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汽车排放标准
电动汽车烟气排放标准

电动汽车烟气排放标准
电动汽车作为新能源汽车,其烟气排放标准通常比传统燃油汽车更为严格。
电动汽车的烟气排放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排放限值:电动汽车由于不使用传统的燃油发动机,因此在运行过程中不会产生尾气排放。
但是,电动汽车在生产过程中(如电池制造)和电池报废处理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污染物,这些环节也需要符合一定的环保标准。
2. 安全要求:电动汽车的安全性能也是制定标准的重要方面。
例如,GB 18384-2020《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2020《电动客车安全要求》和GB 38031-2020《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都对电动汽车的安全性能提出了具体要求。
3. 环保信息公开:对于非纯电动的混合动力汽车,其环保信息公开型式检验项目也需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符合规定。
4. 测量方法:电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也有相应的标准,如《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等,这些标准规定了如何测量和评估电动汽车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5. 更新替代:随着技术的发展和环保要求的提高,相关的排放标准也会不断更新。
例如,GB 18285-2018代替了之前的
GB18285-2005,对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进行了修订和实施。
中国汽车排放标准

中国汽车排放标准中国汽车排放标准是指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所规定的限值要求,旨在保护环境、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
随着汽车数量的急剧增加,汽车尾气排放已成为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因此,严格控制汽车尾气排放,制定和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对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的汽车排放标准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我国对汽车尾气排放开始进行监测和控制。
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我国相继颁布了多个阶段的汽车排放标准,逐步提高了对汽车尾气排放的要求。
目前,中国实施的汽车排放标准主要包括国Ⅰ、国Ⅱ、国Ⅲ、国Ⅳ、国Ⅴ和国Ⅵ六个阶段。
国Ⅰ标准于2000年实施,主要针对轻型汽车和小型货车,其主要控制项目包括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和氮氧化物的排放。
国Ⅱ标准于2003年实施,对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排放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制。
国Ⅲ标准于2005年实施,首次对柴油车的颗粒物排放进行了规定。
国Ⅳ标准于2008年实施,对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进行了限制,并对汽油车的颗粒物排放进行了要求。
国Ⅴ标准于2017年实施,对汽油车和柴油车的颗粒物排放、氮氧化物排放进行了更严格的限制。
国Ⅵ标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对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制更加严格,标志着中国汽车排放标准迈入了新的阶段。
中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推动了汽车制造商加快了对尾气净化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促进了汽车工业的可持续发展。
同时,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也对汽车生产和销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促进了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然而,尽管中国汽车排放标准不断提高,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些地区的监测和执法不到位,甚至存在着违法排放的现象。
因此,加强对汽车排放标准的执行和监督,成为当前的重要任务之一。
总的来说,中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对减少空气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未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相信中国的汽车排放标准会不断得到完善,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更大的贡献。
全国执行国六标准

全国执行国六标准
随着2020年7月1日的到来,全国范围内正式执行国六排放标准。
国六标准是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最高级别,相比国五标准,国六标准的限制更为严格,对汽车的技术要求也更高。
国六标准要求汽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不超过35毫克/公里,柴油车的氮氧化物排放量不超过50毫克/公里。
此外,国六标准还规定了新能源汽车的能量利用率和续驶里程等方面的指标。
实施国六标准具有重要的环保意义。
通过提高汽车排放的标准,可以有效减少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改善空气质量,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同时,实施国六标准也对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促进了汽车产业的创新和升级。
为了确保国六标准的有效实施,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汽车的排放检测和监管,对不符合国六标准的汽车将予以处罚。
同时,厂商也将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汽车技术水平,生产更多符合国六标准的环保车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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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汽车准入标准

广州汽车准入标准
一、排放标准
为了改善广州市的空气质量和环境质量,广州市对所有新购汽车的排放标准都有严格的要求。
目前,广州市只接受符合国六排放标准的车辆。
国六排放标准是广州市目前的最低排放标准,也是目前国内最高的排放标准。
二、燃油标准
广州市也对新购汽车的燃油标准有严格的要求。
所有新购汽车必须使用符合国六标准的燃油,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三、技术标准
广州市对所有新购汽车的技术标准也有严格的要求。
所有新购汽车必须采用先进的汽车技术,如智能驾驶技术、互联网汽车技术等,以提高汽车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四、车身尺寸标准
广州市对所有新购汽车的车身尺寸也有严格的要求。
所有新购汽车的车身尺寸必须符合广州市的道路和桥梁承载能力要求,以确保车辆行驶的安全性。
五、车辆质量标准
广州市对所有新购汽车的车辆质量也有严格的要求。
所有新购汽车的车辆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六、能效标准
广州市对所有新购汽车的能效也有严格的要求。
所有新购汽车的能效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提高汽车的燃油经济性和环保性能。
七、安全性能
广州市对所有新购汽车的安全性能也有严格的要求。
所有新购汽车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配置,如制动系统、转向系统、气囊等,以确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性能。
上海汽车排放标准

上海汽车排放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排放,上海市制定了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以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
首先,上海市对汽车排放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对不同类型车辆的排放限制。
例如,对于轻型汽油车,上海规定其一氧化碳排放不得超过2.72g/km,氮氧化物排放不得超过0.08g/km,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0.0045g/km。
而对于重型柴油车,上海规定其一氧化碳排放不得超过3.5g/kWh,氮氧化物排放不得超过0.4g/kWh,颗粒物排放不得超过0.025g/kWh。
这些严格的排放标准有效控制了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其次,上海市通过监测和检测手段,对汽车排放进行了严格的监管。
上海市建立了完善的汽车尾气排放监测网络,对汽车进行定期的排放检测,确保汽车排放符合标准。
同时,上海市还加强了对汽车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监管,确保新车的排放达标。
这些举措有效地提高了汽车排放的控制水平。
此外,上海市还鼓励和支持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以减少传统燃油车辆对环境的影响。
上海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包括对新能源汽车的购车补贴、免费停车等优惠政策,鼓励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
同时,上海市还加大了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力度,提高了充电设施的覆盖率。
这些政策措施有效促进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减少了传统燃油车辆对环境的影响。
总的来说,上海市的汽车排放标准严格,监管到位,同时鼓励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有效控制了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在未来,上海市将继续加大对汽车排放的监管力度,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为城市环境的改善和人民健康的保护作出更大的贡献。
新车排放标准国几标准

新车排放标准国几标准新车排放标准是指汽车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排放物质的浓度和排放量,是衡量汽车环保性能的重要指标。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新车排放标准的要求有所不同,下面我们来看一下不同国家的新车排放标准是怎样的。
中国的新车排放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定,目前我国实施的汽车排放标准分为国一至国六共六个阶段。
国一标准实施于2000年,国二标准实施于2005年,国三标准实施于2007年,国四标准实施于2013年,国五标准实施于2017年,国六标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
国六标准是目前中国最严格的汽车排放标准,要求汽车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排放浓度大幅降低,是我国汽车环保标准的重要里程碑。
美国的新车排放标准由环保署(EPA)制定,根据美国清洁空气法案的规定,美国的汽车排放标准分为Tier 1至Tier 3共四个阶段。
Tier 1标准实施于1994年,Tier 2标准实施于2004年,Tier 3标准实施于2017年。
美国的新车排放标准要求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必须符合规定的限值,以保护空气质量和人类健康。
欧洲的新车排放标准由欧洲联盟制定,根据欧盟的规定,汽车排放标准分为Euro 1至Euro 6共六个阶段。
Euro 1标准实施于1992年,Euro 2标准实施于1996年,Euro 3标准实施于2000年,Euro 4标准实施于2005年,Euro 5标准实施于2009年,Euro 6标准实施于2014年。
欧洲的新车排放标准要求汽车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等排放物质的浓度和排放量必须符合规定的限值,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日本的新车排放标准由日本环境省制定,日本的汽车排放标准分为J-LEV、J-ULEV、J-ULEV II、J-ULEV IIb等级,对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非甲烷总烃和颗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有严格的要求,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是由中国政府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定,以控制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污染。
自2001年开始实施的国Ⅲ(中国Ⅲ)标准到目前为止,我国已经实施了国Ⅳ(中国Ⅳ)和国Ⅴ(中国Ⅴ)两个阶段的汽车排放标准。
国Ⅲ标准要求汽油车烟度限值不超过4.5HSU,烷烃限值不超过100ppm,一氧化碳限值不超过2.72%(质量分数),氮氧化物限值分别根据车型排量确定。
国Ⅳ标准于2008年实施,相对于国Ⅲ标准有一定的提升。
国Ⅳ标准要求汽油车烟度限值不超过3.0HSU,烷烃限值不超过50ppm,一氧化碳限值不超过1.0%(质量分数),氮氧化物限值分别根据车型排量确定。
国Ⅴ标准于2013年开始实施,是我国目前最严格的车辆排放标准。
国Ⅴ标准要求汽油车烟度限值不超过2.5HSU,烷烃限值不超过30ppm,一氧化碳限值不超过0.3%(质量分数),氮氧化物限值分别根据车型排量确定。
此外,根据政府的要求,一些城市还实施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如北京和上海在国Ⅴ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更高要求的"国Ⅴ+"和"国Ⅵ"标准。
通过实施这些排放标准,我国希望减少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并推动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汽车国八标准

汽车国八标准
汽车国八标准,全称是国家第八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我国针对轻型汽车尾气排放制定的污染控制标准。
它于2021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我国污染防治行动的重要一环。
汽车国八标准主要是限制轻型汽车尾气中含有的污染物,包括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
这些污染物的排放都对环境和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所以限制其排放量是非常必要的。
与汽车国五标准和汽车国六标准相比,汽车国八标准的排放限制更加严格。
例如,汽油车的一氧化碳排放浓度限制由汽车国五的1.0g/km降至0.5g/km,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制由汽车国六的60mg/km降至35mg/km;柴油车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制由汽车国六的
4.5mg/km降至3.0mg/km。
汽车国八标准的实施对于解决我国城市空气污染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据统计,我国轻型汽车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实施汽车国八标准可以有效地减少轻型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物,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并有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
同时,汽车国八标准的实施也对汽车行业的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和机遇。
厂商们需要加大技术研发力度,加快新技术、新材料应用的步伐,不断提高车辆污染控制技术水平,满足标准的要求,同时为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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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missions from light-duty vehicles (Ⅲ, Ⅳ)(GB 18352.3—20052007-07-01实施)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轻型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LPG或NG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的型式核准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
本标准不适用于已根据GB 17691(第Ⅲ阶段或第Ⅳ阶段)规定得到型式核准的N1类汽车。
解读中国轻型汽车第Ⅲ、IV阶段排放标准GB18352.3-2005 [ 2005-8-30 11:28:29 ] 来源:中国汽车动态网?李怀斌[推荐] [大中小] [关闭窗口]今年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了五项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新标准。
其中与广大汽车生产企业最为密切的是GB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中国轻型汽车第Ⅲ、Ⅳ号排放标准),轻型汽车第Ⅲ号排放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第Ⅳ号排放标准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与此前国内众多汽车厂家宣称自己的车型能够达到的欧Ⅲ、欧Ⅳ排放标准不同,中国轻型汽车Ⅲ、IV号排放标准(以下简称国Ⅲ、国Ⅳ)的出台意味着以后在国内生产的轿车等轻型汽车要达到中国自己的国家标准,并按照此标准进行试验检测、型式认证。
由于第Ⅲ/Ⅳ阶段轻型汽车排放法规的要求比第Ⅱ阶段严格很多,因此,随之而来的型式认证、试验类型、试验要求、试验方法、试验程序、燃油规格等方面出现了与第Ⅱ阶段完全不同的变化。
这样,法规的变化、试验方法的变化必然带来试验设备的变化,政府管理方法的变化。
因此无论是作为我国政府权威的汽车排放管理机构--国家环保总局,还是各汽车排放检测机构和汽车生产企业,甚至还有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两家石油业的龙头老大,这都将是一个巨大挑战。
一、 GB 18352.3-2005《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的具体特点1、GB 18352.3-2005的适用范围顾名思义,该标准适用于轻型汽车,按照我国汽车分类标准GB/T15089-2001《机动车辆及挂车分类》规定,轻型汽车指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的M1类、M2类和N1类汽车。
其中M1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M2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的载客汽车;N1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载货汽车。
而按照GB/T 13730.1-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标准规定:乘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的汽车,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商用车是指在其设计和技术特性上用于运送人员和货物的汽车,并且可以牵引挂车。
因此轻型汽车类车型既属于乘用车的范畴,也属于商用车的范畴。
神龙汽车公司目前生产的所有车型就属于M1类的轻型汽车(乘用车)。
此外GB 18352.3-2005还对轻型汽车的燃料种类作了特别规定,不仅适用于汽油车、柴油车,还包括燃用LPG(液化石油气)或NG(天然气)的单一气体燃料车和两用燃料车。
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面也采用此标准。
2、GB 18352.3-2005与GB 18352.1/2-2001(中国I、II阶段)对比GB 18352.3-2005与GB 18352.1/2-2001属于同一系列标准,GB 18352.1/2-2001 是轻型汽车国家第I/II阶段排放标准,2007年7月1日全国实施GB 18352.3-2005第Ⅲ阶段排放标准之日起,GB 18352.1/2-2001将自动废止。
我国轻型汽车排放正在实施“国II ”标准,该标准从2004年7月1开始实施。
同“国II ”GB 18352.1/2-2001相比,“国Ⅲ”无论是在排放限值、检测项目还是试验方法上都有诸多不同而且要严格的多。
2.1、Ⅰ型试验: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同国Ⅱ标准相比,排放限值全面降低30%以上以汽油车的HC排放限值为例,由原先的0.5 g/km(欧Ⅱ)下降到0.2 g/km(国Ⅲ);柴油车的CO排放限值,由1.0g/km(国Ⅱ)下降到0.5 g/km(国Ⅱ)。
第Ⅳ阶段排放限值,又在第Ⅲ阶段基础上下降一半。
除排放限值提高外,I型试验中,去掉原有发动机起动后允许的40s暖机时间,测试真正冷机起动时的各种排放限值。
同时污染物HC和NOX排放分别单独测量。
表1 轻型汽车国II与国Ⅲ、IV排放标准 I型试验排放限值对比注:第一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六座,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 M1类汽车;第二类车指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它所有轻型汽车2.2、双怠速试验:测定双怠速的CO、HC和高怠速的λ值(过量空气系数)此项在国II中属于Ⅱ型试验,同国II相比,除保留原有的低怠速CO检测外,又增加高怠速工况时的CO检测。
试验在I型试验结束后立即进行,一是测定常规怠速下的CO和HC排放,二是测定高怠速下的CO、HC和CO2并计算λ值(高怠速一般是指发动机转速在2000r/min以上)。
2.3、Ⅲ型试验: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Ⅲ型试验,要求发动机曲轴箱通风系统不允许有任何曲轴箱污染物排入大气。
通常在试验时我们直接检测曲轴箱内的压力,如果曲轴箱内压力小于大气压,即视为满足标准Ⅲ型试验要求,在这一点上与目前执行的国II标准是没有区别的。
2.4、IV型试验: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国Ⅲ、国IV排放标准Ⅳ型试验中,增加了试验时间和模拟可变环境温度,使试验程序更贴近实际使用工况。
与国II相比,IV型试验的排放限值保持不变,均为2g/试验;最主要的变化是昼间呼吸运转试验由1h的均匀加热油箱变为24h的模拟实际情况的密闭室环境温度变化。
试验条件的改变从技术上要求强化汽车燃油箱蒸发控制系统和控制车辆背景排放。
车辆背景排放是指除掉燃油箱的车辆的蒸发排放,主要包括内饰件的挥发;燃油箱的防护漆的挥发;机油、黄油等润滑剂及各种粘接剂的挥发等。
2.5、V型试验: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试验里程仍为80000公里,试验规范相比也没有变化,但是排放限值是相比国II更严格的I型试验限值。
这就对汽车产品排放控制技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6、VI型试验:低温下(-7℃)冷起动后排气中CO和HC排放试验Ⅵ型试验是国Ⅲ、国IV排放标准新增加的检测项目,在我国第Ⅲ/Ⅳ阶段轻型汽车排放标准中,增加了低温(-7℃)HC/CO检测试验内容,主要是考虑到我国冬天严寒地区汽车实际排放情况,从而也可以对低温条件下汽车排放严重超标的情况有效监控。
表 2 轻型汽车国Ⅲ、国IV排放标准Ⅵ型试验的排放限值2.7、车载诊断(OBD)系统试验增加OBD(车载诊断系统)测试,这是实施国Ⅲ、国IV排放标准的核心也是难点之一。
OBD是英文On-Board Diagnostics的缩写,中文翻译为"车载自动诊断系统"。
这个系统将从发动机的运行状况随时监控汽车是否尾气超标,一旦出现排放超标,会马上发出警示。
当系统出现故障时,故障(MIL)灯或检查发动机警告灯亮,同时动力总成控制模块(PCM)将故障信息存入存储器,通过一定的程序可以将故障码从PCM中读出。
根据故障码的提示,维修人员能迅速准确地确定故障的性质和部位,从而可有效控制在用车因排放净化装置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排放超标的情况。
按不同国家和地区研制、生产和装用OBD情况,当前已形成3大种类OBD,美国OBD(USOBD)、欧洲OBD(EOBD)和日本OBD(JOBD)。
其中,装用最多的是EOBD。
按照技术改进阶段区分,它已达到第Ⅲ阶段水平,即EOBD-Ⅲ。
我国国Ⅲ、国IV标准中就是参考采用的EOBD技术体系。
在国内推广使用OBD技术的前提条件是广大市场上的燃料具有很高和一致的品质及社会上具备足够的维修能力。
而国内目前并不具备这一条件,虽然2007年7月1日起全国实施第Ⅲ阶段排放标准,但新车OBD试验要推迟一年才执行,现生产车型推迟到2009年7月1日实施。
这虽然是个遗憾,但也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
据悉北京市2006年7月1日起,强制要求在北京市场销售的车辆加装OBD,同时要严格区分装备OBD车型和非OBD车型。
即OBD车型必须占用单独一个新车型号,而不能与原非OBD车型混用一个车型号。
由于新车型:2008年月1日,现生产车型:2009年月1日起全国其他地区才将OBD纳入国Ⅲ排放检测项目,因此从成本考虑,生产厂家在进行汽车新产品认证时,申报两个国家发改委车辆《公告》(俗称“目录”);其中之一装备OBD系统专供北京市场,另一投放国内其他市场。
2.7、在用车符合性检测在用车符合性检测是国Ⅲ、国IV排放标准新增加检测项目,这也是实施国Ⅲ、国IV难点之一。
国Ⅲ之前的排放标准仅对出厂新车作出强制性法规要求,而对大量在用车的排放情况未作严密跟踪和监控,致使部分车辆的排放水平严重超标,严重污染大气环境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监管。
而国Ⅲ、国IV要求污染物已通过型式核准的车型,制造厂还必须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和汽车正常寿命期内,污染控制装置始终保持其功能;同时必须在5年或80000km内(以先达到者为准),对这些措施进行检查。
同V型试验相比这才是真正的挑战。
不仅是汽车本身的技术,更是对石化加工和加油站管理的挑战。
V型试验只表明了制造厂提供的样车在正常维修、保养和严格控制加油站油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满足国Ⅲ的要求。
在用车一致性则要求汽车厂大批量生产的一致性、炼油厂的油品质量和一致性、加油站油品质量保证、保证正常的汽车维修/保养等条件下,才有可能进行在用车一致性检查。
因此,实施在用车一致性检查的关键是燃料和维修行业的质量管理,确保汽车正常的运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