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合集下载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分类目录及代码

附件6: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分类目录及代码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二OO二年四月制
一、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名称代码
注:如申报科技攻关计划中的重点科研工业项目,计划项目名称代码为C21。

二、行业分类代码
参照国标行业代码填写,由2位数字构成。

三、技术领域代码
四、学科领域代码
五、技术来源代码
六、所在地代码
参照浙江省行政区划代码,填写6位,具体到县(市、区)
七、单位类型代码
八、学历代码
九、学位代码
十、专业技术职务
十一、部门代码表
主题词:科技项目申报通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计委、省财政厅。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2年4月11日印发
- 34 -。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旨在支持和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科技
创新能力和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作为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的文档创作者,我们将围绕该项目展开以下内容的介绍和分析。

首先,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的主要目标是推动科技创新。

通过资助科技研发项目,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鼓励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推动科技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转化,加快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提升浙江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其次,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的重点是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领域的科技
创新。

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是指在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需求、重大产业需求和重大公共需求等方面,开展具有重大科学技术挑战和前沿性的科技攻关活动。

而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包括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信息技术等领域,重点支持这些领域的科技创新项目,推动相关产业发展。

此外,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还注重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通过建立科技成果
转化机制,支持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向经济社会领域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深度融合。

最后,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还注重加强科技管理和服务。

通过建立健全的科技
管理体系,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和服务,提升科技项目管理水平,提高科技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应用。

综上所述,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是一个重要的科技支持计划,旨在推动科技创新,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和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科技管理和服务。

我们将积极参与该项目,为推动浙江省的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省级科技计划一般(面上)科研项目【精选】

省级科技计划一般(面上)科研项目【精选】

附件1省级科技计划一般(面上)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方案一、评价工作依据1.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6〕2号)。

2.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02〕20号)。

3.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二、评价范围和评价期限1.评价范围:本次评价的范围是在2005-2007年期间安排的省级科技计划一般(面上)科研项目中抽查900项。

抽查项目的原则主要依据项目承担单位性质,结合资助额度,再兼顾技术领域分布进行分类抽样,抽查高校承担项目600项,科研院所承担项目120项,企业承担项目150项,医疗机构承担项目30项。

2.评价期限:本次绩效评价获取数据的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三、评价内容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的合同执行和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应用,人才培养,对项目参加人员科研能力的提升,相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情况,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套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等情况。

四、评价方法和评价工作程序1.评价方法:主要采取书面材料评价的方式。

依据项目承担单位提供的自评书面材料,由评价中介机构按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作出具体评价,并出具书面评价报告。

2.评价工作程序(1)按照省级科技计划一般(面上)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要求,设计评价指标体系;(2)项目承担单位自评,并填报项目自评表;(3)中介机构受理项目自评材料;(4)书面评价。

由评价机构根据上报材料,组织评价人员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书面分析评价。

评价分业务评价和财务评价,业务评价内容包括项目的合同执行和完成情况,技术水平,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与应用,人才培养,对负责人科研能力的提升,相关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等情况;财务评价包括项目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配套和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等;(5)评价机构依据每个项目的自评表材料、书面评价意见等情况,撰写绩效评价报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浙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与项目管理办法(送审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科技计划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规范管理程序,明确管理责任、权利和义务,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省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浙委办发〔2017〕21号)、《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改革方案》(浙科发计〔2016〕144号)的要求,对《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2〕79号)予以修订。

第二条 省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以下简称科技计划)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以财政科技经费支持或政策调控引导等方式,由省科技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类创新主体开展创新活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相关科技问题的方案部署。

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是指列入省级科技计划,由法人或自然人承担,在一定时期内开展科学研究、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平台载体建设及相关科技创新活动的特定项目。

第三条省级科技计划与项目的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 1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突出重点、统筹支持、科学规范、注重绩效、透明公正、宽容失败等原则。

第四条 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公开行政制度。

按照政务公开的范围和程序,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与评价等信息,应当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

实行全过程在线化、痕迹化管理,实现可申诉、可查询、可追溯。

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项目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实行回避制度。

(一)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者,在项目立项、经费分配、项目验收、争议处理等环节,如与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二)咨询与评审专家与咨询评审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回避;由咨询或评审对象申请提出且理由正当需要回避的专家应当回避;(三)受委托的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和科技中介机构与公开竞争人、被评估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第六条进一步转变职能,加强“放管服”改革,明确各管理层级的责任,确保委托放权到位、管理规范有序。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全文共5篇示例,供读者参考浙江省中医药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1一、政策背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医药产业一直保持着较快的发展速度,全国近十年医药总产值年平均增长率超过20%,是gdp增长率的2倍左右。

据国家国家发改委发布信息,20xx年1-7月份,全国医药产业总产值同比增长29.6%。

《医药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信息,预计在20xx-20xx年,我国医药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

由医药工业辐射出来的医药销售贸易依然稳步增长。

在投资医药工业之外,投资医药销售贸易亦为很好的选择。

正所谓:黄金有价,药无价。

“金汤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在此背景下,股东们为了追求共同利益为主要目的,而成立的一家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

二、公司简介金汤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xx年,主要从事药品批发的企业,初期以金汤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后盾,办公、经营场所主要在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麦花园10组团1单元1号楼4-1。

公司成立2年内,销售网络将遍布贵州省7个地区,年销售利润预计万。

三、国内医药流通的现状在写相关计划之前,先简单介绍国内目前主要的药品批发渠道及操作模式。

目前国内医药流通的渠道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生产厂家——药批企业——二级药批企业——零售商(药房、医院)——消费者(二)生产厂家——药批企业——零售商(药房、医院)——消费者(三)生产厂家——零售连锁——连锁店——消费者总的来说,国内药品批发企业存在以下一些弊端以及如何规避它(一)物流管理手段落后,信息系统不完善;使用传统的方法和设备,成本高(在此与一些物流公司合作,减少运输成本)(二)缺乏效率,服务差,客户响应时间长药品批发商经营的品种有限,不能提供全面的产品服务(进入公司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这样才能更好的与相关医院、诊所等建立长效的供求合作关系)(三)主要服务对象为医院,经营结算方式落后,大量采用赊销方式,存在大量呆帐、死帐(对此的公司的其他销售渠道有诊所,药店等等,而对于赊账的情形,公司将有一套比较完整而有效的措施,后文将会细说)(四)被动经营,缺乏对零售终端的指导,无法与零售客户形成利益共同体(五)数量多,规模小;能够形成规模,很少企业具备跨地区经营的能力(这个是公司成立初期不得不面对的问题,我们承认开始规模小,但是我们公司将立志做好、做大、做强为目标,一步步耕耘,相信会做到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药品批发公司,正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四、寻找产品好的产品和厂家有着好的口碑和市场,批发这些药品,将会有着好的收益。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类别代码版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类别代码版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计划类别代码(2012版)申报专项名称代码重大与高发疾病防治技术ZX01 重大自然灾害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ZX02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综合利用技术ZX03 固体废物综合处置技术ZX04 海水淡化与海水综合利用技术ZX05 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ZX06 高效节能技术ZX07 绿色化工技术ZX08 现代纺织与服装加工技术及装备ZX09 重大机电装备ZX10 汽车及关键零部件设计制造技术ZX11 高档皮塑加工技术及装备ZX12 网络、通讯技术及装备ZX13 数字多媒体技术与应用ZX14 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ZX15 重大应用电子技术和新型电子元器件ZX16 磁浮交通系统技术与装备ZX17 100万伏特高压输电技术与装备ZX18 纳米技术攻关及示范应用ZX19 生物制药技术ZX20 中药现代化ZX21 农业新品种选育技术ZX22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标准化技术ZX23 农业生物技术ZX24 工程农业技术ZX25 农产品(食品)精深加工技术ZX26优先主题名称代码信息技术YT01 生物技术YT02 新材料技术YT03 新能源技术YT04 制造业信息化YT05 嵌入式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YT06 生物技术推广应用YT07 新材料技术推广应用YT08 船舶修造YT09 工业自动化YT10 环保装备YT11 重大技术装备YT12 先进专用设备YT13 数控装备及控制单元YT14 农业高技术YT15 传统农业技术升级YT16 紧缺资源替代技术YT17 资源综合利用YT18 工业污染控制YT19 农村及城镇生态环境建设YT20 环境安全预警YT21 海洋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技术开发与装备YT22 海洋生物综合加工与利用YT23 海洋生态与环境保护YT24 人口与健康YT25 公共安全YT26 文化传媒技术YT27 电子商务技术YT28 现代物流技术YT29 智能交通技术YT30四、行业分类代码参照国标行业代码填写,由2位数字构成。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12.03•【字号】浙科发计〔2008〕299号•【施行日期】2008.12.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99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有关规定,我厅制订了《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日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科技经费使用绩效,根据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计划管理(试行)办法》,省科技厅关于《浙江省重大科技专项实行专家咨询制度管理(试行)办法》和《科技行政事务委托科技中介机构办理的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监理是指受省级科技行政部门(以下称“委托方”)委托,由有关组织(以下称“监理方”)依据国家、省有关科技计划管理的规定、科技计划项目合同和项目监理合同等,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对科技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以下称“被监理方”)进行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和管理的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重大科技专项和优先主题中财政分期补助数额较大的重大项目和部省会商项目的监理。

第四条按我厅行政事务委托的有关规定,监理工作原则上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负责实施,也可委托重大科技专项咨询专家组实施。

委托科技中介机构进行监理的,应施行公开招投标来确定监理方。

第五条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项目实施情况,包括科研任务执行情况、人员、设备投入情况等;2.项目进展情况,包括项目中期检查、年度进展报告;3.项目的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4.项目完成的经济指标和社会效益;5.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09.27•【字号】浙科发计〔2008〕241号•【施行日期】2008.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科发计〔2008〕241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杭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科技经费的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经费专款专用,提高项目经费使用绩效,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订了《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浙江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财务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经费的管理和监督,规范科技专项经费使用,保障项目承担单位科技项目专项经费预算执行和决算编制的真实、合法,根据《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财务审计是指科技项目在结题验收前对合同规定的研发总经费收支情况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财政经费分期补助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科技项目,事后补助和贷款贴息科技项目。

第四条对以分期补助方式资助的科技项目进行财务审计的,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一)项目合同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项目财政经费是否按时下拨,配套、自筹经费是否足额到位;(二)项目合同经费预算使用情况。

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有无截留、挪用、浪费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三)项目经费管理情况。

项目经费是否单独建账、独立核算,项目完成后的决算编制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弄虚作假现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5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的各类项目,以及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中的研究开发专项、科技产业化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和公共科技服务专项。

2、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合同与项目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项目(课题)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

4、项目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自行筹措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的资金。

5、合同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

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指项目研究内容,应包括技术路线、要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的创新点等;其他各类计划项目应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6、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

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要反映技术指标;科技产业化专项项目,还应反映经济指标,如技术成果应用所形成的生产规模、市场容量、经济效益、示范基地等;其他根据计划要求应完成的考核指标。

7、合同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项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

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和安排项目结转经费的依据。

8、乙方的归口部门根据下达的计划文件填写,各类代码按规定填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及其归口部门(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三、项目承担单位
注:* :0-承担,1-参加;△:包含第一承担单位
四、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
五、项目主要内容
六、项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七、项目成果提供形式
八、项目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
九、本项目的研究开发总投资 万元,甲方投入 万元,市县、部门配套 万元,乙方自筹 万元。

1
、甲方投入的经费按以下约定拨给乙方:
甲方首期拨款后,其余经费根据项目执行情况,分期拨给乙方。

2、甲方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如联合招标项目),经费的落实和拨付方式按第十七条第2款约定。

3、乙方对甲方投入的经费,应按《浙江省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

4、乙方自筹的经费按以下约定落实到位:
十、项目经费预算
十二、项目验收
根据《浙江省科技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乙方在完成本项目研究任务后,及时向甲方申请验收。

十三、成果的权属和保密
本项目研究取得的技术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及成果转化,按国家和本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技术成果涉及国家利益的,乙方在有偿转让之前,应经过甲方的审查批准;涉及国家机密的,按国家《保密法》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风险的承担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或因现有水平和条件难以克服的技术困难致使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可能,或因本项目研究的技术已由他人公开致使本研究开发工作成为不必要,乙方应提出书面报告,并附有关专家的书面认定意见或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经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

十五、违约责任
1.各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

因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客观原因,任何一方认为有必要修改变更合同条款内容的,需与对方协商,签订修改变更协议。

2.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应按要求向甲方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经费决算。

甲方无故未按合同约定拨付研究经费,或乙方未按合同约定落实自筹经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要求,组织实施研究工作,合理使用研究经费。

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的内容要求实施研究、未按合同落实自筹经费,或未按规定使用研究经费的,甲方有权暂停
拨款直至解除合同,并收回已投入的经费。

4.丙方应协助甲方监督、检查乙方项目进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协调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丙方发现乙方存在或可能存在无力或不愿忠实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时,应及时向甲方提出暂停拨款或解除合同等建议。

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研究工作延误、停滞、失败的,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十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也可请第三方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请有关机构仲裁解决。

十七、其它
1、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各方协商签订的附加条款视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甲方由多家单位组成的(如联合招标项目),各方的出资数额、方式、时间以及其它相关权利和义务需单独订立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乙方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包括各方承担的任务、经费分配、研究成果的归属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作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分存甲方、乙方、丙方及有关单位。

十八、附件
(视作本合同组成部分的附件目录)
甲方(项目委托单位): (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 (项目承担单位): (盖章)项目(课题)负责人(签字):
财务负责人(签字):
开户银行及帐号:
年月日
丙方(项目归口部门): (盖章)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主题词:科技社会发展培训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05年5月11日印发。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