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程序(正式)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职业健康检查是指针对特定职业人群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身体健康检查,旨在评估其在工作环境中可能发生的职业病风险,并及早发现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在不同职业群体中,由于工作特点不同,其职业病的类型和风险也会有所差异。
因此,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询问和调查:医生或职业健康检查团队会与受检者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询问其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等信息,以了解其工作环境和职业暴露的情况。
同时,还会询问受检者的个人健康状况、生活习惯等信息,对其全面评估。
2. 体格检查: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和系统性体格检查。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体温、血压等指标,以判断受检者的基本体格状况。
系统性体格检查则是对各个系统进行详细检查,如心肺听诊、腹部触诊、眼底检查等,以寻找是否存在职业病的体征。
3. 实验室检查:根据所在的职业特点,进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
如常见的职业病铅中毒,可以通过血液中铅含量的检测来得出结论。
另外,还可以进行尿液、骨密度、肺功能等检查,以评估受检者的各项生理指标。
4. 职业病筛查:根据不同的职业特点,选择合适的职业病筛查项目进行检查。
如在有噪声暴露的职业,可以进行听力筛查;在受化学物质暴露的职业,可以进行肝肾功能和血液有机化学物检查等。
5. 综合评估:根据所有的检查结果,医生或职业健康检查团队会进行综合评估,判断受检者是否存在职业病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例如,对高危人群建议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对于已经出现职业病症状的人员,则需要提供相应的治疗和康复措施。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的实施需要一支专业的职业健康检查团队,包括职业病医师、职业病护士、劳动保护工程师等,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对受检者进行全面的职业健康评估和指导。
同时,受检者也需要配合医生或团队的工作,如如实提供工作和个人健康信息,并按时接受检查和随访。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4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体检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内容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职工健康档案建立和保密、职业健康宣教等内容。
第六条体格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肺功能检查、视力检查、听力检查、心电图、胸部X射线检查、B超检查等。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暴露时间、暴露频率、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等。
第八条职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保密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职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九条职业健康宣教包括:向职工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提醒职工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职业病危害。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流程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提前通知职工。
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筛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第二阶段为后期评估,包括基于第一阶段结果的进一步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流程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和执行。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需要职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职工有义务配合医务人员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并根据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建议和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如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出现异常,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岗位、提供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治疗等。
第五章职业健康检查的保密和保障第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需要保证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泄露和使用。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三篇)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一、接收与受理:1、向用人单位详细了解职业健康体检的类型(上岗前体检、在岗期间的定期体检、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体检人数等信息。
2、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信息,判断是否属省卫生厅批准本单位的体检项目范围(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
3、对属本单位资质范围的,与用人单位签订职业健康检查委托协议,发给《职业健康检查表》,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内相应栏目,并由用人单位签章确认。
二、确定体检项目:1、根据体检类型和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由相应的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粉尘类、化学毒物类、物理因素类、电离辐射类)的主检医师,依据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附件1:“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确定体检项目。
2、体检项目不得随意增减,本单位尚不能承担的体检项目,及时与相关委托检验、检查单位联系,委托其承担。
3、离岗时体检、应急体检项目依照在岗期间的体检项目;同时接触多种职业危害因素的,采取互补的方式确定体检项目,即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对照,相同的体检项目不重复,增加不同的项目;没有直接明确体检项目的危害因素,依据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参考其作用后果,如二甲基甲酰胺(DMF),需依照“致中毒性肝病的化学物”来确定具体的体检项目。
三、体检的组织实施:1、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结合本单位工作,确定体检日期,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安排完成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上岗前体检尽量做到随到随检)。
2、根据体检项目和工作量确定相应科目的体检医师,体检医师需经培训(院内培训),人员相对稳定。
3、主要项目检查前必须核对受检者的身份,可采用在送检单上盖手印或核对受检者的有效证件或受检单位派人把关等形式,防止受检者作假。
4、体检医师要严格依照各自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开展体检工作,各项工作要符合临床检查要求。
问诊要仔细,要重视既往史、烟酒史、症状等的询问。
每个项目的填写要完整,体检医师要签名,为体检结果负责。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文件

职业健康体检程序文件(总11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南充人康体检医院2013年8月目录1 职业健康检查管理程序 (3)2 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控制程序 (5)3 检验质量控制程序 (6)4 特殊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7)5 放射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8)6 眼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9)7耳鼻喉科检查质量控制程序 (10)8 申述和投诉处理程序 (11)(1)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全面实施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目标,制定本程序。
(2)本程序适用于职业健康检查的全过程。
(3)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
(4)实施本程序的主管部门为体检部、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者代表。
参与职业健康检查的各部门人员按各自的职责、工作制度及质量控制程序及作业指导书开展工作。
(5)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健康检查计划由体检部随时受理,并及时安排检查。
(6)职业健康检查项目按《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规定的项目进行,可根据用人单位要求或需要复查时根据复查要求增加检查项目。
(7)职业健康检查必须认真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8)职业健康检查受检者的所有辅助检查资料,由体检部工作人员收集、整理。
(9)职业健康检查的结论和建议由主检医师综合资料后作出。
(10)发现健康损害或需要复查者,由体检部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并告知受检者本人。
(11)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体检部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由用人单位安排其进一步的医学处置。
(12)体检结束后30日内,由体检部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和受检者本人。
(13)所有健康检查资料归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4)由体检部按年度统计汇总检查结果,作出《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1)为了控制职业健康检查结论质量,以达到职业健康检查结论准确无误、无质量投诉的目标,制定本程序。
10.职业健康检查方案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方案控制程序1.目的为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消除职业性危害,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劳动效率,确保体检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工作。
3.定义3.1职业健康检查:是采用医学方法筛选职业人群中一些较敏感的个体和探讨疾病与职业的关系,从而达到确保从业人员身体健康和促进安全生产的目的。
3.2职业禁忌症:某些疾病(或某些生理缺陷),其患者如从事某种职业便会因职业性危害因素而使疾病病情加重或易于发生事故,则称此疾病(或生理缺陷)为该职业的职业禁忌症。
3.3岗前职业健康体检:对将要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包括转岗人员),在入职前针对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3.4岗中职业健康体检:指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人员按一定的间隔时间及规定的项目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3.5离岗职业健康体检:指员工在离职或转岗时针对此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的职业健康体检。
4.职责企业部门负责本部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确定及提供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数据资料并会同医院体检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职业健康体检必检项目体检。
5.管理规定5.1体检计划制定每年有计划年底前完成下年度职工职业健康体检计划的制定、应对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实施时间与要求、所需费用等内容进行说明。
5.2 体检机构要求职业健康体检应由取得职业病健康体检资质的机构实施。
5.3体检实施要求5.3.1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组织岗前、岗中和离岗职业健康体检。
5.3.2对处于发生危害员工职业健康紧急情况下场所的员工进行应急职业健康体检。
5.3.3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转岗员工,针对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同时进行离岗和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5.3.4对已诊断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进行定期复查。
5.4体检项目要求5.4.1职业健康体检项目应针对运营、设备加工、安装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状来确定并无遗漏实施。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岗前、岗中、离岗及参加救援人员体检)

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强加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我公司上岗前、在岗期间的及离岗体检和作业场所粉尘、噪声、有害气体等的健康体检制度.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 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车间4、内容1.上岗前体检1.1.凡进入我公司上岗的新员工,离岗一年以上又重新上岗的员工,人力资源部必须组织到省级卫生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体检。
不得擅自到未经医疗批准的单位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1.2新员工上岗体检,必须要有专人陪同到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并在体检表上贴上体检者的照片,以确保体检的真实性。
1.3体检结果上报安环部,根据体检结果安环部签字确认是否适合公司岗位。
1.4人力资源部根据安环部签字意见安排岗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体检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职业。
1.5新员工上岗前体检费用由自己承担。
1.6新员工入司体检程序详见新员工体检管理制度。
2.在岗体检12.1公司对在岗人员(行政人员)体检的周期规定为两年,其中(生产人员)特殊工种和有毒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的定期检查由安全部具体负责实施,检查频率为每年一次。
检查内容包括全身各器官的系统检查,血尿常规,并根据职业接触情况,参考职业病论断标准进行其他有关身体器官功能的检查。
2.2如果员工不按规定参加体检,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员工本人负责。
2.3对体检后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和时间,安排其复查及医学观察。
2.4体检后,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由人力资源部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如有与职业无关的疾病,负责体检的部门,也应将检查结果如实及时告知本人,以便进行治疗。
2.5生产过程中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可能导致劳动者急性健康损害时,应当及时组织进行应急健康检查。
2.6员工在岗体检满工作三年者,体检费用由公司承担,如过工作未满3年者体检费用在离职时自己承担。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范本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范本一、背景介绍职业健康检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旨在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
为了有效地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我们设计了以下工作程序,确保所有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工作准备1. 确定检查目标:根据公司的需求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确定本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目标。
2. 编制工作计划:根据检查目标,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包括检查时间、地点、人员等。
3. 确定检查人员:根据检查的内容和需求,确定合适的检查人员,并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专业背景和经验。
4. 准备检查设备:准备所需的检查设备,包括仪器、工具等,并确保它们的正常运转和准确性。
三、检查工作流程1. 接待与登记:根据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待即将接受检查的员工,并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单位、职务等信息。
2. 健康调查:进行详细的健康调查,包括个人病史、职业史、家族病史等,以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和潜在风险。
3. 体格检查: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听力、视力等项目,以评估员工的基本健康状况。
4. 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目标和需求,进行特定的职业健康检查,比如职业病筛查、职业噪声检测、职业尘肺检查等。
5. 检查结果记录:将每位员工的检查结果详细记录下来,包括体检数据、专项检查结果等,确保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6. 结果解读与咨询:将检查结果进行解读,并向员工提供相关的健康咨询和建议,帮助他们预防职业病和改善健康状况。
7. 报告编制与汇总:根据检查结果,编制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并对所有的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为公司提供有关职业健康状况的参考。
四、后续工作1. 职业健康宣传:根据检查结果,制定相关的职业健康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职业健康的意识和重视程度。
2. 建议落实与跟踪:对于存在健康风险的员工,在检查报告中提出相应的建议,并做好跟踪与落实工作,确保他们的健康状况得到改善。
3. 监督检查评估:定期对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以改进和优化。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及流程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程序及流程1、目的:为观察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作业人员健康的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进行整治,并早期发现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病人。
2、适用范围:本地区不同类型企业或其它用人单位员工的就业前,在岗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3、工作程序3.1 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3.2 制订年度体检工作计划:每年年初,由职业病防治科统一制订全年职业性体检工作计划,并列出各用人单位体检日程表,随同体检通知书发至各企业和用人单位。
与用人单位商定检查项目、经费和日程表。
3.3 体检准备工作3.3.1 要求各受检单位在体检前20日向我院提供该单位受检人员花名册(即工人体检情况一览表),写明受检者姓名、所在车间、岗位、年龄、性别和工龄。
3.3.2 职业病防治科资料室根据名册进行统一编号,填在每位受检者的体检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上,交用人单位发给每位受检者。
3.3.3 做好体检人员的安排,检查器材,下厂检查时预先布置好体检场所,以及车辆安排等。
3.4 职业性健康检查工作。
凡来我院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待就业人员都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在体检表上贴上本人近照。
经核实后才可体检。
体检结果必须有医生签字、化验单或检查报告上必须有检验或检查医生的盖章或签字才有效。
体检项目参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体检顺序及流程见另公布的规定。
3.5 体检表的汇总与核查体检结束后,由职业病科资料室收集分散在各科室的体检表、化验单、检查报告单,按编号整理后,逐个登记并将结果填写到体检表上,逐个写出体检结论,对疑难病例应请示上级医生。
3.6 体检结果的发放:体检结果合格的,在体检表相应栏目中盖上《体检合格》、印章,本院公章和检查日期章。
在体检后当日下午,最迟在次日上午发给体检者。
体检异常的,在发放体检表时告知进行复查,复查后再将最后体检结论写在体检表上,盖章后发给本人。
3.7 企业用人单位团体体检结果的信息传输3.7.1 对企业用人单位团体体检,在体检完成后尽快告知初步结果,提出进行复查的前来我院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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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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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管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做出科学、客观、真实、准确、公正的检查结果,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制定本工作程序。
2.范围
适用于经湖南省卫生厅批准的接触粉尘、毒物、物理因素作业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3.职责
3.1职业病防治医师受理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申请的职业健康检查。
3.2检查医师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和《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的要求确定检查项目,开具《检查项目申请单》。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检查,
提供客观、真实的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3.3主检医师将各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审查,作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3.4当主检医师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不能做出明确诊断时,由中心综合诊断专家小组相关成员集体讨论后,做出检查结论。
3.5职业病防治医师将《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职业健康检查表》或《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送达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4.程序
4.1体检准备
4.1.1申请检查单位编好花名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工种(注明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名称)。
4.1.2以每个申请单位进行统一编号,申请检查项目,申请单包括:单位、名称、编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内容。
4.2检查阶段
4.2.1受检者根据申请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在用
人单位无专人负责带队时,要求受检者贴照片或出示身份证,以查验是否与检查者相符。
4.2.2体检表的各项内容及各项检查结果用医学术语客观、真实、规范的描述或记录。
检查医生签名,注明检查日期。
4.3健康评价阶段
4.3.1主检医生负责收集、整理受检者的所有检查、检测结果报告,根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临床症状、体征、影像、实验、功能检查结果,按照《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综合分析判断,作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
如对某项检查结果有质疑时,要求相应的检查医师复查;当主检医师不能对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应将资料汇总交质量管理科,由质量管理科组织中心综合诊断专家小组相关成员进行集体诊断后,再做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
4.3.2用人单位集体申请体检,由主检医师编制《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主检医生签名,注明日期。
4.3.3质量内审员、签发人对《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全面审核签名后→交质量管理科审核、打印
→主检医生校对后签名→质量管理科打印正本(一式三份)→主检医生、内审员、签发人签名→质量管理科盖章→交用人单位二份,科室一份。
4.3.4就业前体检和个人申请职业性体检者,主检医生作出检查结论及处理意见并进行登记,再交质量管理科审核、盖章。
4.3.5应急职业健康检查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
4.4体检资料的管理
4.4.1用人单位集体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表》交用人单位保存,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4.2劳动者个人申请体检者,《职业健康检查表》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保存。
4.4.3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并书面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职业禁忌症由质量管理科出具《建议调离通知书》,一份交用人单位,一份交卫生行政部门。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5.2《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
5.3《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
5.4《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6.质量记录
6.1“检查项目申请单”
6.2“职业健康检查表”
6.3“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
6.4“职业健康检查评价报告”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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