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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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

(一)历史发展概况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公私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新中国一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劳动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各地方劳动部门设劳动保护处、科,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的专管机构。政府许多产业部相继在部内的生产或人事部门设立了专管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各级工会中设立了劳动保护部,工会基层组织一般设立了劳动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的监督。

1950年10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都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担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1956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组织简则》规定,劳动部在自己的权限内,有权发布有关劳动工作的命令、指示和规章。这些命令、指示和规章,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还规定,劳动部负责“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工作,领导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检查企业中的重大事故并且提出结论性的处理意见”。

1955年4月25日天津国营第一棉纺厂发生的水管锅炉爆炸,死伤77人,直接财产损失36万多元。鉴于这种情况,国务院于同年6月批准在劳动部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于1956年1月开始工作。大跃进中,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机构被精简合并。196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1970年,国计委成立劳动局(原劳动部精简为劳动局划归国家计委领导),恢复了劳动保护工作。

1975年,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治理整顿工作走上轨道,劳动保护工作的治理整顿也获得了进展,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劳动总局(即国家计委劳动局扩编为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恢复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劳动总局分设了劳动保护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1981年,为加强对矿山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又成立了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

1983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批准的《劳动人事部任务与职责》中规定,劳动人事部“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指示,研究拟定有关劳动保护的具体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综合管理劳动保护、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实行国家监察。提出劳动保护规划要求,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改善劳动条件,推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劳动人事部设劳动保护局、矿山安全监察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1985年1月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成立。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及中华全国总工会领导人组成。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局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具体工作由各部门分别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

1988年,劳动人事部分开设立劳动部和人事部时,国务院批准的劳动部“三定”方案中规定:新组建的劳动部是国务院领导下综合管理全国劳动工作的职能部门,综合管理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实行国家监察。劳动部将劳动保护局更名为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仍保持矿山安全监察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1993年,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撤销,在劳动部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局、职业安全卫生与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矿山安全监察局。

1998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成立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原劳动部承担的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职业安全监察、矿山安全监察职能,交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简称国家经贸委)承担。国家经贸委成立安全生产局。

原劳动部承担的职业卫生监察(包括矿山卫生监察)职能,交由卫生部承担。

原劳动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监察职能,交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承担。

劳动保护工作中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以及与劳动保护工作关系密切的工伤保险、劳动保护争议与仲裁等,仍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管理。

1999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后,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又增设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国家煤碳工业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国家经贸委管理的负责煤矿安全监察的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国家经贸委负责的煤矿安全监察职能。国家煤碳工业局的有关内设机构,加挂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内设机构的牌子。

2000年12月,为适应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国务院决定设立国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其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涉及煤矿安全监察方面的工作,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名义实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是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国家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监察职能的行政机构,由国家经贸委负责管理。现由国家经贸委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划给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承担的职能不作调整。

2001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恢复成立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担任,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劳动部的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能虽然已经调整由其他部门负责,原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也发生了变化,但是为了了解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的发展历程,我们也需要将这些国家机构的职能变化简要地作一些介绍。

(二)劳动安全卫生监察

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职能是:研究拟定劳动安全卫生监察等项工作的具体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综合管理是职业安全卫生、矿山安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实行国家监察;拟定有关法规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参与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组织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推动劳动保护方面的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工作;协同地方政府加强劳动保护干部队伍建设,检查各地区、各部门对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业务指导。

1.职业安全卫生监察职能:

(1)贯彻并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法规。

(2)组织拟定劳动保护条例、规章和标准。

(3)对厂长进行劳动保护培训和考核发证。

(4)监察企业、事业单位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的技术措施计划的实施情况。

(5)对特种设备、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仪器仪表负责安全技术鉴定和审核发证。

(6)参与对职业危害严重的新建、改建、扩建企业、事业单位和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有关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做到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7)参加调查和处理伤亡事故,对事故报告、调查、统计分析、处理进行监督管理,对责任者的处分发生歧时,提出结论性意见。

(8)对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提请有关单位、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对触犯刑法的责任人由司法

机关依法惩处。

2.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职能:

(1)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法规,督促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2)制定或参与审定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3)对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行为时,有权通知该单位纠正。

(4)检查锅炉、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发现不安全因素,可以发出《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意见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限期解决;逾期不解决时,有权通知期停止该设备的运行。

(5)监督有关单位对司炉工、焊工的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发给合格证,无合格证者不准独立操作。

(6)有权进行或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有权随时进入制造、使用锅炉压力容器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这些单位提供贯彻执行有关规程、技术标准的情况,以及有关技术资料。有权向有关人员调查询问,有关人员应如实反映情况,不得阻拦。

3.矿山安全监察职能:

(1)检查矿山企业和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2)参加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3)检查矿山劳动条件和安全状况。

(4)检查矿山企业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5)监督矿山企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的情况。

(6)参加并监督矿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主管部门的矿山安全监督人员有权进入矿山企业,在现场检查安全状况,发现有危及职工安全的紧急险情时,应当要求矿山企业立即处理。

(三)国家经贸委安全生产局

安全生产局是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督职权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2.研究拟定全国安全生产的发展战略、工作规划,指导全国安全生产工作。

3.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监督检查企业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4.组织指导全国伤亡事故的统计和信息工作;分析、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5.组织、协调、监督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承办重大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的有关事宜。

6.综合管理全国安全检测检验工作,对从事安全检测、检验、评价、设计、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进行资格认可和委托授权。

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国家重点工程安全设施的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8.监督管理全国劳动防护用品工作。

9.组织指导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的推广工作,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科研等经费,组织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

10.组织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情况,组织全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1.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主要职责:

1.研究拟定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起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煤矿安全生产规章、规程,拟定煤炭工业安全标准,提出保障煤矿安全的规划和目标。

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履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责。

3.组织调查和处理煤矿重大、特大事故,负责全国煤矿事故与职业危害的统计分析,发布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信息。

4.指导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科研工作,组织煤矿使用的设备、材料、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管理工作。

5.拟定开办煤矿的安全标准,组织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标准的煤炭企业的查处工作。

6.组织、指导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煤炭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认证工作。

7.监督检查煤矿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

8.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队及其应急救援工作。

9.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直属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组织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10.开展煤矿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1.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一)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

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及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有关行业总公司领导人员组成。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任务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关系全国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具体工作由各部门分别管理。

(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性法律文件和行政法规,拟定有关政策及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

2.综合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拟定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3.依法行使国家煤矿安全监察职权,对设在各地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其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

4.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受国务院委托对特大事故调查报告进行批复。

5.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

6.组织全国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和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7.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与安全生产条件情况,以及有关设备、材料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8.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按照职业安全法规和标准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职业危害的防治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组织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的查处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9.拟定安全生产科研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10.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的干部管理工作。

11.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经贸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任务及职责,全国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设9个职能司(室)。

1.办公室(外事司、财务司)

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息、保密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财务、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活动。

2.政策法规司

负责起草有关法律草案和行政法规的具体工作;研究拟定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安全技术标准;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及重要会议报告;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

3.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

负责发布全国安全生产信息和伤亡事故统计的具体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负责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殊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认可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4.煤矿安全监察一司

组织国有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监督检查国有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国有煤矿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煤矿救护及应急救援工作。

5.煤矿安全监察二司

监督检查乡镇煤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小煤矿,组织调查和处理乡镇煤矿重大、特大事故。

6.安全监督管理一司

监督检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金属与非金属矿山企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7.安全监督管理二司

监督检查石油、化工、电力、贸易、机械、冶金、有色、轻工、纺织、医药、建材、烟草、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三同时”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组织、指导和协调化学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8.安全监督管理三司

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的重大、特大事故的处理工作。

9.人事培训司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直属机构干部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察人员、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全国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者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国家安全生产监察专员,监察专员受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委托,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整改情况,参加对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

锅炉压力容器监察局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管理全国锅炉压力容器工作,行使监察职权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管理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制定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环节和进出口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和调查处理。管理有关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操作人员的资格考核工作。

四、消防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监督管理

《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由国务院领导,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及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其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组织草拟、审查消防行政法规,制定消防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消防科技研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查;指导消防部队的业务建

设和教育训练。军事设施、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

消防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依法进行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定期监督检查。公安消防机构发现火灾隐患,应当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采取措施,限期消除隐患。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消防站建设标准建立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专职消防队的建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进行业务指导,并有权指挥调动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对消防工作,加强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消防技术、消防装备。

对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进行防火防爆监督检查。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生产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对产品应当附有燃点、闪点、爆炸极限等数据的说明书,并且注明防火防爆注意事项。对独立包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当贴附危险品标签。

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禁止带火种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禁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胡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变更的,应当报经原

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核准;未经核准的,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变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按照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对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进行监督检查。储存可燃物资仓库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歌舞厅、影剧院、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在使用或者开业前,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

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主办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并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合格后,方可举办。

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未经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确定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的消防产品。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配件、灭火剂、维修消防设施和器材。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共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使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对违反消防法规定行为的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

1983年消防划归武警序列后,部队的军事化、正规化建设更上了一个新台阶。目前,全国公安消防队伍共有11.4万人;全国企事业专职消防队约有11万人;全国地方民办消防队达1200余个,约2万人;全国义务消防队约有13.5万个,共约2300万人,是社会

化消防事业的基础。

五、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一)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实施。其职责是指导全国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草拟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制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人,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二)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由交通部安全监督机构实施。其主要职责是负责船舶运航管理和水上交通管制,维护水上交通秩序,监督船舶的危险品装卸作业;主管防止船舶污染损害及其他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航政、海区航道、航标和引水管理;拟定水路交通行业安全管理的法规和措施,负责交通企业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和统计分析;调查处理特大事故;负责全国海上援救中心办公室的工作。

六、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监督管理

劳动卫生和职业病监督管理的主要内容:

劳动卫生和职业病监督管理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实施,属于卫生监督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卫生法制建设,粉尘危害防治,职业中毒防治,物理因数和不良气象条件职业危害防治,职业肿瘤防治等。

(一)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贯彻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劳动卫生政策、法规和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二)根据劳动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企业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

1.对劳动条件、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浓度等是否符合国家标准进行监督;

2.对企业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对工人进行入厂前体检和定期健康检查,对女工健康保护以及是否执行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等进行监督;

3.对职业病的诊断进行监督管理;

4.对已确诊的急慢性职业病患者的治疗、疗养、调离岗位处理情况进行监督;

5.对企业职业性危害的治理措施进行卫生学评价和监督;

6.对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贯彻职业病报告制度、劳动卫生测报表以及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情况进行监督;

7.对企业有毒、有害因素监测的测试方法、操作规程以及质量控制进行监督。

(三)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对企业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

1.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对新建、改建、扩建工业企业项目的厂址选择、工程设计、劳动卫生措施、医疗卫生和生活福利设施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进行卫生监督;

2.对研制的新产品的毒性,进行监督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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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建立考试试卷

2018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的建立考试试 卷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2008年考题]通风机工作的基本参数表达了通风机的规格和特性。基本参数是指风量、风压、效率和。 A:功率 B:工况 C:风阻 D:风速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2、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依靠煤矿职工和__。 A.监察人员 B.工会组织 C.先进分子 D.安全员 3、民用爆破器材按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配备占本企业从业人员总数__以上且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1% B.2% C.5% D.8% 4、公安消防队除保证完成消防法规定的火灾扑救工作外,还应当参加__的抢险救援工作。 A.其他灾害或者事故 B.大型演出 C.学校 D.宾馆 5、《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__的劳动防护用品。 A.国际标准 B.企业标准 C.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D.行业标准或者企业标准 6、依据《消防法》的规定,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情节严重的,处日以下拘留。 A:5 B:10 C:15 D:20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7、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省级劳动行政部门的以下__行为是错误的。 A.进入用人单位了解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B.对劳动场所进行检查 C.对违反劳动法的单位吊销营业执照 D.监督检查人员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证件 8、主要负责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写出管理组调查报告的是__。 A.指挥部 B.综合组 C.技术分析组 D.管理调查组 9、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__为工伤。 A.可以认定 B.应当视同 C.应当认定 D.可以视同 10、以下灭火措施不正确的是__。 A.扑救气体类火灾时,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其稳定燃烧B.扑救爆炸物品火灾时用沙土盖压以达窒息的效果 C.扑救遇湿易燃物品火灾时,一般可使用干粉、二氧化碳、卤代烷扑救 D.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可用普通蛋白泡沫或轻泡沫扑救 11、根据《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检测检验机构未取得资质或者伪造资质证书从事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活动的,处的罚款。 A: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D:5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2、造成脱钩事故的主要原因不包括。 A:吊钩缺少护钩装置 B:护钩保护装置机能失效 C:吊钩品种规格选择不当 D:吊装方法不当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为了保证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水平,注册安全工程师在每个注册周期内应当参加由具备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实施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学时。 A:24 B:36 C:40 D:48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完善最新

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及完善 摘要 食品是人类赖以生存、活动和发展的基础,正所谓“民以食为天”。然而由于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转基因技术的广泛运用以及人类自身道德素养等各种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食品安全现状不容乐观,尤其是去年的三鹿奶粉所引发的三聚氰胺以及种种食品添加剂问题,更是让我们的食品安全问题一下子凸显了出来,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老百姓对于食品安全问题的信心越来越低,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改革和重新建立迫在眉睫。 近几年来,我国政府明显加强了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如成立国家食品监督管理局,退出“食品放心工程”,等等,但是当前我国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很多漏洞,政府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也需进一步加强。 关键词:食品安全;政府监管;监管体制 ABSTRACT Food is the foundation to the mankind for existence,activity and development,just as the saying “Food is god to the people”. However, some objective and subjective functions, such as the inflation of population, extensively apply of Gene technical and some non cultivated manners of mankind and so on, result in the present non-optimism condition of food. Especially the came out of Melamine and many kinds of food additive last year, let the food safety issues highlighted by all of a sudden, made a tremendous influence in the society, the common people are more and more low confident in food security, that the food security of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system should reform imminently. In the last few years, our government obviously take severe measures to manage the food safety, for establishing the national food and drugs management bureau, rele asing “food trust engineering”,etc ,but our food security still had very many loopholes, the government also must further strengthen in food safe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aspect responsibility. Keywords:food safety; 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system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现状与形势分析报告

重庆科技学院 《事故调查与分析》课程论文 题目我国安全生产事故现状 与形势的分析

院(系)安全工程学院 专业班级安全2015-03 学生姓名周军献学号2015662183 授课教师托罗斯职称副教授 成绩 2016年11 月11 日 目录 前言 (1)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进步 (1) (一) 形成了基本的理论体系 (1) (二) 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 (1) (三)成立了一系列的法制部门 (2) (四)完善了相应的监督体制体系 (2)

二我国安全生产有待提高的地方 (3) (1)人的安全意识缺失 (3) (2)生产基础有待提高 (3) (3)监管监察及应急救援能力还很差 (4) (4)有效的市场激励机制还没形 (4) (5)安全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 (4) (6)安全教育培训宣传力度不 (4) 三我的见解 (5) 四改良对策 (5) (1)大力培育安全文化 (5) (2)发展科技、提高效率 (6) (3)以系统工程的角度 (6) (4)加强法制力度 (6) (5)利用综合保险的方法 (6) 五对于事故调查与分析这门课程的学习感悟 (7) 参考文献 (7)

前言 目前,安全生产仍然是世界各国都必须面对和应对的重大问题。对此,我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显然,通过对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现状和特征分析有助于认识安全生产事故的规律,通过对安全生产事故发展趋势的准确判断有助于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控制和应对做出有效的决策。 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从体制、机制、规划、投入等方面,采取一系列举措加强安全生产;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重点企业和广大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监督。经过努力,安全生产的理论、法律、政策体系得到建立和形成,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状况趋于稳定好转。当然还有很多问题待解决。 一我国安全生产的进步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一、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体制的发展变化 (一)历史发展概况 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公私企业一般实行8小时至10小时工作制”“保护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以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新中国一建立,中央人民政府就设立了劳动部。劳动部下设劳动保护司,各地方劳动部门设劳动保护处、科,作为劳动保护工作的专管机构。政府许多产业部相继在部内的生产或人事部门设立了专管劳动保护工作的机构。 中华全国总工会在各级工会中设立了劳动保护部,工会基层组织一般设立了劳动保护委员会,以加强对企业劳动保护的监督。 1950年10月,政务院批准的《中央人民政府劳动部试行组织条例》和《省、市劳动局暂行组织通则》都规定,各级劳动部门自建立伊始,即担负起监督、指导各产业部门和工矿企业劳动保护工作的任务。 1956年9月,国务院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组织简则》规定,劳动部在自己的权限内,有权发布有关劳动工作的命令、指示和规章。这些命令、指示和规章,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必须遵守和执行。还规定,劳动部负责“管理劳动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工作,领导劳动保护监督机构的工作,检查企业中的重大事故并且提出结论性的处理意见”。 1955年4月25日天津国营第一棉纺厂发生的水管锅炉爆炸,死伤77人,直接财产损失36万多元。鉴于这种情况,国务院于同年6月批准在劳动部建立国家锅炉检查总局,于1956年1月开始工作。大跃进中,锅炉安全监察工作受到严重挫折,机构被精简合并。1963年,国务院决定恢复各级锅炉安全监察机构。 1970年,国计委成立劳动局(原劳动部精简为劳动局划归国家计委领导),恢复了劳动保护工作。 1975年,在邓小平同志主持下,治理整顿工作走上轨道,劳动保护工作的治理整顿也获得了进展,国务院设立了国家劳动总局(即国家计委劳动局扩编为国家劳动总局)。全国恢复了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劳动保护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国家劳动总局分设了劳动保护局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1981年,为加强对矿山安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又成立了矿山安全卫生监察局。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 机构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106-42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首先要从机构上进行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站在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设想:即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从五个层面着手,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1) 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的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都是相同的,都必须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物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xxx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

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设想

对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的设想 一、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在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我国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之后,安全生产形势日趋严峻,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和挑战,从而使得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突出。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现实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要求实现安全小康,必然是建立在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的基础之上。我们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这一现实,要求我们必须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切实落实经济发展安全先行,要安全的发展,而不要发展以后再回过头来重视安全。 2、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 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也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基础。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就必须保证人力资源的可持续性,其中最重要的又是保证人的健康安全。因此,当前在生产建设中,必须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确保劳动者健康安全,才能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奠定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3、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内在要求 经济发展归根到底是为人服务的,经济发展的成果归根到底是供人分享的。在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社会共识和进步的标志的新形势下,针对近年来我国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安全事故不断上升的现象,我们必须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高度认识深化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保护人的健康安全为根本目的,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促进人的全面自由的发展。 4、政府履行职能和企业生存发展的迫切需要 针对当前我国安全生产严峻而紧迫的形势,政府要高效有力地履行职能,就必须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性好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要求得自身的持续稳定发展,就必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二、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和体系存在的问题 现行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是在2001年后逐步形成并定型的。这一体制体现了中央“强化综合、淡化专业”的改革初衷,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精简政府机构,有利于逐步加强和改进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但由于缺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建立统一高效的监管体制的经验,现行的体制仍存在诸多问题,已经直接影响了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性。 一是机构设置不规范。宏观管理、行政执法和协调平衡三大职能相互混淆。二是监管主体权责不对称。表现为权力分散、多头监管,权力失衡,监管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权力不对等,执法不严。三是监管技术保障体系不健全,对技术服务机构的认证与相关技术人员的考核体系不健全、安全科学技术体系和安全信息网络体系薄弱。四是资金投入机制缺乏。五是应急救援机制不完善。六是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七是安全监管队伍力量薄弱。八是事前监测预警体系不完备。九是安全文化建设落后。 三、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的初步构想 1、目标模式 按照科学发展观和五个统筹的要求,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调整各级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强化权威性和执行力,加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建立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参考文本

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对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体制的反思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广东大兴矿难这个“接连而来的教训”应该是惨痛 的,痛定思痛,我们该如何来认识我们现在的安全生产监 督监管体制,我们应该如何来探讨突破煤矿事故高发频发 的困局。在考虑矿难事故多发频发的原因时,我们不能只 是强调“历史的欠帐”,我们更要着眼于弥补欠帐,着眼 于化解困局。 实践的证明或者说表明我们的安全生产监督监管体制 存在漏洞和弊端。我们已经看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局升 格为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之后的矿难事故并没有明显的下 降多少,有的只是处理起矿难事故来更加的认真及时而 已。当然这样做是好的,是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

度和做法,不过这样还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不仅是矿难的及时处理,我们更需要矿难的不发生。矿难的避免和杜绝,这是我们安全生产监督监管的奋斗目标。 我们看到,目前的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是上面积极,下面不积极或者说不够积极,上面重视,下面不重视或者说不够重视。在安全生产监督监管方面的工作力度是不够大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媒体的报道说:“经过初步调查,该矿是违法、违规、违章进行生产,在政府要求停产整顿期间还组织120多人下井挖煤,最终引发此次事故。”梅州市委书记刘日知说:“尽管是企业严重违规造成的特大恶性透水事故,但是梅州市、兴宁市、黄槐镇三级党委政府领导不力、监督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三违煤矿”在监督部门的眼皮子底下进行生产,三级政府部门道歉,承认“监督不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是不虚的。“监督不力”该怎样才能“力”起来?这是

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单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对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是依据粉尘中的__含量来划分的。 A.游离二氧化碳 B.游离二氧化硅 C.游离的氯化氰 D.游离一氧化碳 2、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烟花爆竹的__,持有关证件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A.生产单位 B.运输单位 C.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 D.焰火活动举办单位 3、__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A.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B.最高容许浓度 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D.长时间接触浓度 4、铁路运输中,进站信号机的显示距离不得少于__m。 A.200 B.400 C.800 D.1000 5、把工业事故的原因归结为少数事故倾向者的观点是在__里阐述出来的。A.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B.事故频发倾向理论 C.扰动起源理论 D.系统安全理论 6、尾矿坝按照尾矿堆积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上游法、中线法、下游法、高浓度尾矿堆积法等主要形式。其中,上游式堆坝法由于工艺简单、便于管理、经济合理而被广泛采用,我国有以上的尾矿库是采用该法堆坝。 A:85% B:75% C:65% D:55%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7、[2009年考题]通过对机械危险的智能化设计,应使机器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发挥预定功能,包括误操作时,其机器和人身均是安全的,使人对劳动环境、劳动内容和主动地位的提高得到不断改善。这一特性称机械安全的。 A:系统性

B:友善性 C:防护性 D:整体性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8、《矿山安全法》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主体是 A:监察部门 B:公安部门 C:企业管理部门 D: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9、我国安全生产的管理方针是。 A: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B:安全生产、效益第一 C: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D:安全生产、公正高效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0、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A:一次性 B:经常性 C:阶段性 D:定期 E:相对密度(空气=1)为1.19 11、[2011年考题]工艺过程中所产生的静电有多种危险,必须采取有效的互相结合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预防。下列关于预防静电危险的措施中,错误的做法是。 A:降低工艺速度 B:增大相对湿度 C:高绝缘体直接接地 D:应用抗静电添加剂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2、安全人机工程是运用人机工程学的理论和方法研究“人—机—环境”系统,并使三者在安全的基础上达到最佳匹配,以确保系统高效、经济运行的一门的科学。 A:综合性 B:合理性 C:可靠性 D:系统性 E:立即转移账户上的资金 13、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不包括__。 A.设置防火标志 B.业务培训与宣传 C.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D.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4、在烟花爆竹的性质中,是标志火药做功能力的参量,一般是指1 kg火药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整版)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九、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十、卫生保洁制度 十一、消防防火责任制 十二、班组安全活动制 十三、不扰民措施 十四、门卫值班与保卫制度 十五、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六、项目“三宝四口”安全防护规定 十七、项目现场的落手清管理制度 十八、生产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十九、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一、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由公司工程部、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等 有关人员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工作,由工程技术人员负责人审批。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1、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意义和原则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的全面性的技术、经济文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贯彻的原则是:统筹规划,科学地组织施工,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充分利用空间,争取缩短时间,推广采用先进施工技术,制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用少量的人力、财力取得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最佳的经济效果。 2、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深度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应根据工程规模大小、结构特点和技术繁简程度及施工条件,编制深度不同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中型以上建设项目和建筑群体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小型项目和一般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大面积加固工程、重要的扩建、改建工程,应视工程繁简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 (3)工业设备安装和机械化施工,应单独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 (4)较大规模的拆除工程,疑难结构的拆除分项工程,必须编制施工方案。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 (1)贯彻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根据合同精神和计划要求,科学地安排施工。 (2)贯彻施工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3)运用科学方法,组织立体交叉,平行流水作业,运用网络技术,确定最好的施工组织方案。 (4)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确保全年连续施工。 (5)尽量利用正式工程、现场、原有建筑物、就近已有的设施,减少现场临时设施搭设工程量。 (6)按实际条件,作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尽量利用当地资源,减少物资运输量,节约能源。 (7)精心地进行施工总平面布置,节约施工用地,力争不占、少占用地,做好文明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权限。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核和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和审批。 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发放和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一式六份,工程部、质安部、材料设备部、项目经理、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各一份,另一份公司存档。 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是施工组织设计的实施者,在安排检查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活动时,必须严格按设计部署执行。

最新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标准

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发电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工作的管理职责、管 理内容与要求及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发电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监督体系管理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3 定义和术语 3.1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为了实现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保证正常的生产秩序,而建立的三级管理组织网络。 3.2安全生产监督体系 为了实现组织的安全生产目标,监督生产秩序正常进行,而建立的专门安全管理机构。 4 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静态、动态过程的管理力度,完善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管理体系,由被动控制转变为主动预防,由管结果变为管因素、管过程,形成集约管理的机制。 4.2 根据公司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能,为避免发生工作互相推诿的现象,促进相互协调,共同保证安全生产正常秩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生产任务,依据职责与分工不同,明确安全生产保障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相应功能和职责。 4.3 安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工作。为了实现确保安全生产的目的,公司从实际需要出发,明确公司安全保障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组织。 4.4 根据两个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相互独立、相互统一、相互作用和相互支持的特点,为保证两个体系的正常运转,根据两个体系的职能和所管辖的范围,明确相应的职责。 4.5 为充分发挥两个体系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保障与监督作用,使公司的安全生产始终处于 在控和可控,明确了两个体系的工作到位标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套.doc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为加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充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经营的安全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1、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任主任委员,由生产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委员。 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委员,由各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组成。 3、公司安全工程师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及车间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 4、综合办公室为管理安全生产的职能部门。 (二)安全职责 1、总经理安全职责 (1)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3)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组织制订、修改、审批安全生产和劳动条件改善规划,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安全管理人员

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支持安全部门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者给予奖励,对失职者或事故责任者给予惩罚。 (5)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安全费用。 (6)参加或组织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2、生产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2)定期研究安全生产状况,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3)认真组织好各类安全大检查及专业性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对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4)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及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 (1)综合办公室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对公司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令责任部门及时整改,并跟踪验证。 (2)负责公司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安全文书档案的管理,做好防火工作。 (4)负责工伤员工的社保索赔支付事宜。 (5)负责所属员工的岗位安全教育及所辖车辆的年审工作管理。 (6)负责公司安全消防设施的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版知识点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 大纲要求:掌握我国现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的内容和要求。 第一节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 我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体制是: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相结合、政府监督与其他监督相结合。 (一)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 1、应急管理部与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管 (1)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安全生产综合管理的直属机构,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管。 (2)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等其他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别对各自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即行业监管。 (3)应急管理部从综合监督管理全国安全生产工作的角度,指导,协调和监督这些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综合监督管理还体现在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综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研究拟订安全生产方面的政策等。

2、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与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1)为了加强国家对整个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之间的协调,国务院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设立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其办公室工作由应急管理部承担。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职责之一就是研究提出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部分市、县也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作用,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起到了相互协调、配合的作用,加强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监督管理和行业监督管理初步形成了一个网格式的监管体系。 (二)国家监察与地方监管 1、国家监察 针对某些危险性较高的特殊领域,专门建立了国家监察机制。如煤矿,国家专门建立了垂直管理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设立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产煤地区另设立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下设分局,监察机构的人、财、物全部由中央负责。 2、地方监管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

编号:SY-AQ-06223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Supervision system and organization of work safety in China

我国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机构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国家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管力度首先要从机构上进行加强。国家安全生产的主管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站在战略的高度,提出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设想:即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从五个层面着手,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社会监督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1)政府统一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无论何种所有制形式或经营方式的生产经营单位,政府对安全生产的要求都是相同的,都必须保障安全生产的技术和物质条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形成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

(2)部门依法监管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的职责。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加强执法监督。政府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特别是在当前大部分专业机构部委撤销、政企脱钩、国有大中型企业普遍下放地方、企业重组并购的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社会功能将发挥重要的作用。 (3)企业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各类企业(包括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所需的安全投入,加强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形成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4)群众参与监督工会组织和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形成社会舆论监督、工会群众监督的机制,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5)社会广泛支持重视发挥社会及中介组织的作用,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上述五个层面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缺一不可,不能互相替代,

安全生产保证、监督体系

北京******工程 安全管理体系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工程 一123456789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安全管理体系 目录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 1 -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 2 - 三、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体系............................................... - 12 -

安全管理体系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项目部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领导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 机构配置:项目经理部设安全质量环保部,设专职安全领导小组。各作业队设专职安全员。具体见“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框图”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为实现安全目标:杜绝一般事故人身伤亡、重伤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一般事故人身重伤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杜绝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杜绝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事故;杜绝重大设备事故;杜绝营业线施工一般D类以上事故。建立健全本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项目部设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总负责并领导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总工程师为安全生产的技术负责人。下设安质部,安质部设专职安检工程师;各作业队设专职安全检查员,工班设兼职安全员,自上而下形成安全生产监督、保证体系,具体见“安全保证体系框图”。 (2)认真执行国家、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文件和管理办法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规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针对各部位、各工序、各工种的各自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并由各级安全组织督促检查,加以落实。 (3)加强安全生产教育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安全生产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提高安全意识。 有计划地对重点岗位的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制度、施工纪律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并持证上岗。 特种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复验,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号文执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方能持证上岗,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登记存盘,按期复审。 未经安全教育的人员、施工人员、不准上岗。变换工种或采用新办法、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及技术难度大的经过技术培训,未经培训合格者不准上岗。 通过安全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提高职工遵守施工安全纪律的自觉性,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健全安全应急机制,建立项目部的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健全各级安全应急预案,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迅速、正确、果断应对事故,

01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知识 一、安全生产方针及内涵 安全生产方针是指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它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定为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提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3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的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和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2006年1月底召开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都进一步明确了这一方针。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中强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提高企业技术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016年12月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目的和任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和指针,我们必须坚决贯彻和执行。 安全生产方针的内涵如下图1所示 图1 安全生产方针及其内涵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概述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含义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的定义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行政机关代表国家所实施的行政管理活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管理安全生产行政事务的行政组织体制。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人身安全,实行 “安全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实现生产的其他目标。 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预防 或减少事故的发生。 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运用科技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必要的 行政手段,从发展规划、安全投入、科技进步、经济政策、教育培训、安全立 法、激励约束、企业管理、监管体制以及追究事故责任、查处违法违纪等方面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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