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试重点、 含《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012版】 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提纲

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和职业道德》复习提要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概述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一)【简答】会计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会计规章、地方性法规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五个层次)(1)会计法律。
层次最高。
【072)会计行政法规,仅次于《会计法》等38项具体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4)地方性会计法规。
如《云南省会计条例》。
(二)会计法的立法宗旨:【07简】【08多】★★1、规范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2、加强经济管理和财务管理,提高经济效益;3、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
=从业资格证+(四)【06单】【07单、判】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会计核算和会计计算是会计的两项基本职能。
【06单】第二章会计核算一、会计核算★(一)【07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二)会计资料【06多】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07判】(四)办理会计业务、进行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定:p13★★【06简】①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做到手续完备、程序合规,需要批准的,应当经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签署意见不明确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②办理经济业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取得或者填制合法的原始凭证及附件,并送交会计机构审核处理;③办理会计核算业务,应当由除经办会计人员和出纳以外的其他会计人员稽核,没有其他会计人员的,可由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员稽核;④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开设银行帐户,建立银行帐项核对制度,按期与银行核对帐目,对未达帐项进行正确调整,保证帐帐相符;⑤建立结算款项核查制度,定期与债权人、债务人核对;⑥建立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或者在编制年度会计报告前清查各项资产,保证帐实相符;(出自云南省会计条例第十六条)(五)★★p14-16【06简】下列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①款项和有价证券的收付;②财物的收发、增减和使用;③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④资本、基金的增减;⑤收入、支出、费用、成本的计算;⑥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⑦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与财务会计报告会计凭证,是指具有一定格式,用以记录经济业务事项的发生和完成情况,明确经济责任,并作为记账依据的书面证明。
2012会计从业《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点归纳解读

考点二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财政部门履行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1)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2)会计市场管理;
(3)会计专业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检查。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1.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企业的法人代表、代表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以及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等。根据我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并不是指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如公司制企业的总经理等)。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另外,我国《会计法》第4条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
(四)地方性会计法规
地方性会计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发布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规定,实行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在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允许范围内制定的会计规范性文件,也应当属于地方性法规。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我国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机构主要有中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册会计师协会和中国会计学会。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注册会计师协会是由注册会计师组成的社会团体。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地方组织。
2012年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讲解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第一章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
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012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参考答案及解析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中华会计网校会计人的网上家园2012年度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D【解析】本题考核国库单一账户。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预算单位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
2.C【解析】本题考核账证核对。
账证核对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发现错账以进行更正。
3.D【解析】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负责具体编制各级政府预算调整方案的是政府财政部门。
4.C【解析】《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作出吊销资格证书,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罚款、对个人处三万元以上罚款处罚决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5.D【解析】不属于会计职业道德教育途径的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6.D【解析】本题考核会计职业道德与会计法律制度的联系。
会计职业道德其表现形式既有明确的成文的规定,也有不成文的约定。
7.A【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
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是增值额。
8.C【解析】本题考核专用存款账户。
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加强对住房基金和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存款人应依法申请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是专用存款账户。
9.A【解析】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可以确定并公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是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10.C【解析】本题考核支付结算行为。
11.A【解析】本题考核私设会计账簿。
12.C【解析】原记载人可以更改的是付款时间。
13.D【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出票人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足以支付支票金额时,付款人应当在见票后足额付款的期限是当日。
14.D【解析】可以受理开户单位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申请的法定机构是开户银行。
15.C【解析】本题考核所得税应纳税额。
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
16.A【解析】能够确定单位送存现金收入时间的法定机构是开户银行。
17.D【解析】负责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是国务院财政部门。
2012上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

财经法规2012考试重点第一章:p2 会计法律制度是财经法规的组成部分。
判断题p4 会计人才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选拔,评价会计人才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
(考试的时候财政部分写的是人力资源) p7 会计资料所记录和提供的信息也是一种重要的(社会资源)单选题p9 成本的含义判断题p21 记账本位币的含义判断题p24 财产清查的一般程序多选题p35 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三点,多选题。
首先。
其次。
最后P56 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多选题p65 隐匿的含义判断题p65 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刑事责任单选题目第二章p102 第五小点开户银行负责现金管理的具体措施,对开户单位(收支)(使用现金情况)进行监督管理p103 银行对实行现金管理的单位要核定其现金库存的(最高限额)。
p 105 支付申请四个选项p108 银行结算账户按存款人不同,分为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p113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是自然人因投资。
存款账户单选p122 承兑的含义付款的含义单选题第三章p138 税收的职能p139 税收是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国家利益的可靠保证判断题;税收的特征多选题p183 扣缴义务人每次代扣的税款,应。
7日内。
(判断题)p202 发票的检查里面的四小点(多选题)第四章p224 预算法是财经法律制度的核心。
判断题p225 我国国家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基本财政计划p233 下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中央和地方(预算)、(决算)进行监督。
(多选题)p234 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由《政府采购法》、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的一系列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组成。
p238 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集中采购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判断题p243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使用。
判断题特设专户在规定申请设置了特设专户的预算单位使用。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重点

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重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四个层次)①会计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代表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②会计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代表性:《××条例》,③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会计规章:《××办法》,《企业会计准则——基本会计准则》(2006年2月15日)(除《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属会计规范性文件外)会计规范性文件:《××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38个)(2006年2月15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年10月30日)《企业财务通则》④地方性会计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与宪法、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不相抵触的前提下,根据本地区情况制定。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省财政厅制定,不属于会计法律制度。
2.会计工作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特殊行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国有的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条件:会计师资格后,主管一单位或单位内部重要会计工作时间不短于3年。
(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5.各单位应依法建立账册:不具备建账条件的,应当实行代理记账。
申请设立代理记账机构的条件: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复习重点

29.�1�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对于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及涉及 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 案不得销毁。
�2�销毁程序�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 见�编制销毁清册�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双方共同派员监销。
④监督的内容不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不仅包括对不合法的收支予以制止、纠正和检 举等内容�而且包括为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的内容�政府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监 督会计主体的行为是否合法�社会监督主要是指会计师事务所对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 真实性发表意见�以提高被监督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公信力。
27.会计从业资格部分考试科目免试条件�在毕业之日起 2 年内�含 2 年�。中专以上 会计类。
13.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注�金额错误重 开�非金额错误可以更正�也可以重开�原始凭证的保管�原始凭证不得外借�其他单位如 因特殊原因需要使用原始凭证时�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复制。
25.财政部门对各单位下列事项实施监督� ①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 否真实、完整�
③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④从事会计工作的人 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6.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与政府监督、社会监督的区别� ①监督的主体不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单位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政府监 督的主体主要是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税务部门、人民银行、证券监管部门、保险监督部门 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有关部门�社会监督的主体是社会审计组织和广大社会公众。�即会计事 务所�
2012年会计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考试重点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章、规范性文件)、地方会计性法规会计法律全国人大及人大常委会计法调整经济关系中各种会计关系的法律规范会计行政法规国务院两条例,一准则调整经济关系中某些方面会计关系法律规范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章财政部,首长签令五办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性文件财政部七制试,两规范、两办法、两准测地方会计性法规地方性人大及人大常委不低触会计法律、行政法规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内容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会计人员的管理、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2)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3年以上经历。
(3)财政部门负责会计从业资格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管理、会计人员评优表彰奖惩、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
(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会计核算与监督1、会计核算十三原则包括客观性、相关性、一贯性、可比性、及时性、明析性、重要性、谨慎性、配比(时间、因果)、实质重于形式、历史成本、权责发生制、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2、会计资料(凭证、账簿、企业财会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是会计资料最基本的质量要求,是会计工作的生命线。
3、生成、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变造、伪造凭证、账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4、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起至12月31日)5、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为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但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以人民币反映。
6、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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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考试重点、含《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重点第一章1.会计法律:《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2.规范性文件:同主客全国会计工作的财政部门制定。
包括:《企业会计制度》(38个具体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3.全国的会计工作由财政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4.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也是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5.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2)出纳(3)稽核(4)资本核算、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5)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6)总账、财务会计报告编制(7)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以上1-7需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取得证书从事工作90日内登记,离岗超过6个要备案,调转90日登记。
会计人员每年接受培训(面授)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评结合试点。
初级会计师(会计员、助理会计师)注:注册会计师不是技术资格6.应当办理交接的情形会计人员调动工作、离职或因病暂时不能工作,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2.监交人员(1)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2)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
必要时,主管部门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7.会计资料移交后的责任界定(1)移交人员对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卸责任。
8.根据《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作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9.伪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为前提编造不真实的凭证、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
(无中生有)10.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是指用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帐簿等真实内容,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即篡改事实。
11.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是指通过编造虚假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及其他会计资料或直接篡改财务会计报告上的数据,使财务报告不真实,不完整的反映真实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借以误导、欺骗会计资料使用者的行为。
12.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变更的,应当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变更,并将变更的原因、情况及影响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一、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要求变更;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13.使用人民币的同时使及外文或民族汉字。
记帐本位币支票的大写金额发票但在编制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表时一定要用中文。
使用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其会计软件应当使用中文提示。
14.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发生销货退回时,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发票代替收据。
15.原始记载的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作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
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16.根据会计法律规定,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其他记帐作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17.根据会计法律制度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18.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对外报出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企业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设总会计师的,还应由总会计师的签名并盖章。
19.名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
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
20.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的,要由本单位档案部门提出意见,会计本单位的会计部门共同进行审查和鉴定,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并经单位负责人在会计销毁清册上签字,销毁时要由单位档案部门和会计部门共同派人监销。
不得销毁的会计档案。
①保管期满但尚未结清的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②保管期满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③正处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
21.对于保管期满的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22.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负责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23.县以上人民政府规财政部门为各单位会计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对各单位会计工作先行使会计工作行使监督权。
所以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
24.财政部门监督的范围:(1)是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
(3)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4)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会计从业资格。
25.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
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的进行轮换。
不相容职务:26.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条件:4条(1)至少有3名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会计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1)按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3)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27.总会计师1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
2其他类型的企业是否设总会计师,可以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
3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公布财务会计报告4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是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总会计师不是一种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而是一种行政职务。
5凡是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不应再设置与总会计师职责重叠的行政副职(2004年综合题)。
6国有大、中型企业,总会计师由本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提名,政府主管部门任命或者聘任;对于事业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依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或者聘任。
第二章1.票据的伪造:票据的签章是假的票据的变造:票据的签章以外的是假的不得更改的票据项目——3项(1)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金额;(2)出票日期(或者签发日期);(3)收款人名称。
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改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
2.签章:单位、银行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至少2个章):为该单位、银行的盖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单位的盖章是指“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个人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签章(1个章):为个人本名的签名或盖章。
3.出票日期4.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
但注册验资的临时存款账户转为基本存款账户和因借款转存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除外。
另:临时存款帐户的使用范围P86-P87票据种类适用地域出票人提示付款期用途银行汇票异地银行出票日起1个月可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也可提现商业汇票(自然人不得使用)异地、同城单位汇票到期日起10日(提示: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转账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过6个月)银行本票同城银行出票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可用于转账,注明“现金”字样的也可提现支票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单位、个人出票日起l0日内普通支票可用于提现,也可用于转账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注册验资的验资期间只收不付。
5.支票的绝对记载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承诺;3.出票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汇票的绝对记载事项比支票多一项收款人名称。
现金支票不得背书转让6.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
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7.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章与其预留的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
持票人有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另:承兑不得附条件,附条件为拒绝承兑;背书附条件则背书有效而附条件无效,把金额分别背书给两人以上的则背书无效,背书要连续,不连续则银行不收。
8.下列款项可以转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①工资、奖金收入。
②稿费、演出费等劳务收入。
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⑤个人贷款转存。
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⑦继承、赠与款项。
⑧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⑨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9.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10.现金使用范围P71,现金结算的起点为1000元;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如果支付则为(坐支)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第三章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2.税收按征税对象分类: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4.资源税5.行为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耕地占用税3.税法的分类:按功能分:实体法和程序法按主权不同分:国内税法,外国税法4.税法的构成要素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构成税法的三个基本要素征税对象以:是指对什么征税,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税目: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对象的具体项目。
税率:掌握全额累进和超额累进的计算例3-7和3-8(P124-125)起征点: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免征额:指对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