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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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1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包括工业、农业、交通、建筑等各个领域。

1、2.2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所在的地区,包括城市、乡村等各种地域。

1、2.3 本标准不适用于以下情况:1、2.3.1 排放量较小的污染源,如个人家庭燃烧等;1、2.3.2 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如自然灾害等;1、2.3.3 其他未在本标准中明确规定的排放源。

2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2、1 排放限值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

排放限值分为允许排放浓度、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三种指标体系,以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效果。

2、2 监测要求本标准要求污染源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并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同时,对于无组织排放的污染源,应当采取相应的监测措施,以确保其排放浓度不超过规定的限值。

3标准执行和管理3、1 标准执行本标准作为综合性排放标准,适用于所有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污染源。

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同时,本标准取代了一系列旧的废气排放标准,包括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3、2 管理要求本标准要求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排放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同时,对于违反本标准规定的污染源,应当及时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保障大气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4总则本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行为,保障大气环境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和监测要求,同时对标准执行和管理提出了相应的要求。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排放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要求。

在我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和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0.93
3.6
6.2
9.4
0.83
1.4
5.4
9.3
14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有在
①同表2-f。
5.0
(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
石牖尘
2根(纤维),cm³或20mg,m³
15
20
30
40
50
禁排
0.65
1.i
4.2
7.2
11
0.981.76.11117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兀组织排放存在
①周界外浓度最高点一般设置了无组织排放源下风向的单位周界外10m范围内、若预计尤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点越出10m范围,可将监控点移至该预计浓度最高点。
表2-71997年1月1日后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
最高允计排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1)
尤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炭黑尘、染料尘)
15
20
30
40
0.51
0.85
3.4
5.8
0.74
1.3
5.0
8.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肉眼不可见
污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物
最高允许抖放浓度
/(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一)
尤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m
一级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颗粒物
22
(炭黑尘、染料尘)
15
20
30
10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什么是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是指在某一特定时间内,允许排放到大气中的污染物的最大限量。

通过设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控制企业、交通工具等活动产生的污染物排放量,从而降低大气污染的程度,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意义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保护环境和健康: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都有害,通过设定排放限值,可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对环境和健康的影响。

2.促进企业技术创新:企业为了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需要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推动技术创新和提升生产效率。

3.维护公平竞争:设定统一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可以避免企业因为减少排放而降低生产成本导致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4.履行国际承诺:许多国家都会签署国际环境协议,设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是履行这些承诺的重要方式。

不同地区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各国针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都有相应的法规和标准,下面以几个国家或地区为例介绍其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欧盟欧盟设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工业和农业领域》、《急需行动的选择性地区酸化设施》和《温室气体排放限值》等指令,规定了工业、交通、农业等领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美国美国环保局(EPA)颁布的《清洁空气法案》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法规和标准,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一氧化碳等的排放限值。

中国中国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了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在内的各类排放源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执行与管理设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并不等于问题解决,执行和管理是关键。

以下是执行与管理的几个关键环节:1.监测与检测:建立大气污染物监测网络,及时发现超标排放情况,并进行排查和处理。

2.惩罚与奖励:对于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相应处罚,并对达标企业给予奖励,激励企业自觉遵守排放限值标准。

3.督察与执法:加强对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督察和执法力度,保障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_50_418-201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_50_418-2016)
I
DB 50/418-2016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 境,防治污染,促进我市工业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我市除锅炉、工业炉窑及其他行业标准以外的大气污染物浓度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 要求。水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 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 1 3 术语和定义 .................................................................... 2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 3 5 排气筒高度要求 ................................................................ 5 6 污染物监测要求 ................................................................ 6 7 实施与监督 .................................................................... 8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规则编制。 本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调整标准执行的区域划分; ——调整主城区现有企业、新建企业部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自本标准实施后,《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2)工艺废气部分内容被本标 准代替,《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2)废止。 本标准是重庆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 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本标准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莉萍,周志恩,陈刚才,张丹,张灿,石光成,鲜思淑,雷钦秀。 本标准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1月2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6年2月1日实施。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国务院印发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明确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以及辽宁中部、山东、武汉及其周边、长株潭、成渝、海峡西岸、山西中北部、陕西关中、甘宁、乌鲁木齐城市群等‘三区十群’中的47个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要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各地区可根据环境质量改善的需要,扩大特别排放限值实施的范围。

”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批复实施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相关规定,在重点控制区的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执行地区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地区为纳入《规划》的重点控制区,共涉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19个省(区、市)4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详见附件)。

二、执行时间(一)新建项目位于重点控制区的六大行业以及燃煤锅炉新建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要求如下:1.对于排放标准中已有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的火电、钢铁行业,自2013年4月1日起,新受理的火电、钢铁环评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2.对于石化、化工、有色、水泥行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等目前没有特别排放限值的,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后执行,执行时间与排放标准发布时间同步。

(二)现有企业“十二五”期间,位于重点控制区47个城市主城区的火电、钢铁、石化行业现有企业以及燃煤锅炉项目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十三五”期间将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扩展到重点控制区的市域范围,具体要求如下:1.火电行业燃煤机组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烟尘特别排放限值;2.钢铁行业烧结(球团)设备机头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3.石化行业、燃煤锅炉项目待相应的排放标准修订完善并明确了特别排放限值,按照标准规定的现有企业过渡期满后,分别执行挥发性有机物、烟尘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时间与新修订排放标准的现有企业同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 1997-0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 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2—85 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1.2.1 在我国现有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中,按照综合性排放标准与行业性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锅炉执行GB13271-9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执行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电厂执行GB13223-1996《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炉执行GB16171-1996《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厂执行GB4915-1996《水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物质排放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汽车排放执行GB14761.1~14761.7-93《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摩托车排气执行GB14621-93《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他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本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全文2009-04-11 11:27:54 来源: 作者: 【大中小】评论:0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 1997-01-01实施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 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他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 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 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2—85 轻金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代替 GB3548-83 、GB4276-84 、 GB4277-84、 GB4286-84 、 GB4912-85 、 G B4916-85 、 GBJ4-73 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国家环境保护局 1996-04-12 批准 1997 - 01 - 01 实施、,-、. 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 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 - 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

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 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 33 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 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 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 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 标准共同存在, 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 其余均执行本 标准。

本标准从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 行废除。

GBJ4-73 工业 “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3548-83GB4276-84GB4286-84GB4911-85GB4912-85 GB4913-85 GB4916-85 本标准的附录 A 、附录 B 、附录 C 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GB4282-84 、 G B4911-85 、 GB4913-85、| GB4917-85、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GB4282-84GB4917-85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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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单位:mg/m33•恶臭污染物的排放控制按照GB14554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 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序号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排气筒(m)二级三级监控点浓度(mg/m3) 960 15 2.6 3.5(硫、二氧化硫、硫20 4.3 6.6酸和其它含硫化合30 15 22二二二物生产)40 25 38 *周界外氧50 39 581 浓度最高0.40化550 60 55 83 占硫(硫、二氧化硫、硫70 77 120 八、、酸和其它含硫化合80 110 160物使用)90 130 200100 170 2701400 15 0.77 1.2(硝酸、氮肥和火炸20 1.3 2.0药生产)30 4.4 6.6氮40 7.5 11氧50 12 18 周界外浓2 0.12化60 16 25 度最高点240物70 23 35(硝酸使用和其它)80 31 4790 40 61100 52 78颗18 15 0.15 0.74 周界外浓3粒(碳黑尘、染料尘)20 0.85 1.3 度最高点肉眼不可物3040 3.45.85.08.5见15 1.9 2.660*(玻璃棉尘、石英粉20 3.1 4.5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 30 12 18尘、矿渣棉尘)40 21 3115 3.5 5.020 5.9 8.5120 30 23 34 周界外浓1.0(其它)40 39 59 度最高点50 60 9460 85 13015 0.26 0.3920 0.43 0.6530 1.4 2.2氟40 2.6 3.8 周界外浓4 化10050 3.8 5.9 度最高点0.20氢605.4 8.370 7.7 1280 10 16150.008 0.01220 0.013 0.020铬酸30 0.043 0.066 周界外浓5 0.07040 0.076 0.12 度最高点0.0060雾50 0.12 0.1860 0.16 0.25硫430 15 1.5 2.4 周界外浓6 酸(火炸药厂)20 2.63.9 度最高点 1.2雾30 8.8 1340 15 2345 50 23 35(其它)60 33 5070 46 7080 63 9590 15 0.10 0.15(普钙工业)20 0.17 0.2630 0.59 0.88氟40 1.0 1.5 周界外浓207 化物9.0 50 1.5 2.3 度最高点(卩g/m)(其它)60 2.2 3.370 3.1 4.780 4.2 6.325 0.52 0.7830 0.87 1.3*40 2.9 4.4周界外浓8 氯65 50 5.0 7.6 度最高点0.40气60 7.7 1270 11 1780 15 2315 0.004 0.006铅20 0.006 0.009及30 0.027 0.041其周界外浓9化0.70 40 0.047 0.071度最高点0.006050 0.072 0.11合60 0.10 0.15 物70 0.15 0.2280 90 100 0.200.260.330.300.400.51汞15 1.5 X0-3 2.4 X0-3及20 2.6 10-3 3.9 X0-3其/、30 7.8 10-313 >10-3周界外浓10 化0.012 40 15 >10-323 >10-3度最高点0.0012合50 23 >10-335 >10-3物60 33 >10-350 >10-315 0.050 0.080镉20 0.090 0.13及30 0.29 0.44其/、40 0.50 0.77 周界外浓11 化0.8550 0.77 1.2 度最高点0.040合60 1.1 1.7 物70 1.5 2.380 2.1 3.215 1.1 10-3 1.7 X0-3铍20 1.8 10-3 2.8 X0-3及30 6.2 10-39.4 X0-3其/、40 11 >10-316 >10-3周界外浓12化0.01250 16 >10-325 >10-3度最高点0.0008合60 23 >10-335 >10-3物70 33 >10-350 >10-380 44 >10-367 >10-3镍15 0.15 0.24周界外浓13 及其/、4.3 20 0.26 0.34度最高点0.04030 0.88 1.3化40 1.5 2.3 合50 2.3 3.5 物60 3.3 5.070 4.6 7.080 6.3 1015 0.31 0.47 锡20 0.52 0.79 及30 1.8 2.7其/、40 3.0 4.6 周界外浓14化8.550 4.6 7.0 度最高点0.24合60 6.6 10物70 9.3 1480 13 1915 0.50 0.8020 0.90 1.3 周界外浓15 苯12 30 2.9 4.4 度最高点0.4040 5.6 7.615 3.1 4.7甲20 5.2 7.9 周界外浓16 苯4030 18 27 度最高点2.440 30 4615 1.0 1.5甲20 1.7 2.6 周界外浓17 7030 5.9 8.8 度最高点1.2苯40 10 1515 0.10 0.15酚周界外浓18 类100 20 0.17 0.26 度最高点0.08030 0.58 0.8840 1.0 1.550 1.5 2.360 2.2 3.315 0.26 0.3920 0.43 0.65甲30 1.4 2.2 周界外浓19 25 0.20醛40 2.6 3.8 度最高点50 3.8 5.960 5.4 8.315 0.050 0.08020 0.090 0.13乙30 0.29 0.44 周界外浓20 125 0.040醛40 0.50 0.77 度最高点50 0.77 1.260 1.1 1.615 0.77 1.220 1.3 2.0丙30 4.4 6.6 周界外浓21 烯22 0.6040 7.5 11 度最高点醛50 12 1860 16 2515 0.52 0.7820 0.87 1.3丙30 2.9 4.4 周界外浓22 烯16 0.4040 5.0 7.6 度最高点醛50 7.7 1260 11 1723 * 1.9 25 0.15 0.24 周界外浓0.024[氯一3。

一0.26 0.39 度最高点化40 0.88 1.3氢50 1.5 2.360 2.3 3.570 3.3 5.080 4.6 7.015 5.1 7.820 8.6 13甲30 29 44 周界外浓24醇19040 50 70 度最高点1250 77 12060 100 17015 0.52 0.7820 0.87 1.3苯30 2.9 4.4 周界外浓25 胺2040 5.0 7.6 度最高点0.40类50 7.7 1260 11 1715 0.52 0.7820 0.87 1.330 2.5 3.840 4.3 6.5氯50 6.6 9.9 周界外浓26 苯60 60 9.3 14 度最高点0.40类70 132080 18 2790 23 35100 29 4415 0.050 0.080硝20 0.090 0.13基30 0.29 0.44 周界外浓27 16 0.040苯40 0.50 0.77 度最高点类50 0.77 1.260 1.1 1.715 0.77 1.220 1.3 2.0氯30 4.4 6.6 周界外浓28 乙36 0.6040 7.5 11 度最高点烯50 12 1860 16 2515 0.050 沐0-30.080 10-3苯20 0.085 10-30.13 10-30.30 X0-3并30 0.29 10-30.43 10-3周界外浓0.00829 (沥清及碳素制品生a 40 0.50 10-30.76 10-3度最高点(卩产和加工)芘50 0.77 10-3 1.2 X0-360 1.1 10-3 1.7 X0-3* 250.100.1530 0.17 0.26 周界外浓30 光 3.0 0.08040 0.59 0.88 度最高点气50 1.0 1.514015 0.18 0.27(吹制沥青)200.30 0.45沥40 30 1.3 2.0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31 青(溶炼、浸涂)40 2.3 3.5 的无组织排放存在烟7550 3.6 5.4(建筑搅拌)60 5.6 7.570 80 7.410111515 0.55 0.83石1根纤维/cm320 0.93 1.4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32 棉或30 3.6 5.4的无组织排放存在尘10mg/m340 6.2 9.350 9.4 14非15 10 16甲12020 17 27 周界外浓33 烷(使用溶剂汽油或其 4.030 53 83 度最高点总他混合烃类物质)40 100 150烃四、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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