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及财产一切险的区别及设备损坏险条款
财产基本险、综合险和一切险之间的比较

(八)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九)水箱、水管爆裂;
(七)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八)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黄健
2018年10月16日
3.锅炉及பைடு நூலகம்力容器爆炸造成其本身的损失;
4.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额或按本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免赔率计算的免赔额
(二)不同点
由于三款产品责任免除部分的不同点较多,因此我用表格的方式将不同的地方进行列明并标红,方面各位查看。
基本险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不同点
1.基本险条款中只包括由于火灾、爆炸、雷击、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造成的保险事故。
2.综合险条款中除了包含上述综合险条款所提到的原因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所造成的保险事故。
此外,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2.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3.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

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财产险(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区别综合三份财产保险的条款,可以发现在这三种保险中,除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外,保险标的物、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义务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
因此很明显,这三份财产保险的区别就在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又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相应的责任免除中的部分条款也有相应的改变。
三类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上。
自基本险到综合险再到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递增,承保范围依次增大。
具体区别如下:在保险责任中:1、首先保险责任范围最小是财产保险的基本险,只有标的物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2、而财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则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这类自然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3、最后财险保险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损失,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责任免除中:1、首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在基本险中,“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两条对于标的物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在综合险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综合险本身的保险责任就包含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标的物的损失赔偿。
2、然后是财产保险综合险与一切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对于“水箱、水管爆裂”的免赔是综合险中不存在的。
财产险的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的区别S

财产险的基本险、综合险以及一切险的区别综合三份财产保险的条款,可以发现在这三种保险中,除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外,保险标的物、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险人及投保人的义务等其他方面都是相同的。
因此很明显,这三份财产保险的区别就在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又由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不同,相应的责任免除中的部分条款也有相应的改变。
三类财产保险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保险责任和免责范围上。
自基本险到综合险再到一切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递增,承保范围依次增大。
具体区别如下:在保险责任中:1、首先保险责任范围最小是财产保险的基本险,只有标的物因火灾、爆炸、雷击以及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而引起的损失,保险公司才给予赔偿。
2、而财险保险综合险的保险责任范围则又增加了“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这类自然灾害,以及“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
3、最后财险保险一切险的保险范围则更为广泛,只要是由于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物质损坏或损失,保险人均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在责任免除中:1、首先是财产保险基本险与综合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在基本险中,“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沙尘暴、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任何原因导致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两条对于标的物损失的责任免除条款,在综合险中是不存在的,这是由于综合险本身的保险责任就包含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标的物的损失赔偿。
2、然后是财产保险综合险与一切险的责任免赔的比较。
首先对于“水箱、水管爆裂”的免赔是综合险中不存在的。
其次“非外力造成机械或电气设备本身的损失”“被保险人及其雇员的操作不当、技术缺陷造成被操作的机械或电气设备的损失”“盘点时发现的短缺”以及“任何原因导致公共供电、供水、供气及其他能源供应中断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这些都是一切险相对于综合险增加的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

财产保险基本险/综合险附加险条款基本险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降雪量超过了国家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二)积雪在物体上结成冰块,合重量增加和下垂拉力加大;(三)凌汛期间,冰块漂浮遇阴,堆积成坝,堵塞江、河道,造成水位急剧上涨,致使江河水及冰块溢出堤坝,漫延成灾。
二、责任免除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冰雪融化后,形成山洪和水灾;(二)冰冻灾害。
三、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一)大雨或冰(雪)水融化使泥沙、石块因湿透而发生的山体崩塌或突然爆发的泥石流;(二)石崖、土崖、岩石受自然风化、雨蚀造成崩溃下塌;(三)斜坡上不稳定的岩体或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整体向下滑动。
二、附加保险费:0.1‰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雹灾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己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经当地气象部门认定雹灾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二、附加保险费:0.2‰本条款与基本险条款内容相悖时,以本条款为准;其它未尽事项以基本险条款为准。
基本险附加暴雨、洪水保险条款一、保险责任兹经双方特别约定,鉴于被保险人已交付了附加的保险费,在本附加险条款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标的及保险金额范围内,本保险扩展承保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一)暴雨:指每小时降雨达到16毫米以上,或连续12小时降雨量达30毫米以上,或连续24小时降雨量达50毫米以上;(二)洪水:山洪暴发、江河泛滥、湖水上岸及倒灌使保险标的遭受浸泡、冲毁等损失。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的范围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物资和财产权利。
第二条责任免除下列各项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乱期间;二、地震、洪水、风灾、火灾、爆炸、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所致损失;三、盗窃或因个人行为造成损失;四、帐簿、单证、文件、账册、票据、图表资料的损失;五、间接损失;六、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第三条保险期限与保险金额本保险期限为一年,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保险金额根据投保人的选择按下列方式确定:一、按帐面原值加给成新折扣确定;二、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但最高不超过保险价值。
第四条保险金赔偿方式一、发生本条款第一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以下方式计算赔偿:实际损失(包括残值,应由被保险人折价收回)减去免赔额后的净损失,由保险人在扣除本公司在处理该损失事故中所支出的费用后,在赔偿限额内计算赔偿。
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的措施后,致使保险标的的额外损失,属于本条款第三条责任免除范围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二、发生本条款第一条所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果被保险人已从其他来源获得赔偿,则本公司有权在赔款中扣除已获得赔偿的部分。
但本公司对各项责任在扣除前应取得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其他事项一、被保险人索赔时应提供下列有关单证:财产保险综合险投保单(正本)、出险通知书(正本)、帐册、单据、投保清单及有关费用单据等。
必要时,应提供有关部门证明。
保险公司将根据需要,要求被保险人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二、被保险人应严格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遵守国家及保险单规定的限制条件。
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或解除合同。
三、被保险人与本公司之间的一切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电厂财产保险一切险、综合险、基本险、机损险、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表

电厂财产保险一切险/综合险/基本险/机损险/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表目录一、总则二、术语定义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四、使用原则和方法五、纯风险损失率表六、附录一、总则为准确识别电厂在营运过程中的风险,合理确定承保条件,在测算电厂经营数据,研究电厂生产特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损失率表。
本表适用于电厂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面临的物质损失风险、机损险风险和营业中断险损失风险。
本表所称电厂包括常规燃煤电厂、燃气轮机电厂、柴油机电厂、水电厂和风电厂,但不包括核电站。
本表仅适用于电厂整体投保的业务,不适用于电厂投保专门设备的业务(投保专门设备的不得低于本表中的基准损失率)。
二、术语定义1、常规燃煤电厂以煤为燃料,通过锅炉中煤粉的燃烧,把煤的化学能转化成热能,加热锅炉给水使其变成高温高压蒸汽,在蒸汽轮机中膨胀做功,推动蒸汽轮机转子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2、燃气轮机电厂以燃油或燃气为燃料,通过燃烧在燃机中形成高温高压的烟气,在透平中膨胀做功,推动燃气轮机转子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3、柴油机电厂以燃油为燃料,通过燃烧在柴油机中形成高温高压的烟气,在燃烧室中做功,再通过机械传动把往复式活塞运动转换成转动,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4、水电厂利用水能推动水轮机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5、风电厂利用风能推动叶片旋转,同时带动发电机发电。
三、纯风险损失率表构成《电厂纯风险损失率表》分为“电厂财产险纯风险损失率”、“电厂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财产险项下)”和“电厂机器损坏险纯风险损失率”、“电厂营业中断险纯风险损失率(机损险项下)”四部分,每个部分又分为“平均风险损失率和基准免赔”及“纯风险损失率调整系数”两部分。
四、使用原则和方法对于电厂财产险和机器损坏险纯风险损失率的拟定,主要通过对平均风险损失率、风险偏离因子和纯风险损失率调整系数的确定、计算获得。
以上分类参数主要参照了有关公司历年在该行业承保和理赔的相关数据,同时利用保险公司在电力领域长期承保经验,通过综合考虑得到。
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

正文: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保险标的范围第一条下列财产可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下列财产非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桥梁、码头;(三)矿井、矿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第三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土地、矿藏、矿井、矿坑、森林、水产资源以及未经收割或收割后尚未入库的农作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资料、枪支弹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四)在运输过程中的物资;(五)领取执照并正常运行的机动车;(六)牲畜、禽类和其他饲养动物。
保险责任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第五条保险标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二)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
第六条保险事故发生,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责任免除第七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纵容所致;(三)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
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

财产保险附加险条款第一部分目录一、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及机器损坏保险共有附加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K001 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YHK002 罢工、暴乱及民众骚乱扩展条款YHK003 临时保护措施扩展条款YHK004 清除残骸费用扩展条款YHK005 专业费用扩展条款YHK006 特别费用扩展条款YHK007 空运费扩展条款YHK008 公共当局扩展条款YHK009 临时移动扩展条款YHK010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AYHK011 增加资产扩展条款BYHK012 自动升值扩展条款YHK013 85%扩展条款YHK014 放弃代位追偿扩展条款YHK015 锅炉爆炸、倒塌保险扩展条款YHK016 锅炉、压力容器扩展条款规范类附加条款YHG001 自动恢复保险金额条款YHG002 错误和遗漏条款YHG003 不受控制条款YHG004 不使失效条款YHG005 违反条件条款YHG006 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YHG007 赔款接受人条款YHG008 抵押权条款YHG009 指定公估人条款YHG010 预付赔款条款AYHG011 预付赔款条款BYHG012 索赔单据条款YHG013 紧急抢险条款YHG014 分期付费条款AYHG015 分期付费条款BYHG016 保单注销条款(___ 天)二、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共有附加险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K-1-自燃扩展条款YHK-1-恶意破坏扩展条款002YHK-1-自动喷淋系统水损扩展条款003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A004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B005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C006YHK-1-供应中断扩展条款D007YHK-1-烟熏扩展条款008YHK-1-恐怖活动扩展条款009YHK-1-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A 010YHK-1-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扩展条款B 011YHK-1-建筑物变动扩展条款012YHK-1-复制费用扩展条款013YHK-1-灭火费用扩展条款A014YHK-1-灭火费用扩展条款B015YHK-1-消防队灭火费用扩展条款016YHK-1-建筑物未受损部分额外费用扩展条款017YHK-1-委托加工扩展条款018YHK-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A019YHK-1-内陆运输扩展条款B020YHK-1-便携式设备扩展条款021YHK-1-雇员个人物品扩展条款022YHK-1-其他物品扩展条款YHK-1-合同价格扩展条款024YHK-1-额外费用条款025YHK-1-重新安装费用条款026YHK-1-冷藏条款027YHK-1-车上货物条款028YHK-1-理赔准备费用条款029YHK-1-电器设备损失条款030YHK-1-重置与缮写条款031YHK-1-扩大承保处所条款032YHK-1-税项条款033YHK-1-厂区间临时移动扩展条款010YHK-1-财产临时移出场所条款034YHK-1-铁路机车车辆扩展条款035YHK-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A 036YHK-1-露天存放及简易建筑内财产扩展条款B 037YHK-1-地震扩展条款(费率另行规定)038YHK-1-盗窃、抢劫扩展条款039YHK-1-碰撞扩展条款040YHK-1-玻璃破碎扩展条款041规范类附加条款YHG-1仓储财产申报条款-001YHG-1重置价值条款-002YHG-1定值保险条款-003YHG-172小时条款-004YHG-150/50条款-005YHG-1消防保证条款-006YHG-1防洪保证条款-007YHG-1赔款受益人条款-008YHG-1所有其他物品条款-009YHG-1自动承保条款-010YHG-1商标及标签条款-011YHG-1合同价格定价条款-012YHG-1代位追偿费用条款-013YHG-1第一受益人条款-014YHG-1错误描述条款-015YHG-1保费调整条款-016YHG-1施救费用条款-017YHG-1提前通知终止条款-018YHG-1指明财产条款-019YHG-1租赁财产条款-020YHG-1信息技术明晰条款-021YHG-1工人条款-022YHG-1改建与修复条款-023YHG-1违反特约条款-024YHG-1保险标的物叙述条款-025YHG-1屋外设备条款-026YHG-1合同承购者附加条款-027YHG-1权益转让条款-028YHG-1损失通知条款-029YHG-1升值保险条款-030YHG-1冰雹扩展条款-031YHG-1暴雪、冰凌扩展条款-032YHG-1沙尘暴扩展条款-033YHG-1泥石流、崩塌、突发性滑坡扩展条款-034YHG-1地面突然下陷下沉扩展条款-035限制性附加条款YHX-1暴风雨除外条款-001YHX-1台风、飓风除外条款-002YHX-1龙卷风除外条款-003YHX-1洪水除外条款-004YHX-1沙尘暴除外条款-005YHX-1碰撞除外条款-006YHX-1自燃除外条款-007三、财产保险基本险附加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JK0附加雪灾、冰凌保险条款01YHJK0附加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保险条款02YHJK0附加雹灾保险条款03YHJK0附加暴雨、洪水保险条款04YHJK0附加暴风、龙卷风保险条款05YHJK0附加海潮保险条款06YHJK0附加地面突然塌陷保险条款07YHJK0附加水暖管爆裂保险条款08YHJK0附加自燃保险条款09YHJK0附加橱窗玻璃破碎保险条款10YHJK0附加锅炉、压力容器保险条款11YHJK0附加室外装潢保险条款12YHJK0附加建筑物室外附属设施保险条款13YHJK0附加计算机及其附属设备保险条款14YHJK0附加盗窃保险条款15YHJK0附加金、银、珠宝、首饰抢劫、盗窃特约保险条款16YHJK0附加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漏水保险条款17YHJK0财产保险地震责任扩展条款18规范类附加条款YHJG0仓储财产申报条款01YHJG0定值保险条款02YHJG0成对或成套设备条款03YHJG0分期付费条款A04YHJG0分期付费条款B05限制类附加条款YHJX0消防保证条款01YHJX0财产险2000年问题除外责任条款02四、财产保险综合险特有附加条款编号条款名称扩展类附加条款YHZK附加广告牌保险条款001YHZK附加场内用起重、运输机械保险条款002YHZK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损坏保险条款003第二部分条款一、财产保险综合险、财产一切险、机损损害险共有附加条款(一)扩展类YHK001 水箱、水管爆裂扩展条款经双方同意,由于水箱、水管因雷电、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爆裂,致使其本身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其它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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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产基本险:
二、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三、(一)火灾;
四、(二)雷击;
五、(三)爆炸;
六、(四)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七、(五)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八、(六)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九、(七)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十、二、财产综合保险:
十一、(承保除基本险列明的火灾爆炸以外的自然灾害损失)
十二、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
十三、(一)火灾、爆炸
十四、(二)雷击、暴雨、洪水、台风、暴风、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下陷下沉;
十五、(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十六、(四)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
十七、(五)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描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
十八、(六)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十九、三、财产一切险:
二十、(承保基本险+财产综合险一切不可预料的损失含盗窃)
二十一、在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二十二、定义:
二十三、自然灾害:指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二十四、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灾和爆炸
综上所述,财产一切险承保范围包括基本险和综合险,是财产保险中覆盖最大,最广的保障!
四、财产一切险、财产综合险附加机器设备损坏险条款(2009版)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条款为《财产一切险条款》、《财产综合险条款》的附加险条款,不得单独投保。
本附加险条款与本附加险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本附加险条款未规定的,适用本附加险主险条款的规定。
保险责任
第二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若因下列原因引起或构成突然的、不可预料的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机器及附属设备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一)设计、制造或安装错误、铸造和原材料缺陷;
(二)工人、技术人员操作错误、缺乏经验、技术不善、过失;
(三)离心力引起的断裂;
(四)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弧、漏电、短路、大气放电、感应电及其他电气原因。
第三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机器设备因本附加险条款第二条所规定的原因而发生故障,导致易变质财产的下列损失,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腐烂、变质;
(二)受到制冷剂的污染。
第四条在本保险期间内,因本条款第二条所列原因导致被保险电脑设备遭受物质损坏或灭失,保险人按照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五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但以被保险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为限。
责任免除
第六条对被保险人所遭受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机器设备运行必然引起的后果,如自然磨损、氧化、腐蚀、锈蚀、锅垢等物理性变化或化学反应造成的损失;
(二)各种传送带、缆绳、金属线、链条、轮胎、可调换或可替代的钻头、钻杆、刀具、印刷滚筒、套筒、活动管道、玻
璃、磁、陶及钢筛、网筛、毛毡制品、一切操作中的媒介
物(如润滑油、燃料、催化剂等)及其他各种易损、易耗
品所遭受的损失;
(三)根据法律或合同应由供货方、制造人、安装人或修理人负责的损失或费用;
(四)由于公共设施部门的限制性供应及其他故意行为,或非意外事故引起的停电、停气、停水造成的损失;
(五)间接损失;
(六)本保险单明细表或有关条款、约定中规定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第七条因下列原因导致的被保险人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一)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已经知道或应该知道的被保险机器及其附属设备在本附加险开始前已经存在的缺陷;
(二)自然灾害、火灾、爆炸;
(三)机动车碰撞;
(四)水箱、水管爆裂;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六)任何人的故意行为、盗窃或不明原因导致的丢失;
(七)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为、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恐怖活动;
(八)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九)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十)介质本身的任何缺陷、病毒、数据损失以及其他内部问题;
(十一)本保险责任以外的其他原因。
保险金额
第八条本附加险承保机器设备的保险金额按该机器设备的重置价值来确定,即投保时重新换置同一厂牌或相类似的型号、规格、性能的新机器设备的价格,包括出厂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税款、可能支付的关税以及安装费用等。
赔偿处理
第九条机器设备损失的赔偿处理按下列约定办理:
(一)对被保险机器设备遭受的损失,保险人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被保险机器设备在修
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项下被保险机器设备的损失后,保险人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1、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以将被保险机器设备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现值后的金额为准,修理时需更换零部件的,可不扣除折旧。
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机器设备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2、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以被保险机器设备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保险人有权不接受被保险人对受损机器设备的委付;
3、任何属于成对或成套的设备项目,若发生损失,保险人的赔偿责任不超过该受损项目在所属整对或整套设备项目的保险金额中所占的比例。
(三)比例赔偿
在发生本附加险责任项下的损失时,若受损的保险财产的分项或总保险金额低于对应保险金额,即重置价值时(见本附加险第八条保
险金额),其差额部分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保险人则按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保险金额与对应的重置价值的比例负责赔偿。
如被保险机器多于一项时,每项将按照本保险单规定的分项保险金额单独计算比例赔偿的责任。
(四)保险人赔偿损失后,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
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间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五)被保险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易变质财产的赔偿处理
易变质财产的赔偿处理标准与主险的赔偿处理标准相同。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一条在本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应:
(一)遵守有关安全法规,遵守制造厂商制定的关于机器使用的操作规程,制定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并付诸实施,聘用技术及技能合
格的工人和技术人员,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保险人代表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保险人承担;
(二)对因电压不稳容易造成损坏的机器配备稳压装置;
(三)按照机器维护的规范要求,对被保险机器定期做好维修和保养工作,使之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被保险人在机器大修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并将修理记录提供给保险人。
释义
第十二条
【机器设备及附属设备】是指本保险合同所承保的用于生产或营业使用的机器设备及附属设备,但下列设施除外:
(一)建筑、地基、阁楼、房屋、或者充气建筑物;
(二)绝缘或耐火材料;
(三)沟管、地下容器或管道、任何浇灌设施的管道;
(四)除锅炉供水管道、锅炉冷凝回管或制冷和空调设备的管道之外的水管;
(五)车辆、航行器、船舶以及附着于车辆航行器和船舶上的设备;
(六)用于牵引、挖掘或建设的工具;
(七)被保险人生产的供出售的设备。
【电脑设备】是指电子计算机或其他的数据处理设备,包括用于该设备的介质和辅助设备。
【介质】是指用于电子电脑或电子数据处理设备的各种类型的电子、磁性或光学的磁带和光盘。
【易变质财产】指必须在一定控制条件下保存的流动资产,且易在控制条件变化时遭受损失。
活体动物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