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州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管理办法

广大…2014‟106号广州大学辅修第二专业(学位)管理办法(二○一四年五月)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加速培养基础宽厚、学科知识交叉的复合型人才,学校决定在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中实施辅修第二专业(学位)制度。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以下简称“第二专业”)是指学习主修专业同时兼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
辅修第二学位(以下简称“第二学位”)是指学习主修专业同时跨学科门类兼修另外一个本科专业,达到学位条例规定后取得的另一学科的学士学位。
第三条开办第二专业主要是为部分学有余力的学生建立第二专业知识平台,拓宽其发展空间。
申请修读第二专业的学生应品学兼优,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无重修或重补考课程记录,没有因考试违纪受过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第四条第二专业课程不及格,不影响主修专业的毕业和学位。
第五条第二专业教育一律以自愿为原则,实行缴费就读。
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批准的文件执行。
二、组织管理第六条第二专业教育是学校本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学校的正常教学管理体系。
第七条第二专业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对第二专业教育实行兼管,包括学籍管理、教学质量监控、教学资源调配等。
第二专业所在学院负责培养方案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任务的落实及成绩登记管理等。
学生所在学院负责组织学生申报和资格审查。
三、专业设置及教学安排第八条第二专业的开设由教务处与主办学院协商确定,主办学院要根据学校统一规定的学分(学时)和课程设置要求,制订培养方案,并形成教学文件,报学校审核。
第二学位所设专业必须是学校现有的、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
第九条第二专业、第二学位教学培养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及学位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与学时数,确定45学分左右的课程作为第二专业课程(以专业课程为主,以基础课程为补充),60学分左右为第二学位课程(含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
广州大学关于修读广州大学城其它高校课程及辅修专业的暂行

广州大学关于修读广州大学城其它高校课程及辅修专业的
暂行规定
为了推进广州大学城教学资源共享,规范我校学生修读外校课程及辅修专业,保证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学生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可报名修读广州大学城其他高校开设的共享课程和辅修专业。
报名修读课程的,无须本学院批准;但报名修读辅修专业的,主修专业课程应无不及格记录,并报学院备案。
二、学生可登录广州大学城课程互选网(/)查询其他高校课程开设情况,了解课程的有关信息。
三、学生修读外校课程须按开课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报名、交费手续,并遵守开课学校的有关教学管理规定。
上课时间、地点以开课学校的课表为准。
四、学生修读共享课程应以不影响本校课程学习为原则,在参加辅修专业学习期间,如有一门主修专业必修课程考核不及格,不得继续参加辅修专业学习。
五、学生在广州大学城其它高校所修读的辅修专业材料可收录进毕业生在读期间档案,所修读的共享课程可作为本校通识类选修课的一部分(不超过4学分),但费用自理。
六、本规定自2007年6月1日起执行,由广州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州大学数字校园统一信息门户平台用户手册

广州大学数字校园统一信息门户平台用户手册修订记录目录1引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1.3定义....................................................................................................... 错误!未定义书签。
1.4参考....................................................................................................... 错误!未定义书签。
2校园个性化门户操作...............................................................................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主页基本功能区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州大学教务处广大教字[2009] 20号关于进行2008年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校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确定2008年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的通知》(广大[2008]209号文)的精神,学校决定对2008年本科生科研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范围:2008年确定的58项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项目(见附件一)。
二、验收方式:由学院(部门)组织结题验收工作。
三、验收时间:验收工作于2009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四、验收须交材料:(一)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结题报告书(见附件二)。
(二)研究成果:一般为研究论文、调查报告、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开发的软件或程序(提供源代码)、仪器装置等。
五、验收要求:(一)项目负责人根据立项申报时填报的《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申报书》,认真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结题报告书》,同时提供项目研究成果。
(二)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的结题材料进行审查和结题验收(以校级校内基地为单位进行立项的项目由所属学院或部门负责),并填写各项目结题报告书的“专家评价”栏和“学院(部门)验收意见”栏。
(三)重点资助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须进行现场答辩,填写《广州大学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重点资助项目答辩时间、地点一览表》(见附件三),答辩前三天报到教务处实践科。
(四)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安排专人负责,做好2008年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的验收工作,给出验收意见,并按照结题验收情况,做好《广州大学2008年本科生科学研究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见附件四)。
六、其它工作:(一)学院验收通过后,须提交如下材料:1、《结题报告书》的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各一份。
2、研究成果如果是研究论文、调查报告、设计图纸及设计说明书等,提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各一份;如果是开发的软件或程序,提供源代码;如果是仪器装置,则提供仪器装置的有关图片。
广州大学学业成绩表办理程序

广州大学学业成绩表办理程序一、预备原始(档案)学业成绩材料(一)在校生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打印(二)往届生可到学校档案馆(联系:)复印二、表格下载与学业成绩表打印在广州大学主页教务处页面的表格下载中下载“广州大学学业成绩表”,将原始(档案)学业成绩材料中的课程考试成绩按有关规定录入学业成绩表(英文学业成绩表须自行翻译,品级制成绩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别离用英文字母A、B、C、D、F代替),按自己需要的份数打印(A4纸,可续页)。
三、审核盖章(一)在校生先到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审核、盖学院章,再到文清楼405室教务处学籍科加盖广州大学教务处成绩专用章。
(二)往届生先到教务处指定工作人员处审核,再到行政西楼后座教务处综合办公室盖章。
对外办公时刻(节假日除外)如下:礼拜二上午8∶30-12∶00礼拜四上午8∶30-12∶00教务处广州大学学业成绩表姓名:;性别:;诞生日期:;学制:;专业:;在校学习起止年月:从至;学年学期课程名称学分成绩2010-2011-1平均学分绩点说明:成绩与绩点的折算方式90-100(优)折合为-()绩点,80-89(良)折合为-()绩点,70-79(中)折合为-()绩点,60-69(及格)折合为-()绩点,59分以下(不及格)折合为0绩点。
;教务处(盖章):;日期:GUANGZHOU UNIVERSITY GRADE TRANSCRIPTSName:;Gender:;Date of birth:;Length of Schooling:;Specialty:;Schooling Period:from to ;Remarks the standard of converting grade to grade pointGrade 90-100(A)is GP -, 80-89(B)is GP -(), 70-79(C)is GP -(),60-69(D)is GP -(),59 and below (E) is GP 0Check-up:;Signature (seal) :;Date:。
公 示 - 广州大学教务在线 ※ 广州大学教务处

关于申报广州市高校第二批教学团队我校推荐名单的公示
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二批市属高校教学团队遴选的通知》(穗教高教…2011‟28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组织申报、参评项目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推荐“化工实践教学创新团队”等11个团队申报广州市高校第二批教学团队,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1年9月30日至2011年10月10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所公示名单持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
单位提出的异议,必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电话。
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人:郭碧乃
受理电话:39366143
地址:行政西楼后座202室
附件:广州市高校第二批教学团队我校推荐名单汇总表
广州大学教务处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
广州市高校第二批教学团队我校推荐名单汇总表。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使用手册

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教师使用手册目录1、系统介绍 (1)2、系统功能介绍 (2)3、申请功能介绍 (3)3.1 教室预约申请 (3)3.2 调停课申请 (3)3.2.1 申请更换排课课时间、调课 (4)3.2.2 申请补课、停课 (5)3.3.4 申请换教室 (5)4、信息维护功能介绍 (8)4.1个人信息修改申请 (8)5、信息查询 (9)5.1 个人信息查询 (9)5.2 个人课表查询 (9)5.4 班级默认课表查询 (11)5.5 教师课表查询 (12)5.6 学生个人课表查询 (12)1、系统介绍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地址:。
账号:人事工号(5位)初始密码:身份证后六位点击登录后系统提示修改密码,更改密码后进入用户首页(图1)。
图1 正方系统用户首页温馨提醒:1、正方教务系统默认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
其他浏览器,不能正常访问。
2、正方教务系统暂时尚未开放外网访问,如在校外访问,请登录VPN。
3、系统使用完毕后,请关闭浏览器;或者点击界面右上角的头像,点退出。
如果只是关闭标签页的话,再打开,仍旧显示您登录的状态。
可能会产生他人盗用您的信息的情况。
4、如登录密码有误,请联系学院教学秘书或者教务秘书进行密码初始化。
5、如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发邮件至jwk@。
欢迎各位老师向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2、系统功能介绍现阶段教师端开放功能如图2 。
后续将会有功能不断增加。
图2 正方教务系统教师端功能图3、申请功能介绍3.1 教室预约申请功能:提供空闲教室查询和已预约教室查询。
路径:教师登录→申请→教室预约申请操作方法:按空闲教室预约标签面,选择学期,校区等条件,然后选择周次、星期、节次等条件(鼠标可以拖动,可多选),按查询按钮就可以出现空闲教室清单。
具体见图(3)。
图3 教室预约申请3.2 调停课申请功能:教学班更换排课时间、调课、换教师、换教室、补课等申请路径:教师登录→申请→调停课申请操作方法:进入调停课申请首页(图4),显示当前学生的教学安排与已申请调整的申请清单。
教务【2020】11号广州大学关于寒假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本科生居家学习的指引

广州大学教务〔2020〕11号广州大学关于寒假疫情防控期间指导本科生居家学习的指引全体教师和同学们:根据学校在1月28日发出《关于2020春季延期开学等事宜的通知》,学校在2020年2月24日之前不会开学。
为此,开学之前,教务处向全体本科生同学及教师发出以下教学指引:一、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的防疫防疫工作是学校近期的首要任务,也是每一位师生的首要任务。
全体师生要加强对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知识和方法的学习,根据国家卫健委和各级政府发出的防控疫情的指引,认真落实学校的防控要求,做好自己和家人的预防工作。
全体本科生要严格按照学校的延迟开学通知的要求不得提前返校。
二、组织开展经典阅读1.由各学院书记和副书记牵头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指导学生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组建经典阅读学习群,学生居家可进行线上阅读,并通微信、QQ等学习群互动交流。
2.由学院结合专业特点分年级,从学校选定的百本经典阅读书目中给学生推荐5-6本必读书目。
3.图书馆提供图书电子资源,广州大学经典百书电子版下载网址:http://202.192.41.38:8088/jd100/smzs/230.jhtml三、指导学生开展课程居家自主学习1.以教学班为单位,由学院院长和分管教学的院长牵头安排人员协助新学期任课教师组建网上“课程学习群”,每一个班级或每一门课程组建一个学习群,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是该班级或课程学习群的负责人。
2.居家学生通过课程学习群,对新学期所修课程进行自主学习,并积极参加课程学习群的讨论交流。
3.请新学期任课教师争取在2月 13日左右做好教学准备,并通过课程学习群把新学期所教课程的教学目标、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参考书目等教学资料提供给任课班级学生,并将教学内容的课件、ppt等分批分期发给学生。
充分利用校内外网络教学资源,探索各种线上教学辅导的方法,组织和指导学生开展自主学习,进行讨论和交流,将学生在课程学习群中的学习情况,作为课程平时成绩的评价依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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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教务处
广大教字[2009] 13号关于推荐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的通知
校属各学院:
教学实习基地是高校学生进行教学实习、社会实践和科研训练的重要场所,是高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条件。
为推进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在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中遴选出一批优秀实习基地,作为我校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
为了做好本次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学校正式批准建立且建立时间在三年及以上的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学校与基地所在单位或部门签订的基地建设协议书在有效期内(详见附件一)。
二、推荐名额
有5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校级校外实习基地的学院,可推荐2个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符合条件的校级校外实习基地数量不足5个的学院,则推荐1个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
三、推荐要求
(一)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管理机构健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基地运作顺畅;
(二)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须每年承担一定量我校学生的实践教学任务,使用效率高;
(三)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已与我校有深层次的合作,产生深远的辐射作用,如进行产学研合作、举办学术讲座、开展学术交流、接纳我校优秀毕业生等。
四、其它
(一)培育时间为2009年6月——2010年6月,培育期满,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验收,评审出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二)各学院对本学院符合条件的校级校外实习基地进行自评,根据自评结果择优向学校推荐,如实填写《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二)和《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三),书面稿(一式两份)于5月8日前送交教务处实践科,电子稿OA发至孙小梅老师。
附件:1、广州大学已建立三年及以上的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
2、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书
3、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二〇〇九年四月九日
发送:各有关单位
广州大学教务处综合办公室2009年4月9日
附件一:
广州大学已建立三年及以上的校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一览表
附件二:
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培育项目申报书
基地名称:
推荐学院:
申报日期:
广州大学教务处制
二○○九年三月
附件三:
广州大学示范性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填表人:填表时间:学院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