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一、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工作制度1.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由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继续医学教育科科长、科护士长组成,负责全面督导、检查工作。
2.每季度召开1次相关会议,必要时随时召开。
3.负责全院的护理学科建设、科研、教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4.组织协调全院护理科研课题的申报及管理,以及院内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审核学科建设和科研经费使用情况。
5.协调组织护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及培训安排。
6.组织全院护理学术活动,包括举办院内和院外学术交流、学术讲座及学习班等。
7.负责全院护理学术论文的管理,定期做好登记、统计推荐和汇编整理工作。
8.组织审批在职人员继续教育、外出进修、外出学习及专业培训等工作。
审批安排下级医院进修人员,并做好考核鉴定。
二、护理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成立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培训与考核小组,全面负责医院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与考评工作。
2.制订各级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的培训计划及目标,定期考核,使之达标。
定期督查护理人员在职继续教育计划落实情况,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追踪评价。
3.依据护士岗位需求及层次培训要求,分层级进行培训与考评,考评结果与本人评优、职称晋升及薪酬调整挂钩。
4.根据不同阶段设置培训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护理专业理论及技能、临床教学、护理管理、护理科研等。
5.有计划选送护理人员到院外、省外及国外进修及参加相关专业的培训学习班。
6.鼓励护理人员撰写护理论文,年发表论文数大于或等于护理人员总数的10%。
7.制定培训考核制度,考核不合格者按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处罚。
三、护理人员岗前培训管理制度1.新入职护理人员正式上班前均须接受3 周的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2.新入职护理人员须进行理论及技能培训。
培训结束由护理部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岗,不合格者再次进行培训。
3.培训期间不能无故请假,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者须由本人提交请假申请,报护理部批准后方可中断培训。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一、岗前教育(一)新分配、调入的护士必须经过短期培训方可上岗。
(二)岗前教育内容:护理核心制度、岗位职责、医德医风知识、护士职业道德规范、护理法律法规、沟通交流技巧、医院各种制度、院感知识、计算机系统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心肺复苏、吸氧等护理技能操作和护理礼仪等。
(三)进科室独立上岗前,需取得护士执业资格,并由护士长安排护师以上职称人员进行正规训练、带教,经考核能胜任护理工作的各项班次,后方可独立值班。
二、继续教育(一)护理人员继续教育是继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二)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通过规范专业培训,已取得执业资格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三)继续教育活动内容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为同行继续护理学教育提供教育、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亦应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四)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五)护理技术人员每年参加认可的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最低学分数不得少于25学分。
初级职称Ⅰ类学分须达到5学分,Ⅱ类学分达到20学分。
主管护师及其以上职称人员Ⅰ类学分须达到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学分。
(六)护士毕业2年内要求熟练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练好基本功,掌握各种疾病护理常规,培养严肃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达到合格护士标准。
(七)有计划的选送优秀护士到上级医院进修专科护理,培养具有专科护理技能的护理技术骨干。
(八)有计划的组织护士学习边缘学科知识。
(九)继续教育可采取离岗学习、进修、参加短期培训班、讲座、学术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
(十)鼓励青年护士参加学历教育,提高知识层次,改善知识结构。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护理人员能够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质量水平,提升服务质量,满足患者和社会对于护理人员的需求而制定的一项制度。
下面,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来阐述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意义。
首先,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提高护理人员专业水平。
医学发展日新月异,不断有新的知识、新的技术涌现,护理人员只有不断接受新知识,才能跟上时代潮流,为患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
其次,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促进护理人员实践能力的提高。
毕业后的护理人员进入到医院中,需要与医生、患者、病家进行交流。
此时,良好的沟通技巧和实际操作能力显得尤为重要。
只有不断练习,才能不断提高实践能力。
再次,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使护理人员不断完善自我。
护理人员的职业生涯是一个不断追求完美的过程,只有不断完善自我,才能在职业生涯中有更多的成长。
在继续教育中,护理人员可以不断反思自己,完善自己,做出更好的成绩。
最后,毕业后继续教育可以提升护理人员的职业信心和自我价值感。
经过毕业后的继续教育,护理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专业技术和职责,增强职业信心。
同时,护理人员也能够更好地认识自己的价值,拥有自豪感。
综上所述,护理人员毕业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对于护理人员自
身成长、职业技能提升及社会服务水平的提升有着巨大的意义。
我们要在日常工作中不断积极探索,多阅读专业书籍,利用各种机会进行交流学习,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为患者和社会尽更多的力量。
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卫生局关于《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要求,特制定如下规定:(一)学分授予标准学分审验依据《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及其附件《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登记考核、审核办法》《继续医学教育学授予办法》中学分管理等有关条款。
1.学分类别:继续医学教育按照活动性质分为 I 类学分和 II 类学分。
I 类学分:国家级、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医管理局专项备案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和远程教育项目。
II 类学分: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医院学习、科室学习、发表论文、综述、科研立项、有计划的外出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助西部、支援农村(半年以上)、学历教育。
2.学分授予标准:( 1 ) I 类学分:国家级项目: 1 学分/3 小时,主讲人: 6 学分/3 小时;市级继教项目: 1 学分/3 小时,主讲人:3 学分/3 小时;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授予。
( 2 ) II 类学分:区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 学分/3 小时,医院学习:0.5 学分/3 小时(全年不超过 7 学分),科室学习:0.2 学分/3 小时(全年不超过 8 学分),单位自管项目(医院学习、科室业务)全年最多不超过 10 学分。
发表论文、综述、科研立项、有计划的外出进修(含出国培训)、援助西部、支援农村、学历教育按《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修订稿)授予。
(二)学分审验程序1.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以 IC 卡进行学分登记, IC 卡由本人保存。
2.每年 7 月底护理部按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管理办法》进行审验和认定,获取学分的时限为上年 11 月 1 日至当年 10 月 31 日。
3.将认定结果于每年 11 月 5 日前上交卫生局备案,由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中级职称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的学分审验,审核合格者,加盖年度学分审验合格章。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

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一、培训1、所有护理人员毕业后均必须参与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从护士毕业后开始,为终身教育。
2、培训的内容以学习专业相关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
3、护理继续教育培训的形式有:参与科室及全院各种知识、技能培训、查房、讨论及参与院外各种学术交流、讲座、培训班。
4、护理管理部门、管理者要为护理人员创造继续教育培训的条件,提供机会。
5、继续教育培训学分的计算:(1)Ⅰ类学分计算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为 1 学分/3 学时,主讲者 2 学分/小时;省级继续教育项目为 1 学分/6 学时,主讲者 1 学分/小时。
(2)Ⅱ类学分计算Ⅱ类学分包括医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新技术推广,主讲人 1 学分,参加得 0.5 学分,全年不超过10 学分;科室组织的培训学习、教学大查房、全科疑难病例讨论会、多科室的病例讨论会,主讲人 1 学分,参加者 0.5 学分,全年不超过 10 学分。
6、护士、护师每年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得低于 20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为 2 分,Ⅱ类学分为 18 分),主管护师及以上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0 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为 4 分,Ⅱ类学分为 16 分),Ⅰ类、Ⅱ类学分不能相互替代。
二、考评1、护理部每年一次对每位护理人员分层次进行全年继续教育完成情况的年终考评。
新职工进院第一年,只参与继续教育培训,但不纳入考核,其考核时间从次年元月份开始。
2、护理继续教育学分由护理部、护士长负责管理。
学分统一管理,培训组织者根据培训类别发放学分证书。
3、各科室护理人员学分先由护士长审核,再由护理部审核。
每年 12 月 31 日前必须完成当年学分审核,学分数不合格者以科室为单位上报科教部。
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应妥善保存自己的各种学分证书/证明原件。
4、个人未达到规定学分者,不得参与当年及第二年晋升、聘任及注册,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并且无论Ⅰ类、Ⅱ类学分,每差1 分,罚款 300 元。
护理知识与技能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知识与技能连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提高医院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技能水平,供应优质的医疗服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等法律法规,订立了护理知识与技能连续教育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部护理人员,包含护士、助理护士、护理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定期培训与连续教育医院将依据护理人员的职称、工作岗位和个人发展需求,依照肯定的周期组织护理知识与技能培训,并鼓舞护理人员参加相关的学术会议、学术沟通和学历教育。
第四条资金与设施支持医院将供应必需的培训经费和教育资源,为护理人员的连续教育供应必需的支持。
第二章培训管理第五条培训需求调查每年初,医院将组织护理管理部门对护理人员的培训需求进行调查,并形成培训计划。
第六条培训计划订立护理管理部门依据培训需求调查结果订立年度培训计划,并进行公示。
第七条培训内容培训计划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护理基础知识、临床技能培训、新技术新方法培训、护理管理培训等。
第八条培训方式培训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形式:面授培训、工作坊、研讨会、在线学习等。
第九条培训教材和工具医院将供应相关的培训教材和工具,以方便护理人员学习和实践。
第三章连续教育第十条个人学习计划护理人员应依据自身发展需求和工作要求订立个人学习计划,并报备护理管理部门。
第十一条学术会议和学术沟通医院鼓舞护理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和学术沟通活动,提高专业素养和学术水平。
第十二条学历教育支持医院将为有发展意愿的护理人员供应学历教育支持,包含但不限于资助、调动岗位等。
第四章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培训考核医院将依据培训计划,订立相应的培训考核方法,对参加培训的护理人员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学习成绩评价护理管理部门将对护理人员的学习成绩进行评价,包含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研究报告、技术操作等。
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五条嘉奖机制医院将依据护理人员的培训成绩和学术表现,设立相应的嘉奖制度,对优秀人员进行嘉奖。
第十六条惩罚制度对护理人员拒绝参加或者未通过培训考核的,医院将依照相应规定予以相应的惩罚。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护理人员连续教育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意义为了提高医院护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本领,保证护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与时俱进,适应医疗服务质量不绝提升的需求,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的全部护理人员。
第三条教育重点护理人员连续教育的重点是提高其临床护理、职业道德和沟通协作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
第二章连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教育计划的订立1.医院将依据临床科室的需要、护理人员的发展要求以及医学进展等因素,编制全年护理人员连续教育计划,并于每年年末向各科室公布。
2.连续教育计划应包含培训课程的名称、学时、教学内容、授课方式等信息。
第五条学分管理1.医院设立护理人员连续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护理人员参加和完成连续教育活动后,依据学时和学习情况获得相应的学分。
2.学分要求由医院护理部门依据不同岗位、不同职称的要求订立。
第六条教育资源的保障1.医院护理部门应乐观争取教育资源,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沟通活动。
2.医院护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教学设施,供应必需的教材和学习资料。
第七条奖惩措施1.对参加连续教育活动的护理人员,依据学分情况予以嘉奖,包含岗位晋升、职称评定、表扬等。
2.对未按规定参加连续教育活动的护理人员,将予以相应的惩罚,包含降低岗位职级、扣减薪资、限制职业发展等。
第三章连续教育的内容与方式第八条教育内容1.护理人员连续教育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床护理知识、医疗技术、病情评估与处理、护理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与技能。
2.教育内容将依据岗位和职称的不同,设置相应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要求。
第九条教育方式1.医院护理部门将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连续教育活动,包含但不限于专题讲座、学术沟通会、病例讨论等。
2.医院鼓舞护理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培训班等外部的连续教育活动。
第十条学习小组的建立1.医院鼓舞护理人员自发组织学习小组,共同学习和研讨相关专业知识。
2.学习小组可以依据需要邀请专家学者进行引导和授课。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第一条护理部成立护士继续教育管理小组,制订继续教育计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第二条科室根据护理部的相关要求、本病房需要与现有人员结构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分层级培训和教学管理。
培训的内容要与本岗位结合起来拟定计划,护理部定期检查各科室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每年的理论及操作考试、心肺复苏必备技术等考核成绩考评结果与本人评优、职称晋升及薪酬调整挂钩,以促进培训质量持续改进。
1.N1护士培训重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工作流程和制度等。
2.N2护士培训重点:专科护理、护理新进展、重症护理及教学方法等。
3.N3护士培训重点:教学、科研思维培训个案护理、循证护理及质量改进等。
4.N4护士培训重点:疑难重症护理、管理、教学、科研等。
第三条根据科室发展,有计划、有目的地外派护理骨干外出进修学习及专科学习,以学习专科护理、新技术、新方法、新项目为主;护理部定期外派护理管理人员到上级医院进行短期学习,参加各种管理培训班等。
鼓励护理人员积极参与科研、撰写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研讨会,了解国际国内护理学的发展动态。
第四条按国家继续教育规定,每人每年度必须完成25学分并归入个人技术档案,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按继续教育者奖惩规定处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及未完成护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各级护理人员绩效量化考核标准考核,护理部每年对全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进行审核并上报至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具体学分授予方法详见《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学分管理办法》文件。
第五条为确保学习效果,凡外出脱产学习或参加学术交流者,结束后1周内须向医院护理部提交不少于500字的心得体会或活动摘要。
向护理部提出至少1项工作建议或需求。
第六条科室规范建立科室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档案并上报护理部备案,妥善保管护理人员参加各种培训的结业证书、学分证书、进修结业证书或学习材料、学习体会的复印件存档,并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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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前培训制度助理护士、初级责任护士报到后,领取“岗前教育培训安排表”,按规定接受培训。
培训由护理部统一安排,主要以讲座形式进行。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工作环境介绍:①医院组织体系:组织机构、规模层次、功能服务、护理队伍概况、护理组织结构、工作排班、整体护理工作现状与护理程序应用等。
②医院环境:外环境(地理、人文、交通等)、内环境(科室布局、门急诊、住院部、办公区、生活区等)。
③医院制度:医院管理制度、临床工作安排及要求、临床护理工作常规及制度、请销假制度紧急事件处理、请示报告制度、合同护士管理条例及护理人员职责等。
2)工作态度培训:学习医德规范、医护工作准则、有关规定、制度及要求,积极参加护理部每周组织的全院性业务学习。
3)护士素质培训:仪表、仪容、举止、行为、语言,护士工作服务理念、逻辑思维、应急抢救技巧、科学慎独、协作配合、查对制度及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包括劳动保护、医疗事故处罚条例、医院感染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等培训。
4)培训结束后要进行护理理论知识和技术操作考核,合格者才能留院工作和学习。
未按要求完成岗前培训者,不可入科学习和工作。
2.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制度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依据不同学历层次(大学本科、大学专科、中专)分阶段进行。
医疗卫生机构的注册护士应该接受和参加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
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按学分制进行,周期为2-5年,大学本科毕业生毕业后2年,大学专科毕业生毕业后3年,中专毕业生毕业后5年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内容。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的规划,并指导和监督管理,医院护理部组织实施。
初级责任护士晋升高级责任护士、护士晋升护师(职称)之前必须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1)内容。
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
2)实施。
在护理部组织下,由护士教育与科研管理委员负责制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不同学历层次的护士在毕业后2~5年内,必须完成以下培训内容,修满相应的学时,获得相应的学分,并且各项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认为已完成护士规范化培训。
3)考核。
①考核项目:政治思想、医德医风、实践时间、理论知识及专业,基础护理操作和专科护理操作。
①考核类型:在护理部组织下,由专科护理管理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对临床护士进行阶段考核和综合考核。
③考核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综合能力。
护士必须修完“三基”考核后方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3.护士层级培训制度(1) 各层级护士培训重点1)助理护士。
①医院规章制度和病区管理制度。
②礼节礼仪训练。
③病人卫生清洁。
④消毒隔离技术。
⑤医院饮食种类、喂饭鼻饲饮食的要点及观察。
⑥病人卧位与安全。
⑦出入液量、生活护理等内容的记录。
⑧急救知识和技术;医院意外事故的紧急处理。
⑨病房文秘的工作内容、方法和技巧(计算机操作方法)。
⑩职业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职业暴露的紧急处理方法。
11 其他。
2)初级责任护士(按护士毕业后规范化培训执行)。
①形象塑造及礼仪认识。
②常见疾病及其护理。
③常见检查治疗。
④常见药物。
⑥常见病人护理问题。
⑦护理记录。
⑧相关法律、伦理与护理。
⑨问题分析与处理、文献查证与阅读、案例分析。
⑩品质管理:护理品质概念介绍并参与活动。
3)高级责任护士。
①重症及疑难病人的护理(含身、心、社会层面个案评估)。
②健康教育。
③护理生涯规划。
④护理与法律(医疗纠纷个案讨论)。
⑤问题分析与处理:个案分析,个案讨论。
⑥品质管理:如何制订护理标准并参与活动;持续性护理品质改善之执行方法。
⑦危机管理与处理。
⑧教与学。
(2) 专业护士培训重点1)急诊专业护士。
①院前急救。
②急救基本理论与技能。
③急诊病情观察与记录。
④急救仪器设备。
⑤急救药物。
⑥急救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
①危重病护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急救和监护技术。
③急救与监护仪器使用与管理。
④临床观察、监护参数的临床意义分析、判断与记录。
⑤危重病人护理问题。
⑥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
⑦心理疏导与非语言交流方式。
3) 手术室专业护士。
①围手术期护理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
②手术体位。
③手术药械管理。
④手术配合。
⑤手术标本管理。
⑥手术护理记录。
⑦手术室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⑧术中麻醉意外与抢救。
⑨手术室护理常规及规章制度。
⑩其他。
4) 血液净化专业护士。
①血液净化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血液净化-血管通路的护理。
③血液净化病人常见护理问题与健康教育。
④血液净化的常见并发症及护理。
⑤净化病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⑥血液净化系统的管理。
⑦其他。
5) 产科助产专业护士。
①围产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②相关法律、伦理。
③助产技术。
④新生儿急救技术。
⑤分娩期并发症及救治。
⑥母婴保健技术及健康教育。
⑦产科护理常规和规章制度。
⑧产房区域管理、消毒隔离与感染控制。
⑨其他。
4.护理管理干部培训制度1)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护理部主任应接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机构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省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2)科、区护士长应接受地、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指定或认可的机构相应卫生管理岗位培训,经考核和认证,获得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或认可的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
3)所有护理管理者必须持证上岗,参加培训及培训期间的考核结果作为任职和职务晋升的依据之一。
4)培训重点:②科、区护士长卫生管理岗位培训必须包括:医院管理学、组织行为学、管理心理学、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沟通与协调技巧、护理部工作计划解读、时间管理知识、成本核算等方面内容。
③护理管理人员岗位培训重在培养判断决策能力、护理质量管理及控制能力、领导能力、协调人际关系和处理危机的能力。
5.护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1)继续护理学教育是继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护理学教育。
2)继续护理学教育的对象是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护师及护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正在从事护理专业技术工作的护理技术人员。
3)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既是护理技术人员享有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
4)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疑难病历护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授课、作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均视为参加继续护理学教育。
5)继续护理学教育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
自学是继续护理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各单位要积极提供有关的文字和声像教材。
参加的学习应坚持所学内容对口,符合本科室业务发展需要。
6)医院护理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由护理部负责。
护理部与各科室共同制订护理人员的学习、培训、进修计划。
参加继续教育须提前提出个人书面申请,经科室签署意见后递交护理部审批。
7)护理部应建立继续护理学教育登记制度。
登记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编号、日期、内容、形式、认可部门、学分数、考核结果、签章等。
登记证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制和发放,由本人保存。
8)护理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护理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才能作为再次注册、聘任及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9)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原则上在院内进行,各类学分原则上参加院内或学校举办的继续教育项目及学术活动中获取。
10)护理技术人员每年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达到15-22学分。
主管护师及其以上人员5年内必须获得国家级继续护理学教育项目授予5-10个学分。
6.护理人员外出培训进修制度1)针对各专科的特点和工作需要,护理部每年要有计划地分批、分期选送表现优秀、有进取心的护理人员,去国外、省外、院外的相关科室进修,学习先进经验,熟练掌握先进仪器、设备的使用技能等,培养专科和技术骨干。
2)医院应按技术职称为护士提供每年外出学习的时间,鼓励护士外出参观学习及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并做到学习前有任务交代,学习结束两周后将学习心得上交护理部,并汇报讲课或推广运用总结报告。
且外出学习获得的资料属于公共财物,应上交护理部,供护理人员共享。
3) 医院应支持护士参加全脱产学习班,获取大专、本科或研究生的学历。
4) 聘用护士外出参加业务活动以院内正式人员看待。
5)护士长应对本病区外出学习人员统筹安排,必须保证正常的护理工作不受影响。
6) 护士长外出学习,提出外出期间病区护理工作负责人选,报护理部审核。
7) 各专科选送护长或护士外出学习、进修时,护长或护士须向其上级申报。
对于参加学习需占用工作时间者,参照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8) 科护长每年选择参加相关的全国性护理会议一次,开阔视野。
7.护士业务学习制度1)全院性业务学习要实行签到制度或记分制度,学分参照《广东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细则》执行。
2)临床科室的业务学习,每月不少于2次,学习时间根据各科室具体情况安排,护理部定期检查。
3)科室设立业务学习登记本,每次的业务学习包括学习时间、内容、地点、主讲人、参加人员等,均应做好记录,并定期检查个人学习笔记。
4)各科成立考核小组,制订严格考核办法,对护士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等进行阶段评价及年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