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 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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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二级管理制度

学校二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内部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学校设立二级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校务委员会、年级组、教研组、班委会等。

2.校务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事项决策等。

3.年级组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负责年级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德育等工作。

4.教研组是学校教育教学研究的组织,负责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5.班委会是班级学生自治组织,负责班级日常管理、组织活动、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等。

三、职责分工1.校务委员会:(1)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决定学校重大事项;(3)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决算;(4)任免学校中层干部;(5)指导、监督各部门工作。

2.年级组:(1)负责年级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德育等工作;(2)组织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3)指导班级管理工作,确保班级稳定;(4)加强与家长、社会的沟通与合作。

(1)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规律;(2)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3)推进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4)开展教学质量监控,确保教学质量。

4.班委会:(1)组织班级日常管理,维护班级纪律;(2)组织开展班级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3)协助班主任开展工作,促进班级和谐发展;(4)加强与同学、家长的沟通与合作。

四、工作制度1.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各项工作。

2.各部门、各年级组、教研组、班委会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学校实行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明确教职工岗位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4.学校实行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5.学校实行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教育管理,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五、监督与考核1.学校设立监察室,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学校管理体制也在不断优化和完善。

校部二级管理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并实施校部二级管理方案,对于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建立健全的校部二级管理体系,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2.原则: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公平公正、服务学生、促进发展。

三、实施方案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校部二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加强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

2.优化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校部二级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3.完善管理手段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校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数据统一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4.加强人员培训组织校部二级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学校管理水平。

5.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

6.促进教育教学改革校部二级管理要与教育教学工作结合,积极支持和配合教育教学改革,为教师和学生提供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四、保障措施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校部二级管理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校部二级管理工作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4.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校部二级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五、总结校部二级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对于推动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各级领导和全体教职员工要共同努力,切实加强校部二级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作出积极贡献。

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修订)为了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进管理改革和创新,促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推进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下移管理重心,调动学院与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管理目标明确、责权利统一、竞争有序、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校院管理体制,提升质量内涵,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实现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二、总体思路学校对学院和机关实行目标管理(学院包括各教学学院、东方科技学院和国际学院;机关包括各部、处,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期刊社等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以下分别简称学院、机关或各单位)。

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的奖惩和收入分配挂钩。

学校实行以宏观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各单位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各单位的目标分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机关目标管理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学院目标管理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三、基本原则(一)目标制定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2.责、权、利一致原则;3.关注重点、保持存量、注重增量原则;4.学校宏观调控与学院自主管理相结合原则;5.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原则。

(二)目标考核原则1.简单实用原则;2.公平公开原则;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4.绩效优先原则;5.群众公认原则。

四、目标任务确定(一)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将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学校发展目标和学校中长期规划的发展目标,分解为学校分项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再分解为单位党政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各单位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将本单位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政管理基层组织、教学基层组织、教学科研团队和教职工个人。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第一篇: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关于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实施方案为强化学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职能,促进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学校实行校、院(系)二级管理体制,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职能部门,代表学校履行各项教学管理的职能,制定各项教学规章制度,进行宏观管理调控、督查指导。

院(系)全面负责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学校、院(系)相应的规章制度。

同时,院(系)要根据学校教学管理的总体要求,结合院(系)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主动地、创造性地做好院(系)的教学管理工作。

一、专业建设(一)教务处职责1.根据经济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发展规划;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负责每学年度学校新设专业的申报及初审工作;2.负责制定学校各年度专业建设计划,负责制定对各专业(含新建设专业)的评估指标、验收办法,负责对各专业的检查和评估工作;3.负责校级特色专业、综合专业改革项目等的立项、检查、评估和省级特色专业等的推荐工作。

(二)院(系)职责1.根据院(系)专业发展规划,制定院(系)专业建设规划;2.根据专业发展规划,负责组织拟申报专业的调研、论证工作,并组织起草新设专业的申报材料,同时做好申报专业的培养方案、师资队伍、实验室、实习基地、图书资料等相关筹备和建设工作;3.组织院(系)专业建设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并根据专业建设要求,负责做好专业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4.按照院(系)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结构和体系,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一)教务处职责1.从人才培养目标规格出发,负责制定并下达全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编制的基本原则;2.组织审核院(系)制定的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提交学校教授议事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主管校长审批,负责培养方案变更的审核并报主管校长审批;3.汇编全校各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大纲。

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湖南农业大学教务处

湖南农业大学文件湘农大〔2019〕21号关于印发《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二级单位:《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已经学校审定,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0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湖南农业大学2019年7月3日湖南农业大学课堂教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课堂教学管理,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营造良好教学氛围,保障课堂教学质量,形成严谨的校风、教风、学风,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课堂教学是人才培养的主渠道和主阵地,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环节和重要载体,直接影响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课堂教学应贯彻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原则,充分调动师生的积极性。

第二章课堂教学的组织安排第三条课堂教学管理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分管教学副校长全面负责,实施校院两级管理。

教务处负责组织落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合理编排下达教学任务,各学院、教学基层组织负责落实安排本单位教学任务。

第四条各学院应严格按照学校教学运行管理相关规定,遴选与配备具有主讲资格的任课教师,科学合理安排教学起止时间、周学时数和教学班规模。

倡导知名教授、行业专家为学生开设研讨课、专业导论课、专题讲座等。

教师不得无故拒绝学校、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

第五条各学院应在落实教学任务的同时组织教师按照学校教材选用与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教材选用配备工作。

第六条学校各职能部门和学院各司其职,做好课堂教学资源配置、教学设施和教学环境维护,确保优质教学资源优先保障本科课堂教学需要。

第三章教师课堂教学规范第七条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应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遵守《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和规定,严谨治学,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不得有违反宪法和法律,违反职业道德等言行。

1.在课堂教学中严禁出现以下违反国家宪法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损害党的形象和国家荣誉、破坏国家统一、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等破坏民族团结;宣传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宣传邪教、宗教,非法开展宗教活动;编造、传播虚假、错误信息;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其它违反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言行。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

2023年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一、背景为了适应信息社会发展的要求,提高校院系的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我校决定在2023年进行校院系二级管理方案改革。

通过这一改革,旨在完善校院系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管理机制,提升校院系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效能,为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目标根据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的需要,制定以下目标:1.构建高效的校院系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工作效率。

2.制定科学合理的校院系管理机制,激励教师和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全的教学评估与质量监控机制,促进教育教学的质量提升。

4.加强校院系之间的协同合作,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提高科学研究水平。

三、方案1.校院系组织架构优化根据校内外需求和专业发展的需要,对校院系的组织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建立科学灵活的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

设立专门的教学教务部门和科研创新部门,加强对教学和科学研究的支持和管理。

2.职责分工明确根据校院系的特点和需求,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分工,划定清晰的工作范围。

教学教务部门负责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教学评估和质量监控等工作;科研创新部门负责科学研究管理、科研项目申报和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

同时,加强对专业辅导和学生管理的支持和指导,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制定明确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的管理流程和工作机制。

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激励教师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教学质量评估与监控建立完善的教学评估体系,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监控。

采用多种评估方法,包括学生评价、教师评价和外部评估等,以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并制定改进措施进行整改。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教育技术支持,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

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暂行条例

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暂行条例

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暂行条例湖南农业大学校院两级管理暂行条例湘农发〔2006〕4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学校实际,学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体制。

以创建现代大学制度为目标,逐步建立科学的治理结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明确管理重心,强化目标管理,依法治校,加强和改善管理。

第二条学校为一级管理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教学、科研、行政及财务自主权,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学院是学校党政领导下的二级管理组织,是学校的管理重心,是教学、科研的组织实施单位,对本院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实行统筹管理,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具有充分的办学和管理自主权。

第三条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既要充分发挥学校一级在改革、建设和发展中的宏观指导、规划、协调与监督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院在办学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使学院真正成为充满活力的办学主体。

第四条按照咨询、决策、执行、监督体系,构建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有效监督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组织与职能第五条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学校党委会是学校的最高决策机构,学校重大问题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依规全面负责学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党委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发展需要,设置若干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委相关工作。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置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直属党支部委员会。

第七条学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发展需要,设置职能处室,代表学校处理相关业务工作。

根据学科门类和发展需要,设置学院(部、系)。

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单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学校设纪律检查委员会,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第九条学校党委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工作的领导,保障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二级管理实施方案

二级管理实施方案一、引言二级管理是指在组织中对于各个部门或者团队进行管理的一种层级管理。

在当前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二级管理的重要性愈发凸显。

本文将就二级管理的实施方案进行探讨,以期能够为各个组织提供一些可行的管理思路。

二、二级管理的重要性1. 促进沟通和协作二级管理可以帮助各个部门之间更加顺畅地进行沟通和协作。

通过二级管理者的统筹安排,各个部门能够更好地协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2.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二级管理者对资源的统一调配和管理,可以更好地优化资源配置,避免资源的浪费和重复使用,提高资源利用率。

3. 提高执行效率二级管理者可以对下属进行更加精细化的管理和指导,帮助他们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公司的战略和目标,从而提高整体的执行效率。

三、二级管理实施方案1. 设立明确的管理层级在实施二级管理时,首先需要设立明确的管理层级。

明确各级管理者的职责和权限范围,避免出现管理混乱和责任不明的情况。

2.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建立起高效的沟通机制是二级管理的关键。

可以通过定期的会议、报告和沟通渠道,确保各级管理者之间的信息畅通和沟通有效。

3. 强化目标管理二级管理者需要与上级制定清晰的部门目标和绩效指标,并将其分解下达给各个部门和团队。

同时,二级管理者需要对下属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目标的达成。

4. 提升团队协作能力二级管理者需要重视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可以通过团队建设、培训和奖惩机制,促进团队成员之间的合作和协作,提高整体的团队绩效。

5. 强化绩效管理二级管理者需要建立起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对下属的绩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考核。

通过激励和约束,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整体的绩效水平。

6. 完善信息化建设二级管理需要借助信息化手段,建立起高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信息化建设,可以更好地管理和分析各项数据,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结语二级管理作为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组织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本文所提出的二级管理实施方案,希望能够为各个组织提供一些可行的管理思路,提高整体的管理水平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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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施方案(修订)为了适应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推进管理改革和创新,促进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增强学校核心竞争力,推进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围绕学校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深化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引入竞争和激励机制,实行目标管理,下移管理重心,调动学院与机关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探索建立管理目标明确、责权利统一、竞争有序、充满活力、可持续发展的校院管理体制,提升质量内涵,提高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实现全面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

二、总体思路学校对学院和机关实行目标管理(学院包括各教学学院、东方科技学院和国际学院;机关包括各部、处,后勤服务集团、图书馆、期刊社等直属单位和附属单位,以下分别简称学院、机关或各单位)。

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与单位及个人的奖惩和收入分配挂钩。

学校实行以宏观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各单位实行以目标管理为主、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各单位的目标分为领导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机关目标管理以定性为主,定量为辅;学院目标管理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

三、基本原则(一)目标制定原则1.目标导向原则;2.责、权、利一致原则;3.关注重点、保持存量、注重增量原则;4.学校宏观调控与学院自主管理相结合原则;5.纵向比较与横向比较相结合原则。

(二)目标考核原则1.简单实用原则;2.公平公开原则;3.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原则;4.绩效优先原则;5.群众公认原则。

四、目标任务确定(一)目标任务分解要求将学校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学校发展目标和学校中长期规划的发展目标,分解为学校分项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再分解为单位党政班子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

各单位必须根据学校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将本单位的目标任务逐级分解到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党政管理基层组织、教学基层组织、教学科研团队和教职工个人。

目标任务的分解,要与岗位设置、人员定级相衔接。

教职工履行职责,完成目标任务的数量和质量,要作为单位进行资源配置、人员聘任、个人收入分配与职务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各单位目标任务分解的结果,应当在《目标任务书》签署后30日内报学校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备案。

(二)目标任务分解办法各学院定量目标任务一般根据当量教学科研人数下达。

当量教学科研人数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当量教学科研人数 =正高职称人数 + 副高职称人数×0.6+ 中级职称人数×0.2各学院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和教学科研辅助工作的工勤人员,不计入当量教学科研人数基数(取得的绩效也不计分)。

“双肩挑”管理人员(指专任教师从事党政管理和专职管理人员兼任教学科研工作的人员)折算当量教学科研人数,博士生导师按1折算,正高硕士生导师按0.6折算,副高硕士生导师按0.4折算,未担任博导、硕导的正高人员按0.5折算。

工作岗位在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但人事关系在学院的科技人员,按人事隶属关系,归属到相关学院参加目标管理,其当量教学科研人数,按学院同类人员计算。

工作岗位和人事关系都在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纳入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的目标管理。

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获得不同等级的立项、评价或奖励的,按最高等级计分;在不同年度获得不同等级的立项、评价或奖励的,按实际情况补差。

跨学院、跨学科联合或协作完成的工作任务,由牵头单位(牵头人)按照各单位承担的工作量,确定任务完成后得分的分解方式和分数(详见附件1)。

个人的学科隶属关系跨多个学院的,其工作绩效得分可以由完成人按学术相关原则分解到学院,但总和不得超该项业绩得分。

(三)目标任务确认方式各单位的目标任务以《目标管理任务书》方式确定,实行一院一签、一处一签。

(四)目标任务制定程序目标任务分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任务与年度目标任务。

根据学校总目标和单项目标,结合本单位工作基础、人员构成、资源配置情况,制订《任期目标任务书》和《年度目标任务书》。

《任期目标任务书》在班子任期之初签署,《年度目标任务书》分年度签署。

1.制订《任务书》草案各单位提出本单位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任务初步计划,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由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汇总,形成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任务书(草案)。

目标管理任务书(草案)要对任务计算办法、相关基础数据和任务计算结果等有关任务书的编制情况予以说明,并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的范围进行公示和征求意见。

2.修订《任务书》目标管理领导小组与各单位交换意见,达成基本共识后,将《任务书》草案送分管或者联系的学校党政领导审阅,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或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形成可供签署的《目标管理任务书》文本(详见附件2、3)。

3.签订《任务书》党委书记、校长与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署《目标管理任务书》。

五、目标管理的主要内容目标管理项目指标分为2级。

各项一级指标分为若干项二级指标。

学校根据发展目标导向的原则确定各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计分标准与权重(详见附件4、5)。

(一)机关目标管理一级指标1.共性目标包括参谋管理、改革协调、服务监督、行政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计划生育、安全稳定、廉政建设和学术行为十个方面。

其中,安全稳定、计划生育、廉政建设、学术行为为“一票否决”项目。

共性目标项目共给定基础分100分,未达到管理要求者适当扣分。

2.个性(业务)目标学校根据机关业务工作内容与特点确定若干项个性(业务)目标。

3.特色项目根据本单位业务工作推出的管理创新项目。

(二)学院目标管理一级指标1.本科教学基本指标360分,加上若干项加分指标。

2.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基本指标240分,加上若干项加分指标。

3.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基本指标300分,加上若干项加分指标。

4.师资队伍建设基本指标100分,加上若干项加分指标。

以上四项一级指标中,基本指标作为各学院的基本任务,由学校按照一定的定额标准,根据各个学院的工作基础、人员构成等因素,下达目标任务。

对情况特殊不能下达某项指标的学院,该项指标不计入该学院基本指标任务基数;加分指标只确定得分标准,各单位完成相应指标,即可取得规定的分数。

学校下达“加分指标”的任务,但不计入完成率指标。

5.综合管理定性指标。

包括行政管理、学生教育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安全稳定、计划生育、廉政建设、毕业生就业和学术行为十个方面。

其中安全稳定、计划生育、廉政建设、毕业生就业和学术行为为“一票否决”项目。

综合管理给定基础分100分,未达到管理要求者适当扣分。

6.特色项目各学院经过论证确定的办学特色项目,属于加分指标(不超过50分)。

机关和学院“特色项目”由各单位申报,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实施完成后由学校组织验收评审,通过验收的予以认可,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三)关于过程管理二级单位目标管理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主要考察单位目标任务实现情况。

重要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环节,也要予以考察。

对作风不实、工作不力的单位,纳入督查范围,试行工作督查预告制度。

预告后仍执行不力的,启动督查程序。

进入督查程序的单位,要予以通报,并影响其年终考核结果。

引入师生员工对机关的管理与服务进行评价和投诉的机制,探索途径和方法,促进机关改进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针对管理人员的实名举报或投诉,经查实后,要影响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考核评价。

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六、考核办法任期目标任务考核,在任期届中和任期之末进行。

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在每年年底前进行。

(一)考核组织学校成立目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与校院两级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相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改革发展处。

(二)考核程序1.职能部门统计学院基础数据;机关单位提交目标管理总结,申报评优;2.职能部门与各单位核对基础数据;3.目标管理办公室公示学院基础数据、机关总结和申报评优单位名单;4. 各方代表对机关单位综合测评;机关申报评优单位呈述情况,各方代表推荐机关评优单位;5. 目标管理办公室整理考核结果;6.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初审考核结果;7.学校审定考核结果;8.公布考核结果;9.表彰奖励。

以上具体操作办法另行规定。

(三)机关考核等级确定根据机关单位取得的工作绩效,结合年终综合测评和推荐优秀的结果,考虑“一票否决”的情况,将机关单位分为三种类型:1.优秀单位(5个以内)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依法办事,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任务。

在此基础上,具备4项必备条件和1项选择条件,且未发生一票否决事项:(1)必备条件① 围绕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工作成效显著,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得到群众的公认;② 为学院教学、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全面、高效、优质的服务,综合测评满意率达80%以上;③ “推荐优秀”排名在前十名(不足10个单位申报评优的取80%);④ 共性指标得分80分以上。

(2)选择条件(具备下列任意一项):① 本单位管理的综合评价的核心指标排名前移,并保持在全国同类高校前10名内或省内高校前5名内;② 本单位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在教育部、农业部或省委省政府工作会议上主题报告中点名介绍或实际工作中推广;③ 所创造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人的批示,或在中央级主流媒体主要新闻板块报道;④ 在国家级和教育部主办的内参刊物上刊登本单位重大改革经验或政策性文件;⑤ 获相当于省、部以上党委、政府的奖励(含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共青团中央,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各民主党派中央,省委、省政府,以及相当于省部级机构的奖励);⑥ 取得其他突出业绩;2.未达标单位发生重大事件,导致学校被政府或上级有关部门“一票否决”的单位,直接定为“未达标单位”。

3.达标单位除优秀单位和未达标单位外,其余单位为达标单位。

在达标单位中,评选“优质服务”、“改革创新”、“突出绩效”等三个单项先进单位。

“改革创新”单项先进单位从申报“特色项目”的单位中评选。

优秀单位和单项先进单位评选,采取申报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办法和程序另行制定。

(四)学院考核等级确定将各学院全年任务完成情况,按照基本指标和加分指标分别汇总,计算基本指标完成率和加分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总分,综合考虑各项一级基本指标完成率和“一票否决”项目,将学院分为三种类型:1.优秀单位(5个以内)(1)综合排名优秀单位(4个)在各项一级基本指标完成率均进入前十名、综合管理得分60分以上、未出现“一票否决”项目的学院中,按全年总得分排序,进入前四名的学院,确定为综合排名优秀单位。

■ 全年总得分=基本指标完成率×100×0.7+加分合计×0.3▲ 基本指标完成率=全年完成各项基本指标实际得分————————————————年初各项基本指标任务总分考虑到东方科技学院、国际学院、体育艺术学院的特殊情况,这三个学院不参与学院综合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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