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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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1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试行)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是我校全面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创造性人才培养和提高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举措。

为做好“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及其附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推荐遴选的范围和比例第一条“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第二条推荐的比例1、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数占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的比例,视当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而定;2、属学校重点扶持的学科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数量特别多,或长期以来正常招收的研究生生源特别短缺,因而需增加推荐免试生名额的,须另行申请。

第二章推荐遴选的条件第三条基本条件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志向和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2、文、理、工科类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2.8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超过4门,医科类学生主干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3.0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得超过4门;3、必须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必须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证书方有效;4、能较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

文科学生要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理工科学生要具有较强的实验技术能力和思维能力;5、申报“思政系列”的学生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

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

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概述本文档旨在提供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的基本要求,以确保选拔过程客观、公正、科学。

导师对研究生的指导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选拔合适的导师对研究生的研究和发展至关重要。

选拔标准1. 学术能力:导师应具备良好且丰富的学术背景和专业知识,能够为研究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和支持。

2. 研究经验:导师应具备较丰富的研究经验和成果,能够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并获得良好的研究成果。

3. 教学能力: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能力,包括对研究生的指导、培养和教育,能够有效地帮助研究生提升学术水平。

4. 团队合作: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能力,在团队中与其他导师和研究生协作,促进学术交流和合作。

5. 人格特质:导师应具备较高的道德标准和职业操守,积极引导研究生发展,以及有利于研究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选拔程序1. 公告通知:学校应发布导师选拔的公告,通知研究生申请导师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2. 申请评审:研究生根据公告要求,提交个人材料,并经过评审委员会的评定。

3. 面试考核: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材料筛选出合格的研究生,并进行面试考核,评估其学术能力、研究潜力和适应能力。

4. 综合评定: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评审和面试考核结果,综合评定研究生申请导师的资格。

5. 结果公布:评审委员会将选拔结果公示,以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开、公正和透明。

选拔标准的重要性选择合适的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的学术发展和未来职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通过制定明确的选拔标准,可以确保导师具备良好的学术和教学能力,并能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和支持。

同时,选拔标准的设立还可以促进导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升整个导师团队的整体水平和质量。

结论研究生导师选拔标准旨在确保选拔过程的客观、公正和科学。

通过明确的标准,选拔出合适的导师,为研究生的学术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并为其未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同时,合理的选拔程序和评估方法也对提升整个导师团队的整体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南医大职称任职条件

南医大职称任职条件

南医大职称任职条件一、教育背景要求:硕士学位:申请教授职称的人员,应具有医学博士学位,或者在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成果和深厚的学术造诣。

二、教学工作要求:教学经验:申请人需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指导本科生和研究生的学习工作,具备较高的教学评价和学生反馈。

教学成果:应具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学成果,如教材、课程设计、教学论文等,能够体现其在教学工作中的创新和影响力。

三、科研能力要求:科研成果:申请人需在相关领域有较为突出的科研成果,包括发表的SCI论文、主持的科研项目、获得的科研奖励等,能够体现其在学术研究上的独立性和创新性。

学术影响力:应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如受邀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担任学术期刊编委或评审等,能够证明其在学术领域的专业声誉和地位。

四、社会服务和医疗实践:社会服务:应在学科发展、学术交流、专业培训等方面有积极的贡献和参与,能够体现其在学术团体和行业组织中的作用和地位。

医疗实践:需要具有一定的临床实践经验和医疗技术水平,能够将学术研究成果有效地应用于临床实践中,为医疗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五、综合评价和素质要求:专业素养:申请人需具备较高的医学专业素养和道德操守,能够代表南医大在学术和医疗领域展现良好形象。

六、评审程序和标准:提交材料:申请人需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格式,提交完整的职称评审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教学科研成果清单、学术论文、项目申请书等。

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校设立专门的学术委员会负责职称评审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学科专家和知名教授组成,根据提交的材料和申请人的学术表现进行评审和讨论。

公示和答辩:评审结果初步确定后,进行公示环节,公示期内接受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反馈。

申请人需进行学术答辩,详细阐述个人教学科研成果和学术理念。

最终评定:综合考虑学术委员会评审意见、公示反馈及答辩表现,学校最终确定职称评定结果,并向申请人发放职称证书。

七、职称发展和激励政策:职称晋升:一旦获得特定职称,申请人将在学术、教学、科研等方面得到更多的支持和认可,有机会参与更多高水平的学术合作和国际交流。

国家教育部硕导博导遴选方案

国家教育部硕导博导遴选方案

国家教育部硕导博导遴选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中国的高等教育发展迅速,为培养高质量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需要选拔优秀的硕士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导师。

因此,国家教育部制定了硕导博导遴选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选拔具有高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导师,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导师资源,促进研究生教育的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提升。

二、遴选依据3.1学术背景: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包括国内外知名高校的研究生院毕业或博士学位,以及相关领域的高水平科研成果。

3.2教学能力:导师应具备良好的教学经验和教学效果,能够传授并指导学生进行科研工作,并能够培养学生的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

3.3指导经验:导师应具备一定的研究生指导经验,包括指导学生完成学位论文和参与科研项目等。

3.4学术声誉:导师应在相关领域内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包括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担任学术期刊的编委或评审等。

3.5遵守学院规定:导师应遵守学院的相关规定,包括对待学生平等公正、正确处理学术争议等。

三、遴选过程4.1提名阶段:学院根据教师的学术背景、教学能力和指导经验等因素,向教育部提名具备硕导或博导资格的教师。

4.2材料审查:教育部根据提名的材料,对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学术背景、教学经验、科研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4.3专家评审:教育部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提名的教师进行评审,综合评估他们的学术水平、教学能力和指导经验等。

4.4公示环节:教育部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的教师名单,接受各方的监督和意见。

4.5遴选结果:教育部根据公示环节的反馈意见和评审结果,确定最终的硕导和博导名单,并通知相关学院和教师。

四、监督与评估5.1学院监督:相关学院应对选任的硕导和博导进行监督,及时了解他们的教学、科研和指导工作情况,以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5.2研究生评估:相关学院应定期组织对导师的教学和指导工作进行评估,邀请学生对导师进行评价,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

5.3教育部监督:教育部可以对选任的硕导和博导进行随机抽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学术成果,并对学院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研究生导师条件

研究生导师条件

研究生导师条件
研究生导师是指在研究生阶段为学生指导和指导研究的教师。

他们在学术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研究经验,以帮助学生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学术发展。

以下是成为研究生导师的一些条件:
1. 学术资质:研究生导师必须具备博士学位,通常是在相关领域取得博士学位。

他们应该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有扎实的学术背景和广泛的研究经验。

2. 研究能力:导师应该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内有出色的成就,包括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参与重要的学术会议和项目等。

他们应该能够引领学生进行独立的研究,并在学术界有一定的声誉。

3. 导师资源:导师应该有足够的研究资源,包括实验设备、研究资金、数据库、实验室等。

这些资源可以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条件,帮助他们进行研究工作。

4. 沟通能力:研究生导师应该有良好的沟通和指导能力。

他们应该能够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关系,倾听学生的需求和问题,并给予积极的指导和反馈。

他们应该能够激励学生,引导他们在研究中取得进展。

5. 学术导向:导师应该对学术研究有高度的热情和责任感。

他们应该鼓励学生进行创新和独立思考,并帮助他们发展自己的研究方向和兴趣。

总之,研究生导师应该具备学术资质、研究能力、导师资源、沟通能力和学术导向等条件。

他们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学生进行独立的研究工作,并帮助他们在学术界取得成功。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节学位评定委员会第一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由25人组成,任期3年。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

委员会成员从学校有关领导和专家中遴选,经学校批准,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者,可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补充缺额。

第三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1.作出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决定。

2.作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的决定。

3.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提名。

4.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宜。

5.审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和资格。

6.参与学科、学位点建设的论证工作。

和决策工作。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授予学位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并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即算生效。

第二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分布成立若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按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学校学位评定委会汇报。

第七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3人组成,任期3年,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

分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由各学院提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是:1.提出是否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议。

2.提出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建议。

3.提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的建议。

4.处理有关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项,或提出处理建议。

5.拟订本学科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6.拟订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学术水平遴选标准。

7.提出是否同意新增或认定研究生指导教师的建议。

8.参与本学科、学位点建设的论证工作。

证工作。

第九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原则上按一级学科成立。

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

硕士生导师遴选条件硕士生导师是大学中重要的教育资源,对于硕士生的培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在进行硕士生导师遴选时,需要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来评估和选择。

导师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是硕士生导师遴选的重要条件之一。

导师应具备扎实的学术基础,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并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研究成果。

这可以通过查阅导师的学术论文、研究项目和获奖情况来进行评估。

导师的指导经验和能力也是硕士生导师遴选的关键要素。

导师应具备丰富的指导经验,能够有效地指导硕士生进行科研工作。

导师的指导能力可以通过与其已毕业的硕士生进行交流,了解其毕业论文的质量和科研能力来评估。

导师的人格魅力和师德也是硕士生导师遴选的重要考虑因素。

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关心学生的成长和发展,能够给予学生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导师的人格魅力可以通过与其进行面谈、参观其实验室或进行学术讲座等方式来感受。

导师的团队资源和科研环境也是硕士生导师遴选的重要因素。

导师所在的研究团队应具备良好的科研环境,有较高的科研设备和实验条件,能够为硕士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平台。

此外,导师所在的研究团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资源,如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等,以支持硕士生的科研工作。

导师与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的契合度也是硕士生导师遴选的重要考虑因素。

导师的研究方向和兴趣应与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相契合,以确保导师能够给予学生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

硕士生导师遴选的条件包括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指导经验和能力、人格魅力和师德、团队资源和科研环境以及与硕士生的研究方向和兴趣的契合度。

在遴选过程中,学校和学院可以制定相应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并通过面试、函授、交流等方式对导师进行评估和选择,以确保为硕士生提供优质的导师资源,促进其科研能力和学术发展。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

关于遴选聘任校外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的通知尊敬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学生发展工作的需要,为提高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促进校内外教学资源的共享,以及加强校际合作,我校计划遴选聘任一批校外兼职导师,为我校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指导和帮助。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兼职导师资格条件1.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具备教育硕士专业相应学科背景,有扎实的学术基础和较高的教学研究能力。

2.在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方面有一定的成果或有着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研究经历。

3.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教学、指导和协调能力。

二、兼职导师的职责和权益1.校外兼职导师负责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和实习实践,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2.兼职导师享有与校内导师相同的权益,如参与研究生培养管理、学术研讨会、学术考试、评审会等活动。

3.兼职导师所担任的工作应与其本职工作无冲突,并能保证按时完成学生指导工作。

三、遴选和聘任程序1.兼职导师的遴选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

拟聘任兼职导师的单位须将候选人的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或教学成果等材料)报送学校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研究生教育办公室将对申报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

3.通过初审的候选人将进入面试环节,学校将组织面试并作出最终决策。

4.根据聘任结果,学校将签订聘任合同,并向兼职导师发放相应证书。

四、工作要求兼职导师需履行指导学生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校相关规定,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确保学生按时完成相关过程。

2.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指导计划,并定期与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和讨论。

3.帮助学生解决在论文(设计)写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供学术指导和参考资料。

4.组织或参与学校组织的学术讨论会、学术报告会等研究生教育活动。

五、遴选流程1.申报截止日期:××年×月×日。

2.初审:××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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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摘要)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2、原则上申报者年龄不得超过55周岁。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拟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必须具备博士学位。

4、现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5、我校科技创新建设需要,招聘来校的有特色专长的高级职称人员,如高级工程师。

(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至少在研1项国家级课题(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73”、“863”项目分题负责人),可直接支配在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30万元。

2、申请人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在2.0(含)以上或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5.0的科研论文,或被EI收录科研论文(不含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或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或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前三作者)。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至少在研一项省(部)级课题,且可直接支配科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不少于20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或发表SCI科研论文累计影响因子不低于2.0。

3、具备鲜明的医疗技术专业特色,社会影响大,知名度高,担任本学科省(部)级专业学会副主委(含)以上职务,或获省(部)级以上医疗成果奖励或担任省级专业技术特色项目负责人。

(四)破格申报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下列人员可破格申报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1)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职称人员。

(2)近两年因学科发展需要,学校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以上职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2、副高职称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至少已完整培养过一届硕士研究生。

(2)以第一负责人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973”、“863”项目成员,且为分题负责人),可直接支配在研课题经费不少于50万元。

(3)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在5.0以上或累积影响因子不少于10.0的科研论文,或EI收录科研论文(不含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

3、海外高层次人才或优秀留学回国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SCI影响因子在5.0以上或累积影响因子不少于10.0的科研论文,或EI收录科研论文(不含学术会议)不少于5篇。

(2)主持在研课题经费不少于50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硕士(含)以上学位。

近三年,取得下列成绩之一的人员,可以放宽硕士学位条件要求:
(1)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者;
(2)国家科技成果二等奖(前三作者)以上获得者;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的科技论文累计影响因子3.0以上者。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

(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承担省级以上在研课题,且可直接支配科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达10万元以上。

其中人文社科类导师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应不少于3万元。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科研论文,累积影响因子不低于1.0,或以第一作者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其中人文社科类导师必须发表累积影响因子不低于1.0的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收录科研论文。

(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业务条件
1、以第一负责人承担地市级(含)以上在研课题,且可直接支配科研课题经费(含横向课题经费和单位配套经费)总额达5万元以上。

2、近三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或发表SCI收录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地市级(含)以上医疗成果奖励或担任地市级专业技术特色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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