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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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规章制度

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规章制度

医院职业健康检查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三条本院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职业健康检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四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由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科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的组织与实施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工作特点,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离岗后医学随访和应急健康检查五类。

第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应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要求进行,确保覆盖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及相关检查项目。

第七条职业健康检查应由具有职业健康检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科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健康检查资质。

第八条职业健康检查应遵循劳动者自愿参加的原则,劳动者有权了解自己的健康检查结果,并对检查结果有异议时提出复检申请。

第九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作为劳动者就业、调岗、解聘等方面的依据。

对于检查发现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检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的质量管理第十一条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科应制定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检查程序、操作规程、质量控制措施等。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培训合格证书,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和技能考核。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应定期进行检定和维护,确保设备的精确度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由具备资质的医生进行判读和评价,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第十五条本院职业健康检查科应接受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定期进行自查和整改。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的费用与支付第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足额支付职业健康检查费用。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范文(三篇)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劳动保障法规的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并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环境,本单位特制定了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职业健康检查是为了及早发现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的可能,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防止职业病的发生和扩散,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二、职业健康检查的范围和对象1. 范围:全体在岗劳动者。

2. 对象:年满18周岁的在岗劳动者。

三、职业健康检查的流程1. 劳动者入职后,需接受一次全面的职业健康检查。

2. 针对不同工种和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的要求,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和频率。

3.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测、职业病筛查、职业病普查等项目。

检查结果将作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档案,由公司专门建立和保管。

4. 检查费用由单位承担,并确保检查过程的保密性。

5. 根据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针对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康复计划。

四、职业健康检查告知的内容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范围、流程和项目。

2. 检查前的准备事项,如禁食、禁烟等。

3. 检查后的注意事项,如饮食、作息等。

4. 检查结果解读与评估。

5. 预防和治疗职业病的措施与建议。

6. 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

7. 职业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保管。

8. 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内容。

五、违反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的处罚1. 对未接受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理。

2. 对故意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劳动者,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3. 对违反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的单位,将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六、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的落实1. 公司将定期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培训,提高劳动者对职业健康检查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 公司将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信息真实、完整、安全。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5篇)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

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2)是指为保障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职业健康,对特定行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健康检查的制度安排。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目的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和职业伤害的发生,提高从业人员的健康素质和工作能力,并为其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和康复服务。

该制度通常由政府、雇主和劳工组织共同负责实施。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健康审查: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格检查、实验室检验和影像学检查等,以评估其身体健康状况和职业病风险。

2. 职业病筛查:对从业人员进行特定职业病的筛查,包括常见职业病如尘肺病、化学中毒等。

3. 职业危害评估:对从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评估,识别和评估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

4. 健康宣教:向从业人员提供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其对职业病预防和保健的认识和意识。

5. 医疗服务: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包括疾病治疗、康复和职业病鉴定等。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从业人员健康的保障。

此外,还需要加强与公共卫生、医疗机构和劳动力市场等部门的合作,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的实施。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制度(五篇)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制度(五篇)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制度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在审核批准范围内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二、从事职业健康体检医师,应为取得医师执业注册的执业医师,并经专门技术培训,执证上岗。

从事临床检验、毒化检验和其他技术人员,应有相关学历,并经职业卫生专业资格培训,执证上岗。

三、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严格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北京市职业性健康检查规范》的规定执行。

四、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应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场所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并对检查项目异常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定期检查和维护仪器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

严格按照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每一项检查,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

六、职业健康检查费用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物价标准,不乱收费。

七、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的问题,参照有关职业病法律、法规、政策和现行标准,认真解答。

八、在职业健康检查工作中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对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视同仁。

九、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对用人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检查结果资料负责保密。

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制度(二)是指一套用于评价和监测工作场所内职业健康安全状况的制度。

这个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工作场所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以下是一个可能的职业健康安全检查评价制度的框架:1. 法规与标准:制定适用于不同行业和工作场所的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与健康符合法律要求。

2. 风险评估:对工作场所的潜在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导致职业安全和健康问题的因素。

这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和心理健康方面的风险。

3. 安全设施和装备:评估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的完善程度,包括消防设备、紧急出口、防护装备等。

确保这些设施和装备符合安全标准,并设立定期维护和检查的机制。

4. 健康管理和医疗保健:评估工作场所的健康管理机制,包括定期体检、疫苗接种和职业病防控等。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4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4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职业健康检查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发现职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和体检异常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预防和治疗,保证职工的身体健康。

第四条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

第二章职业健康检查内容第五条职业健康检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职工健康档案建立和保密、职业健康宣教等内容。

第六条体格检查项目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检查、肺功能检查、视力检查、听力检查、心电图、胸部X射线检查、B超检查等。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暴露时间、暴露频率、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等。

第八条职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保密需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护职工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九条职业健康宣教包括:向职工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提醒职工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避免职业病危害。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流程第十条职业健康检查按照年度计划进行,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并提前通知职工。

第十一条职业健康检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前期筛查,包括体格检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调查;第二阶段为后期评估,包括基于第一阶段结果的进一步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流程由人力资源部门制定和执行。

第十三条职业健康检查需要职工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职工有义务配合医务人员的检查和调查工作。

第四章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第十四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及时反馈给职工,并根据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建议和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如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出现异常,将立即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工作岗位、提供防护设施、进行职业病治疗等。

第五章职业健康检查的保密和保障第十六条职业健康检查和职工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需要保证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密,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泄露和使用。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1 按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 职业健康检查与评价应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从事职业健康检查的卫生机构承担,并对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3 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健康检查,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按卫生部《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执行。

4 职业健康检查应根据所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由当地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

5 对将要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6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在取得结果后应及时通知员工个人,员工个人应签字确认。

在通知检查结果过程中应保护员工隐私。

7 在职业检查中如发现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其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应根据体检部门的建议,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8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即将离岗的职工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对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9 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立即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或观察对象,应根据职业病诊断部门的要求,进行定期复查。

检查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安置。

10 职业健康检查技术服务机构应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表》作为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资料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妥善保管。

职业健康检查制度(2)是指为了保障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疾病的发生,企事业单位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的一套制度。

根据不同的行业、职业特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制度一般包括以下内容:职工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与标准、职业健康检查时间与频率、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处理与追踪、职业健康检查费用负担等。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制度一、目的保障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质量,确保各项检查工作质量,使健康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范围适用于____市卫生局批准本中心的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的健康检查质量管理工作。

三、职责1.门诊部负责临床项目的检查诊断工作;2检验部负责检测样品的采集、实验室检验工作;3.质量负责人负责对检测、检查工作进行质量监督。

四、程序(一)检测、检查方法1.应尽可能选择国际或国家标准中己经公布或由知名的技术____或有关科学文献的方法;2.使用的技术标准应现行有效;(二)检测、检查质量控制1.仪器设备质量控制(1)制定全年仪器设备检测计划,报技术负责人审批实施;(2)与职业健康检查相关的检验、检查设备必须由具有检测资格的计量部门检测和或按自校规程自校;(3)仪器设备的校准、检定要在规定的周期内进行;(4)应有明确的标识表明每一台仪器所处的校准状态;(5)建立仪器设备档案,由设备管理员负责保管;2.检测工作质量控制(1)采样应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方法,使采集的样品能在数量、时间上正确反映被测样品浓度的水平;(2)样品采集完成后,按样品保存要求;(3)检验部检测工作按国家有关流程有效进行;(4)检测人员在检测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如。

方法、仪器故障、停水、停电等),应立即停止检测。

(5)检验结果的复检,由检验人员说明理由,查找原因,经检验部主任同意后方可进行,必要时,科主任可指定他人进行复检。

(6)定期参加市级及国家检验科室间质评,以保障检测质量。

3.检查工作质量控制(1)健康检查人员应熟悉仪器设备的性能,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检查人员应依据健康检查标准,结合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危害因素、临床表现和医学检查结果等资料,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3)检查应规范,如实记录,并由检查医生签名;(4)为鉴别诊断或其他原因需将患者转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时,应当考察其资质并签订质量保证协议或者直接转至____市职业病防治院;(5)发现疑似职业病人时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5篇)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有关知情告知、知情同意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体检者依法享有对所检查项目、检查顺序和检查目的的知情同意权。

在获知有关情况后,有权决定同意或拒绝。

3.医院及医务人员在不违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有义务如实将体检者的体检结果、复查要求及结果、职业禁忌证情况及疑似职业病等情况告知体检者及工厂体检负责人。

告知的主要内容如下。

3.1医院的基本情况,职业健康检查范围等。

3.2医院规章制度中与体检者有关的内容。

3.3体检的流程及体检的注意事项。

3.4体检结果的释义。

3.5复查的流程。

3.6职业禁忌证的注意事项。

3.7疑似职业病的处理。

4.医务人员在履行告知程序时,应该充分考虑体检者的文化素质和理解能力,尽量做到全面、准确、通俗易懂。

1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2)是指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从业人员的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的目的是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

通过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可以发现和诊断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告知对象:企事业单位应告知从业人员是否需要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和标准,检查的时间和周期等。

2.告知方式: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口头告知、书面告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从业人员。

3.告知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向从业人员及时告知,告知内容包括体检结果、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护措施等。

4.保密原则: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密,不得泄露个人隐私。

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对于保护从业人员的健康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助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职业健康检查告知制度,确保从业人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加强对职业病的管理和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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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健康检查制度
职业健康检查程序
1。

目的: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职业健康检查顺利完成。

观察职业危害因素对操作人员的健康影响,以便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进行清洁,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和疑似职业病人。

2。

适用范围:不同类型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的员工对接触粉尘、毒物和身体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包括工作前、工作中和工作后的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后的医疗随访和急诊检查
3、工作程序(—)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流程图工作年度体检计划通知雇主→联系接待雇主或员工主动联系

进行复查

雇主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类别确定体检项目,形成体检协议(确定体检时间、费用等。

)向雇主或雇员提供职业健康检查表,雇主或雇员应填写相关内容。

如果签名或签字确认了
体检结果汇总,并对
人进行了体检,体检结论应送至劳动者原

地方卫生行政部门
主任医师处作出体检结论,并经核实后进行分析。

制作《职业健康检查报告》,并提交单位领导审批。

出具职业健康检查报告。

一式三份,
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
疑似职业病。

通知用人单位或员工
(2)制定每年体检工作计划。

负责健康检查的部门应统一安排职业健康检查工作计划,列出各用人单位的健康检查时间表,并向所有企业和用人单位发出健康检查通知。

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检查项目、经费和进度应与用人单位商定。

(3)体检准备
1,要求每个被检查单位在体检前具有XXXX年龄、性别、车间、岗位、危险因素类型和工龄
2。

体检部根据花名册统一编号,填写各科目的职业健康检查表、实验室检查表和检查报告表,交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各科目。

3、做好
体检场所和人员安排工作,检查相关设备,准备相关设备出厂检验时,应提前安排好体检地点和车辆安排。

(4)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凡来我单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必须出示个人身份证,并将近照贴在体检表上只有经过验证后才能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流程,用医学术语客观、真实、规范地描述或记录各种体检项目、体检表格的各种内容和各种体检结果每项体检结果必须有体检医生的签名,注明体检日期,体检医生或体检医生的印章或签名必须在检验单或检验报告上方可有效。

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应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和体检类型,严格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的检查项目进行(5)体检总结及核查表
1。

体检结束后,由负责体检的部门或医务部门对体检表、化学检查表和体检报告表进行汇总,并按编号排序后填写在体检表上。

2,总检查员负责收集和整理被检查者的所有检查和测试结果报告。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史、临床症状、体征、影像、实验和功能检测结果,总检查员应按照职业病诊断国家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总检查员应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要求,逐一写出医学检查结论等级处理意见。

如对某项检查结果有疑问,应要求相应的检查医师重新检查。

当主诊医师不能对检查结果做出明确诊断时,应咨询疑难病例,确定体检结论和治疗意见
3。

用人单位集体申请健康检查时,主任医师应当制作职业健康检查评估报告,由检查医师签字并注明日期。

4,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打印原件,加盖公章,一份交用人单位,
一份存档。

5、岗前健康检查和个人职业健康检查申请,由首席检查医师作出检查结论和处理意见并登记,办公室检查后盖章。

6年,急诊职业健康检查和在职职业健康检查
(6)体检资料管理
1、用人单位集体体检、职业健康检查表应提交用人单位保存并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

对于工人的个人和集体体检,应将职业健康检查表提交给工人或雇主保存。

3、发现职业禁忌症、疑似职业病患者,告知用人单位和职工,并书面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4。

体检中如有异常,应告知雇主和他本人,并根据体检异常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

(7)体检结束后,按照委托协议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健康检查结果报告
职业健康检查质量控制体系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检查,保证职业健康检查质量,保障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

1。

根据不同的职业危害因素和职业健康监护类型,职业健康检查应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和《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规定的职业健康检查项目(特别是强制性检查项目)和检查周期进行例如,接触粉尘的工人必须改善千伏胸部摄影和肺功能检查。

其他非强制性检查项目由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劳动者自愿进行检查。

2、成立质量领导小组,组长为分管领导,主任医师负责职业健康检查的具体工作
3、自愿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4.参与重点检查项目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检查并签字。

5.对于疑似职业病病人及其他疑难问题,应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确认,并在咨询后上报。

6、有关部门应做好各类检查工作的配合,做好报告记录
7、各种检查仪器必须完好,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维修或报告医院领导解决
8、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的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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