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渠道区域经理管理办法(A版)2009
保险公司银保渠道职能指标考核细则

保险公司银保渠道职能指标考核细则
一、职能指标考核要求
1、客户开发
(1)产品开发
(2)销售计划执行情况
(3)保单质量
(4)渠道客户服务水平
2、业务管理
(1)保费、保单数较上期增长情况
(2)建立渠道管理体系
(3)渠道管理工作纪律
(4)渠道客户建档及客户信息管理
3、服务和绩效
(1)投保、理赔、续期及查询等服务质量
(2)保单持有率
(3)客户满意度
(4)销售绩效考核
4、培训及品牌宣传
(1)渠道人员知识技能提升
(2)渠道终端及业务推广品牌宣传
(3)渠道业务及服务能力提升
二、考核方式
1、定期考核:按季度或半年度对渠道职能指标进行考核,以确保渠道有效实施、并及时反馈考核结果,以充分考察渠道职能的发挥情况。
2、综合考核:对渠道职能指标,尤其是客户开发、业务管理、服务和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利用考核结果做出改进和加强,以提高渠道职能整体水平。
3、持续督导:对渠道职能进行定期考核,结合渠道管理体系,进行持续督导,以保证渠道在既定职能指标下取得有效的业绩。
4、多样化考核:面对不同类型渠道,采取不同类型的考核方式。
区域经理管理制度

区域经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强化区域经理的管理职能,提高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区域的经理。
第三条区域经理是公司在各区域内的管理者,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区域内的业务运营,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业绩目标。
第四条区域经理需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服从公司领导的工作指挥,为公司的整体利益负责。
第五条区域经理在履行管理职责的同时,需关注员工的工作能力和个人发展,促进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团队合作。
第六条区域经理需积极主动,善于协调各方资源,协助解决各种管理问题,促进区域内的业务稳步发展。
第七条公司对区域经理实行考核制度,定期对其绩效进行评价,并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八条公司依据实际情况,有权对本管理制度进行适时调整和修改。
第二章区域经理的职责第九条区域经理的基本职责是负责所在区域的业务规划和目标制定。
包括但不限于销售目标、市场份额、盈利目标等。
第十条区域经理需对所在区域的市场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提出合理有效的市场营销策略和方案,推动销售业绩的提升。
第十一条区域经理需制定合理的销售组织架构和人员配置,提供员工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率。
第十二条区域经理需对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进行监测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客户关系的持续稳定。
第十三条区域经理需对所在区域的竞争对手进行跟踪和分析,提出有效的竞争策略和对策,保持公司在市场上的竞争力。
第十四条区域经理需及时向公司总部报告区域的经营状况和工作进展,提出合理有效的改进建议和意见。
第十五条区域经理需要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解决各种管理问题。
第三章区域经理的权利第十六条区域经理有权根据公司的相关政策规定,制定并落实本区域的业务计划和销售目标。
第十七条区域经理有权根据所在区域的市场需求,提出关于产品结构、价格策略、促销活动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区域经理有权对所在区域的销售团队进行管理和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组建、解散、调整人员和分工等。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98号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98号](https://img.taocdn.com/s3/m/9d771fc927fff705cc1755270722192e4536583c.png)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和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98号)各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公司:多年来,保险营销为促进我国保险业特别是寿险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也应当看到,在当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站在新的起点、进入新的阶段的新形势下,现行保险营销在管理方式、队伍素质等方面与保险业发展的新要求很不适应。
全行业务必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积极稳妥、务求实效的原则,积极探索改革完善保险营销制度的有效途径,不断加强和改进营销员管理、维护营销队伍稳定、提升营销队伍素质。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转换经营理念,转变保险营销发展方式(一)适应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立足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切实转变经营思想,树立科学的保险营销理念,以人为本,逐渐走出人员大进大出的粗放保险营销模式。
各公司要严格保险营销人员的准入标准,改变现行保险营销人员选聘机制中重数量、忽视素质的做法;要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和计酬制度,改变现行保险营销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中计酬层级过多、间接佣金比重过大的价值导向;要下大力气加强保险营销人员的品行教育和专业能力培训,改变现行保险营销人员教育培训机制中重展业技巧训练、忽视专业能力建设的倾向;要加强对基层机构保险营销管理工作的规范、引导和监督,改变在日常管理中对基层机构重业务考核、忽视管理监督的做法。
二、全面落实公司管控责任,规范保险营销招聘行为(二)加强对保险营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控。
银保网点管理制度

银保网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保险网点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客户权益,保障公司利益,根据《银行法》、《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银保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银行保险网点管理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网点经理、网点主管、柜员、客户经理等。
第三条银行保险网点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严格执行公司政策和规定,保障客户利益,确保风险可控。
第四条银行保险网点应通过各种渠道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审慎选择产品,并为客户提供质量优良的服务。
第五条银行保险网点管理应强化内部监督,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问题并做出整改,确保风险防控措施有效执行。
第六条银行保险网点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责任,加强风险防范,有效维护公司资产安全。
第七条银行保险网点应不断提高员工的服务意识和质量,加强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员工,提高服务水平。
第八条银行保险网点应保护客户隐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银行保险网点开办第九条银行保险网点在设立前应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条银行保险网点应按照规定要求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为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第十一条银行保险网点的开办应按照公司规定制定开业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顺利开业。
第十二条银行保险网点应根据业务规模和发展需要,合理划分工作岗位,配置适量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银行保险网点应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职责和权限,推进工作高效协调。
第十四条银行保险网点应建立健全客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客户信息的收集、存储、管理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银行保险网点应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培训,保证员工遵守公司政策和规定。
第十六条银行保险网点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员工和客户的安全。
第三章银行保险网点营销管理第十七条银行保险网点应制定细化的营销计划,明确目标客户定位,开展有效的市场推广活动。
银保渠道负责人岗位职责

银保渠道负责人岗位职责
银保渠道负责人是指在银行及保险公司之间,负责银行保险渠
道的接洽、协调、拓展、管理及客户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岗位职责如下:
1. 负责银行保险渠道的接洽工作,包括联系、协调与保险公司
之间的业务及合作关系,同时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评估保险产品
的市场潜力,并制定合适的发展策略。
2. 负责保险业务拓展工作,密切关注市场动态,不断了解客户
需求,发掘新的客户资源,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广和宣传产品。
3. 管理渠道团队,对渠道人员进行专业技能、产品知识、销售
技巧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用于提升工作效率和客户服务水平。
4. 组织和安排宣传活动和市场推广活动,参加各种宣传和推广
活动,提高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市场份额。
5. 负责客户服务工作,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反馈,解决客户
提出的问题,及时跟进客户的投诉及意见,并收集客户的反馈信息,不断改进产品和服务质量。
6. 根据公司制定的渠道业绩指标,对业绩进行考核和监测,及
时采取措施,对目标未达成或业绩下降的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改
进意见和建议。
7. 维护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及时解决双方在
业务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业务的稳定发展。
8. 不断学习保险业最新的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技能,以及业务水平,为团队提供专业、高效的管理和服务。
总的来说,银保渠道负责人需要在保险公司与银行之间起到一个桥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管理人员、拓展业务、提升服务水平和维护客户关系,确保渠道业务稳定、高效、有序地开展。
区域经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区域经理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区域经理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区域经理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2. 目标导向:以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为导向,确保区域业务发展。
3. 结果导向:注重工作成果,提高工作绩效。
4. 团队合作:加强团队协作,共同推动区域业务发展。
5. 持续改进: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区域经理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贯彻执行公司战略决策,确保区域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规划。
2. 团队管理:负责区域团队的组建、培训、激励和考核,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3. 市场营销:制定和实施市场营销策略,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
4. 客户关系:维护和拓展客户关系,提升客户满意度。
5. 财务管理:负责区域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和风险防范。
6. 信息反馈:及时向上级汇报区域业务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区域经理的主要权限:1. 人事权:根据公司规定,对区域团队进行人员招聘、调配、晋升和考核。
2. 财务权: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区域财务预算、成本控制和资金使用。
3. 决策权:在职责范围内,对区域业务进行决策,并承担相应责任。
4. 沟通权:向上级汇报工作,向下级传达公司政策和要求。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六条市场调研与策略制定1. 区域经理负责组织对区域市场进行调研,了解市场动态、竞争对手和客户需求。
2. 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区域市场营销策略,报公司审批。
第七条团队建设与培训1. 区域经理负责组建区域团队,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团队管理制度。
2. 定期对团队成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第八条客户关系管理1. 区域经理负责维护客户关系,定期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
2. 建立客户档案,跟踪客户满意度,提升客户忠诚度。
第九条财务管理1. 区域经理负责制定区域财务预算,控制成本,防范风险。
平安IC 银保 基本法

银行保险顾问式行销业务系列人员管理办法(2009版)目录第一部分总则 3-5第二部分 IC经理篇 5-18第一章 IC经理职责定位及职涯规划 5-6第二章 IC经理的聘用及异动管理 6-9第一节 IC经理聘用及异动的总体规定 6-7第二节 IC经理的聘用7-8第三节 IC经理的异动8-9第三章 IC经理的考核管理规定9-14第一节 IC经理考核管理总体规定9-10第二节见习IC经理的考核10-12第三节正式IC经理的考核12-14第四章 IC经理的薪酬14-18第三部分团队长篇19-28第一章团队长的职责定位及职涯规划19第二章团队长设立条件及团队长的聘用/异动19-21第一节团队长聘用及异动的总体规定19-20第二节团队长的聘用20-21第三节团队长的异动21第三章团队长的考核管理规定21-25第一节团队长的考核管理总体规定21-22第二节团队长的考核22-24第四章团队长的薪酬24-28第五章其他28第四部分附件28附件1:机构间员工调动审批表29附件2:离司申请书/离司手续办理交接单30-31附件3:银行保险顾问式行销团队长满意度考核评估表32第五部分附则28附则一:银行保险顾问式行销业务系列人员日常管理办32-38 附则二:银行保险顾问式行销业务系列人员品质管理办法39-49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开发银行保险中高端客户资源,拓展业务领域,改善银行保险盈利能力,促进银保顾问式行销团队健康有序标准化发展,明确人员的招聘条件、工作职责、日常管理、品质管理、业务考核与薪酬待遇等相关规定,满足业务系列人员生涯规划,保证业务队伍质量,提高经营绩效,使银行保险顾问式行销体系的管理事项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顾问式行销”,是指基于全面的客户需求分析技术,由专业保险理财顾问向中高端客户群提供保险综合解决方案,为其人生及家庭提供全面保障的新型银行保险销售模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顾问式行销体系”,是指总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IC 业务管理部门下辖分支机构银行保险部从事顾问式行销的单位与人员的总和,是以总公司银行保险事业部IC业务管理部门为最高管理责权单位,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部负责业务系列人员的支持和管理。
(金融保险)版银行保险基本法(湖南分公司实施细则)

09版《银行保险基本法(湖南分公司实施细则)》第一部分机构类别一、申报执行机构类别: E 类。
第二部分客户经理管理细则一、客户经理的薪酬待遇客户经理的薪酬待遇包括底薪、绩效和福利待遇。
1、客户经理的底薪标准如下:2客户经理的绩效由 2 部分组成,新保保费收入绩效和其他:1)新保保费收入绩效客户经理按照各险种绩效提成比例,对其完成的新保保费收入实行绩效提成,计算公式为:新保保费收入绩效=∑(当月新保规模保费×各险种客户经理绩效提成比例)各险种客户经理月度绩效提成比例如下:2)季度绩效奖励、年度绩效奖励季度绩效奖励提成比例:季度考核绩效=本客户经理该季度新保业务绩效总和×10%年终绩效奖励提成比例:年终考核绩效=本客户经理全年新保业务绩效总和×10%说明:●季度绩效分别在每年4月、7月、10月和第二年1月发放;●年度绩效在第二年的1月份发放;●客户经理见习期不享受也不产生季度绩效和年度绩效;●以季度绩效奖励发放月份计算,转正时间不满一个月的客户经理,不享受该季度绩效奖励。
二、客户经理考核指标设定和职级变动1、客户经理考核期: 3 个月见习客户经理考核期为3个月,从入司时计算(入司时间按人力资源部录入系统时间为准),以5个月为期限,3个月滚动考核,分别为入司后第4个月、第5个月、第6个月。
对应考核阶段为:入司时间至入司满三个月、入司满一个月至入司满四个月、入司满二个月至入司满五个月。
客户经理及以上级别考核期为3个月,每年的考核月为1月、4月、7月、10月,分别对应的考核阶段为:上一年度10月1日-12月31日和本年度1月1日-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9月30日。
客户经理在一个考核期内,最多可晋升两个职级。
2、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包括:保费规模、核心业务保费(业务达成率、网点合格率、品质管理等可选指标由中支公司自行确定,确定后向分公司银保部报备)3、客户经理的考核指标标准(E类机构;三个月至表)三、客户经理同职级挂靠因业务发展需要而引进的同业或公司内部转岗人员,经分支机构银行保险部经理室推荐,中支公司总经理室面试,报分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可直接安排至任一职级,但第一个考核期结束而未达到维持标准指标标准时,应予降级且降级的职级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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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区域经理管理办法(A版)目录第一章总则及组织架构第二章银行保险区域经理管理第一节银行保险区域经理的招聘与工作职责第二节银行保险区域经理的考评和考核第三节银行保险区域经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第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及组织架构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推动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行保险业务健康有序地发展,加强与合作银行的沟通,维护银行渠道关系,公司设立了银行保险业务管理岗位,即区域经理。
为了规范和明确银行保险区域经理的定位、工作职责、晋升和考核以及薪酬福利待遇,特制定《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区域经理管理办法(A版)》(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银行保险渠道区域经理”是指符合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区域经理的聘用条件,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银行保险业务销售及团队管理的业务管理人员,称为区域经理;根据具体情况,区域经理可以按合作银行渠道来设定,也可以按地域进行设定,因此,无论是银行渠道还是地域,本办法统称为“渠道”。
第三条区域经理的职级分为初级区域经理、中级区域经理、高级区域经理和资深区域经理共“四级”。
第四条区域经理职级说明区域经理指达到本办法规定的各项对应考核标准的业务管理人员,肩负辅导、管理客户经理和销售业务等双重职责,但以管理职责为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保费为已签收回执的保费;本办法所称“标准保费”是指将各险种保费收入按一定比例折算后的保费,各险种具体的折算比例见附件1。
第二节组织架构第六条区域经理管辖营业经理及客户经理;区域经理向部门主管负责。
第二章区域经理管理第一节区域经理的招聘与职责第七条区域经理招聘条件(一)正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金融、市场营销、经济专业为优);(二)身体健康、相貌品行端正、具有进取精神;(三)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通过首次考核时应持有《保险代理人资格证》);(四)二年以上保险从业经验;(五)语言表达能力较好,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六)可以承受较高的工作压力;(七)有工作激情,有较高的团队领导、管理、组织能力;(八)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区域经理所需具备的核心技能(一)销售能力、沟通能力、培训能力、辅导能力、领导能力、组织策划能力、激励能力;(二)金融、保险、管理的专业知识;(三)挖掘渠道业绩持续增长的能力;(四)创造良好团队氛围,有带领团队完成渠道保费计划的能力。
第九条区域经理的招聘及首次考核:按公司人力资源部银保保险渠道区域经理招聘及首次考核的规定流程进行操作。
第十条区域经理劳动合同的解除(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条件1、区域经理违反劳动纪律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2、区域经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或泄露商业秘密,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3、区域经理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程序由兼业代理部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即可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相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一条区域经理的职责定位及工作内容(一)区域经理职责定位:区域经理是公司银行保险产品的协助销售者,客户经理及银行渠道各层级人员的培训者,渠道关系的维护者和拓展者,公司银行保险业务政策的执行落实者,公司品牌的维护者,所辖网点和渠道业绩持续增长的促进者,所辖渠道客户经理的培养和管理者,渠道关系的维护者。
(二)区域经理工作内容:1、规划、组织团队的销售活动,完成公司下达的团队各项业务考核指标;2、指导和辅导所辖的客户经理,使所辖的客户经理的业绩保持持续的增长;3、维护与银行渠道的合作关系,在巩固现有合作网点的基础上,力争合作渠道的网点数持续增长;4、定期对所辖渠道业务状况进行分析,并且制订业务推动策略及业务推动方案;5、收集产品信息,对同业产品进行比较分析;6、开发销售技能、销售管理、目标管理等业务培训课程并对银行的各层级人员和客户经理进行不同需求的培训;7、组织和策划各种销售活动,为客户经理提供良好的销售平台;8、公司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二节区域经理的考评和考核第十二条区域经理的考评为每半年一次,考评的时间为6月30日和12月31日,公司有权对半年考评不合格的区域经理进行调整,半年度考评标准由分公司自行确定。
第十三条业务考核为每年一次,考核的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包含首次考核前的任职时间),考核期内的考核标准见第十七条。
区域经理的首次考核期为六个月,但若区域经理在首次考核期间表现优秀,可以予以提前通过首次考核,具体规定如下:(一)新入职的区域经理在入职满三个月后的任何一个月(含第三个月),其在首次考核期内的考核分数达到第十七条相应职级的六个月维持标准即可提前通过首次考核;若在六个月的首次考核期结束时,如果仍未达到六个月维持标准,该区域经理将直接降级为高级客户经理(一级),并且从降职日起按照《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二)对于从客户经理提拔起来的区域经理,在入职满三个月后的任何一个月(含第三个月),其在首次考核期内的考核分数达到第十七条相应职级的六个月维持标准即可提前通过首次考核;若在六个月的首次考核期结束时,仍未达到六个月维持标准的区域经理,该区域经理将直接降级为提拔前客户经理的职级,并且从降职日起按照《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客户经理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三)因每个区域经理入职时间不同,公司统一规定首次考核期的计算方法:若任职日期在当月十五日之前的,则首次考核期从任职当月一日算起;若任职日期在当月十五日及之后的,则首次考核期从次月一日算起,任职当月的保费业绩可计入考核期保费业绩;为了方便统计,首次考核期以自然月为单位计算。
第十四条区域经理晋升和考核的规定:年度考核后,公司将根据其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确定其相应职级。
(一)若区域经理达到晋升标准,在通过公司的能力评估和面谈后可以晋升,每一考核期内区域经理最多只可晋升一级;(二)若区域经理未能达到其晋升标准,但达到原职级的维持标准,则其职级保持不变;(三)若区域经理未能达到原职级的维持标准,则将被降低一级;对于未达到其维持标准的初级区域经理,将直接降级为高级客户经理(一级)或提拔前客户经理的职级,并且按照《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银行保险渠道客户经理、营业经理管理办法》(2009年)进行考核。
第十五条区域经理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渠道业绩考核指标和员工发展计划及绩效评估得分。
渠道业绩考核指标包括所辖渠道标准保费业绩指标、首年期缴保费业绩指标和第二年期缴续保率(GP2)业绩指标,由以上三方面的指标达成情况加权平均计算出业绩考核分数,业绩考核指标是区域经理考核的必要指标。
各项考核内容说明:渠道业绩考核指标:标准保费、首年期缴保费、第二年期缴续保率,各职级区域经理所对应的渠道业绩指标标准为下表:注:1、区域经理须同时达到标准保费及期缴保费的业绩考核指标才能视为达标。
2、由于区域经理所负责的渠道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给予每个渠道设定不同的渠道参数,该区域经理年度的标准保费及期缴保费考核指标为上表所列的年度标准保费及期缴保费指标乘以相对应的渠道参数X(见附件2),GP2保持不变。
3、如该区域经理在某年度任职时间未满一年,则实际考核的渠道业绩指标=(实际任职月总月份/12)×上表所对应渠道业绩指标。
员工发展计划及绩效评估得分:按照人力资源部《员工发展计划及绩效评估表》的相关规定进行评估,主要对区域经理的工作态度、核心技能及领导能力进行评估。
第十六条区域经理考核的年度业绩考核方法:业绩考核分数(S)=(标准保费达成率×50%+期缴保费达成率×30%+GP2达成率×20% )×100分。
其中,标准保费达成率=区域经理本年度实际完成标准保费/区域经理年度标准保费指标期缴保费达成率=区域经理本年度实际完成期缴保费/区域经理年度期缴保费指标GP2达成率=区域经理本年度实际完成的GP2/区域经理年度GP2指标(如该区域上年度无期缴保费,则考核方法为:业绩考核分数(S)=(标准保费达成率×50%+期缴保费达成率×50%)第十七条各级区域经理年度考核标准如下表,晋升标准为该职级区域经理向上一职级晋升时应完成的标准,维持标准为该区域经理维持原职级时应完成的标准,下表中业绩考核分数和员工发展及绩效评估得分是区域经理年度考核的两个必要条件,即两个考核内容均达成区域经理方可晋升或维持。
第十八条对于新入职且任职时间未满一年的各级区域经理的处理办法:(一)任职时间未满半年的区域经理在本年度不参加晋升、维持和降级考核。
(二)任职时间满半年且已通过首次考核的区域经理,参加本年度考核,考核的各项指标将根据实际的任职时间进行同比例的调整,具体见第十五条。
第三节区域经理的薪酬和福利待遇第十九条区域经理的薪资收入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月度管理津贴和季度达标奖四部分。
第二十条区域经理基本工资标准如下表所示(每年以12个月计算):第二十一条每月月末,公司根据区域经理的职级发放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标准如下表所示:第二十二条每月月末,公司根据区域经理所辖客户经理当月所获得的月度绩效提奖,发放月度管理津贴,即:月度管理津贴=(所辖客户经理当月总月度绩效奖+∑区域经理完成的各渠道(区域)各险种保费×相应险种提奖比例)×月度津贴比例月度津贴比例(注:按四舍五入取整数)=14%÷渠道参数X(见附件2)第二十三条季度达标奖分为“季度业务达标奖”以及“季度管理达标奖”两部分。
第一部分(季度业务达标奖):每季度末,若区域经理达成其对应职级的业务考核标准(标准保费),则该区域经理可获得金额等值于当季度所领取岗位津贴之和的季度业务达标奖。
第二部分(季度管理达标奖):每季度初,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业务节奏,为区域经理下达该季度的业务考核指标,并依据该指标的达成情况按一定比例发放季度管理达标奖,即:季度管理达标奖=该季度累计月度管理津贴*季度管理津贴基数注:1、季度管理达标奖按自然季度计算,若区域经理任职未满自然季度,将不享受季度管理达标奖;2、区域经理季度业务考核指标由省公司统一下文,各分支机构无权制订、修改和下达该指标。
第二十四条区域经理按国家规定享受社保、住房公积金。
通过首次考核后,可享受中意员工补充医疗报销(不含家属医疗报销)、员工意外伤害险、公共保额团体医疗险及重疾保障团体医疗险。
但区域经理不享受年底花红、绩效奖金和中意年金等其他福利。
第三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于2009年1月1日开始实施,公司每年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解释权归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