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的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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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规范预防接种服务,提高预防接种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我国制定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预防接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预防接种服务的对象为辖区内 0~6 岁儿童和其他重点人群。

二、服务内容(一)预防接种管理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 3 个月的 0~6 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 1 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1、接种前的准备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对可疑发热儿童测量体温。

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

2、接种时的操作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即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有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剂量、部位、途径等要求进行接种。

接种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

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接种时间、疫苗品种、批号、有效期、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等信息。

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清理接种器材,处理剩余疫苗。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1、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11、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接种单位应按“首诊负责建卡”规定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为无证儿童补证。

相关信息要求书写工整、文字规范、填写准确、内容齐全。

2、实行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

所有受种者均应纳入客户端管理,在接种后即时将接种信息录入客户端,并于当天完成数据上传。

3、受种者迁移时,应在原接种单位办理儿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转入迁入地接种单位;迁入地接种单位应主动向受种者索查既往预防接种证明;无预防接种信息的`要及时补建。

4、接种单位至少每季度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信息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对失去联系≥12个月或迁出、死亡儿童的预防接种资料,由接种单位另行妥善保管。

5、预防接种证由儿童监护人或受种者长期保管。

预防接种卡(簿)和信息个案由接种单位保管,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于15年。

成人预防接种记录保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

6、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

系统账号专人专用,定期修改密码,不得公开和转让。

每天完成接种后要对数据进行备份,异处妥善保存。

7、建立预防接种信息保密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信息资料查询应当经县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后,由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办理。

预防接种单位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不办理预防接种信息查询事宜。

预防接种门诊管理制度21、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实行居住地属地化管理,接种单位应明确服务辖区。

2、实施预防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如实记录告知情况,由受种方和接种方共同签字确认。

3、实施预防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预防接种禁忌等情况,并如实记录询问的.内容;当对受种者的健康状况有怀疑时,应建议其到医院进行检查后,决定是否预防接种。

4、预防接种操作前,要进行“三查七对”。

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预防接种管理规范

预防接种管理规范
预防接种管理规范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 预防接种管理规范概述 • 预防接种管理规范的主要内容 • 预防接种的监督和管理 • 预防接种的计划和实施 • 预防接种的安全和有效性
01
预防接种管理规范概述
预防接种的目的和意义
预防传染病
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 最经济、有效的公共卫生干预 措施,可以显著降低儿童的死 亡率,减少传染病的发病率。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站)等应当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招标或者其他方式,向具有疫苗生产 资格的企业采购疫苗。
疫苗的储存和管理
疫苗应当按照品种、批号分类储存,并按照规定进行温度、 湿度的监测和记录。对于过期、损坏或者不合格的疫苗,应 当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预防接种的程序和方法
预防接种的程序
包括接种前健康询问和医学检查、核对疫苗和受种者的信息、接种疫苗、留 观和上报异常反应等环节。
预防接种的方法
包括皮下注射法、皮上划痕法、皮内注射法、口服法等,不同的疫苗适用不 同的接种方法。
异常反应和并发症的处理
异常反应和并发症的定义
指在预防接种过程中或者接种后造成组织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等身体不适的反应 。
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宣传教育
开展预防接种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重要性的认识和接受度。
培训与考核
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04
预防接种的计划和实施
制定预防接种计划的原则和依据
要点一
依据疾病流行病学特 征和预防接种现状
根据特定疾病流行病学特征、预防接 种现状以及疫苗供应情况,制定符合 地区特点的预防接种计划。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三篇)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三篇)

预防接种各种制度范文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接种工作的有序开展,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制度。

下面将介绍一些预防接种各种制度的范本。

一、接种管理制度1. 接种时间规定:根据疫情和疫苗供应情况,制定接种时间表,明确各类疫苗的接种时间要求。

2. 接种资格审核:建立接种登记系统,对接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核实其身份和接种条件,确保接种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3. 接种信息记录:要求医疗机构将接种信息及时记录在接种证、电子健康档案等相关系统中,确保接种人员的接种记录完整可查。

4. 疫苗存储规范: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建立疫苗存储管理规范,如温度、湿度控制等。

5. 接种安全监测:建立接种后的不良反应监测系统,及时报告和处理接种后不良反应情况,确保接种的安全性。

6. 接种宣传教育:开展接种宣传教育活动,向公众传达接种的重要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接种的覆盖率。

二、疫苗采购管理制度1. 疫苗采购程序:建立疫苗采购审批流程,明确采购程序,规范采购操作。

2. 供应商选择标准:设立供应商评估体系,选择合格的疫苗供应商,确保疫苗质量可靠。

3. 疫苗质量检测:建立疫苗质量检测制度,对采购的疫苗进行质量检测,确保疫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4. 疫苗配送监管:加强对疫苗配送环节的监管,确保疫苗的安全运输和储存。

5. 疫苗库存管理:建立疫苗库存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库存状况,及时补充不足,避免过期疫苗的使用。

三、接种场所管理制度1. 接种场所设施要求:根据接种工作的需要,设立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接种场所,确保接种的场所环境卫生和安全性。

2. 接种场所消毒规范:制定接种场所的消毒操作规范,确保接种环境的清洁和无菌状态。

3. 人员培训要求:对接种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接种技能和职业素养,确保接种工作的专业性。

4. 接种场所的接种服务规范:制定接种服务规范,明确接种程序和服务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接种人员的需求。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

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文)范本1:【正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管理,提高预防接种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儿童保健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预防接种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保证安全、科学规范、全面扩大的原则。

第三条 国家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发展和完善预防接种技术和服务体系,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和监测评估,保证预防接种工作的实施和推进。

第二章 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服务体系第四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全国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

第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预防接种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推进,设立预防接种机构并配置人员和经费。

第七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按照规定提供预防接种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罚。

第八条 预防接种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设施、设备和供应保障条件,保证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第九条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的管理制度,加强对预防接种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条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和监测评估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送相关数据。

第十一条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发布预防接种服务的政策、程序、服务时间和地址等信息,方便群众了解和接种。

第十二条 预防接种服务机构应当根据疫苗供应和需求情况,合理制定预防接种计划,确保疫苗供应的充足和稳定。

第三章 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和质量管理第十三条 预防接种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防接种程序和方法进行,确保接种操作的准确、卫生。

第十四条 预防接种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规范,保证接种服务的质量。

第十五条 预防接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过资格审查和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接种工作。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是指幼儿园为了保障幼儿健康和防控传染病的需要,规范和管理幼儿接种疫苗的制度。

以下是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
1. 接种计划:幼儿园根据国家卫生健康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幼儿预防接种计划,明确各个年龄段幼儿应接种的疫苗种类和时间。

2. 接种证明:幼儿入园前必须提供有效的接种证明,包括疫苗接种记录和医生签名,确认幼儿已经按时接种相应的疫苗。

3. 家长告知:幼儿园向家长宣传和普及疫苗接种知识和重要性,提醒家长按要求及时将幼儿接种疫苗。

可以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途径进行宣传。

4. 定期检查:幼儿园定期检查幼儿的接种情况,核实接种证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及时纠正接种不全或错误的情况。

5. 预防接种记录:幼儿园要建立完整的幼儿预防接种档案,并及时记录每位幼儿的接种情况,包括接种时间、疫苗种类、剂次等信息,为管理和查询提供便利。

6. 卫生安全措施:幼儿园要加强卫生安全措施,确保接种场所的清洁和消毒,提供良好的接种环境,减少疫苗交叉感染的风险。

7. 疫苗储存管理:幼儿园要按照疫苗储存管理规定,保证疫苗的冷链运输和储存条件,确保疫苗的安全和有效性。

8. 监测报告:幼儿园要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幼儿接种情况,配合卫生健康部门的监测和统计工作。

通过建立健全的幼儿园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幼儿园幼儿的免疫水平,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幼儿健康成长。

预防接种法律法规知识及接种规范

预防接种法律法规知识及接种规范

预防接种法律法规知识及接种规范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为了确保接种的安全和质量,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接种工作。

本文将介绍预防接种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接种的规范。

一、预防接种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是中国的一部重要法律,对预防接种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该法规定了公民、医务人员和社会团体的预防接种义务,明确了疫苗接种的范围和程序,并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了处罚规定。

2.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是中国卫生计生委颁布的法规,主要用于规范和管理预防接种工作。

该条例明确了预防接种的目标和原则,规定了疫苗接种的适应症和禁忌症,要求接种单位和医务人员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此外,该条例还包括了对疫苗质量和接种技术的监督和评估要求。

3.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是中国卫生计生委确定的针对特定传染病的预防接种计划。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我国实行了一系列免费接种项目,其中包括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等。

国家免疫规划的实施,有助于提高疫苗接种率,控制疫苗可预防病的发病和死亡。

二、预防接种的规范1.目标群体确定根据不同传染病的流行情况和疫苗接种的效果,确定接种的目标群体。

通常情况下,疫苗接种主要面向儿童群体,但也包括一些特殊人群,如孕妇、老年人和慢性病患者等。

2.接种程序和时间安排接种程序包括预先评估、确定接种方案、签署知情同意书、进行接种和接种后观察等环节。

不同的疫苗有不同的接种时间要求,需根据具体疫苗说明书来安排接种时间。

3.接种技术规范接种技术的规范对于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至关重要。

接种前应检查疫苗的有效期和免疫程序的完整性,遵循无菌操作要求进行接种。

接种后要做好对接种部位的观察和记录,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4.疫苗质量监督疫苗质量监督是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环节,涉及到疫苗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等方面。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5篇)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5篇)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取得资质。

二、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医德工作规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

三、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并严格掌握禁忌症实施接种。

四、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应查验核对接种对象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种类无误后予以接种,并做好接种记录。

五、预防接种服务人员所使用的疫苗必须是从合法的疫苗生产、经营企业采购,并按规定的温度运输、贮藏的疫苗。

六、接种前应严格核对接种疫苗的品种,检查疫苗外观质量。

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瓶有裂纹的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七、安瓶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

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____小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八、按照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接种剂量、方法和部位接种疫苗。

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____分钟。

九、疫苗接种统一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安全盒,并做到“一人一针一管”,用后毁型、消毒回收。

十、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

如被污染的注射针头刺伤,应立即清洗刺伤部位,并采取其他处置措施。

十一、预防接种服务人员发现预防接种副反应时,应及时处置,并按要求记录、报告。

安全接种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疫苗接种工作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措施,旨在确保疫苗接种工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

具体来说,安全接种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疫苗接种人员的管理:建立疫苗接种人员的注册制度,要求接种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相关证书才能从事疫苗接种工作。

同时,要对接种人员进行定期的培训和考核,以保证其操作技能和知识的更新。

2. 疫苗的储存和管理:要求疫苗接种单位建立完善的疫苗储存设施,确保疫苗的储存环境符合规定的温度和湿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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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30)、接种实施(20)、疫苗管理(10) 和资料管理(40)
规范门诊是经县(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验收,得 分在80分以上者即可认定为预防接种规范门诊
市级示范门诊:由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得分在90分 以上+符合附件3条件。
省级示范门诊:由省厅组织考核,90分以上+符合附件4 条件。
其他疫苗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疫苗使用说 明书的规定执行。
疫苗的收货、验收、在库检查等记录应保存至超过疫 苗有效期2年备查。
温度监测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应按以下要求对 储存疫苗的温度进行监测和记录。
普通冷库、低温冷库:应采用自动温度记录仪 进行温度记录。
冰箱(包括普通冰箱、冰衬冰箱、低温冰箱): 应采用温度计进行温度监测。温度计应分别放 置在普通冰箱冷藏室及冷冻室的中间位置,冰 衬冰箱的底部及接近顶盖处,低温冰箱的中间 位置。
疫苗分类码放和疫苗出入库原则
对验收合格的疫苗,应按照其温度要求储存于 相应的冷藏设施设备中,并按疫苗品种、批号 分类码放。
疫苗要做到分类登记,避免不同疫苗登记在一 起。
疫苗间、疫苗与冷库或冰箱壁间要留有一定间 隙。
疫苗出入库时,要坚持疫苗先入库先出库、先 使用短效期后使用长效期和分类存放的原则。
有专人负责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的管理 有疫苗储存、运输和使用管理制度 要建立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档案 对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进行记录。 对疫苗、注射器出入库进行详细登记
保存疫苗批签发,登记信息完整
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 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印 章。疫苗企业还应提供疫苗等相关资料,包括
每天上午和下午各进行一次温度记录。
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 量、批号及有效期
启运和到达时间、启运和到达时的疫苗储存温 度和环境温度、运输过程中的温度变化
运输工具名称 接送疫苗人员签名。
疫苗出入库登记,信息记录完整
疫苗分类登记 发生疫苗入出库时,要及时详细记录(疫苗出
入库登记) 记录的内容包括:
疫苗名称、生产企业、供货(发送)单位、数 量、批号及有效期
预防接种规范管理的内容
接种单位设置 目标儿童管理 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 接种前:准备、预检和告知 实施接种 接种后:留观、预约登记、数据报告 资料管理
一、接种单位设置
2010年6月,省卫生厅在全省开展创建预防接种规范 (示范)门诊的通知(陕卫疾发〔2010〕279号)
将预防接种门诊划分为规范和示范两类。 预防接种规范门诊评审内容包括
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系统:出生医院省卫计 委平台预防接种信息系统
未实现预防接种信息化的区域(每月)
村医每月报告(目标儿童流入流出登记表)乡目 标儿童流入流出汇总表县CDC
出生医院每月纸质报告(乙肝三联单,一览表) 与社区建立联络报告出生与流入儿童
儿童主动搜索要保留相关痕迹资料。
及时建卡和建证
2016年8月,省卫计委下发了“陕西省预防接种单位设 置和人员配置标准” (陕卫办疾控发128号 )。
接种门诊资质期限最多3年
接种单位具有医疗执业许可证
承担一类疫苗接种的,也要承担疫苗管理、目标儿童管理和疾 病控制。一类:免费接种;二类:知情同意、自费、自费原则
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要在接种门诊的醒目位置公示,二类苗还 包括价格
域从事接种,至少3人(含1名临床执业医师)。 入职人员的新人培训和每年接受免疫规划培训; 接种后须留观30分钟。 要具有符合疫苗储存、运输管理规范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
管制度。
要有储存疫苗的冰箱或冰柜(具有冷藏和冷冻储存功能),或冷 藏包和冰排。
二、目标儿童管理
目标儿童是指0~6岁的儿童 目标儿童信息的获得
及时建立预防接种卡和接种证
本地儿童:1个月内建卡和建证;不要等到孩子 1个月时打乙肝疫苗第2针时才建证建卡。
流入儿童:居住3个月的要建卡,无证的要建证。
卡证管理
接种卡要在儿童6岁后再保存15年。 预防接种证保存在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每
次接种要携带,接种登记。
三 、疫苗、注射器和冷链管理
预防接种的规范管理
陕西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6年12月
预防接种规范管理的重要性
国家法律的要求;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第六条:国 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推行扩大免疫 规划。
国家的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疾控机构、接种门诊和村 接种室和人员。
群众对健康的期望。
接种疫苗获得相应的保护。
定期核查和对报废处置
应定期对储存的疫苗进行检查并记录,发现质 量异常或超过有效期的疫苗,要做好记录,并 立即停止分发和接种,并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不得自行处理。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储存的疫苗因自 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过期、失效时,按照《医疗 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疫苗贮存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使用的冷藏车或配备冷藏设备的疫 苗运输车在运输过程中,温度条件应符合疫苗储存要 求。
乙肝疫苗、卡介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乙脑灭活 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乙脑减毒活疫苗、 麻疹风疹疫苗、麻疹风疹腮腺炎疫苗和甲肝疫苗在 2℃~8℃条件下运输和避光储存。
脊灰疫苗、麻疹疫苗和风疹疫苗在-20℃~8℃的条件下 运输和避光储存。
接种责任区要明确,不能重叠,也不能遗漏;
接种时间固定。服务人口在5万以上的接种门诊必须实行按日接 种,省级和市级预防接种示范门诊必须实行按日接种。承担新 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首针接种的医院实行按日接种。其它乡 镇或社区接种门诊每周至少有2次接种,承担接种任务的村卫生 室每月至少有1次接种。
服务半径不大于10公里,村接种室或入户接种; 服务人口多于10万,建议另设第二门诊; 接种量大的门诊,应考虑延长接种天数和服务时间; 每月对目标儿童要主动搜索和管理(及时建卡和建证); 实现预防接种客户端信息化管理; 接种人员应为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乡医;不能跨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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