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doc
湖南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DB43/ 968—2014 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ICS 13.020.40Z 602015-01-01实施2014-11-27 发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Thallium Pollutant for Industry Wastewater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监测要求 (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HJ 565-201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克俭、万勇、钟振宇、姜苹红、陈灿。
本标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涉铊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湖南省涉铊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涉铊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标准规定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废水铊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第一篇范文:《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doc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6次会议和国家能源委员会第1次会议精神,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探索煤炭资源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和示范项目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十三五”期间,煤制燃料产业的首要任务是围绕能效、环保、节水及技术装备自主化等内容开展产业化升级示范。
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全面总结已建示范项目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严格准入,稳步推进煤制燃料示范项目建设,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加快转变煤炭利用方式,增强国内油气保障能力,为能源革命提供坚强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量水而行”,在水资源许可的条件下开展示范项目建设。
2.坚持最严格环保标准,示范项目执行能源、化工领域现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或更高的环保要求。
3.坚持节能高效,示范项目应在现有水平上,通过优化流程、创新工艺、技术集成等途径大幅降低资源消耗和提高能源转化效率。
4.坚持科学布局,统筹考虑资源条件、环境容量、生态安全、交通运输、产品市场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示范项目。
5.坚持自主创新,重点示范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炭加工转化技术和装备,以示范项目为载体推动其产业化、定型化和标准化。
二、示范项目设立(三)煤制燃料是指以煤炭为主要原料,通过物理、化学方法进行加工转化,生产汽油、煤油、柴油、航煤、石脑油、成品油调和组分、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液体或气体燃料的行业。
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联产多种燃料的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均是煤制燃料行业的组成部分。
(四)国家能源发展规划等规划是指导煤制燃料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根据技术发展、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需要,遴选、确定煤制燃料示范项目(简称示范项目),优先列入规划并推动实施。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_百度综述

附件七:《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2008年4月目录1.任务来源 (12.GB4287-92标准修订的必要性 (12.1国民经济“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了污染物减排的具体要求 (1 2.2我国纺织工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22.3我国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控制技术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32.4GB4287-92排放标准存在问题分析 (43.纺织染整工艺及产污分析 (53.1纺织染整生产工艺 (53.2纺织染整工业产污分析 (83.3纺织染整废水处理工艺介绍 (94.修订原则及总体思路 (114.1修订原则 (114.2总体思路 (114.3标准的框架结构 (114.4与GB4287-92标准的衔接 (114.5污染物项目的选择 (134.6排放限值及制订依据 (134.7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 (154.8污染物监测要求 (154.9标准实施后的情况预测 (165.国外纺织染整行业环保要求 (165.1国外纺织染整废水处理方式 (165.2发达国家纺织印染废水排放标准 (175.3新标准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对比分析 (216.标准实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分析 (21 6.1环境效益 (216.2经济效益 (226.3社会效益 (227.建议 (22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1任务来源《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7-92的实施,对控制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和推动纺织染整工业的技术进步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GB4287-92颁布实施之后,国家制订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划、技术政策,对“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期间,我国纺织染整工业污染防治技术也有了实质性的进展。
纺织染整工业作为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行业,对实现国家环境保护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 GB4287-92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
工业废水中铊的排放标准

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工业废水铊排放标准可能有所不同。
在湖南省,针对不同行业,其工业废水铊排放标准可能存在差异。
在有色金属开发之乡湖南,其铅锌冶炼企业执行的废水中总铊浓度排放限值为17 μg/L,而其他地区如广东、江西等地的排放限值严格程度由高至低依次是广东、江西、湖南。
另外,《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量核算手册》中铅锌冶炼工业废水量产生系数估算,我国铅锌冶炼废水年产生量为5 925万t,其中含铊废水量约1 400万t。
请注意,具体的工业废水铊排放标准可能会因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如果需要了解特定地区的标准,建议咨询当地环保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 441989-2017)

ICS××.×××.××广东省地方标准DB 44/1989—2017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Emission Standard of Thallium for Industry Wastewater(发布稿)2017-04-21发布2017-10-01实施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44/1989—2017目次前言 (ii)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排放控制要求 (1)5 监测要求 (2)6 实施与监督 (2)iDB44/1989—2017ii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加强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本标准与国家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互为补充。
本标准发布后,新发布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本标准适用范围重叠,且重叠部分严于本标准的,或者针对重叠部分新增控制项目的,执行新的国家标准。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广州大学、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齐剑英、陈永亨、李祥平、张英民、王春霖、曹桐辉、蒋炜玮、卢文洲、陈晓燕、陈亚灵。
本标准由广东省人民政府2016年12月8日批准。
本标准于2017年4月21日首次发布,自2017年10月01日实施。
本标准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解释。
DB44/1989—2017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广东省辖区内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监控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铊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现行相应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环境影响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北京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3月目录1 项目背景情况 (1)1.1 任务来源 (1)1.2 工作过程 (1)2 标准制修订必要性分析 (2)3 我国锡、锑、汞工业概况 (2)3.1 行业发展现状 (2)3.2 主要产品、原料与工艺 (2)3.3 废水产生及来源 (3)4 锡、锑、汞工业废水铊污染物产生特点、环境影响及处理技术 (5)4.1 产生特点 (5)4.2 环境影响分析 (5)4.3 处理技术 (5)5 排放监控位置与排放限值的确定 (7)6 监测方法的确定 (8)7 国内外标准对比分析 (9)8 环境效益与技术经济分析 (10)I《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1 项目背景情况1.1 任务来源铊及其化合物具有极强的毒性和生物蓄积性,可通过饮水、食物、呼吸或皮肤接触等方式进入人体并持续蓄积,其成人致死中毒剂量为10~30mg/kg体重,儿童致死中毒剂量为5~7.5mg/kg体重。
近年来国内水环境涉铊污染事件频发,已对公众健康构成了严重风险。
为加强对工业废水涉铊污染事件的防控,进一步完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体系,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要,2017年8月,原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制定了《涉铊重点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工作方案》,拟以标准修改单的形式,分批修改涉铊重点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纳入铊排放限值和相应管理要求。
自首批制定《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2010)修改单后,第二批继续开展制定《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2014)修改单。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和中央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2019年6月2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征集2020年度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环办法规函〔2019〕589号)。
湖南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 DB

DB43/ 968—2014 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ICS 13.020.40Z 602015-01-01实施2014-11-27 发布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ischarge Standard of Thallium Pollutant for Industry Wastewater目次前言 (Ⅱ)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5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监测要求 (2)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HJ 565-2010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湖南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彭克俭、万勇、钟振宇、姜苹红、陈灿。
本标准由湖南省人民政府于2014年11月17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涉铊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和监测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湖南省涉铊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涉铊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本标准规定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废水铊污染物的行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3838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6 《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5467 《铜、镍、钴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132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6 《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770 《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HJ/T 91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生物工程类》 编制说明

总体上看,生物工程类制药企业的总体特征是:投资虽大但绝对产量都很小,研发型企业或者研 发—生产一体化的企业较多;部分企业与传统的制药(化学合成、发酵等)混合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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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排放标准》课题组二〇一六年五月目录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4)1.1 任务来源 (4)1.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4)1.3 标准编制过程 (6)1.4 标准制定的原则 (8)1.5 标准制定的政策依据 (8)1.6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 (10)1.6.1 总体思路 (10)1.6.2 标准制修订的技术路线 (10)2 广东省排铊行业概况 (11)2.1 铊的基本理化特性 (11)2.2 铊的毒性 (12)2.3 广东省铊污染物排放现状和特点 (13)2.4 排铊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现状 (14)3 废水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5)4 国内外铊污染物控制标准 (17)5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22)5.1 适用范围 (22)5.2标准结构框架 (23)5.3 术语和定义 (24)5.4 排放限值的确定及制定依据 (24)5.4.1确定本标准排放限值 (24)5.4.2国内外标准比较分析 (25)5.5 监测要求 (27)5.5.1监测点位要求 (27)5.5.2 监测频次 (27)5.5.3 测定方法 (27)6 标准的技术可行性分析 (27)7 实施成本和效益分析 (29)1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1.1 任务来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广东省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二五”规划》(粤府办〔2011〕48号)以及《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保障人群健康要求,加强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管理,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防范重金属污染环境风险,经省质监局立项,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开展了《广东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编制工作。
1.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1、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以及相关的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均未对废水中铊污染排放限值做出明确规定,2015年7月新出台的《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虽然规定了铊排放限值,但其覆盖面仅限于无机化学工业,未能涵盖矿山、冶炼等铊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
根据我省排铊行业实际情况,结合我省环境管理需求,亟需提出工业废水中铊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的环境监管要求。
2、制定标准的重要意义促进排铊企业加强排放废水中铊污染物的监管力度,推进排铊工业企业清洁生产,以更有效的控制铊污染物向环境中排放。
本标准的制定及实施也将为我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供有力的执法依据。
(1)完善标准体系,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含铊资源开发利用力度不断加大,铊排放行业发展迅速,原材料种类多样,涉及企业非常多,倘若企业废水排放均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或《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中铊的水环境质量限值对工业企业的铊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对企业的要求过于苛刻,极不合理,不利于我省相关行业企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为完善我省环境标准体系,提升工业铊污染控制管理能力,制定专门针对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十分必要的。
(2)防范风险隐患,保障水环境安全我省拥有丰富的含Tl矿产资源,其中广东云浮硫铁矿属于亚洲超大型的黑色金属矿,凡口铅锌矿属于国内大型有色多金属矿,它们分别位于我省的西江和北江流域,这些区域是珠三角城市群饮用水的主要集水区,事关4000多万人口的饮用水安全。
据研究资料表明,云浮硫铁矿尾矿中Tl含量约为30 mg/kg,各类矿石中Tl的含量为8.4~56 mg/kg,凡口铅锌矿Tl含量为10 mg/kg左右。
我省大部分排铊企业也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江、北江等流域范围内。
由于缺乏对铊污染物的有效监管的手段,大量铊污染物未经有效治理直接排向周边环境水体,是引起水环境污染事件的重大风险隐患。
2010-2015年间,连续发生在北江、西江的多起铊污染事件,给珠三角城市人群的健康安全造成了严重的潜在威胁,亟需制定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做好水污染物排放监管,保护环境,保障人群的健康安全。
(3)推动行业技术进步,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根据2013年和2014年摸底排查的情况来看,我省排铊行业以中小企业居多,规模小,技术水平参差不齐,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的意识严重不足,污染治理投入有限,加之之前国家和地方均没有制定工业铊染物排放标准,对铊污染物重视以及污染控制力度不够,未能及时有效促进排铊行业企业提升环保技术和治理水平。
通过制定专门的工业铊污染物排放标准,可以淘汰污染严重、技术落后的企业,又有利于推动行业的技术升级和进步,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1.3 标准编制过程任务下达后,标准编制单位制订了详细的标准编制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与目标,确定标准制订的方法与技术路线,经过大量的实地调研、现场监测、资料收集和文献查阅等工作,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及标准编制说明。
主要工作过程如下:(1)文献调研编制组查阅了国内外涉重金属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放标准,以及典型工艺技术、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特征、污染物控制技术措施等环境管理和技术相关资料。
(2)资料收集整理自1998年起,课题组成员便开始承担了铊环境地球化学的相关研究课题,开展铊的环境地球化学迁移、污染防治等技术的研究,近20年间,开展了黑色和有色重金属的采选冶炼、废旧金属再生、硫酸工业等有代表性工业企业的调查研究,调查范围遍及广东韶关、云浮、梅州、清远等,以及湖南、广西、贵州、云南、江西的采选冶炼企业,深入了解企业产排污工艺节点、排放状况等,掌握了大量的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的有关监测数据,编制组对相关监测数据进行了全面的汇总、分析和整理,2014年,标准编制组承担了环保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含铊有色金属采冶行业铊污染特征与污染风险管控研究”,对全国涉及含铊有色金属采冶行业进行全方位的调查,并研究包括铊污染在内的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和相关措施。
2015年11月初-至12月底,标准编制组赴云浮硫铁矿、韶关锆业集团、大宝山矿业集团、韶关钢铁冶炼厂等单位,并同相关环保控制技术人员进行交流,采集相关样品带回广州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
(3)与行业专家交流标准编制组先后多次组织了北京矿冶研究总院、湖南有色金属研究院、广州有色金属研究院、中科院地球化学研究所、中南大学等单位技术专家进行了技术交流,研究商讨工业废水中铊污染控制标准限值。
2015年初,完成了《标准》的初稿,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及省环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对《标准》中定值及监测监控要求进行交流研讨,并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2015年2月,《标准》征求了环境保护部、省直机关相关厅局、环保厅机关相关处室及直属单位、地市级环保局等单位意见。
截止到2015年6月。
收到正式函件回复意见的为35家(深圳人居委、中山、河源、阳江未予回复,逾期未回复视为无意见)(详见附件一),共收到56条对标准文本或标准编制说明的修改意见。
收到的修改建议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排放标准限值、换算水污染物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的方法、铊的测定方法等。
采纳了修改建议44条,采纳率为78.6%。
对于云浮市环保局、顺德区环保局提出铊标准值过严的问题,我们已组织技术专家赴现场进行调研,从企业反馈情况来看,目前确定的标准限值是科学的、可行的,是可以接受的。
2015年9月、11月对《标准》反馈意见进行研究,进一步完善了《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
(4)完成专家咨询及修改工作2016年初,在多次交流研讨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对排铊相关行业工业的环境管理要求及国家污染物地方排放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于2016年4月1日在广州组织了《标准》的专家咨询会,获得与会专家的一致肯定,建议尽快报送省质监局组织审定。
1.4 标准制定的原则1、技术经济可行性原则。
标准应以国内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为依托,采用成熟可靠、经济合理的污染治理措施,控制水平要选在技术和经济的最佳结合点。
2、时段分类原则。
标准区别对待新源与现有源,现有源的标准宽于新源,但经过若干年的技术革新与改造,应在要求年限达到新源的排放标准。
3、与国际接轨原则。
借鉴国外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经验,指导本标准工作。
4、实际可操原则。
标准制定应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真正为实现排铊行业铊污染物排放控制服务。
1.5 标准制定的政策依据1、《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2011 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纲要要求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提出在“十二五”期间,加强采选、冶炼、化工、制革等行业污染治理,继续推进重点流域和区域水污染防治,加强重点湖库及河流环境保护和生态治理,加大重点跨界河流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力度。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强化产业转移承接的环境监管。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强化总量控制指标考核,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保社会监督机制。
2、《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要求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并要求加大重点地区、行业水污染物减排力度。
在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重点区域实施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污染治理和技术改造力度。
禁止在重点流域江河源头建有色、化工、制革等项目,加大有色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提高冶金、有色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清洁生产评价指标,鼓励各地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等行业为重点,加大防控力度,加快重金属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汰步伐。
3、《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为严格限制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国家和我省相继出台了《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规划中要求严控铅(Pb)、汞(Hg)、镉(Cd)、铬(Cr)、砷(As)、钴(Co)、铊(Tl)、锑(Sb)等元素作为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
规划还要求,对涉重金属排放源制修订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和监管措施。
4、行业产业政策2013年2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有关条款的的决定》,其中要求:现有矿产资源开采利用要采用高效、低耗、低污染、新型冶炼技术开发;限制新建、扩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开采和冶炼项目,加大涉重项目的监管力度。
1.6标准制定的总体思路与技术路线1.6.1 总体思路(1)本标准方法制定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方法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2)本标准方法制定应符合《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修订技术导则》(HJ 168-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