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实验小学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
随班就读教学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教学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学生教学管理制度的要点如下:
一、学生座位安排应有助于教师的辅导和同伴之间的互相关心。
二、每学期必须按时制定《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教育计划。
三、备课时应体现《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课内练和课后作业。
教学过程中,所有能够回答《随班就读》学生的问题、板书和练都应在教案中用记号注明。
四、在课堂上,应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巡视、辅导、板演、提问和反馈。
教师在班级授课过程中,应贯彻集体教学、小组教学和伙伴合作。
五、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应从随班生的基础出发,适当降低作业的难度和数量。
对《随班就读》学生的作业批改和个
别辅导应有机结合,优先批改,及时辅导和订正。
等第要体现激励,评语要具体。
六、定期进行《随班就读》学生的单元练和期中、期末考试,对试卷的质量进行分析。
可以采用相同的试卷进行考核,也可以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试题的难度或单独命题,根据学生的进步情况逐步提高要求。
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课外个别辅导,并做好辅导记录。
小学随班就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

小学随班就读学生管理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班就读是一种将特殊教育学生融入普通教育班级的教育方式,旨在促进特殊教育学生的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提高,实现特殊教育学生与普通学生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本文就小学随班就读学生管理提出具体的实施方案。
二、目标1. 促进特殊教育学生的社交能力和学习能力的提高;2. 保障特殊教育学生的权益和安全;3. 增强班级凝聚力,促进特殊教育学生与普通学生的互动和合作。
三、管理组织1. 学校领导班子: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规范,并监督实施;2. 特教教师:负责特殊教育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3. 普教教师:负责全班学生的教学和管理工作;4. 家长委员会:负责与家长沟通和协调工作;5. 学生自身:要求特殊教育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招生入学1. 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具体情况,与其家长进行面谈,了解其基本情况和学习需求;2. 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年龄、性别、智力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是否适合随班就读;3. 在确定适合随班就读后,与家长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4. 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实际情况,在班级中配置特教教师和普教教师进行协同教学。
五、教学管理1. 针对特殊教育学生的个体差异,制定个性化的教学计划;2. 普教教师和特教教师协同教学,根据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能力,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3. 配置辅助教具和技术设施,帮助特殊教育学生更好地参与学习;4. 鼓励普通学生与特殊教育学生交流和合作,促进彼此的成长和进步;5. 定期组织家长会,与家长沟通特殊教育学生的学习进展和问题。
六、行为管理1. 特殊教育学生与普通学生一样,要严格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章制度;2. 对特殊教育学生的行为进行积极引导和及时纠正,鼓励其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3. 建立班级奖励制度,鼓励全体学生展现优秀的品质和行为;4. 配置班级巡查员,对课堂纪律和学生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七、安全管理1. 学校确保特殊教育学生的人身安全,加强对校园安全环境的管理;2. 特殊教育学生在课间休息和放学回家时,由特教教师和其他教师共同负责;3. 对特殊教育学生进行紧急情况的演练和应急措施的培训;4. 增加安全常识和自我防护知识的普及教育。
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确保随班就读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残疾儿童的教育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随班就读学生及其相关教师、管理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提高随班就读教育质量,促进残疾儿童身心健康发展,实现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的有机结合。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资源教师、康复教师、校医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随班就读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监督、检查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六条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定期研究、解决随班就读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第七条建立随班就读工作档案,记录学生基本信息、教育计划、教学进度、考核评价等内容。
第三章教育与教学第八条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个别化教育,制定符合实际和发展需求的个别化教育计划,并建立成长手册。
第九条教师应充分了解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在教学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十条优化教学环境,确保随班就读学生在学校各项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十一条定期开展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特殊教育专业素养。
第十二条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随班就读学生的成长。
第四章资源与设施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对资源教室的建设和配备要求,设置资源教室,区域设置合理,无障碍设施完善。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的特殊需求,设计不同的服务项目,开展个别辅导、心理咨询、康复训练等专业服务。
第十五条定期对资源教室、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五章评价与考核第十六条建立随班就读学生评价体系,对学生思想、能力、技能等不同方面的进展情况进行系统评价。
第十七条定期对随班就读工作进行考核,包括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资源教室使用情况、学生成长情况等。
第十八条对在随班就读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和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随班就读工作制度

三类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工作制度
一、组织管理
1、成立领导小组,组成由分管领导负总责,普教员、班主任和各任课教师齐抓共管的领导组织,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要有计划、有目的、有组织的对待三类生,工作中应体现对特教生相关的教育、教学、生活等优先安排。
3、每学期要按时制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个别教育计划。
4、对承担随班就读工作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工作量的计算中给予体现。
二、教育教学管理
1、教学要面向全体,教师备课中要体现《随班就读》学生的教学目标、教学过程、课内练习、课后作业。
教学过程中留给《随班就读》生回答的问题。
2、上课时在课内对《随班就读》学生做到有巡视、有板演、有提问、有反馈。
教师在班级授课过程中要贯彻集体教学、小组教学、伙伴合作,要根据三类生的不同特点实施教学过程。
3、作业要从随班生的实际出发,适当降低作业的难易度和数量。
对随班生的作业批改和个别辅导要有机结合,优先面批、及时辅导、订正等要体现激励。
4、测验内容随班生采用同样试卷进行考核可以适当延长时
间,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试题的难度作适当的调整或单独命题。
做好随班生期中、期末卷的收集工作。
5、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创设资源教室。
有计划地对《随班就读》学生加强课外个别辅导,并做好辅导记录。
学校随班就读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特殊教育的法律法规,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特殊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随班就读工作,包括随班就读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三条随班就读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纳教育原则:尊重残疾儿童的教育需求,促进残疾儿童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共同成长。
2. 个别化教育原则:根据残疾儿童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实施个别化教育。
3. 家庭与社会参与原则:鼓励家长和社会各界参与残疾儿童的教育,形成教育合力。
4. 教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残疾儿童的康复训练,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学校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任课教师、资源教师、康复教师、校医等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随班就读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学期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第六条建立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包括随班就读学生认定、教育计划制定、教学实施、考核评价、资源配备、教师培训等。
第三章随班就读学生管理第七条随班就读学生认定:1. 学校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认定。
2. 学校应定期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评估,调整教育计划。
第八条教育计划制定:1. 根据随班就读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教育计划,明确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评价等。
2. 教育计划应与家长沟通,征得其同意。
第九条教学实施:1. 教师应按照教育计划,实施个别化教育,关注随班就读学生的需求。
2. 教师应定期对随班就读学生进行辅导,帮助其提高学习成绩。
第四章教师培训与管理第十条学校应加强对随班就读教师的培训,提高其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一条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教师资格证书;2. 熟悉特殊教育理论和方法;3. 具有爱心、耐心和责任心。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中心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治理制度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对盲、聋、弱智学生开展随班就读,提高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的有关要求,制定此治理制度。
一、落实国家及陕西省关于特别教育的法律法规,依据各级教育部门关于特别教育工作的要求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整体进展规划之中,争论并制定学期工作打算。
二、建立由校长、分管校长、政教主任、班主任、任课教师、心理教师、专管员等人员组成的随班就读工作小组。
建立健全随班就读工作岗位责任制、教师工作考核要求等有关随班就读工作的规章制度,对随班就读工作实施标准治理。
三、按规定认真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确实定工作,依据学生的实际状况进展合理安置。
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学籍治理工作。
学校安排随班就读学生时,要求每班不超过二人。
四、针对学生的实际需要制定个别化教学打算,安排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和施教方式。
保证每个学生的个别教育和辅导时间。
每月开展一次随班就读教研活动,对随班就读学生实施个别化教育教学,保证随班就读学生每天30 分钟的个别辅导。
在备课时关注随班就读学生。
关心随班就读学生的成长,每周对随班就读学生进展一次心理辅导。
五、承受县特教康复指导中心的指导,准时反响随班就读学生的信息并通报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状况,乐观依靠特教康复指导中心以及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开展随班就读工作。
加强对任课教师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治理工作,对残障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停课、停学。
六、以家访、家长会等形式与家长面对面沟通,了解学生的成长轨迹,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家校联动,形成合力。
寻常加强家校联系,要求开学初和学期中家访不少于2 次,家校联系不少于3 次。
七、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评价,应以个别化教学打算为依据,参照一般和特别教学大纲进展综合评估。
争论与制定适合随班就读学生特点的、反映学生成长过程的多元评价内容,对学生的进展进展综合评价。
八、认真组织教师参与培训,组织相关教育科研活动,定期召开专题例会,抓好组织、监视、落实、考核工作,推动随班就读工作的开展,逐步提高教师的特别教育教学专业水平。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

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1. 背景随班就读是指学生在校期间参与实或工作,与实单位达成协议,按照特定时间和要求进行工作。
为了规范和管理随班就读工作,制定本制度。
2.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学生参与随班就读工作的权益,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学生能够获得实践经验和实际工作机会。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参与随班就读工作的学生和实单位。
4. 工作要求4.1 学生须遵守实单位的工作规定和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
4.2 学生应尊重实单位的机密及商业秘密,保护实单位的利益。
4.3 学生需服从实单位的管理,遵守工作纪律,与同事和领导良好合作。
4.4 学生须遵守实单位的工作时间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实单位请示并报备学校。
5. 实单位责任5.1 实单位应提供学生所需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保障学生的安全和健康。
5.2 实单位应向学生明确工作要求和任务,并提供指导和支持。
5.3 实单位需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培训和知识传授,帮助学生提高工作能力。
5.4 实单位应及时对学生的工作进行评估和反馈,帮助学生做好工作。
6. 学校责任6.1 学校应与实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实单位的资质和信誉。
6.2 学校需向学生提供相关指导和培训,帮助学生适应工作要求和环境。
6.3 学校应定期与实单位沟通,了解学生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表现及问题,并及时解决。
6.4 学校需建立学生的档案和评估制度,记录学生在随班就读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
7. 权益保护7.1 学生因参与随班就读工作而遭受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由实单位负责赔偿。
7.2 学生在随班就读工作中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由学生个人负责。
7.3 学校和实单位应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对学生进行不当待遇或歧视的行为将受到处理。
8. 附则8.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校所有。
8.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随班就读工作管理制度》的内容。
请所有参与随班就读工作的学生和实习单位按照本制度执行。
小学随班就读规章制度

小学随班就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提高小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规范学生行为,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保障师生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守则1. 尊敬老师,听从老师的教导,不得对老师进行辱骂攻击。
2. 尊重同学,相互团结友爱,不得欺负同学,不得独霸玩具和办公用品。
3. 文明用语,不说粗话、脏话,不传播不良信息。
4. 爱护环境,保持教室、操场等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
5. 自律自觉,做到课堂认真听讲、课间不闹,自觉完成特定任务。
6. 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不违反校规校纪,禁止打闹、打架。
第三章学习规定1. 严格遵守上学时间,不迟到、早退,认真完成课堂作业。
2. 良好的学习态度,保持课堂安静,不影响他人学习。
3. 课外时间,不进行无关活动,保证学习时间。
4. 及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按时交作业,严禁抄袭作业。
5. 积极参加各类活动,拓展学习视野,提高综合素质。
第四章生活规定1. 饮食健康,不偏食挑食,不吃零食。
2. 惜物节约,不浪费食品、文具用品等。
保持家园卫生。
3. 遵守校规,不擅自离校,不接触违法违纪人员。
4. 遵守宿舍规定,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宿舍整洁。
5. 健康生活,保持充足的睡眠,不熬夜,不沉迷游戏。
第五章处罚措施1. 对于违纪学生,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2. 轻微违纪,可以口头批评、警告,提醒学生。
3. 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可能被扣除奖励积分,限制参加活动。
4. 严重违纪行为,可能会被请家长到校,进行约谈,做出处理决定。
5. 性质恶劣的违纪行为,可能会被停课、记过、甚至劝退。
第六章其他规定1. 学校领导有权利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和补充。
2. 学生有义务认真学习、团结友爱,共同遵守规定。
3. 学生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工作,监督学生遵守规章制度。
4. 在学习、生活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学生及时向老师反映,老师及时解决。
以上为小学随班就读规章制度,希望大家认真遵守,做到文明规范,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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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实验小学随班就读管理工作细则-为了使我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少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语言、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 .03,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
听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重听儿童少年。
智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智商(IQ)值在50-70之间,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轻度弱智儿童少年。
5、招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对其残疾类别和程度进行检测鉴定和筛查,未经严格鉴定的儿童不得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1)视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2)听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3)肢残儿童:经医院鉴定或以残疾证为准。
(4)对智残儿童少年的确认一定要慎重,一般先由家长和或教师提出名单,经校领导批准,由学校特教资源室筛查。
(5)智残儿童少年的鉴定或筛查结论,仅作为对其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的依据,不得移作他用。
其姓名和档案材料应该严格保密,由有关干部和任课教师掌握,不得在学生中扩散。
(6)对经过鉴定的残疾儿童由学校干部共同确定,并报上级批准为随班就读对象。
(7)智残儿童少年凡经过复查,智商达到正常值时,不得再视为随班就读对象。
三、入学6、学校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服务,不得拒收。
四、报批7、每年9月份各校要将残疾儿童名册和接收教育情况上报小教科审批,对新增的随班就读学生一律要交验有关证明的复印件。
五、建档8、随班就读学生一经确认,资源室必须为其建立学籍档案,其内容包括:(1)残疾证明;(2)基本情况登记表;(3)个别教育计划和个别教育实施方案。
;(4)学生发展性评价(包括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缺陷补偿、适应能力、各科成绩等)。
六、安置9、随班就读学生每班1至2人为宜,最多不超过3人,且属于同类残疾,学校可根据实际适当减少正常学生的人数。
10、安置座位时应考虑残疾学生的需要和老师照顾方便。
11、随班就读任课教师应当选择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素质较好的教师担任,并保持相对稳定。
七、考评12、改革对随班就读学生的考核评价制度,使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有利于残疾儿童自信心的培养。
13、考核、评价内容:要从思想品德、文化知识、社会适应能力、缺陷补偿、行为矫正、劳动技能等方面考虑,不得单纯以文化知识为唯一评价标准。
14、考核、评价方法:书本知识的考核与实际操作相结合,基本知识与基本能力的考核相结合。
八、教师15、随班就读班级的教师,应由热爱残疾学生,思想、业务水平较高,能胜任个别化教学的教师担任。
未受过特殊教育业务培训的教师,上岗前应进行短期培训。
16、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教师应具备特教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随班就读班级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对随班就读学生的教育目标:残疾学生与正常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为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打下良好基础;(2)掌握残疾儿童身心发展的一般特点;(3)正确理解、灵活掌握和处理教材;(4)具有初步鉴别残疾儿童的能力;(5)会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6)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掌握健残兼顾,合理安排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的策略;(7)具有一定的特殊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九、领导17、随班就读工作应在校长领导下进行,由特教干部具体组织和管理。
18、校长、教导主任,特别是特教干部要懂得特教理论,熟悉特教业务,取得领导随班就读工作的主动权。
19、资源室教师组织教师学习特教理论、业务知识,开展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课题的研究活动,和教师共同探讨提高随班就读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22、学校应支持教师参加各级组织的师资培训和教研活动。
鼓励教师为特教事业作出贡献。
23、学校对随班就读班级教师工作的考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学生付出的劳动。
24、学校要认真落实教育局对随班就读教师的补贴办法,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25、学校应当为残疾学生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对随班就读班级在教具、学具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先。
26、学校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
27、资源室要发挥教研、科研、培训、康复、咨询、测查及职教等方面的作用,承担对随班就读教育教学指导工作。
十、教育28、学校应当安排残疾学生与普通学生一起学习、活动,补偿生理和心理缺陷使其受到适于自身发展所需要的教育和训练,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29、学校应当对残疾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
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校风和班风。
30、随班就读班级领导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学生正确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用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用具。
十一、教学31、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
特殊情况可对教材内容作适当调整。
32、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学生的教学一般要求于与普通学生相同。
对轻度智力残疾学生的教学要求,低、中年级与普通学生基本相同,高年级可适当降低要求。
33、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
教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法,激发残疾学生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
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学生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
34、备课:教案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对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和特殊照顾。
35、上课:注重健残兼顾,运用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伙伴教学、协作教学、分层教学的方法,促进残疾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
36、辅导:要针对残疾学生实际采取课前铺垫辅导,课中及时辅导,课后强化辅导,小单元针对性辅导的方式加强个别辅导。
37、作业:要针对每一个残疾学生实际留作业,区别对待,不搞一刀切。
十二、家教38、学校和班级教师应当经常与家长联系,随时交流学生情况,以取得家长配合和帮助。
39、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使其了解子女身心特点、学习情况及教育训练方法。
本"细则"是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后将作为对学校随班就读工作的评估内容。
花园实验小学2008.9花园实验小学随班就读研究工作制度为促进我校随班就读研究工作,是随班就读研究工作顺利高效地运行,制定随班就读研究制度。
一、成立随班就读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校长担任随读领导小组组长;教导主任担任副组长。
2、研究成员:教科室,德育处教师和随读生所在班教师、二、领导小组职责。
1、为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抓好研究导向。
2、确定学校研究课题。
3、组织学校常规教育研究活动,定期举行教研活动。
培养骨干教师。
4、组织全体成员做好随班就读工作。
5、指导、协调随班就读课题的推广落实工作。
6、为教师、教研组、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及条件。
7、检查教研、课题进展情况。
8、为教师自修、进修、外出观摩学习创造条件。
三、花园实验小学随班就读教师职责。
1、忠诚特殊教育事业,热爱残障学生,不断学习,提高自声素质,做合格的特殊教育工作者。
2、依学生程度及需求,与其原班任课教师及家长充分讨论沟通后,拟定学生的个别化教育计划。
3、依学生个别化教育计划,分析学生能力、自行编制、改写或简化设计适当多元教材并施行适合的教学评量。
4、对随班就读学生积极予以生活、学习等辅导。
5、随时主动与随读学生家长保持联络,告知提醒家长各项配合事项,并就学生学习及生活行为问题妥善沟通。
6、宣导资源教育的重要和随班就读,运作模式,以增进校内师生、行政人员或家长的接纳、支持和参与。
7、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不迟到、不缺席,勇于承担教研课,评课时大胆发表自己的见解,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并推荐给教师学习。
花园实验小学花园实验小学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细则为加强我校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随班就读工作的整体水平,针对我校实际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章组织领导第1条: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校委会统一领导下进行,由熟悉特教业务的领导具体分管,由随班就读教研组长具体实施,要建立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各尽其能。
第2条:要把随班就读工作纳入学校教改工作议事日程,在研究学校工作、制定教学实验计划时,都要有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安排。
第3条:学校领导要经常参加随班就读教育教学研讨活动,了解教育教学情况,听取教师意见,与教师共同探讨随班就读教育教学规律。
第二章教学计划第4条:为保证随班就读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要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可根据儿童实际情况,在报请校教导处批准后,增加或减少某一课程的课时数。
第5条:每学年都要制定随班就读儿童个别教育或训练计划及个别教学计划。
个别教育计划的主要项目有:(一)随读生基本情况分析:健康状况、运动机能、社会适应能力、学习成绩现状分析、主要缺陷等。
(二)教育或训练目标:年度目标、短期目标。
(三)具体措施:起止日期、负责人等。
个别教学计划的主要项目有:(一)随读生基本情况即学习情况。
(二)安置建议。
(三)教学目标。
(四)教学内容。
(五)教具。
(六)起止日期。
(七)评估。
第6条:随班就读教研组要制定年度教学方案。
随班就读教学活动与普通教学活动统筹安排。
随班就读的学生活动与正常儿童活动同时进行,单独研究。
第7条:学校要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第三章教学工作第8条:随班就读教学工作要遵照辅读教育的原则进行。
即科学性和思想性相结合的原则;矫正学生身心缺陷的原则;学生自觉性和积极性的原则;注意学生年龄特点和类型特点区别对待的原则;直观性原则;教师的主导作用原则。
第9条:随班就读教师的备课除按普教备课有关要求外,重点是对学生进行研究,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确定教法。
备课可分全册备课、单元备课、课时教案。
单元备课可分两种,一种是以教材单元为单元的备课,另一种是以生活为主来确定单元教学的备课,贯穿于各科教学和课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