围和项目。

2.建立检测方法和标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

3.配备检测设备和器材,确保其精确灵敏的检测结果。

4.选派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工作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5.检测标本的采集和处理,确保样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6.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为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7.综合评价检测结果,对企业现有的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进行评估。

二、评价方法1.定性评价:主要通过直接观察和实地调查,了解工作场所的环境和工艺流程,发现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2.定量评价:使用专业设备和仪器进行检测和监测,获取具体数据,如噪声、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的浓度、频率和持续时间等信息。

3.随机评价:重点对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随机采样和检测,以确定其对职工的危害程度。

4.经验评价:结合工作岗位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通过经验判断,评估对职工的危害程度。

三、主要内容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主要包括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频次等进行检测,如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等。

2.检测结果的监控:对检测结果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确定其对职工的危害程度,并提出相应的控制建议。

4.危害控制效果的评估:对企业已采取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措施进行评估,确定控制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

5.监测方法和设备的研究: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方法和设备进行研究和改进,提高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

6.监测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确保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管理规范概述职业病是指在特定工作环境或特定工种条件下,长期暴露于一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下,导致工人身体或心理方面的疾病。

针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建立管理规范是保障工人职业健康的重要举措。

监测的必要性通过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用人单位能够及时发现和控制潜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减少工人患病的风险。

监测的数据也可以为用人单位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

监测的内容和方法1.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用人单位应定期对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监测:如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

•噪声监测:测定噪声的强度、频率和持续时间等。

•振动监测:对存在振动的工作岗位进行振动强度的测量。

•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如高温、低温、湿热、辐射等。

监测方法可以采用现场测量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工人体检和医学监测通过定期进行工人体检和医学监测,可以及时发现工人体内的职业病危害指标异常情况,早期诊断职业病的发展趋势,以便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具体监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职业病危害指标的检测:如血液中的有害物质浓度、肺功能检测、视力检测等。

•健康体检:综合检查工人的身体状况、生理指标等。

工人体检和医学监测可以由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监测结果的处理与管理监测结果的处理与管理是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的重要环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监测数据的统计与分析用人单位应对监测得到的数据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包括数据的储存、整合和建立数据库。

通过数据分析,可以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趋势,并为制定和调整防控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2. 监测结果的通报与反馈用人单位应及时将监测结果通报给相关的管理部门和工人,向工人介绍监测结果、存在的危害程度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程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程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程近年来,职业危害因素引发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由于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许多工人在工作中面临着健康和安全的风险。

为了保护工人的权益和健康,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程。

职业危害因素指的是那些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危害到工人健康的因素。

常见的职业危害因素包括化学物质、尘埃、噪音、震动、放射性物质等。

这些因素可能会导致工人患上职业病,如职业性肺病、职业性耳病等。

为了避免职业危害因素对工人健康的影响,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检测规程。

首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应该由专业的检测机构进行。

这些机构应该具备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能够准确地检测出工作环境中的职业危害因素。

其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应该定期进行。

由于工作环境的变化和新的危害因素的出现,定期检测可以及时发现和监控职业危害因素的存在情况。

一般来说,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可以按照每年一次的频率进行,以确保工人在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结果需要及时通知工人。

如果工作环境存在职业危害因素,工人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健康。

这可能包括佩戴个人防护装备、调整工作方式等。

另外,工人还需要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接受体检以及遵循相关的防护措施。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还需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这包括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定期进行整改和调整等。

同时,监测结果应该向相关部门和工会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来改善工作环境。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程的实施需要得到各方的支持。

除了政府和检测机构的努力外,企业和工人也需要积极参与其中。

企业应该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确保检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工人则需要认真并积极配合检测工作,并且在检测结果出来后认真对待,积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总之,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是保护工人健康的重要措施之一。

通过制定相应的检测规程,并且得到各方的支持和参与,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工人的权益和健康,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希望各国能够进一步加强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重视,确保工人在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中工作。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第一章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概述第一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盖概念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类分为:1、粉尘类;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3、化学物质类;4、物理因素;5、生物因素;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等10大类115种。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作业环境中的物理因素检测、作业环境空气中有害物质的空气检测及有害物质的生物检测。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类1、评价检测2、日常检测(一)按照检测目的的分类3、监督检测4、事故性检测(二)按照检测方法及仪器类型分类1、现场检测A、检气管法注意事项:⑴注意检气管的保存期限,不要用过期的气管;⑵抽气体积要准确,最好用配套抽气装置;⑶注意温度对某些检气管显色的影响;⑷在规定的时间内读数;⑸应注意共存物的干扰。

B、便携式气体分析仪测定法⑴使用前,应对仪器进行校对;⑵应使用经过认证的仪器;⑶是否是标准方法;⑷现场共存物的干扰。

C、物理因素的现场检测2、实验室检测(1)称量法:主要用于粉尘的测定。

(2)光谱法:广泛用于金属、类金属及其化合物、非金属无机化合物以及部分有机物的测定,如分光光度法、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登。

(3)色谱法:主要用于有机化合物和非金属无机离子的测定,如气相色谱法、液相色谱法、离子色谱法等。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程序一、项目委托检测机构根据检测项目来源、性质、检测对象和检测范围等,结合自身资质和技术能力,进行项目合同评审,接受来自企业客户、评价机构或者行政机关等的委托,双方签订技术服务合同。

二、现场调查(1)被调查单位概况,如单位名称、地址、劳动定员、岗位划分、工作班制等。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助材料,产品、副产品和中间产物等的种类、数量、纯度、杂质及其理化性质等。

(3)生产工艺流程、原料投入方式、加热温度和时间、生产设备类型、数量及其布局。

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6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及时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对其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及其管理,适用本规范。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是指用人单位定期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进行的检测。

本规范所指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所列危害因素以及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有职业接触限值及检测方法的危害因素。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每年至少委托具备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测。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纳入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或责任人,所需检测费用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障。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档案,并纳入其职业卫生档案体系。

第七条用人单位在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定期检测合同前,应当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计量认证范围等事项进行核对,并将相关资质证书复印存档。

定期检测范围应当包含用人单位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全部工作场所,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仅对部分职业病危害因素或部分工作场所进行指定检测。

第八条用人单位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后,应将其生产工艺流程、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原辅材料和设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劳动工作制度等与检测有关的情况告知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用人单位应当在确保正常生产的状况下,配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做好采样前的现场调查和工作日写实工作,并由陪同人员在技术服务机构现场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提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范围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以下简称检测)包括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因素(有毒物质、粉尘和生物因素)的空气样品采集、运输、保存、检验;物理因素测量,以及检测档案管理。

第四条检测工作类别包括日常检测、评价检测、监督检测、事故性检测。

第五条检测部门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日常的检测;委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工作。

第六条检测部门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必须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重新作业。

第二章前期工作第七条为保障检测工作规范进行,公司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该签定委托协议书。

协议书内容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地点或岗位、检测报告书出具方式、费用结算等。

第八条公司应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主要原辅材料、产品、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个人防护措施、岗位设置及接触时间等相关资料。

开始现场检测时,公司检测部门应该提供必要协助,并对工作场所生产运行状况及职工职业接触情况负责;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检测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第九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检测,使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单 (以下简称记录单)。

记录单由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人员现场填写,填写内容完整,真实,不可缺项,并由公司陪同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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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指引1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1.1检测类别1.1.1评价检测一般连续采样测定3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上、下午各1次。

每次同一点不同时间内测定,采取样品不得少于3个,测试结果取其均值(放射、噪声等物理因素测试结果除外)。

1.1.2日常检测:日常检测一般采样测定1个工作日。

1.1.3监督检测:监督检测根据监督和执法的要求确定采样测定的方法和内容。

1.1.4事故检测事故检测根据现场情况确定采样点,检测至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低于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或最高容许浓度为止。

1.2检测点设置原则1.2.1有害物质(有毒物质、粉尘)采样点设置采样点的选择a.采样点应设在有代表性的劳动者接触地点,尽可能靠近劳动者,但不影响劳动者的正常操作,且应避免生产过程中待测物质直接飞溅入收集器内。

b.选择的采样点必须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采样点,并应作为重点测试点。

c.在采样点上设置的收集器应在劳动者的呼吸带。

采样点数目的确定a.工作场所按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凡逸散或存在有害物质的工作地点,至少应设置1个采样点。

b.在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多台同类生产设备时,1~3 台设置1个采样点;4~10台设置2个采样点;10台以上至少设置3个采样点。

c.在一个有代表性的工作场所内,有2台以上不同类型的生产设备,逸散同一种有害物质时,采样点应设置在逸散有害物质浓度大的设备附近的工作地点;逸散不同种有害物质时,将采样点设置在逸散待测有害物质设备的工作地点,采样点的数目参照b确定。

d.劳动者在多个工作地点工作时,在每个工作地点设置1个采样点。

e.如劳动者工作属于流动性,在流动的范围内,10m以下设置1个采样点,10m以上设置2个采样点,以此类推。

f.仪表控制室和劳动者休息室,面积在20m2以下的,设置1个采样点,面积在20m2以上的,设置2个采样点。

1.2.2噪声测试点设置原则稳态噪声:工作场所声场发布均匀(测量范围内A声级<3 dB (A)),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

非稳态噪声:工作场所声场发布不均匀时,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3 dB (A)。

每个区域内,选择2个测点,取平均值。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等效声级。

使用个人噪声计量计的抽样方法见GBZ/T 189.8-2007附录A。

1.2.3高温测试点设置原则工作场所无生产性热源,选择3个测点,取平均值;存在生产性热源,选择3~5测点,取平均值。

工作场所被隔离为不同热环境或通风环境,每个区域内设置2个测点,取平均值。

1.3现场采样、测试要求1.3.1有害物质(有毒物质和粉尘)采样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采样在评价职业接触限值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时,应选定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其中应包括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日。

可选择个体采样或定点采样,长时间采样或短时间采样方法。

以个体采样和长时间采样为主。

空气中有害物质8小时时间加权评价浓度按下式计算:TWA= mg/m3式中:C——测得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mg/m3;T——劳动者在相应有害物质浓度下的工作时间,h。

a.个体采样方法略,见GBZ 159b.定点采样方法可采用长时间采样方法或短时间采样方法采样。

用长时间采样方法的采样,以全工作日连续一次性采样为主;当采样仪器能够满足全工作日连续一次性采样时,可根据采样仪器的操作时间,在全工作日内进行2次或2次以上的采样(在每个工作班上下时段各采样1次以上,采样时间有害物质一般每次在2h以上,粉尘1h以上)。

用短时间采样方法的采样,则在空气中有害物质不同浓度的时段分别进行采样,并记录每个时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次采样时间为15min。

建议:①如果工作日浓度波动不大,采1个短时间;②如果没长时间采样器,采4个短时间:上午、下午各采2个样;③如果有长时间采样器,采3个样:2个短时间和1个长时间。

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或最高浓度(MC)的采样应选定具有代表性的采样点,在一个工作日内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段进行采样。

a.STEL采样用定点的、短时间采样方法进行采样。

采样时间最好为15min;采样时间不足15min时,可进行1次以上的采样(按15min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计算)。

b.MC采样用定点的、短时间采样方法进行采样。

采样时间一般不超过15min;当劳动者实际接触时间不足15min时,按实际接触时间进行采样。

记录表格:CX-32-17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采样记录表1.3.2噪声测量测量时,传声器应放置在劳动者工作时耳部的高度,站姿1.5m,坐姿1.1m。

传声器的指向为声源的方向。

如现场不适于放置三脚架,可手持声级计,但应保持测试者与传声器的间距>0.5m。

稳态噪声:每点测3次,取平均值。

非稳态噪声:根据声级变化(声级≥3 dB (A))确定时间段,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并记录各时间段的持续时间。

脉冲噪声测量时,应测量脉冲噪声的峰值与工作日内脉冲次数。

测量应在生产正常情况下进行。

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s时,传声器应戴风罩,还应避免电磁场的干扰。

非稳态噪声要根据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与时间,换算成全天等效声级。

如果工作时间不是8h,则要规格化到工作8h的等效声级,公式见GBZ/T 189.8。

如果每周工作时间不等于5d/w,则要换算到每周40h的等效声级,公式见GBZ/T 189.8。

记录表格:CX-32-14 工作场所噪声测量记录表1.3.3高温测量测量前应校正。

用蒸馏水,不能用自来水。

测定前或者加水后,需要10min的稳定时间。

测点位置测点应包括温度最高和通风最差的工作地点。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在流动范围内,相对固定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计算时间加权WBGT指数。

测量高度:立姿作业为1.5m;坐姿为1.1m。

作业人员实际受热不均匀时,应分别测量头、腹和踝部,立姿为1.7m、1.1m、0.1m。

WBGT计算公式见GBZ/T 189.7。

测量时间常年从事高温作业,在夏季最热月份测量;不定期接触高温作业,在工期内最热月份测量;从事室外专业,在最热月份晴天有太阳辐射时测。

作业环境热源稳定时,每天测3次,工作开始后及结束前0.5h分别测1次,工作中测1次,取平均值。

如在规定时间内停产,测量时间可以提前或推后。

作业环境热源不稳定,生产工艺周期变化较大时,分别测量并计算时间加权平均WBGT指数。

测量持续时间取决于测量仪器的反应时间。

时间加权WBGT见GBZ/T 189.7。

记录表格:CX-32-68 工作场所高温测量记录表测量条件测量应在正常生产下进行。

测量期间避免人为气流影响。

WBGT指数仪应固定在三脚架上,同时应避免物体阻挡辐射热或人为气流,测量时不要站立在靠近设备的地方。

当环境温度大于60℃时,可遥测。

2 设备的使用和维护2.1使用主要设备需编制操作规程(即作业指导书),明确保管人。

设备使用前,应检查设备状态,进行校准或核查。

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者,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并取得仪器操作上岗证,方可进行操作。

使用环境条件应满足检测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必须做好使用记录。

现场用设备到达现场应对设备性能状态和校准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2.2维护使用者必须做好设备的保洁、清洗、状态检查等日常维护工作。

当设备出现故障或显示结果可疑或检定证明其有缺陷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贴上停止标签,存放到规定的地方,由相关科负责联系维修,修理后的仪器需检定或自校合格后方可恢复使用,修理情况应做记录。

当仪器出现故障或检定确认有缺陷时,须检查此缺陷对过去进行的检测是否造成影响,如已造成影响应立即通知受影响的客户进行纠正。

2.3设备的检定和校准凡对校准或检测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影响的新购入的采样或检测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检定或自校准合格。

检定或自校准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 现场检测与评价的要求及注意事项3.1基本要求准确、可靠、客观、真实。

3.2采集空气样品的基本要求3.2.1应满足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对采样的要求。

3.2.2应满足职业卫生评价对采样的要求。

3.2.3应满足工作场所环境条件对采样的要求。

3.2.4采样过程中应保持采样流量稳定。

长时间采样时应记录采样前后的流量,计算时用流量均值。

3.2.5在采样的同时应作样品空白,即将空气收集器带至采样点,除不连接空气采样器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操作同样品。

3.2.6采样时应避免有害物质直接飞溅入空气收集器内;空气收集器的进气口应避免被衣物等阻隔。

用无泵型采样器采样时应避免风扇等直吹。

3.2.7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时,应采用防爆型空气采样器。

3.2.8采样过程中应保持采样流量稳定。

长时间采样时应记录采样前后的流量,计算时用流量均值。

3.2.9在样品的采集、运输和保存的过程中,应注意防止样品的污染。

3.2.10采样时,采样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

3.2.11做好采样记录。

3.3正确运用卫生标准3.3.1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C-TWA)的应用应用个体采样器采样所得到的浓度值,主要适用于评价个人接触状况;工作场所的定点采样(区域采样),主要适用于工作环境卫生状况的评价。

职业接触限值是PC-TWA和PC-STEL的,应检测时间加权平均接触浓度;当接触浓度变化较大时,还应分别在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时间段检测短时间接触浓度。

进行职业检测和评价时,制定有PC-TWA的有害物质,必须检测CTWACTWA是8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采样检测时间越接近8h,检测结果越准确、越真实。

因此,最好进行全工作日采样检测。

制定有PC-TWA,没有PC-STEL的有害物质,在有过高的波动浓度情况下,还需在最高浓度采样点或时段采样检测CEL(超限浓度);在没有过高的波动浓度情况下,可不采样检测CEL。

化学物质的EL = 1.5~3×PC-TWA,粉尘的EL = 2×PC-TWA,具体倍数见GBZ 2.1。

CSTEL和CEL是15min平均浓度,要求采样检测时间越接近15min,检测结果越准确、越真实。

因此,最好进行15min采样检测。

3.3.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C-STEL)的应用该职业接触限值旨在防止劳动者接触过高的波动浓度,避免引起刺激、急性作用或健康损害,要求在检测CTWA的同时,对浓度变化较大的工作地点,进行CSTEL的检测评价。

当评价该限值时,即使当日的CTWA符合要求时,任何CSTEL仍不应超过PC-STEL。

制定有PC-TWA和PC-STEL的有害物质,在有过高的波动浓度情况下,还需在最高浓度采样点或时段检测CSTEL;在没有过高的波动浓度情况下,可不采样检测CST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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