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检验和实验管理规定
制程检验管理规定

1、目的为了使品质得到有效管控,达到环环把关,能把问题控制在源头,减少不良浪费, 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XXXX有限公司生产各制程。
半成品的检验。
3、定义3.1 组装半成品:指经过车间加工后的物料件为半成品。
3.2 树脂半成品:指进过树脂车间成型加工后的树脂品为“树脂半成品”3.3彩绘半成品:指经过车间手工漆,或者喷油后的物料为“彩绘半成品”。
3.4外观不良:存在表面外观问题,划伤、沾污、电镀不良、变形、未擦干净等.3.5安全不良:指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及违反国家安全标准规定的不良称为安全不良。
3.6性能不良: 指影响产品使用功能,可能导致产品失效而未达到产品技术要求及违反国家相关性能标准要求的不良称为性能不良。
3.7结构不良:装配后存在缝隙过大、配合变形、结构与外形不符合图纸等。
4、职责权限4.1品管部4.1.1负责半成品的检验及测试,4.1.2跟踪车间关于“改善措施”的落实,验证改善措施的有效性。
4.1.3不良、良品物料“退仓”,“入仓”检验判定处理与标识。
4.1.4全检员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所有产品的全检及出具全检报告。
4.1.5 IPQC负责对生产过程中每工序的品质不定时的抽检和不良的统计。
4.2生产部4.2.1对相关员工做教育培训和品质标准的讲解;4.2.2不合格品的改善与修复,重大问题改善措施的执行。
4.3工程部4.3.1重大半成品物料返工方案拟定。
4.3.2新品车间首件样品确认,以及协助品管部处理不能判定的新品物料。
4.4 PMC部(仓库)4.3.1接收半成品物料入仓退仓与报废。
4.3.2根据《退料单》责任及判定实施处理。
4.5采购部4.5.1 不合格物料反馈供应商,协调供应商改善落实。
4.5.2对品管部开出的不合格报告,协调供应商回复“改善措施”,反回品管部。
5、检验前准备与使用仪器工具5. 1 卷尺5.2样品、色板5.3 相应产品的物料清单(BOM)5.4确认生产产品代码,确认图纸资料,样品报告或样品及检验注意事项。
制程质量管理规定

制程质量管理规定1.目的为规范本事业部制程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出现不合格品的流转,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及对象适用于本事业部产品的制程质量管理。
制程指从领料开始直至产品入库接收为止的全过程。
适用对象为所有直接关联制程作业的岗位员工及其直接上司。
3. 管理规定3.1 制程检验包含首件检验、自检、互检、巡检及专检。
自检、互检由制造部根据工程技术部的工艺要求进行管控与落实,首件检验及巡检由制造部配合质检部按本规定严格实施,专检由质检部按工程技术部的工艺要求进行落实。
4.1自检:各工序生产操作者必须依据工艺文件要求对本工序每个产品的所有检验项目进行自检,重点为关键检验项目。
4.2首件检验:首件是指操作者连续作业开始的第一次制作的产品(或配件),可以是一件或一组产品。
4.2.1 生产线上的操作者首件自检结果记录于《产品制造质量跟踪卡》上。
自检合格转检验确认。
检验员对首检定型件的检验结果同样须记录在《产品制造质量跟踪卡》上。
4.2.2 操作者须在首检合格后方可继续作业。
首件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投产,直到不良得到有效改善、重新进行首件检验并确认合格为止。
让步接收的应经授权人员评审后,才可放行继续作业,但操作者必须对其作出标识并分类放置。
4.3互检: 由操作者与操作者相互检查或由班组长进行关键项目的互检。
本道工序必须对上一道工序流下来的产品进行目视检验,比如外观有无明显划伤、无连焊、虚焊等,确认无异常,方可进行本工序操作。
4.4巡检: 经首检合格后,操作者对加工的产品按加工时间顺序摆放。
巡检员到现场巡检时按规定间隔对自检合格品进行抽检并记录在《产品首检/巡检记录表》上。
4.4.1 在巡检员判定产品合格时,操作员需即刻对被巡检判定合格部分的产品作好标识并立即转入合格区域。
4.4.2 当巡检抽到1pcs不合格时,操作者需对该巡检时段内的产品进行全数自检;自检出的不良品由操作者可自行返修的,则即时返修完毕;自检不合格品不能返修或返修后仍不合格的,标示后区别定位放置;自检完毕时,还需要巡检员重新加严抽检操作者自检出的合格品,并且要由巡检员确认目前在线加工的产品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作业。
制程检验管理制度

制程检验管理制度一、制定目的制程检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在于规范组织内部的质量管理工作,确保产品制造过程的质量控制,提高产品的质量稳定性和一致性。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规范制程检验工作,有效地防范和纠正制程中的缺陷和问题,最大程度地降低质量风险,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三、内容要点1.制程检验工作责任制度:明确各个岗位和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制定制程检验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细节要求,确保每个环节的质量控制。
2.制程检验方法和标准:明确制程检验的方法和标准,包括检验设备的选择、校准,检验指标的制定,以及缺陷分级和判定标准等,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制程检验记录和报告:规定制程检验记录和报告的要求和格式,包括检验结果、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等内容,便于制程质量的追溯和问题的处理,为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有效的依据。
4.制程异常处理和改进措施:规定制程异常的处理流程和措施,包括问题的报告、分析和解决方案的制定和实施,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协作要求,确保制程异常及时得到解决和改进,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制程检验数据分析和监控:建立制程检验数据的分析和监控机制,利用统计方法和工具对制程检验数据进行分析和监测,及时发现变化和异常,进行有效的管理决策和质量改进措施。
四、实施流程1.制订制程检验管理制度的初步草案,并征求相关部门和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修改和完善初稿,形成正式的制程检验管理制度文件。
3.组织内部培训,培训相关人员掌握制度的内容和要求,提高制程检验管理水平。
4.制定制度执行计划,明确制度实施的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
5.定期评估和审查制度的实施效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订和改进。
五、注意事项1.制程检验管理制度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企业实际情况和需求,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制程检验管理制度需要与其他质量管理制度相互配合,形成整体的质量管理体系。
3.制程检验管理制度要求明确,简明扼要,避免冗余和模糊,便于执行和理解。
制程质量管理制度

制程质量管理制度第1条目的。
为确保制程质量稳定,改善质量,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原料投入经加工至装配成品过程的质量管控。
第3条责任。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程质量的管理工作,配合生产部做好制造生产工作。
第4条自检。
1.制程中每一位操作者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进行自检,有质量异常问题时应该及时解决,如遇特殊或重大异常时需及时报告,开立“异常处理单”,说明详细情况并上报部门主管和质量管理部门。
2.车间主管需督促所属员工实施自检,并随时抽查所属员工的制程质量,遇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第5条互检。
1.流水线生产作业实行下道工序接到上道工序的制品时,应检查上道工序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后再继续下道工序作业。
若不符合,可拒绝接受在制品。
2.非流水线作业的,由车间主管对下属进行随时抽查。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两种方法同时使用。
第6条专检。
1.质量管理部门专职检验员对制程进行检查。
2.对于批量较大、工艺简单、不容易出问题的工序进行抽检。
3.对于原料特殊、价格昂贵、工艺复杂、容易出问题的工序进行全检。
4.产成品在入库时需要进行专检并在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库。
第7条首件检查。
操作人员确依操作标准操作,且于小批量产品的第一件加工完成后或大批量产品的10%完成后,必需须经过有关人员实施首件检查,检查合格后方能继续加工。
第8条不合格品赔偿。
不合格品检修后需再经检查合格后才能继续加工。
工厂关于制程中不合格品的赔偿规定如下。
1.非人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不得追究操作者的责任。
2.人为因素造成不合格品的,在自检中发现的,操作者承担超出不合格规定指标范围的30%~50%。
3.在互检中发现上道工序有不合格的,对上道工序操作人员给予加倍的赔偿处罚。
4.自检与互检均未发现质量问题却在专检中被检查出来的,同时追究自检与互检人员的责任。
5.产品因质量问题被退回时,对自检、互检和专检人员追究责任。
第9条异常处理1.检验人员在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问题时,需立即采取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相关领导与质检部门。
制程检验管理规范

5.3.2.1检验合格:
IPQC在规定频率周期内巡检产品合格时,需对此周期已包装的产品外箱标签上加盖“IPQC PASS”印。
5.3.2.2检验不合格:
5.3.2.2.1 IPQC在规定频率周期内巡检产品不合格时,马上通知生产部进行改善,同时对上一巡检周期内产品进行追溯确认,对锁定可疑对象品包装箱(或袋)贴附红色“不合格”标识, 并在每个卡板上贴上一张“不合格票”并详细注明不良信息,具体作业依《不合格管理程序》实施。
5.1.4.1首件检验合格:
IPQC首件检验合格时签署首件样板并交IPQC组长确认,确认无误签发给生产部,生产部在接收合格首件样板后方可正式生产(首件样板须放置在生产机台/线专门放置区域,有限度样时,同样需将限度样放置在生产机台/线专门放置区域。
5.1.4.2 首件检验不合格:
IPQC首件检验不合格时需及时通知生产部进行改善,生产部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改善后重新送检首件。
5.4.1.2依照《检查指导书》频率要求对产品相关的4M1E的管理进行巡检。
5.4.1.3依照《检查指导书》频率要求及测试方法对产品进行功能测试、信赖性测试。
5.4.1.4以上检验结果记录于《IPQC巡检记录表》中。
5.4.2 检验判定与处理:
5.4.2.1检验合格:
IPQC在规定频率周期内进行巡检合格时,需对已包装的产品外箱标签上加盖“IPQC PASS”章。
5.2.2 有限度样品时,作业员还需对限度样品进行确认,当生产部品接近限度样时,需及时报告上司及技术员确认是否可改善,不可改善时,检查时需确保产品在限度范围内,超过限度时需隔离并报IPQC确认。
5.2.3作业员自主检查检出的不良品需进行标识与隔离,可在不良品异常处贴附“红色箭头标或
制程检验规定

3.3.3设计不良
因设计不良导致作业中产生不良品
3.4不良率计算方式
制程不良率
制程不良数
制程不良率=——————×100%
生产总数
物料不良率
物料不良数
物料不良率=——————×100%
物料投入总数
抽检不良率(巡检过程)
抽检不良数
抽检不良率=——————×100%
总抽检数
4.附件
3.2.6重大的品质异常未能及时排除,检验员有责任要求生产单位停止生产,制止其继续生产不良品。
3.2.8检验员应及时将巡检状况记录于《巡检日报表》,每日要求车间主任签字确认,并上报品控部。
3.3不合格品的区分
3.3.1作业不良
管理不当
设备原因
其他原因
3.3.2物料不良
采购物料中本身混有不良品
上工序生产不良品混入
导,纠正不良作业,即实施生产过程巡检。
记录、分析巡检所发现之不良品,采取必要之纠正或防范措施。
及时发现明显或潜藏之品质异常,并追踪处理结果。
3.2检验员工作程序
3.2.1检验员根据生产计划应事先了解、查找以下相关资料:
生产订单号
产品物料清单(BOM)
检验所用技术图纸
检验标准、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
首件封样产品质量
其他相关文件
3.2.2生产开始时,检验员主要协助以下工作:
工艺流程检查
使用物料、工装夹具检查
3.2.3生产正常后,检验员依规定进行巡检,每2小时进行车间全面巡检一次,或按一定的批量(定量)进行巡检。
3.2.4检验员发现不良,应及时分析不良原因,并要求车间管理人员(组长)对作业人员不合格动作进行纠正。
检验与试验管理程序

正常生产中,作业员按照《作业指导书》中的外观要求项目进行产品自检,合格的产品包装或转入下工序,下工序须对上工序生产品进行再检查(互检)。检查时发现的不良品放在指定的不良品箱内,并作好记录,若不良品连续发生,应立即报告班主管或经理处理。作业员将合格产品摆放于“待检区”内,不合格品由IPQC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来料检验:
5.2.1仓库对采购物料的品名、规格、数量与送货单和订购单进行核对点收一致后,将物料放于待检区后,通知品管部IQC进行检验;
5.2.2 IQC检验员依据《IQC检验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检验规范进行检验,检验完后在贴于物料上的来料标识上做好相应的检验标识:原料合格品盖蓝色“IQC合格”印章,不合格品盖红色“IQC不合格”印章,并放于不合格区;来料检验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IQC检验完成后须填写《IQC进料检验报告》及《IQC每日检查日报表》;
6.相关文件:
6.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2《生产过程控制程序》;
6.3《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7.质量记录:
7.1《IQC进料检验报告》;
7.2《IQC每日检查日报表》;
7.3《品管员巡检日报表》;
7.4《成品出货检验报告》;
7.5《首件确认单》;
8.流程图:
无
3.2生产部:负责产品的自检、合格品/不合格品的区分放置,以及合格品的入库;
3.3仓库:负责通知品管部IQC对来料产品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分区放置和处理。
4.定义:
无
5.程序:
5.1计数型抽样接收准则:
所有计数型数据抽样计划的接收准则必须是零缺陷,所有其它情况的接收准则必须形成文件,顾客有需要时提供给顾客批准。
制程检验管理制度

制程检验管理制度1. 引言制程检验是指通过对生产过程中关键环节的检验和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的一种管理方法。
制程检验管理制度是企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规范制程检验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
本文档旨在详细介绍制程检验管理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内容和流程,以帮助企业员工正确理解和遵守制程检验管理制度。
2. 目的制程检验管理制度旨在: - 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得到有效控制,防止质量问题的产生; - 通过制程检验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现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统一制程检验行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规范制程检验流程,提高生产效率; - 保证制程检验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制造工作的员工,包括生产线操作工、质量检验员、生产主管等。
4. 内容4.1 制程检验职责•生产线操作工应保证设备运行正常,操作规范,及时发现并上报设备故障或异常;•质量检验员应按照检验标准和流程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准确无误;•生产主管应组织并安排制程检验工作,推动过程改进,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水平。
4.2 制程检验流程制程检验流程包括:检验计划制定、检验场所准备、检验设备及工具准备、检验执行、检验记录及报告、异常处理等环节。
•检验计划制定:根据产品特点和生产环境,编制制程检验计划,包括检验项目、检验频次、检验依据等。
•检验场所准备:规划检验场所,保证场所整洁、干净,检验设备、工具摆放有序,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检验要求。
•检验设备及工具准备:组织检验设备和工具的校验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检验执行:按照检验计划和标准,进行制程检验工作,确保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检验记录及报告:及时和准确地记录检验过程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异常处理:对于发现的不良现象,及时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3 制程检验管理制程检验管理包括:检验档案管理、培训管理和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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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程检验和实验管理规定
1.0作业目的
1.1确保尺寸及外观符合图纸和客户要求。
2.0作业适用范围
2.1每道工序在生产前的检验---首检;
2.2所有产品在各工序生产中的巡回检验---巡检;
2.3所有产品在完成所有工序后的包装前检验。
3.0作业前的准备
3.1作业前对所需使用的计量器具进行点检,并确认是否在使用有效期范围内;
3.2按《编排产品生产及维修记录》所提供的送检产品编号、版本号核取相对应的图
纸。
3.3参考图纸的相关要求取用计量器具、辅助器具。
4.0作业流程
4.1首检
4.1.1根据图纸检测材质及料厚是否与图纸一致;
4.1.2检测产品表面之划伤、压痕、毛刺等外观缺陷是否符合图纸及客户的要求; 4.1.3检测所有尺寸是否符合图纸要求之公差范围,其工序包括剪切下料的尺寸;
4.1.4点焊前监督和确认是否使用合理的定位夹具,以确保点焊配件与主体的尺寸;
4.1.5检测点焊配件与CASE接合后的相关内容。
4.1.
5.1点焊出之毛刺的高度不得大于0.1㎜,且不能影响喷涂或电镀之效果;
4.1.
5.2点焊处不得有针孔;
4.1.
5.3点焊边不得显现波浪状起伏;
4.1.
5.4CASE点焊接合面,所能承受之拉力、压力及剪力最小值为16KG,并要求能持续一分钟;
4.1.
5.5点焊时接触点之直径规定:(单位:㎜)
T=0.50㎜D=3(Min.)
T=0.70~1.20㎜D=5(Min.)
T=1.60㎜D=6(Min.)
T=2.0~2.6㎜D=8(Min.)
T=3.2㎜D=10(Min.)
备注:以上“T”代表料厚,“D”焊点直径。
4.1.6检验所有螺钉规格与型号是否与图纸相符。
4.1.7检测螺钉与CASE接合后之相关内容。
4.1.7.1钉头端面是否与接触面相平行;
4.1.7.2钉头与产品接触面不可有缝隙;
4.1.7.3螺钉与产品接合(如铆合、压合)其接合处之破坏强度(压力、推力与扭力)之检验。
其具体值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