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煤矿评价标准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国家能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应急厅制定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6月30日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整合改造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和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初审和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初审部门和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半年和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8.采煤工艺、掘进工艺未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的(机房、硐室掘进施工除外);9.按照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考核确定为一级标准化等级煤矿,在期满重新申报时未实现智能化采煤的。
煤矿安全评价标准

1采煤安全程度评价标准一、必备条件:一、必备条件: 1、必须有按管理权限审批的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和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专门设计。
、必须有按管理权限审批的采区设计、特殊开采设计和开采冲击地压煤层专门设计。
2、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
、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
、采煤工作面必须使用合格的支护材料和支护设备。
项目评 价 标 准扣分检查方法和评分办法一、一、 技术管理管理 351、工作面布置符合采区设计要求,新采区、新工作面投产前必须进行安全环境准入评定;工作面及其所在的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完善的通风、排水、运输系统后,方可回采。
变更开采范围、开采各类煤柱,必须有专门设计审批手续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设计审批手续和相应安全技术措施。
查资料和现场,工作面布置不符合采区设计要求、工作面及其所在采区未构成完整通风、排水、运输系统而回采的,该大项不得分;工作面投产前未经安全环境准入评定的一处扣3分。
无设计审批及措施一处扣5分。
分。
2、特殊开采、开采冲击地压煤层必须编制专门设计,设计内容、审批手续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严格按照设计组织施工。
“三下”开采必须经过试采,开采必须经过试采,试采前必须采取相应的试采前必须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试采结束后,必须提出试采报告,报原审批部门审查。
审批部门审查。
查资料,无专门设计或审批手续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该大项不得分;设计内容1处不完善或不符合规定扣2分3、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采掘工作面个数符合规定;严禁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外的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另外的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
工作面生产能工作面生产能力必须符合设计和企业的规定范围。
力必须符合设计和企业的规定范围。
一个采区内同时作业采掘工作面个数超过规定或在采煤工作面范围内再布置另一个采煤工作面同时作业的,该大项不得分。
工作面生产能力超规定扣5分。
分。
4、工作面开采严禁丢顶、底煤,放顶煤工作面必须将煤放净及两端头必须进行放煤。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评分标准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并按照事故隐患等级明确相应层级的单位(部门)、人员负责治理、督办、验收
4
查资料和现场.未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扣2分,责任单位和人员不明确1项扣1分
二、事故隐患排查(30分)
基础工作
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并严格落实执行
4
查资料和现场。未编制排查计划或未落实执行不得分
2
查资料.未明确管理部门不得分
制度建设
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明确安全风险的辨识范围、方法和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
4
查资料。未建立制度不得分,辨识范围、方法或工作流程1处不明确扣2分
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40分)
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底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室、区队进行年度安全风险辨识,重点对井工煤矿瓦斯、水、火、煤尘、顶板、冲击地压及提升运输系统,露天煤矿边坡、爆破、机电运输等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危险因素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及时编制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报告,建立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将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确定下一年度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并指导和完善下一年度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
10
查资料.未开展辨识或辨识组织者不符合要求不得分,辨识内容(危险因素不存在的除外)缺1项扣2分,评估报告、风险清单、管控措施缺1项扣2分,辨识成果未体现缺1项扣1分
专项辨识评估
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1次专项辨识: 1。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2.重点辨识地质条件和重大灾害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 3。补充完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管控措施; 4.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

2024年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评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质量的管理,根据《煤矿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所有煤矿的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和考核的目的是全面评估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煤矿的安全质量,促进煤矿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条评级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煤矿企业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设备和装备的状态、员工的安全文化和安全教育培训等方面。
第五条评级和考核结果将作为煤矿安全监管、投资决策和社会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二章评级标准第六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进行,共分为五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级、B级、C级、D级和E 级。
第七条煤矿安全质量评级的主要评估指标包括以下方面:(一)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监督检查等方面;(二)安全设备和装备:包括矿井通风系统、防灭火设施、救生装备等方面;(三)安全生产标准化:包括作业规程的实施情况、现场环境的整治等方面;(四)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安全培训的频次、培训内容的完整性等方面;(五)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分析、救援处置等方面。
第八条对于每个评估指标,将按照一定的权重进行评分,评分结果将累加得到煤矿的总评分。
第九条按照总评分的高低进行划分,评级等级的确定如下:A级:总评分在90分以上;B级:总评分在80-89分之间;C级:总评分在70-79分之间;D级:总评分在60-69分之间;E级:总评分在60分以下。
第三章评级程序第十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周期为一年。
第十一条评估实施前,煤矿企业需按照煤矿安全质量评估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材料和信息。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质量评估采取现场检查、文件审核和访谈等方式进行,评估人员需按照评估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评估结束后,评估人员将编制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向评估对象公示。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及评价评级方法

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及评价评级方法第一条煤矿安全质量达标矿井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一是采煤工作面回采率达到设计。
(薄煤层:97%,中厚煤层:95%) 二是考核期间,采煤工作面未发生三人以上直接责任人员死亡事故。
三、检验资料齐全:(1)有月度检查记录。
(2)保持数据原始、真实,不遭受虚假。
第二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分为三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一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90分及以上,良品率100%,工作面无重大采煤责任死亡事故;二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80分以上,良品率80%;三级: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70分以上,良品率50%以上,无不合格产品。
第三条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和检验评定方法(详见附表):煤矿安全质量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一、每月矿井采煤安全质量达标得分=各采煤工作面的分总和采煤工作面数量。
二、年度矿井煤炭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得分=年度煤矿开采安全质量标准得分之和一、二(次月)。
三、采煤工作面因采煤事故每死亡1人,矿井采煤安全质量达标降一级扣5分,患点未患超过下一级最高分的,按降级患点输入矿井安全质量达标总分。
第四条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方法:一次采煤,10项,满分为00分。
漏项按检验项目平均得分计算。
二、采煤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分为三个等级:好产品:10大项前5项最低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90%,后5项最低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80%;合格产品:10大项中前5项最低分占本项总分的70%~90%,后5项最低分不低于本项总分的60%;不合格产品:前10项中,前5项最低分为70%及以下,后5项最低分为60%及以下。
第五条本标准未涉及的采煤方法和支护情况,应按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规程进行检查。
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矿山应有一个在一定期限内逐步淘汰的工作计划。
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陕西煤业化工集团公司、陕西能源集团公司、陕西省益秦集团公司、陕西延长石油矿业公司、陕西有色榆林煤业公司、国家能源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应急厅制定了《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2020年6月30日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建设,深入落实“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个要素并重原则,持续推进煤矿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省所有合法的生产煤矿。
新建、改扩建、技改、整合改造煤矿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考核定级标准执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体系》)。
第四条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的煤矿必须具备《管理体系》总则部分设定的基本条件,有任何一条不具备的,不得被确认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
第五条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所应达到的要求为:一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加权得分及各部分得分均不低于90分,且不存在下列情形:1.井工煤矿井下单班作业人数和采、掘工作面单班作业人数超过有关限员规定的;2.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般事故未满1年、较大及重大事故未满2年、特别重大事故未满3年的;3.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初审和一级检查考核未通过,自初审部门和考核定级部门检查之日起未满半年和1年的;4.因管理滑坡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且组织生产被降级或撤消等级未满1年的;5.露天煤矿采煤对外承包的,或将剥离工程承包给2家(不含)以上施工单位的;6.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或在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期内的;7.井下违规使用劳务派遣工的;8.采煤工艺、掘进工艺未全部实现综合机械化的(机房、硐室掘进施工除外);9.按照2017年颁布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考核确定为一级标准化等级煤矿,在期满重新申报时未实现智能化采煤的。
陕煤建司煤矿地面质量标准化(讨论稿)

陕煤建司煤矿地面质量标准化
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讨论稿)
第一条地面质量标准化必备条件
1.煤矿地面建筑应为永世性建筑。
2.煤矿地面消费生活装备应分区建设,并经过规划设计,纳入矿井全体设计。
3.生活区不受煤炭装载的煤尘净化。
4.消费生活装备必须建设在无滑坡、无水患等自然灾祸的地段。
5.生活区离消费区大于500米。
6.一年内未发生食品、煤气等中毒变乱。
第二条地面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办法
1.地面标准化评级共分三级;考核评分90分及以上的为一级,考核评分80分及以上的为二级,考核评分70分及以上的为三级。
2.可单项达标,但只评一、二级。
其三级标准仅参予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比。
煤矿地面标准化及检查评分表。
渭南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

渭南市地方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标准及评分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99号)、《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监总局58号令)和《煤矿安全攻坚七项举措》,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指对涉及矿井安全生产系统、技术装备、设施、管理、机构及人员素质方面的综合评估。
第二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中级以上煤矿技术职称,现场管理经验丰富,工作认真负责。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内容共计十项,即矿井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六大系统”,各项评估满分100分。
煤矿安全生产评估以100分为满分。
各项评估得分乘以各自的系数之和即为矿井安全生产评估总得分(取小数点后两位数)。
各项中带※的项目为本项必备条件,达不到要求的本项不得分。
各项中的评估项目扣分不超过对应评估项目总分。
各项中评估项目符合《规程》规定的缺项不扣分。
各项在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中所占分值和比例系数:1.安全管理:25分,系数为0.25。
2.通风:15分,系数为0.15。
3.防瓦斯:15分,系数为0.15。
4.防治水:10分,系数为0.10。
5.防灭火:5分,系数为0.05。
6.顶板:5分,系数为0.05。
7.机电:5分,系数为0.05。
8.运输:5分,系数为0.05。
9.爆破:5分,系数为0.05。
10.“六大系统”:10分,系数为0.10。
矿井安全评估总分=∑各项评估分数×各项系数第四条煤矿安全生产评估等级分为三类:A类煤矿:煤矿安全生产评估得分为9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六大系统十项安全生产评估得分均不低于80分。
B类煤矿:煤矿安全评估得分为70分以上,且安全管理、通风、防瓦斯、防治水、防灭火、顶板、机电、运输、爆破、六大系统十专项安全评估得分均不低于60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物价局
陕价费函[2004]18号
关于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复函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陕西省煤矿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函》(陕煤安局发[2003]96号)收悉。
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规范我省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安全评价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煤矿建立安全评价制度的通知》(陕政办函[2003]92号)及原国家计委等六部委《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煤矿安全评价服务收费试行标准及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凡在我省辖区内接受煤炭企业的委托对新建改扩建或技术改造煤矿进行安全预评价、对新投产的煤矿进行安全验收评价、对各类煤矿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的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应具备国家规定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并应遵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执业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有偿及委托人付费的原则开展煤矿安全评价工作,收取煤矿安全评价服务费。
二、煤矿安全评价服务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其收费标准如下:
表一: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门提交的地质报告为准),乘以系数1.1计算收费额。
表二:
表三:
煤矿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服务收费标准
数1.1计算收费额。
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可根据安全评价工作的复杂程度、市场情况等因素,在规定的收费标准范围内与委托人商定收费额。
三、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在提供安全评价服务时应与委托人签订责权明确的委托协议书,严格按照业务规程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并与委托人协商约定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的结算方式。
四、煤矿安全评价中介机构收取安全评价服务费时,应向价格主管部门申领收费许可证,使用税票,依法纳税,自觉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此收费标准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