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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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  发改投资 [2012]249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指南第一条为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或者核报国务院审批、核准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实施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简称“项目”下同),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项目单位在组织开展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时,应当对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调查分析,征询相关群众意见,查找并列出风险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提出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方案措施,提出采取相关措施后的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建议。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应当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重要内容并设独立篇章。

第四条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分为三级:高风险:大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特别强烈,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中风险:部分群众对项目有意见、反应强烈,可能引发矛盾冲突。

低风险:多数群众理解支持但少部分人对项目有意见,通过有效工作可防范和化解矛盾。

第五条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指定的评估主体组织对项目单位做出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开展评估论证,根据实际情况可以采取公示、问卷调查、实地走访和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分析判断并确定风险等级,提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各方面意见及其采纳情况,风险评估结论和对策建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第六条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中央管理企业在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申报文件中,应当包含对该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意见,并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第七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委托工程咨询机构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时,可以根据情况在咨询评估委托书中要求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报告提出咨询意见。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书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书1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意见书评估项目:强制拆迁同兴乡崇北居委会李典文房屋提出评估意见时间:2015年2月10日2015年1月13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市国土资源局送来的关于《申请强制拆迁李典文房屋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通过调查会商等方式,于2月10日,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人员13人和市国土资源局、东扩办,同兴乡,市公安局同兴派出所、城东警务室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在市行政中心714会议室召开专门评审会议,对市国土资源局就强制拆迁李典文房屋进行分析研判和评审,提出如下评审意见:一、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成因分析李典文房屋拆迁,会给他们带来部分影响,可能引发非法上访和暴力抗法等群体性事件甚至自残等个人极端行为,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主要原因:1、李典文提出娄政发〔2012〕1号文件于大前年颁布实施,现在物价上涨,文件制订的各项补偿标准偏低,不接受按该文件标准来计算补偿款。

2、李典文要求按照长株潭地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执行。

3、李典文要求统规新建。

二、对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的审查(一)合法性审查《宪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拆迁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拆迁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行政强制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并支付征地补偿费后,被征地者拒不腾地的,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出土地;逾期不执行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拆迁李典文房屋是为了我市城市东扩建设,符合法律规定。

(二)合理性审查全面推进城市东扩,是市委、市政府站在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稳步迈入小康社会的历史新高度作出的伟大战略决策,是响应中央号召、满足人民需求的决策。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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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20。

1基本情况20.1.1项目概况1)项目建设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拟建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综合服务区3)建设必要性本项目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对台先行先试政策,加快平潭综合实验区建设的需要;构建城市骨架路网体系,加快城市发展的需要;沿线各组团开发的需要;是旧城区和新城区交通联络的重要通道;对促进沿线乡镇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市政管线的重要通道。

4)建设方案我院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岚城组团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龙凤路(坛西大道~翠园路段)工程的设计任务.经与业主及各部门沟通,根据本项目选址意见书结合项目沿线拆迁情况,确定龙凤路(坛西大道~翠园路段)采用分期实施,近期实施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段),远期实施龙凤路(坛东大道~翠园路段)。

本次设计范围为坛西大道至坛东大道段,西起坛西大道,东至坛东大道,由西至东依次与坛西大道、平岚一路、平岚二路、规划一路、规划二路、坛东大道相交,路线设计长度约2.84km,规划红线宽60m,主线双向6车道,其设计车速50km/h,辅道双向4车道,设计车速40km/h。

5)建设期: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段,计划于2012年9月完成项目前期及工程设计工作,2013年5月开工建设,2015年5月投入使用。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次设计龙凤路(坛西大道—坛东大道段)为生活性城市主干路,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详见13.6章节。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精编版

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精编版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文件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各中央管理企业,各有关咨询机构:为规范和指导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工作,特研究制定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和《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供有关方面在编制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和开展评估工作中参考。

附件:1、《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2、《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及说明(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2013年2月17日附件1: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大纲及说明(试行)第一部分分析篇章编制大纲一、编制依据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及其篇章编制,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求,以及拟建项目建设方案等相关资料开展工作。

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二)项目单位的委托合同;(三)项目单位提供的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和风险分析所需的必要资料。

(四)国家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关规划;(五)其他依据。

二、风险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重点围绕拟建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

调查范围应覆盖所涉及地区的利益相关者,充分听取、全面收集群众和各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包括合理和不合理、现实和潜在的诉求等。

结合拟建项目的特点,重点阐述以下部分或全部方面:调查的内容和范围、方式和方法;拟建项目的合法性;拟建项目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诉求、公众参与情况;基层组织态度、媒体舆论导向,以及公开报道过的同类项目风险情况。

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市委维稳办、市发改委《关于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县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明确评估程序,统一工作标准,使全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评估制度化、规范化、统一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涉及方方面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且涉及领域和范围不断扩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日渐显现,单凭维稳部门推动此项工作已不能适应当前社会的需求,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识到位、共同参与。

为应对当前社会面临的新常态,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2014年,省、市、县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作为推动重大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同时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率达到80%”作为维护稳定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唯一指标,分值为2分。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年,全县要巩固保持2014年良好势头,再接再厉、趁热打铁、乘势而上,推动我县风险评估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二.明确主体,抓好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和归口评估的要求,申报项目的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是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一般由项目的报建单位承担评估及责任,或由项目所在地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也可以委托工程咨询单位进行第三方评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不断修改完善针对性、操作性强的专项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和配套办法,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三.严格程序,规范评估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上项目的前置程序和必备条件,坚持事前评估,做到“应评尽评”,并将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党委、政府决策程序,实施前必须经决策机关领导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论应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中心农贸市场危房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中心农贸市场危房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福鼎市桐山中心农贸市场危房改造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目录1.总论 (1)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 (1)1.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任务的由来 (1)1.3评估内容 (1)1.4评估依据 (2)2.项目概况 (3)3.项目影响分析 (5)3.1征地补偿影响 (5)3.2施工阶段影响 (5)3. 3建成后影响分析 (7)3.4施工影响评价结论 (7)4.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8)4.1社会稳定风险的表现形式及影响 (8)4.2摊位与周边村户可能存在的风险 (9)4.3社会稳定风险可能性分析 (9)5.风险防范措施 (11)5.1征地补偿措施 (11)5.2项目摊位与周边村户的社会稳定风险措施 (11)5.3噪声治理措施 (12)5.4交通组织措施 (12)5.5施工组织措施 (13)5.6环境保护措施 (13)5.7扰民防治措施 (13)6.社会稳定工作纲要 (14)6.1基本要求 (14)6.2社会稳定应急预案 (15)7.评估结论 (17)附件3 (18)联系人:包先生联系电话:186****02181.总论1.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目的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法[2012]17号)、《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10]97号)和《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闽发改投资[2013]8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评估报告。

1.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任务的由来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委办[2011]15号)要求,评估小组编制完成了《福鼎市桐山中心农贸市场危房改造项目项目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有关中央单位(企业)驻闽机构: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我委制定了《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9月30日福建省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和规范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 [2012]2492号),以及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发[2012]17号)和《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10]9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适用本办法。

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办理。

由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重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10]97号)要求,在省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后,由规划、国土、海洋、林业、环保、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相关事项时,同步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审核。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表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表

锦绣苑社区建设项目民意调查情况汇总表社会稳定风险专题座谈会会议签到表社会稳定风险座谈会会议记录时间:2012年12月19日上午地点:伾山办事处会议室主持人:马杰参加人员:白寺乡政府:马杰白秀臣赵永国锦绣苑社区建设项目部:单志敏白寺村代表:靳良靳广国王改生史合玉会议内容:马杰:同志们,今天,把大家召集过来开个座谈会,就是把锦绣苑社区建设好,使群众利益最大化,把好事办好,不能因为建设锦绣苑社区引发不稳定因素。

目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咱白寺实际情况,要建设五个社区,即锦绣苑社区、龙岗社区、前岗社区、尚庄社区、山北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符合“三化”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人民居住环境和生活水平。

关于小区建设技术问题不用大家考虑,咱们考虑的是怎样方便群众,使群众利益最大化,征得群众支持和配合,促进建设顺利进行。

这不仅是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要求,也是锦绣苑社区建设本身要求,下面由该项目负责人单志敏同志介绍一下项目情况。

单志敏:锦绣苑社区位于浚大线北,张寨路两侧,交通便利,环境优美,生活便捷。

计划投资2.5亿元人民币,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能容纳2000户,8000人居住,分二期开发。

新社区将尊重安置村民的生活传统,延续原来的老居所生活习惯,社区内将配套建设幼儿园、医疗服务中心,超市、活动中心、红白理事聚会等公共设施。

白秀臣:在座各位,特别是白寺村的干部和群众代表,有什么疑问、意见和建议请发表。

王改生:锦绣苑社区建设我非常支持,因为我村脏、乱现象十分严重,建成后百姓的居住环境改变了,生活质量提高了,但我村人均耕地本来就少,土地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地少了,造成了以后经济困难怎么办?史合玉:我们要临淇区,淇滨区地价高。

是不是我们村地价能提高一些?靳良:等我们搬进社区,种地不现实,剩下的土地是否流转,我希望要把社区建成一个高质量、高标准的社区。

王改生:土地没有了,如果工厂找工人,我们村的群众是否能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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