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课件

合集下载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解读(下)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解读(下)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率报告 定人群聚集地,可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选择适宜时间

不具体提出单个疾病监测的技术要求
接种人员对较为轻微的全身性一般反应和接种局部的一般 反应,可给予一般的处理指导;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AEFI)是指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反应或事件。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责任报告单位和报告人应当在发现AEFI后48小时内填写AEFI个案报告卡(附件三表5-1)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控机构报告。
• 依据《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信息监测方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版)》 解
I型对温度敏感,32℃条件下20天
读(下)
表5-1 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
增加:预防接种证参考格式 预防接种卡(簿)的保管期限应在儿童满6岁后再保存不少
于15年。
预防接种记录
疫苗与剂次 接种日期 接种部位 疫苗批号
有效期
生产企业 接种单位 接种人员
1
乙 肝2 疫 苗
3
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的要求
已全面实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化管理地区,可以用儿童预防 接种信息的电子档案逐步取代预防接种卡(簿),但不得代 替儿童预防接种证。如为异地建档儿童,需联网下载该儿童 的既往预防接种资料。
07
资料管理
资料管理
• 新增:预防接种个案报告要求 • 新增:资料的信息化管理要求 • 新增: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的报告统计要求
– 日常记录 – 信息系统上报/统计 – 手工上报/统计
表9-1 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的报告统计要求
表格名称
村级 乡级 县级 市级
表2-1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报表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PPT课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PPT课件



冷链装备


县级:普通冷库(包括备用发电机组)、低温冰 箱、普通冰箱、温度记录器、疫苗运输车和疫苗 冷藏箱、冰排。 乡级: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冷藏箱、冷藏包、 冰排。 接种单位:普通冰箱或/和冷藏包、冰排。
冷链系统管理的基本原则
• 冷链设备应按计划购置和下发,建立健全领发手续,
做到专物专用。 • 冷链设备要有专门房屋安置,正确使用,定期保养, 保证设备的良好状态。 • 各级冷链管理、维护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设 有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 制订冷链工作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冷链设备档案 (包括设备说明书、合格证或检验单、到货通知单 及验收报告书等)。
第二章 疫苗使用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理
(一)疫苗的储存与运输 • 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根据当地的免疫 策略、年度工作计划、接种服务形式、冷链储存条 件以及应急接种需要等情况确定国家免疫规划疫苗 储存数量。原则上各级疫苗储存量为:省级6个月, 市级3个月,县级2个月,具备冷藏条件的乡级不得 超过1个月。 • 疫苗应按品种、批号分类码放。 运输疫苗时应使用冷藏车,并在规定的温度下运输。 未配冷藏车的单位在领发疫苗时要将疫苗放在冷藏 箱中运输。
第二章 疫苗使用管理
(二)疫苗的分发领取 领取或分发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 以及先产先出、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 计划地分发。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应当建立真实、完 整的购进、分发、供应疫苗记录(做好出入库登 记)。记录应当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要经常核对疫苗进出 情况,日清月结,每半年盘查1次,做到帐、苗相符。
第四章
预防接种服务
- 做出批准决定部门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做好人员培训、宣 传教育、物资调用等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
本文详细解读了《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该规范是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指导文件。规范涵盖了预防接种的各个方面,包括部门机构职责、疫苗使用管理、冷链系统管理、预防接种服务管理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其中,疫苗使用管理部分详细介绍了疫苗的分类、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种类及接种对象、接种剂次及间隔等关键信息。与旧版相比,新版规范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如调整了部分章节结构,更新了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以更好地适应当前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此外,规范还强调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接种率监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等重要环节,以确保预防接种工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实验室管理部分的加入,也进一步提升了预防接种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总的来说,新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为预防接种工作提供了更为全面、细致的指导,有助于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版)

预防接种工作服务(2016版)1 预防接种分类:常规接种、临时接种、群体接种、应急接种。

1.1 常规接种常规接种是指接种单位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疫苗使用说明书,在相对固定的接种服务周期时间内,为接种对象提供的预防接种服务。

1.2 临时接种在出现自然灾害、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流行等情况,开展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其他群体性预防接种时,按应急接种、补充免疫或群体性预防接种方案,在适宜的地点和时间,设立临时预防接种点,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服务.1.3 群体性预防接种群体性预防接种是指在特定范围和时间内,针对可能受某种传染病威胁的特定人群,有组织地集中实施的预防接种活动。

补充免疫(原称为“强化免疫”)是一种较常采用的群体性预防接种形式。

1.4 应急接种应急接种是指在传染病疫情开始或有流行趋势时,为控制传染病疫情蔓延,对目标人群开展的预防接种活动。

2.预防接种服务形式和周期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单位,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实施。

2.1 定点预防接种2.1.1 预防接种门诊2.1.1.1城镇地区原则上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22.1.1.2 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1.2 村级接种单位农村地区根据人口、交通情况及服务半径等因素,设置覆盖1个或几个行政村的定点接种单位。

村级接种点每月应当至少提供2次预防接种服务。

2.1.3 产科接种单位设有产科接种单位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新生儿出生时首针乙肝疫苗及卡介苗的预防接种服务。

2.1.4 其他接种单位主要指成人接种门诊、狂犬疫苗接种门诊等2.2 入户预防接种交通不便的边远山区、牧区、海岛等地区,可采取入户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课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课件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疾病流行情 况以及疫苗使用目的等因素,选 择安全、有效、质量可控的疫苗 。
疫苗采购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通过规范的招标采购程序,选择 符合资质的疫苗供应商。
疫苗存储与运
存储条件
确保疫苗存储在规定的温度范围内, 避免疫苗失效或变质。
运输要求
确保疫苗在运输过程中保持适当的温 度和湿度,防止破损和泄漏。
成功案例二:农村地区预防接种工作
总结词
因地制宜、创新方法、强化培训
详细描述
针对农村地区预防接种工作,采用因地制宜 的方法,创新宣传和教育方式,并强化工作 人员的培训,提高了疫苗接种率,降低了传
染病发病率。
失败案例一:疫苗管理不善导致的问题
总结词
疫苗失效、接种率下降、公众信任受损
详细描述
由于疫苗管理不善,导致疫苗失效,接种率下降,公 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信任度受损,传染病发病率上升 。
05
预防接种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内容与形式
要点一
内容
预防接种的重要性、接种程序、疫苗种类、接种注意事项 等。
要点二
形式
宣传册、海报、宣传片、微信公众号、社交媒体等。
宣传教育目标与对象
目标
提高公众对预防接种的认知度和接受度 ,促进疫苗接种率的提升。
VS
对象
儿童家长、教师、医务人员、社区居民等 。
宣传教育效果评估与改进
失败案例二: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的问题
总结词
操作失误、疫苗浪费、公众安全风险
详细描述
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失 误,疫苗浪费,甚至可能增加公众安全风险,影响预防 接种工作的效果和公信力。
THANKS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

3
剂的间
隔应≥60天
。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
冰箱冷藏室内。
☞对6不属于麻本次疹的受疫种者苗,向复儿童种家长可或其使监护用人做含好说麻服解疹释工疫作。苗成份的其它联合疫苗,如麻疹
2021/8/14
7
使用规定(二)
7如需同时接种两种以上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 种,并严格按照接种要求进行接种。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 1支注射器内接种。2种减毒活疫苗如未同时接种,应至少间隔 4周再接种。
无预防接种证、卡或接种证明的要及时补建、补种。
接种3剂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前3剂次为基础免疫,第4剂次 1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在接收第一类疫苗或者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
并索取由药品检验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
8 未完成基础免疫的14岁内儿童应尽早进行补种。在补种时掌 握以下原则:
未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儿童,按照免疫程序进行补种。 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
未完成的剂次。
2021/8/14
8
疫苗
接种年(月)龄
接种 剂次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接种剂量 /剂 次
备注
乙肝疫苗
0、 1、 6月 龄
2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肌内注射
1/4 0.5ml
0.5ml
第 1、 2剂 次 间 隔 7- 10天 2剂 次 间 隔 ≥ 6个 月
注:1、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2、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3、我省在过渡阶段仍保留6岁时第3剂 次麻疹疫苗接种,具体接种要求不变。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ppt课件

预防接种服务规范ppt课件
山东省关于建卡建档的工作要求
新生儿出生后,由产科接种室发放预防接种证 预防接种门诊对无预防接种证的儿童进行补证:主要针对外省流
入儿童和本省接种证丢失儿童 预防接种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建卡”制度
无论儿童是本地还是外地 无论儿童在本地居住时间长短 无论是否因接种禁忌而实施首次接种
预防接种登记簿/卡不得取消,各预防接种单位应对满6周岁且已完成全 程接种的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打印存档,保存不少于15年。
.
12
(一)预防接种管理-接种通知与接种单位
通知方式
• 预约 • 通知单 • 电话 • 手机短信 • 网络 • 广播 • 乡村医生
通知内容
• 接种疫苗的种类 • 接种时间 • 接种地点 • 接种门诊电话 • 相关要求
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等;
不含商业宣传的科普资料。
.
30
核实受种对象
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或 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核对受种者姓名、出生日期及 预防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
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发现原始记录中受种者姓名、出生日 期、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有误或变更的,应及时更新。
.
34
检查含吸附剂疫苗是否冻结的方法
将被检和正常对照的疫苗瓶同时摇匀后静置竖立, 如被检疫苗在短时间(5~10分钟)内与对照疫 苗相比,出现分层现象且上层液体较清,即可判 断被检疫苗曾被冻结。
.
35
未用完的疫苗废弃要求
安瓿启开后,未用完的疫苗盖上无菌干棉球冷藏;
除液体bOPV外,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 时未用完,应将疫苗废弃;
对不符合本次预防接种的受种者,向儿童家长或其监护 人做好解释工作。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课件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解读课件
– 中国疾控中心职责从11条简化为6条 – 省级疾控机构职责从12条简化为10条
– 市、县疾控机构各增加1条职责。
• 删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 采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替换“乡级防保组织”概念。
3.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 • • • • • • • • • • 1、 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对接种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考核和评价。 2、 负责收集适龄儿童信息,负责辖区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管理。 3、 制定和上报疫苗使用计划,承担疫苗领发、储存和使用管理。 4、 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 5 、负责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 6、 承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协助上级疾控机构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 例的调查和处理。 7、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8、 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协助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调查和疫情控制。 9、 负责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和使用。 10、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11 、收集、汇总、报告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12 、承担预防接种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履行接种单位的职责。

• • •
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AEFI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八部委)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 2015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2015年《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 •
2016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
2016年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条例》的通知(CFDA、MOH) 2016年 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附件一:临时预防接种点的基本设置要求 –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 附件三: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 – 附件四:名词释义 – 附件五:缩略语
2005年版
• 一、部门、机构职责 • 二、疫苗使用管理 • 三、冷链系统管理 • 四、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 五、AEFI的监测和处理 • 六、接种率和免疫水平监测 • 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 八、资料管理 • 九、督导、考核与评价 • 十、实验室管理 • 附件
• 职责条目:
– 中国疾控中心职责从11条简化为6条 – 省级疾控机构职责从12条简化为10条 – 市、县疾控机构各增加1条职责。
• 删除“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立免疫规划中心。” • 采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替换“乡级防保组织”概念。
3.2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1、 组织实施辖区预防接种工作,对接种单位进行业务指导、考核和评价。 • 2、 负责收集适龄儿童信息,负责辖区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管理。 • 3、 制定和上报疫苗使用计划,承担疫苗领发、储存和使用管理。 • 4、 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 • 5 、负责常规免疫接种率监测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 • 6、 承担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报告,协助上级疾控机构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主要修订依据
• 2005年《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 • 2006年《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 • 2006年《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 2007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 • 2008年《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办法》 • 2008年《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 • 2010年《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相关监测信息报告工作方案》 • 2010年《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 • 2014年《关于进一步做好AEFI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八部委) • 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三部) • 2015年《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指导方案(试行)》 • 2015年《预防接种规范管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 2016年《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修订) • 2016年 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条例》的通知(CFDA、MOH) • 2016年 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管理的通知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2016年版)
解读
《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历史沿革
• 1980年:预防接种工作实施办法 • 1982年: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 1987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试行) • 1998年: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 2005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 • 2016年: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
3.3 接种单位
• 1、 收集适龄儿童信息,为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 • 2、 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和接种方案,提供预防接种
服务,记录和保存接种信息。 • 3 、制定并上报第一类疫苗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采购计划,负责疫苗接收、储存和使
用管理。 • 4 、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 5 、负责常规免疫接种率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情况报告工作。 • 6、 报告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病例。 • 7 、开展预防接种健康教育和咨询。 • 8、 使用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的接种单位,负责预防接种数据录入、上传和备份。 • 9 、承担冷链设备使用管理和疫苗冷链温度监测工作。 • 10 、收集和上报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表(2016年版)
疫苗种类 名称 乙肝疫苗 卡介苗 脊灰灭活疫苗 脊灰减毒活疫苗 百白破疫苗 白破疫苗 麻风疫苗 麻腮风疫苗 乙脑减毒活疫苗 或乙脑灭活疫苗1 A群流脑多糖疫苗 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 甲肝减毒活疫苗 或甲肝灭活疫苗2
例的调查和处理。 • 7、协助托幼机构、学校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 8、 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监测,协助开展疫苗可预防疾病的调查和疫情控制。 • 9、 负责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维护和使用。 • 10、开展预防接种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 11 、收集、汇总、报告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 12 、承担预防接种服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同时年版 VS 2005年版
2016年版
• 一、部门、机构职责 • 二、疫苗使用管理 • 三、冷链系统管理 • 四、预防接种服务管理 • 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 • 六、接种率监测 • 七、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 • 八、实验室管理 • 九、资料管理 • 十、督导、考核与评价 • 附件
– 附件一:预防接种门诊参考标准 – 附件二:预防接种技术操作要点 – 附件三: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 – 附件三:几种主要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与控制工作要点 – 附件四:预防接种工作相关表格
第一章、部门机构、职责
• 根据新的工作要求和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全面 梳理、简化各级疾控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单位的 工作职责。
第二章、疫苗使用管理
•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免疫程序——已单独下发 • 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品种:
– 增加和调整:儿童常规接种疫苗(14种) – 增加:重点人群接种的出血热、钩体、炭疽疫苗
• 修改:疫苗使用规定
– 现阶段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均可按照免疫程序或补种原则同时接种。 – 两种及以上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注射类减毒活疫苗,如果未同时接种,应间隔≥28天进行
接种。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灭活疫苗和脊灰减毒活疫苗,如果与其他种类国家免疫规划疫 苗(包括减毒和灭活)未同时接种,对接种时间间隔不做限制。 – 如果第一类疫苗和第二类疫苗接种时间发生冲突时,应优先保证第一类疫苗的接种。 – 国家免疫规划使用的疫苗都可以按照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方案的要求,全年(包括流行季 节)开展常规接种,或根据需要开展补充免疫和应急接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