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及问题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变化,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日益得到重视和发展,成为我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自下而上的基层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不断地增加和壮大,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已经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首先,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中国革命的根基在于农村,所以在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精心培养和打造了一批农村基层组织,如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合作社、农村人民公社等,为农村改革开放奠定了基础。
新世纪以来,我国政府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对城乡社区治理的支持与投入,进一步提升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水平和成效。
一系列的政策和制度的出台,大大推动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
其次,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本质是民主、自由、平等、法治。
基层组织的自治权力不仅具有基层民主、协调、服务、监督、管辖等经营职能,还具有政治、文化、环境、健康、安全等职能。
基层自治是通过自己的意志、智慧、力量,推动改革、发展、创新和成功。
自治制度实现了基层政治的民主化,使得基层行政与民主治理实现了同步,有效提高了基层治理能力。
最后,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意义。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有着广泛而深远的意义。
它可以改变传统集权式的管理体制,让基层居民更加自主、更加自由、更加成熟、更加履行公民权利和义务。
基层群众自治满足了基层群众对自我发展和自我完善的需求,助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进一步完善和深化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在未来的发展中,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应该加强对基层组织的培养和管理,为基层社团公共服务、管理和监督提供各种资源,推动政府和社会共同治理能力提高,加速农村和城市建设的步伐。
通过各类合作平台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支持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使群众自治成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
总结而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特点以及重要意义都表明着其在我国政治制度中有着重要的作用。
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修改版)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一)村民自治制度立法不完善村民自治条文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条文放在宪法的同一章节之中,容易使人产生错觉认为村民委员会是我国的一级基层政权,享有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实际上村民委员会属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不是基层政府机关。
我国刑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较少,使得村民自治中违法的行为得不到及时的惩治,极大地阻碍了村民自治。
(二)现行制度设计难以实现村民委员会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较好衔接。
在很多情况下,乡镇政府仍然习惯于传统的命令式的管理方式,对村民委员会从产生到日常工作进行干预和控制,把村委会视同自己的行政下级或派出性机构,变“指导”为事实上的“领导”。
案例: (1)湖北省南漳县某城关镇,以“减轻农民负担”为由,擅自对全镇21个村的村委会干部进行清编整顿,其中清退村委会干部30人,清退村民小组长34人,违反了法律规定和人民群众的意愿,结果被推上了被告席。
(2)重庆市巫山县官阳区,在1998年底至1999年初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有4名被群众推选走上村委会主任岗位的村干部,因为不是乡镇领导“圈定”的人选,上任后总是得不到区、乡主要领导的支持。
1999年11月前后,这4名村委会主任,终因与直接领导发生分岐而被免职。
(三)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原则不能落到实处在民主选举方面,存在"富农"干政现象,有的富农利用金钱优势拉帮结派、贿赂各级党政干部、操纵选举结果,有些地方甚至形成了独霸一方的恶势力"自治制度";在民主监督方面,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形同虚设,甚至根本就没有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但是没有真正履行起职责,对于持有不同政见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提出的村务批评和建议置之不理,造成村民对村务公开产生怀疑,甚至引起群众上访。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如何改善(一)完善村民自治立法,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提供法律保障一是完善宪法规定,为村民自治提供根本法保障。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者:张时春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4年第05期摘要: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在三十多年的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存在着农民民主意识淡薄、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组织机制不科学、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制度问题和现实困难,为此必须从严格选举、理顺关系、健全机制等方面完善农村基层自治制度,使农村基层自治制度发挥出应用的功效。
关键词:农村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对策1 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轨迹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的基层群众自治经过了三个阶段:一是发端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包产到户”导致公社体制的松动,公社层面的行政性力量不断上收、撤出,在这种情况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乡村自治传统再次被激活,有些农村出现了农民自发的“草根民主自治运动”;二是有法可依阶段,1990年9月,国家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选择工作基础比较好的村委会进行试点,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
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束了长达十年的试行,村民自治进入了快车道。
三是顶层政治制度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范畴,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制度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委会组织法》进行重新修订。
2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2.1 村民民主意识淡薄。
村民是基层群众自治的主体和直接参与者,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自治能力直接关系到基层民主政治的实效,然而在现实的基层民主进程中,由于: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大量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劳动力向城市的流转;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认为自治是村委会和村干部的事,与己无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不够及时和到位,农村熟人社会人情观念的浓厚;个别村委会、村干部工作中的专制和对群众利益的漠视、侵害等;多种因素的叠加造成了群众对自治的漠视和冷淡,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得村干部的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响应,有时甚至很难开展,另一方面又使得村干部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监督和激励,二者相互影响导致现实层面的村委会的自治功能不能正常发挥。
6.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教学设计高中政治统编版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二)讲授新知
在讲授新知环节,教师将系统地介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相关知识,帮助学生全面了解其内涵、特点、运作方式等。
1.教师简要介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定义,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形式。
2.讲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特点,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并结合实例进行分析。
二、学情分析
在本章节的教学中,学生已具备一定的政治理论基础知识,对我国政治制度有一定的了解。但在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方面,学生的认识可能仍停留在表面,对于其内涵、运作方式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理解有待深化。此外,学生在分析问题时,可能缺乏批判性思维和实证研究能力,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引导和培养。
高中生正处于青春期,他们思维活跃,关心社会热点问题,对于基层民主建设表现出较高的兴趣。然而,由于生活经验有限,他们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认识可能存在局限性,容易受到外界舆论的影响。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激发学生的兴趣,引导他们正确看待基层民主建设,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
-教师精选典型案例,如居民委员会成功解决社区环境问题等,引导学生从案例中总结经验,反思制度运作的优劣。
2.利用小组合作学习,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培养学生的合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教师提出讨论主题,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与不足,引导学生开展课堂讨论,形成共识。
3.创设情境教学,模拟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基层自治组织的运作,让学生在实践中感受制度运作。
2.学生分成若干小组,进行组内讨论,每个小组成员发表自己的观点,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
3.各小组整理讨论成果,准备进行课堂分享。
(四)课堂练习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地位的重大提升

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地位的重大提升李学举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
”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确立为我国民主政治的四项制度之一,把坚持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的重要内容,这是我们党的一个重大决策,是对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地位的重大提升。
一这一重大决策,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的基本内容,有利于更好地从整体上坚持和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与优势。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城乡居民群众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直接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与实践。
基层群众自治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十七大报告把我国的政治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三项制度,扩展为包括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内的四项制度,把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与基层范畴的民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使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体系的内容更为全面、更为丰富,结构更为完整,功能更为强大。
这有利于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民主制度发挥各自优势,有利于它们之间的衔接与互动,有利于进一步彰显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本质,使我国的政治制度更好地成为亿万人民群众参与并惠及亿万人民群众的制度。
这一重大决策,拓宽了认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视野,有利于更好地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规律。
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了我们绝不能照搬西方的政治模式,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
一方面,人民通过他们选出的代表组成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另一方面,在基层建立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和民主自治制度,群众的事情由群众自己依法去办,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奠定全面巩固的群众基础。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
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在三十多年的实践中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存在着农民民主意识淡薄、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强、组织机制不科学、运行机制不健全等制度问题和现实困难,为此必须从严格选举、理顺关系、健全机制等方面完善农村基层自治制度,使农村基层自治制度发挥出应用的功效。
关键词:农村基层群众自治问题对策1我国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的发展轨迹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的基层群众自治经过了三个阶段:一是发端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随着“包产到户”导致公社体制的松动,公社层面的行政性力量不断上收、撤出,在这种情况下,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乡村自治传统再次被激活,有些农村出现了农民自发的“草根民主自治运动”;二是有法可依阶段,1990年9月,国家民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农村开展村民自治示范活动,选择工作基础比较好的村委会进行试点,通过典型示范,逐步推广。
1998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结束了长达十年的试行,村民自治进入了快车道。
三是顶层政治制度阶段,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范畴,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自治制度一起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
根据新形势的发展,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委会组织法》进行重新修订。
2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基层群众自治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2.1村民民主意识淡薄。
村民是基层群众自治的主体和直接参与者,他们的主体意识和自治能力直接关系到基层民主政治的实效,然而在现实的基层民主进程中,由于:农民文化水平不高特别是大量文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劳动力向城市的流转;受传统观念影响较深,认为自治是村委会和村干部的事,与己无关;法律和政策的宣传不够及时和到位,农村熟人社会人情观念的浓厚;个别村委会、村干部工作中的专制和对群众利益的漠视、侵害等;多种因素的叠加造成了群众对自治的漠视和冷淡,这种状况一方面使得村干部的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响应,有时甚至很难开展,另一方面又使得村干部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监督和激励,二者相互影响导致现实层面的村委会的自治功能不能正常发挥。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

1987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 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是新 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有关村民委员 会的法律文件。
其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发展历程
1955年
全国总工会开始在工厂和企业中建立工会组织,作为职工参 与企业管理和监督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05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未来展望
Chapter
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01
满足群众自我管理、 自我服务的需求
随着城市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群 众对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需求日益 增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能够满足这 一需求。
02
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 治理能力现代化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现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完善该制度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 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村民理事会
村民理事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一种形式,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代表村民行使自治权利和承担义务。
0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
Chapter
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发展历程
1949年
新中国成立后,城市居民委员会开始在各地逐步建立。
1954年
全国首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 ,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全国性的法律文件,为城市 居民委员会的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
发展
随着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得到了进 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基层民主建设,强 调要把加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作为完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重要性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出发, 从提高村党支书素质 的需要出发, 从1998年初至1999年初, 在全省33139 个村中(占全省总村数的60.2%), 采取党员和群众公 推, 然后再由党员直选的方法, 创造了以公开、公平、 公正、竞争原则为主的公推直选村党支书的新机制。 这一时期四川省公推直选村党支部书记的试点工作, 最早是在巴中展开的。早在1998年初,其他省份还 刚掀起村委会主任“海选”热潮的时候,四川巴中 地区就开始直选村支书。四川省在总结巴中经验的 基础上,于1999年在全省开展了公推直选村党支书 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到 2004年结合全省村党支部书记换届工作,决定在全省 进一步推广村党支部书记公推直选。在这一次公
“四个民主”同样经历了一个逐步落实和不 断完善的过程。实际上,就民主选举而言, 在前几届村委会选举过程中,不少地方也都 程度不同地存在着选举操作程序不规范、选 举质量不高、甚至违法的现象,群众对这方 面的问题上访反映比较强烈。但经过前几次 换届选举之后,广大村民的民主意识和民主 能力在民主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各地 民政部门以及乡镇政府针对实践中发生的各 种问题通过纠偏和加强指导,使村民委员会 选举逐步走向规范。在2008年3月结束的全省 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各地严格按照有 关法
2、试验阶段(1987——1998) 正是由于村委会的民主选举与管理至少在当时能 够较好地满足农村重建秩序的需求,这种做法很快 便得到了国家的承认与支持。所以,1982年宪法赋 予了村民委员会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 到了1987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又对于 1982年宪法中关于村民自治的原则性规定,作了进 一步的延伸和具体化,从而初步构建起村民自治的 法律框架。从此基层群众自治进入了“试行法时 期”。 由此,我国广大农村开始走上了一条在家庭联产 承包制基础上,通过村民自治的形式来组织农民、 管理农村的崭新道路。从1982年“村委会”入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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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党对发展基层群众自治的认识,是与时俱 进、逐步深化的;二是基层群众自治的实践,基本是由点到面、由浅 入深,由单领域向多领域逐步推开的;三是基层群众自治的各项制度、 法律和法规,是逐步健全的;四是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能力,也是在 实践中逐步提高的。
• 3、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政府与居委会、村委会之间的关系,通 过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民主监督,有机地协调基层党组织与居委会、 村委会之间的关系。
• 4、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应进一步公开化、透明化,居民和村民有 望享有更多的实行民主监督的权利,同时还应在法律制度上进一步强 化对居委会、村委会工作的合法性监督,以法律来保障基层群众自治 的合法权益。
• 这种适应和促进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工作部署上的适应和促 进。我们在推进基层群众自治的过程中,始终以推动和保障党和国家 的中心工作为目标,与整体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二是在实践推进上 的适应和促进。基层群众自治实践的许多环节,都是围绕人民群众最 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展开的,既锻炼了群众的议事能力, 又维护了群众的经济利益,体现了民主目的性与手段性的统一。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及当前存 在的问题
陈汉城
一、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势
• 1.我国的基层民主政治保障了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民参与权利。
• 通过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我国将绝大多数人口纳入基层的民主选举、 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政治过程之中,体现出社会主义民 主高度的人民性和广泛的参与性。
• 2.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直接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
• 对策:
• 1、农村经济的发展要牢固树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通过农村 产业结构调整,农村税费改革,达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 目标,进而推动农村城镇化发展,提高农村现代化水平。为基层民主 提供物质基础。
• 2、国家应加大对基层群众自治机构的拨款,完善基础设施,提高基 层干部的待遇,吸引多多的年轻群体参加自治组织,优化干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计划、有步 骤地稳定有序发展的根本保证。实践证明,在党和政府的有效主导下,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较好地解决了我国人民民主发展问题,使得亿万人 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民主政治建设健康有序地发展,成为推动社会进步 的巨大力量。
• 4.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能够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相促进。
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问题:
• 1、居民委员会的任务重而且繁多;城市基层政权组织与居委会关系 不协调;工作条件差、待遇低;没有经济实力,缺乏必要的经济基础, 无法实行居民的自治;干部结构不合理。
• 2、农村经济落后导致村民自治缺乏物质基础,村委会与乡镇政府关 系不协调,村民自治在实际运行中的不规范行为,村干部和村民的政 治素养以及自治能力不足。
• 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直接反映了人 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基层群众自治的这一特点和优势有利于调动人民 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使之成为广大人民 群众学习民主、实践民主的成本低、效益高的大学校,有利于培养具 有公民意识的现代公民。
• 3.我国的基层群众自治在党和政府的主导下方向正确,发展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