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建筑法规》第八章 建筑工程纠纷的处理

《建筑法规》第八章  建筑工程纠纷的处理

《建筑法规》第八章建筑工程纠纷的处理在建筑领域,工程纠纷是难以完全避免的。

建筑工程往往涉及众多复杂的环节和多方利益相关者,一旦出现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

《建筑法规》的第八章着重对建筑工程纠纷的处理进行了规范和指导。

建筑工程纠纷的类型多种多样。

常见的有合同纠纷,比如在合同签订时条款不清晰、不完整,或者在履行过程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还有质量纠纷,比如建筑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要求或相关标准;以及工期纠纷,包括工程未能按时完工,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等。

当建筑工程纠纷发生后,解决的途径通常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协商解决。

这是最为常见和便捷的方式。

纠纷双方通过直接沟通、协商,本着平等、互利、互谅的原则,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种方式能够最大程度地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节省时间和成本。

但协商解决的前提是双方都有诚意并且能够做出一定的让步。

其次是调解。

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机构或者行业协会进行调解。

调解人员通常具备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分析纠纷的情况,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调解的优点在于其灵活性和专业性,但调解结果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仍需通过其他途径解决。

仲裁也是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

双方可以根据事先达成的仲裁协议,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仲裁具有保密性、专业性和高效性的特点。

仲裁裁决通常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但仲裁的前提是双方必须有有效的仲裁协议。

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纠纷,那么诉讼就成为了最后的手段。

诉讼是通过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审理和判决。

诉讼的程序相对较为复杂,时间和成本也较高,但判决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

在处理建筑工程纠纷的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保存至关重要。

相关的合同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往来函件等都可能成为重要的证据。

这些证据能够清晰地反映出纠纷的事实和双方的责任。

同时,对于建筑工程纠纷的责任认定也是一个关键环节。

建设法规8-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建设法规8-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12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3. 仲裁 1)仲裁的概念 仲裁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申请与被申请人),根据其 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仲裁机 构)进行裁决的争议解决方式。
13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仲裁法的范围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家里人~家里人)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民~官)
19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例】某工程施工合同因被施欠工程款发生纠纷,施 工方诉至法院,后本案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制作了调解书。 关于本案中调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15真)
A、法院调解应由审判员一人主持 B、法院调解必须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 C、调解书与判决书的效力不同 D、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即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C
10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调解 1)调解的概念 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 依法或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 调停,使其在互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 的一种途径。
11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调解的形式 (1)民间调解(无法律约束力) (2)行政调解(无法律约束力) (3)仲裁调解(有法律约束力) (4)法院调解(有法律约束力)
争议评审机制:评审组的建议或裁决不具有强制力, 不接受仍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17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8
模块8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三)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行政复议:审查合法性、适当性 2、行政诉讼:审查合法性 3、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本关系: (1)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 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 政诉讼。 (2)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 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依照《行 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纠纷处理法律制度
书证 物证 视听资料
合同文本、信函、电 报、传真、图纸等 能证明案件真实情况 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录像带、录音带、 胶卷、电脑数据等 单位证人、自然人证人 经审查确定能否 作为证据 申请鉴定的主体
•以表达的内容证明案件事实 •能直接证明其主要事实 •真实性强 有较强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现代科技发展的结果
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仲裁员有索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第三名仲裁
员由( )。
A 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 B 已确定的2名仲裁员共同指定 C 当事人共同选定 D 仲裁委员会主任兼任
仲 裁 庭 组 成
3人(合议制)
首席仲裁员
1人(独任制)
共同指定或 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被申请人提出 证据证明仲裁 裁决具有下列 情形之一的, 经人民法院组 成合议庭审查 核实,裁定不 予执行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 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运城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运城市仲裁委员会
5.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概念和形式 仲裁协议是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将已经或可能 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意思表示。
仲裁协议采用书面形式,具体有下列形式:
仲裁协议书 当事人订立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专门协议; 具有独立效力,内容具体、明确。 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专门条款作为自愿仲裁 的意思表示。 往来的信函、传真等书面文件中包含将纠纷 提高仲裁意思表示的,可作为仲裁协议。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一建《建设工程法规》-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五、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一)诉讼时效中止(暂停)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满足两个条件:(1)权利人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2)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二)诉讼时效中断(停止)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Z30802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

一、一审程序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一)起诉和受理1、起诉——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例题】根据《民事诉讼法》,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2013年真题)A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B .有明确的被告C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理由D .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E .属干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答案】ABCE2.受理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审理前的主要准备工作如下:(1)送达起诉状副本和提出答辩状(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组成合议庭(二)开庭审理1.法庭调查程序:(1)当事人陈述;(2)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3)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4)宣读鉴定结论;(5)宣读勘验笔录。

2.法庭辩论3.法庭笔录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建设工程法律及相关知识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一、解决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1)民事纠纷:平等主体,包括财产纠纷(合同纠纷、损坏赔偿纠纷)和人身纠纷(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建设工程领域主要是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2)民事纠纷的特点: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争议;可处分性;3)行政纠纷:不平等主体,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之间纠纷,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裁决纠纷;4)行政行为特征:(1)是执行法律的行为,均须有法律依据;(2)具有一定的裁量性;(3)具有单方意志性,不必与行政向对方协商或征得同意;(4)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带有强制性;(5)行政行为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二、民事纠纷解决途径1)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任何阶段,但不具有强制执行力;2)调节:人民、行政、仲裁、司法、行业调解;3)仲裁:具有民间性,但选择仲裁就排除法院管辖,仅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4)诉讼:公权性(国家意志)、程序性(一审、二审、执行,并非每个案件必经三个阶段)、强制性(在案件受理上,只要原告符合起诉条件,诉讼就会发生;在案件执行上,可以强制执行)三、仲裁1)、适用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仅限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劳动、农村集体;组织内部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2)基本特点:(1)自愿性:是否仲裁、仲裁委员会、仲裁庭组成、仲裁员、审理方式、开庭形式可以选择;(2)独立性:仲裁委员会之间、与行政机关无隶属关系;(3)保密性:依不公开审理为原则;(4)快捷性:一裁终局;(5)强制性和域外执行力:法院强制且缔约国承认和执行。

四、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1)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行政复议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1个正确答案)【习题】根据2017年3月公布的《民法总则》的规定,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限为()。

A.2年B.3年C.4年D.20年『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2018年修改内容。

参见教材P340。

【习题】关于民事诉讼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A.在民事诉讼中,书证可以只提交复印件B.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C.未经过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的谈话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D.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鉴定人可以书面答复而不必出庭作证『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证据的种类。

《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参见教材P336。

【习题】关于我国仲裁基本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4年真题)A.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可以提起公诉B.当事人达成有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C.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而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D.仲裁协议不能排除法院对案件的司法管辖权『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仲裁协议的规定。

选项A,或裁或诉,仲裁后不能再诉讼。

选项C,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前提条件,否则不能仲裁。

选项D,或裁或诉制,有仲裁协议排除司法管辖。

参见教材P353。

【习题】下列仲裁协议约定的内容中,属于有效条款的是()。

(2014年真题)A.仲裁协议约定的两个仲裁机构,且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B.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C.劳动合同约定发生劳动争议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D.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仲裁协议的内容。

仲裁协议应当具备下列内容:(1)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2)仲裁事项;(3)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这三项内容必须同时具备,仲裁协议才能有效。

【二建法规讲义】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二建法规讲义】第8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第八章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考情分析本章属于重点章节,全章分为两大部分:解决民事纠纷和行政纠纷的法律途径。

作为全教材的终结章节,内容繁杂,涉及到的程序性规定较多,学习中注意时间先后顺序的串联。

从历年考试来看,本章分值较多,预计2020年分值在12分左右。

【知识框架】第一节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01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民事纠纷;行政纠纷;刑事纠纷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分类财产关系:合同、损害赔偿纠纷等;人身关系:名誉权、继承权纠纷等。

特点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3.民事纠纷的可处分性(财产可处分,人身大多不可处分)建设领域中主要的民事纠纷类型合同纠纷:因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侵权纠纷。

建设工程领域中常见的民事纠纷:发包人和承包人就有关工期、质量、造价等产生的建设工程合同争议。

【例题·单选题】施工企业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的。

其应当承担()责任。

A.合同B.不当得利C.无因管理D.侵权『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建设领域中主要的民事纠纷类型包括合同纠纷和侵权纠纷,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对他方损害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侵权纠纷。

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行政行为特征(1)执行法律的行为;(2)裁量性;(3)单方意志性;(4)以国家强制力做保证;(5)无偿为原则,有偿为例外。

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许可如施工许可、执业资格注册、企业资质等级核准行政处罚行政主体对违法但尚未犯罪的相对人的制裁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裁决对特定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2019考题·单选题】某政府工程建设项目发、承包双方围绕工程结算款经多次协商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承包人诉诸法院,上述纠纷属于()。

A.行政纠纷B.民事纠纷C.刑事纠纷D.程序纠纷『正确答案』B『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一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基本关系】 (1)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纠纷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申请行政复议还 是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以外,可以按 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Z308020 民事诉讼制度 1Z30802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
法人和其他组织。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否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
议只解决行政争议而不包括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只能按照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4)行政复议以书面审查为主,以不调解为原则。行政复议的结论已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行政诉讼 1、行政诉讼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请求法院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依 法裁判的法律制度。 2、行政诉讼的主要特征是: (1)行政诉讼是法院解决行政机关实施的行政行为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发生的争议; (2)行政诉讼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律救济的同时,具有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功能; (3)行政诉讼的被告与原告是恒定的,即被告只能是行政机关,原告则是作为行政行为相对人的公 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而不可能互易诉讼身份。
第八章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1Z308010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1Z30801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1、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 2、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等;另一类是人身关 系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纠纷、继承权纠纷等。 3、民事纠纷的特点: 1) 主体法律地位平等; 2) 内容是对民事权利义务的争议; 3)可处分性 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1、建设工程行政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行政机关之间或行政机关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 间由于行政行为而引起的纠纷。 2、行政纠纷的特点 1) 行政行为是执行法律的行为; 2) 具有一定的裁量性; 3) 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具有单方意志性; 不必与行政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其同意,便可依法自主做出; 4) 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带有强制性; 5) 以无偿为原则,以有偿为例外。 3、在建设工程领域,易引发行政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不服” (1) 行政许可 (2)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4) 行政裁决 1Z3080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和解 和解是民事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商、妥协与让步并达成 协议,自行(无第三方参与劝说)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以法律、法规和政策或合同约定以及社会 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 动。 三、仲裁 仲裁是当事人根据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第三方(仲裁机 构)作出裁决,纠纷各方都有义务执行该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仲裁法调整范围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 其他财产权纠纷”。 仲裁法不调整的内容:行政争议、劳动争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林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基本特点】 (1) 自愿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也可以直接到当地执行。直接到当地
执行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当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当 地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要求协助执行。 ★执行异议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 (2)案外人提出的异议。 ★执行和解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1)查封、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4)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和有关单位、公民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 票证; (6)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7)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8)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9)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 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诉讼时效的中断
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 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起诉
审查与受理
审查前的 准备
开庭审理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程序 (1)申请。 (2)责任提供担保。 (3)裁定。 ★错误的补救 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后,经过审理,判决申请人败诉的,申 请人应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拒不返还的,由法院强制执 行,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损失的,还应赔偿被申请人的损失。
8.3.4 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
行政复议 解决途径主要有行政复 议和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
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先
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外,行政 纠纷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申 请行政复议还是提起行政诉 讼。
行政纠纷当事人对行政复 议决定不服的,除法律规定 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 以外,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工程建设领域中的民事纠纷有其自身的特点,其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对象及范围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
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其中,“请求的范围”一般指保 全的财产其价值与诉讼请求相当或与利害关系人的请求相当; “与本案有关的财物”一般指本案的标的物。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申请有 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措施 查封、扣押、冻结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8.2.1 证据的保全和应用
证明对象 举证责任
证据的应用
证据的收集与固定
证明过程(举证时限 证据的交换、质证、 认证)
1
合议制度
2
回避制度
3
4
公开审判制度
两审终审制度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 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民事案件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 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 民事案件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终结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某些特殊情况, 执行工作无法继续进行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时,结束执行 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执行: ①申请人撤销申请的;②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③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 承担人的;④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 死亡的;⑤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 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⑥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 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的补充部分。当事人不按和解达成的协议执行,另一方当事人不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却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未经仲裁和诉 讼的和解
申请仲裁后 的和解
和解的形式
诉讼后的和解
执行中的和解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调解的概念 调解是指第三人(即调解人)应纠纷当事人的请求,依法或 依合同约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居中调停,使其在互 相谅解、互相让步的基础上解决其纠纷的一种途径。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45条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 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回避:①是本案当事人 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级别管理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地域管辖
地域管辖是指按照各法院的辖区和民 事案件的隶属关系,划分同级法院受 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一般地域管辖 专属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移 送 管 辖 和 制 定 管 辖
•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 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中止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发生特殊情况,需要暂 时停止执行程序。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中 止执行:①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案外人对执行标 的提出确有理由异议的;②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 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承担义务的;③作为一方 当事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 的;④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如被执行 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8.3.2 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代理人的规定
当事人 狭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原告和被告。 广义的民事诉讼当事人: 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和 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 弃、变更、斥讼请求,进行 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遇到有关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 形从而将会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人民法院的判 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人 民法院的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 •总类 • 诉讼前财产保全 • 诉讼财产保全
8.3.1 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与回避制度
管 辖 权 异 议
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 无管辖权的主张。《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 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 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 的,裁定驳回。”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 和法律解决途径 证据 民事诉讼制度 仲裁制度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制度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
证据 和解
调解 仲裁
问题 解决
诉讼
8.1.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建设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 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 争议,民事纠纷作为法律纠纷的一种,一般来说, 是因为违反了民事法律规范而引起的。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3.执行案件的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
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 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4.执行程序
(1)申请。 (2)执行
(3)再申请。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委托执行 被执行人或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民事纠纷分为合同纠纷(财产纠纷)、侵权纠
纷(人身关系)。
8.1.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行政许可 行政处罚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建设工程行政 纠纷
8.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1)和解的概念 和解是指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协 商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和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可以成为原合同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适用条件 ①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②申请人有实现权利的迫切
需要,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正常生活或生产经营;③被
申请人有履行能力;④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而人民 法院不得主动依职权适用;⑤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 案件后终审判决前采取。 ★范围 先予执行应当仅限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范围,并以当事人的生 活、生产经营急需为限。
上诉的提起 和受理
上诉的审理
对上诉案 件的裁判
二审裁 判的法 律效力
8.3.5 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是指由有审判监督权的法定机 关和人员提起,或由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 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再次审理的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1)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2)当事人申请再审的程序。 (3)人民检察院提起再审的程序。
8.3.6 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
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 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
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
执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①执行以生效法律文书为根据;② 执行根据必须具备给付内容;③执行必须以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 人无故拒不履行义务为前提。
8.3.3 财产保全及先予执行的规定
★概念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对某些民事案件在作出终局判决前,
为了解决权利人的生活或生产经营急需,根据其申请,裁定另一方 当事人预先履行一定义务的诉讼措施。
★适用范围
①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②追 索劳动报酬的;③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