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喷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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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喷支护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要点

检查验收程序:

岩面整修和安全处理→断面测量→地质编录→欠挖处理(如果有)→随机锚杆支护→施工单位自检→申请基础验收→监理组织基础验收→岩面第一遍素喷(2~3cm)→系统锚杆造孔→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孔→锚杆监理旁站注浆插杆→施工单位自检→监理检查签证→挂网→设置喷混凝土厚度标记→砼面吹扫冲洗→开仓前施工单位自检→监理验收签证→喷混凝土→养护→排水孔造孔→单元工程验收。

(1)隧洞开挖后,原则上围岩应尽快支护,但不同的岩石类别,由于其自稳的时间不同,支护滞后的时间也应有差别。I~II类围岩开挖后,锚喷支护允许滞后开挖作业面一般在7~8个循环;III类围岩开挖后,锚喷支护滞后开挖作业面一般在5~6个循环;IV类围岩支护滞后开挖作业面的距离一般应控制在2~3个循环;V类围岩开挖后一般采用钢拱架作临时支撑后及时进行锚喷支护,并应该尽快安排对钢支撑顶部脱空区进行充填灌浆。

(2)围岩开挖后,除特别紧急情况,支护前必须首先完成岩面地质编录和断面测量工作。

(3)围岩开挖爆破后,根据围岩地质条件的不同,对于局部存在不稳定楔形块体的情况,由监理地质工程师与施工单位共同确定随机锚杆支护方案,并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实施。随机锚杆必须针对不利地质结构面组合形成的不稳定块体进行支护,在非紧急情况下,监理地质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随机锚杆支护通知,明确锚杆孔距、排距、孔深、孔向、锚杆直径等支护参数;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在现场口头确定支护参数后先实施,之后再补充书面通知。

(4)正常情况下,锚喷支护应遵循以下施工顺序:

随机锚杆支护→岩面第一遍素喷(2~3cm)→系统锚杆支护→喷混凝土至设计厚

度→排水孔造孔。

2.2 地质缺陷处理的施工顺序:

地质缺陷鉴定→确定处理方案→开挖或打锚杆孔→检查签证→回填混凝土或安装锚杆→检查签证。

2.3 重要工序(锚杆安装注浆)施工过程采用旁站监理,其他工序过程采用巡视和平行检查方式监理,前后两个重要工序之间设置质量控制点,实行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检查签证(验收)进行质量控制。

2.4 系统锚喷支护工程需要变更时,须经过审查批准(见表2-1)。

表2-1 系统支护工程变更表

施工单位:合同编号:N0:

3 岩面整修

3.1 隧洞开挖后,除紧急支护外,锚喷支护前应对岩面进行整修,整修标准按合同文件中有关开挖技术要求执行。

3.2 隧洞周边设计边线必须采用光面或预裂爆破技术,严格进行控制爆破,爆破后经整修后的岩面,最终的开挖轮廓,不允许存在欠挖,超挖应严格加以限制。

3.3 整修后的岩面起伏差一般应控制在15cm内(地质原因除外)。

3.4 施工单位三检(初检、复检、终检)要求:

(1)岩面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欠挖。

(2)隧洞测量断面间距一般应在2~5m,局部凸起与凹陷部位(0.5m2以上)均应增加测点。轮廓测量检查在300m2以内不得少于30点,各轮廓控制点坐标、高程必须实测,不得标用设计坐标、高程。

(3)施工承包单位对轮廊测量成果,进行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检查签证,监理测量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的测量断面进行抽检复测。

4 地质缺陷处理

4.1 开挖中发现地质缺陷,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不得隐匿不报或拖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负责。

4.2 地质缺陷一般不得擅自处理,须经地质鉴定,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签发,按要求处理。

4.3 地质缺陷处理及其结果,施工承包单位应做好详细记录,作为竣工验收资料的一部分提交。

5 锚杆

5.1 锚杆包括随机锚杆和系统锚杆。

5.2 锚杆孔开孔偏差不得大于10cm,钻孔偏差角不得大于3 o,孔深误差不得大于5cm。

5.3 锚杆孔内岩粉和积水必须清除干净,经质检人员检查孔深、清孔情况及锚杆长度后

才能安装和注浆。

5.4 砂浆锚杆必须采用专门的注浆机注浆,注浆必须密实,注浆时应由孔内浆液压力将注浆管推出,严禁人工拖拽注浆管。锚杆安装插杆过程中,必须有浆液挤出才能证明孔内浆液密实,如锚杆插到孔底没有任何浆液挤出,则必须拔出锚杆重新注浆。

5.5 锚杆砂浆中的水泥严禁含有对锚杆有腐蚀作用的化学成分。

5.6 锚杆安装后,在砂浆凝固之前不得敲击、碰撞、拉拔。

5.7 锚杆质量检查项目与要求如表5-1。

表5-1 砂浆锚杆质量检查标准

6 排水孔

6.1 开孔偏差不得大于10cm,孔轴偏差角不得大于3 o,孔深不得小于设计深度。特别注意应向外倾斜,以利排水。

6.2 排水管必须按设计要求钻设梅花孔,外包工业涤纶过滤布,以防止堵塞,保证排水管畅通。

6.3 排水孔必须经监理单位抽查合格,才能安装孔口排水管。

6.4 排水管应安装牢固,排水孔如在喷砼前与锚杆同时完成造孔,则排水孔喷混凝土时必须作好管口保护。

7 喷混凝土

7.1 喷混凝土开仓前必须将受喷面上松动岩块清撬,并将岩面的岩粉、岩碴清除干净,附有粘土、锈斑及其它有碍混凝土与坡面结合的杂物要彻底清除。开仓前岩面应采用高压气水联合冲洗。

7.2 喷面有涌水时,必须视情况埋设排水管或增加速凝剂等方法进行处理,应将涌水处理好后再喷混凝土。

7.3 喷混凝土之前,必须埋设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喷混凝土的实际厚度的平均值不小于设计厚度。不合格测点的厚度应不小于设计厚度的1/2,且不得少于5cm,低于这个标准时,需补喷。

7.4 喷混凝土应分段自下而上进行,不得自上而下进行。

7.5 喷射过程中反弹的混凝土料,必须及时清理干净。发现回弹堆积在喷混凝土坡面或被挂网“架住”,必须先清理再喷混凝土,即不能将这些回弹料包裹在喷层之中,亦不能回收再用于喷混凝土或复喷。

7.6 喷混凝土终凝2h后,即开始洒水养护,14d内必须全天保持湿润状态,28d内必须进行洒水养护。当气温低于5℃时,不得喷水养护,应采取防冻保暖措施。

7.7 喷混凝土结束7d内,距喷层15m范围内,不宜进行爆破作业。7d后应以喷混凝土的安全质点振速控制。

7.8 喷混凝土结束至验收前,应进行检查,每隔20m~50m设置一个检查断面,每断面检查点数不少于5个,其检查项目要求见表7-1。

表7-1 喷混凝土质量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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