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学院的教学质量,四川文理学院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推进学校的教育建设。
本文将介绍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引进活动的顺利开展。
一、引进对象。
1.家级人才: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千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留学回国人员后备人才”等;2.级人才:点技术带头人、科学技术特派员、社会技术特派员、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省科技进步奖获得者、省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3.校级人才:川文理学院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学校有突出贡献的教授、学校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等。
二、引进方式。
1. 任用:据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组的相关规定,引进国家级人才、省级人才及学校级人才,同时确定受聘者的聘任期限和职务。
2.职:为增强学院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水平,开展科技合作,四川文理学院鼓励国家级人才和省级人才做学院的兼职研究人员,并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工资待遇。
三、管理办法。
1.照《国家规划教材建设工作实施办法》、《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和《四川文理学院人才引进工作组条例》等文件的规定,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进行管理。
2.据聘任协议、劳动合同及学校的相关规范,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津贴、福利待遇、考核绩效和聘任时间等事项应进行细化落实。
3.进的高层次人才应接受学校关于学术、科研、教学生涯规划、诚信遵守等方面的培训及细则管理,配合学校对高层次人才的考核评价。
4.校应认真落实国家有关财政福利政策,及时给予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相关的补贴,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及监控。
四、实施及评价1.据学校的《人才引进绩效考核制度》及《人才引进事业考核制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业绩及成果进行考核评价,对其工作表现及服务质量及时进行跟踪监督及了解。
2.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组织各项考核,严格实施相关管理办法,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3.期组织学院各级领导,细化监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及其服务质量,拓展学院各种途径给予高层次人才的支持及保障,努力打造学院的人才服务体系,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发展与素质。
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2021版)

常州工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博士)评价标准与考核指标(2021版)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重要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对于学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高层次人才的加入,不仅可以提升学校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还能够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发展,拓展学科领域,加强学校在国际上的学术影响力。
因此,常州工学院要加大力度引进高层次人才,为学校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引进高层次人才评价标准1.学术水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具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学术水平。
必须在相关领域有较为突出的学术成果,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资助、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等。
2.团队建设能力作为高层次人才,除了个人的学术水平外,还要具备团队建设和管理能力。
要能够带领和培养团队成员,推动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为学校的学科建设作出贡献。
3.科研能力高层次人才引进的重要标准是科研能力。
要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相关领域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包括参与或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专利、技术转移等。
4.国际化视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该具有较强的国际化视野,具备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开展国际合作研究的能力和经验。
要求能够将国际先进的学术成果引入学校,推动学校在国际学术界的影响力。
5.教学能力高层次人才应当具备较强的教学能力,能够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学任务,为学生提供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服务。
6.其他方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还应具备身体健康、品行良好等基本素质,符合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考核指标1.科研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参与或主持科研项目等。
学校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具体评定和考核。
2.团队建设包括带领团队开展科研工作、培养学生、推动学科发展等方面的成果。
3.学术声誉包括在相关学术领域的影响力、参与国际学术交流、在国际学术刊物上发表文章等。
4.教学工作包括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的情况、学生评价等。
5.社会服务包括技术转移、专利申请、合作交流等方面的成果。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最近,四川文理学院积极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根据院校的整体发展需求,实施科学的人才引进与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的人才发展机制,加快推进“让学院人才更优秀”的新改革步伐,在此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研究制定了《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十条,着重规定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形式和实施方式。
首先,从国家或者省市应用型人才计划、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和学校举办的国际国内人才招聘会等渠道,积极引进国家或者省市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其次,学院将及时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对口调查,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应用性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学院科技创新型人才活动,鼓励高层次人才参与科学研究及科技创新项目,积极研究高层次人才的科研获奖激励办法;此外,《办法》还明确要求学校积极建立和完善高层次人才的科研发展、聘用工作、成果转化等管理机制,加强高层次人才的素质提升和专业技能培训,促进国家或者省市特殊支持的高层次人才在四川文理学院持续发展、持续创新,为学院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办法》不仅体现了四川文理学院对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认真态度,倡导对高层次人才建立长期发展机制,更重要的是为学院招聘和管理高层次人才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向外界表明了学校拥有雄厚的人才资源,具备良好的办学条件,为四川文理学院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川文理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必将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实施,统筹各科、各学院的需求,经过领导的充分讨论和初步审慎,针对不同岗位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根据人才的专业特点和经验能力,充分考虑个人工作经历、课堂教学水平和服务能力,并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充分的薪酬待遇、配套政策和职业发展空间,以保证其在四川文理学院的持久发展。
四川文理学院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处于良好发展状态,《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学院迭代优化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模式,实施办法将为四川文理学院进一步发展高层次人才提供有力的支撑,用实际行动传导改革发展理念,打造四川文理学院引以自豪的人才育人池子,为学校的发展和建设作出贡献。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模板】

南京工程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一、基本原则(一)科学规划、按需引进。
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与学校的发展目标相一致,既要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工作的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有利于人才队伍的优化和整体水平的提升,有利于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有利于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
(二)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重点引进重点建设学科、发展前景较好的新兴学科和学校优势学科急需的高水平大学的博士研究生、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领军人才,同时统筹考虑其他学科建设急需的教学科研骨干。
(三)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高层次人才引进必须严格考核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标准、全面考核、规范操作,确保引进人才的质量。
(四)任务明确、责任落实。
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校院(部、中心)两级管理、以院(部、中心)为主体的方式。
学校加强对师资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和重大问题的协调,职能部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各教育教学单位作为人才引进工作的主体,实行院长(主任)为第一负责人、党政共管负责制。
二、引进对象的层次和条件根据实际条件,将高层次人才分为学术领军人才、学术拔尖人才、优秀学术骨干等层次。
(一)第一层次:学术领军人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管理能力;掌握本学科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学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能负责本学科建设工作,带领梯队成员进行科学前沿研究;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突出的学术成果,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具有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被海外知名高校聘为教授职务,曾担任省部级重点学科带头人、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带头人,年龄在50周岁以下,近5年来取得的业绩达到了以下条件中的3项(海外归国人才须达到2项以上):①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2项或主持过国家级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②获得过国家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5),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一等奖(前2名),或省部级科技进步(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排名第一),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③经同行专家确认,在本学科权威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定数量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出版过有一定影响的专著;④经同行专家评议,并经学校组织评定确认在本学科某些领域取得了特别突出的学术成就。
《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五篇]》
![《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五篇]》](https://img.taocdn.com/s3/m/f20e32ab31b765ce050814f7.png)
《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优秀范文五篇]》第一篇: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山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xx‟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xx‟31号),《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xx‟7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管理办法》(组通字…xx‟9号)等文件精神,在《中山大学教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旨在通过规范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引导高层次人才弘扬爱国奉献精神、严守学术道德规范,鼓励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学研究及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更多成绩,充分发挥高层次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中发挥高端引领作用,努力建设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党和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第三条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坚持以师德为先、教学为要、科研为基、发展为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际业绩和贡献、尊重差异、分类分级实施的原则评估人才,采取定性与定量评估相结合、个人与团队评估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的评估方式,根据高层次人才的特点,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进行考核评估。
第四条高层次人才考核的形式包括年度考核、阶段性考核、聘期考核。
第五条学校高层次人才考核的对象包括。
校本部和附属医院通过“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学校“百人计划”等计划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入选“xx奖励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广东省高等学校珠江学者岗位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计划(项目)的高层次人才。
安徽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细则

安徽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加快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教师队伍,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人才,是指从海内外全职引进来校工作的教学科研岗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学历)。
第三条人才引进坚持党管人才基本原则,突出师德师风考察要求,强调学科引领精准引才,深化校院二级管理改革,优化人才引进工作流程,完善人才考核评价体系。
第四条人才引进服务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的需要,实行“按需设岗、全球招聘、多元评价、择优录用、强化激励、考评实效”的工作方针。
重点围绕世界一流学科及其相关支撑学科、博士点学科和重大项目,瞄准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引进一批顶尖人才、领军人才和拔尖人才。
拓宽师资选进渠道,根据学科建设、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积极引进具有工程背景、企业和实务部门工作经历的人才和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双师型”人才。
通过机制创新,构建与“一流学科”和高水平大学建设相匹配的人才引进工作体系。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工作体制机制。
强化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履行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职责,保证党的人才工作方针政策全面落实。
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学校统筹,学校、学院(含教学部、研究院等,下同)两级管理。
第六条学校党委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校党委书记任组长,校长任第一副组长,常务副校长和分管副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
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办公室设在人事处,人才办主任由分管副校长兼任,人才办副主任由党委组织部负责人、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负责人兼任,另设执行主任1名。
成员由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湘南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暂行办法为进一步加大国(境)内外高层次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到我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加强学校的学科建设,优化学术梯队和师资队伍结构,构建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引进人才的基本原则科学规划、按需引进;保证重点、统筹兼顾;注重能力、德才兼备;科学评价、择优引进。
二、引进人才的类别根据我校学科专业建设与发展需要,引进人才的岗位为: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教学骨干。
三、引进人才的条件(一)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治学严谨,团结协作精神强;所从事学科的领域符合我校专业调整和学科发展方向,为教学科研工作所需;服从我校的工作安排,并愿为我校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身心健康,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承担主要核心课程教学和学科建设及主持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二)具体要求(1)学科带头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人选;教育部“长江学者”;教育部“创新团队”和“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国家级教学名师;其他条件相当的知名学者、专家。
学科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2)学术带头人:湖南省“芙蓉学者”、省级学科带头人;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近四年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省级自然科学基金或省级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过省级(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哲学社会科学奖、普通高校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重大科技奖励的优秀专家;其他条件相当者。
学术带头人须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学术骨干:具有博士学位、有高校工作经历的副教授;国(境)内外知名高校或科研院所的博士后出站人员;学校紧缺的博士研究生。
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郑州大学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校人事〔2017〕12号)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保证高层次人才培养与引进工作”“高效、有序、规范进行,确保高层次人才工作质量,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中的作用,现根据《郑州大学学科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和实施办法(试行)》(校政〔〕2015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36一、考核内容和要求考核分为年度考核、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考核对象为列入我校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学科首席教授、学科方向带头人、学科骨干以及已经与学校签订了人才聘用合同的高层次人才等。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与学术道德、教学工作、科研工作、人才培养工作、学科建设工作、考勤结果个方面。
6(一)高层次人才必须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自觉抵制学术腐败,为教职员工树立典范。
高层次人才实行职业道德、学术道德一票否决制。
“”(二)考核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从大处着眼、宏观把握、综合平衡的政策导向,区分不同学科特点,结合各设岗学科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工作的任务。
充分尊重和保护高层次人才的首创精神,为其创造良好的学术和工作环境。
高层次人才考核与学校其他教职工年度考核并轨进(三).行,计入本单位的考核基数,考核结果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人事关系已调入学校的上岗人员,纳入院(系)正常考勤范围;人事关系不在学校的聘用人员,根据聘用合同规定,上岗时间由院(系)进行考勤并出具到岗情况说明(海外引进人员附护照出入境记录复印件,国内引进人员附交通及住宿凭证复印件)。
考勤结果随同院(系)考勤每月上报人事处,对于无故不到岗,继续发放岗位工资造成学校财务损失的,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并扣除单位经费。
二、考核的组织和程序高层次人才考核工作采取校院两级负责制,坚持两级管理和考核。
学校进行宏观管理,重点做好中期考核和期满考核。
院(系)做好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并配合学校做好中期和期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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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办法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中的带头、示范和创新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考核对象是,学校在编在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层次人才:
(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研究生;
(三)博士后出站人员。
担任厅级职务的高层次人才的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素质、科研学术能力、教学工作能力、对学校的贡献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学习贯彻精神和思想,执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等的情况;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围绕学校发展战略,根据本人专业方向及专业水平以及学校教学和科研需要,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本学科、本专业发展的情况;
(四)服从大,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和凝聚青年骨干人才,帮助、带动共同提高的情况;
(五)参与地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咨询的情况;
(六)开拓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争取、省(部)、市重点项目、课题研究、开发及实施工作,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在自主创新中发挥领军作用的情况。
第四条考核实行年度考核。
第五条考核结果分别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应考核人数的15%。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一)优秀。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勤奋,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并取得以下成绩之一者:
1、专业技术有新突破,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
2、开展原创性的重大理论、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重大技术攻关成绩突出,行业领域公认;
3、参与地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咨询,所提意见或建议被市委、市采纳或认可;
4、传、帮、带成果显著,所培养人才取得重大成绩;
5、其他突出贡献。
(二)合格。
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积极,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较好地发挥学术方面的带头作用。
(三)不合格。
工作纪律涣散,长期消极怠工,拒不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较大失误,造成较坏影响。
第六条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小结。
由考核对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撰写考核期间个人总结材料,填写《XX学院高层次人才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
由高层次人才所在学院(部门)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报学校委组织部。
(三)会议研究。
考核情况统提交学校委会议研究,确定考核结果。
(四)公示。
经学校委会议研究后,将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五)下发考核结果通知。
第七条考核结果运用。
经考核达合格以上者,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
考核优秀者,在学校当年度各类人才评选、国内外培训、访问学者等的选派上优先。
考核不合格者,不再享受学校高层次人才相关待遇,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聘期聘任等级岗位的重要参考。
第八条考核对象对所取得的成果、荣誉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九条考核对象提供的成果、荣誉等相关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核对象有关待遇。
第十条本办法自XXXX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学校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