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院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初级卫技人员晋升中级职称之前必须参加杭州市组织的初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培训与考试或参加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修满相应课程的学分。

二、中高级卫技人员继续医学教育

1、中高级卫技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不可跨年度计算。

2、Ⅰ类学分可通过参加各种继教班(国家或省级)或国家继教委认可的中华医学会(含省级)会议获得。外出学习的各项规定参照“外出进修、学术活动管理办法”。

3、Ⅱ类学分可通过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

4、科室应在确保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每位中高级人员参加继教活动。

5、计算学分的年度为上一年8月至当年7月,于每年8月份凭学分证书,经科教科确认后登记学分。Ⅱ类学分中凡有关个人的综述,读书报告等文字资料,经科室初审后由科教科审核按规定记Ⅱ类学分。并留存个人档案。

6、科教科认真按文件规定作好资料保留与学分登记工作,不得随意加减学分。

7、有违反职业道德,重大责任或技术事故者,由医院领导、医务部根据情况酌情扣分或不予计分。

8、必须按规定获满学分者方可申请晋升上一级职称,否则不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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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2020疫情师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师生健康管理,是学校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明确学校在师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责任,完善师生在校期间的健康管理,消除健康安全隐患,特制定制度如下:一、加强学校健康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大队部、卫生保健室分工负责,全面提高师生健康水平。 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远离毒品、意外伤害等。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 三、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四、学校卫生室和各班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季节等情况有针对性的进行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 五、广泛开展形式灵活的健康教育,加强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与了解。 六、加强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教育学生合理营养,平衡膳食,掌握预防营养性疾病的基本知识,了解平衡膳食对人体健康的重要作用。 七、科学制定作息时间,充分利用大脑的活动特点,注意用脑卫生,合理安排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 八、开展心理教育,使师生学会避免和抵御各种不良和危险行为,对残疾、体弱的师生给予关照和心理卫生辅导。 九、经常性开展体育活动,培养师生坚持体育锻炼的好习惯。

十、认真组织学生做好两操,每个科任老师应及时纠正学生坐、立、读、 写的姿势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十一、学校和各班要切实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期组织卫 生检查评比活,使学校环境整洁美观,学生人人讲卫生。 十二、对师生群体中出现的各种危害健康的现象,卫生保健室要积极采取 措施,并向分管领导汇报。 十三、建立预防疾病应急制度。发现学生有病及时让学生到校卫生室就医。做好传染病监测工作,若发现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应在十分钟内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卫生室根据病人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病人得到及时科学的治疗。同时劝告患病学生及时治疗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发热等传染病的学生带病来校上课,以防疫情扩散。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1.5.3

医院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社会主义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国家对卫生技术人员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制度。依据《教育法》、《执业医师法》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应适应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实际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第三条继续医学教育是继毕业后医学教育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完成毕业后医学教育培训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实行全行业管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打破医疗机构的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制界限,充分利用各地区的卫生和医学教育资源,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总体要求,加强对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规划、组织和领导。全国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是指导、协调和质量监控的组织。 第六条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卫生部、人事部的领导下,由卫生部、人事部、解放军总后卫生部、有关卫生厅(局)、人事厅(局),高等医学院校、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聘请有关专家担任学科组成员。委员会的职能是: 1.研究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方针、政策,向卫生部、人事部提出建议; 2.研究和提出全国继续医学教育的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 3.负责拟订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标准,申报、认可办法和学分授予办法等; 4.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5.组织选编、出版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优秀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 6.开展远程教育,推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 7.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卫生部直属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 8.负责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的评审。评审结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第七条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由卫生厅(局)、人事厅(局)和有关单位的领导及专家组成。委员会下设若干个学科组。委员会的职能是: 1.拟订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的规划和计划; 2.依据继续医学教育有关规定,拟订实施细则; 3.评审省(自治区、直辖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结果作为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和公布的依据; 4.组织继续医学教育文字教材、音像教材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课件的编写、出版和

2017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习计划、总结

教师继续教育个人学习计划 邰海辉 一、总体目标: 认真学习领会新课程,掌握自己所任学科的专业特点,善于思考,养成多思多想多写的习惯,做的最优化要落实到学的最优化,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认真做好学校各项日常教学常规工作,抓好教学质量,继续培养学生各方面良好的习惯。勤于反思,在总结经验中完善自我。基本功方面不间断地练习提高。积极使用现代信息技术。 二、具体措施: 1、提高专业水平。 (1)学习教育理论,在理性认识中丰富自我。认真阅读《新课程标准》以及《新课程标准解读》等有关资料,钻研新教材,新课标,研究教法,体会新课程的性质、价值、理念,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每学期读一些教育专著,丰富自己的文化素养。了解当前的教改动态,这些对自己今后的教育教学工作都具有指导意义。 (2)提高专业素质,在汲纳中充实自我。勤听课,通过课堂听课,与授课者进行交流与沟通;勤质疑,勇于提出自己的问题或不同观点,在共同探索中达到共同进步;从中得到真切的感受,不断完善自我,促进个人专业知识的提升,让自己与新课程同成长。 2、做好日常教学常规。精心备课;细心批改每一本作业,杜绝错批、漏批现象,探索趣味性作业,创新性作业。要求批语的书写要认真、规范,要及时做好批改记录。有教案、不迟到、不坐着讲课、不提早下课、不拖堂、不挖苦讽刺学生等;尤其要多关注后进生,本年度采用“一帮一”以优带差、小组竞争的方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良好习惯的养成,切实促进后进生各方面能力的提高。

3、勤于反思,完善自我。学会思考教育问题,积极把先进的教育理念转化为自己的个人的行为等,从反思中提升教学研究水平。每节课后,把自己在教学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有价值的东西赶快记下来,享受成功,弥补不足。在总结经验中完善自我。 4、练就自己扎实的基本功。继续练好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简笔画、普通话。 5、进行个人业务学习,并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辅助教学,充分利用网络优势,学习教育教学方面的新思想,掌握新方式,运用新理论,提高教学效果。善于利用网络资源,下载优秀文摘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想成为一名合格、优秀的中学教师,我要学习的还有很多。我相信经过自己的努力,会逐渐朝着理想的目标一步步迈进,争取成为学生、家长、领导信任的优秀教师。 2017年3月1日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教学内容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章制度

目录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1)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规则 (2)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3) 学校心理咨询基本原则 (4)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工作职责 (5) 学校心理辅导员工作制度 (6) 学校心理咨询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8) 来访者须知 (9)

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内容 一、帮助学生确立正确的自我意识,树立人生理想和信念,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掌握学习策略,开放学习潜能,提高学习效率,积极应对考试压力,克服考试焦虑; 三、正确认识自己的人际关系状况,培养人际沟通能力,促进人际间的积极情感反应和体验,正确对待和异性同伴的交往,知道友谊和爱情的界限; 四、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承受失败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形成良好的意志品质; 五、在充分了解自己的兴趣、能力、性格、特长和社会需要的基础上,确立自己的职业志向,培养职业道德意识,进行升学就业的选择和准备,培养担当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学校各功能室使用规则 一、咨询员及来访者应做好各功能室的安全工作,自觉维护和保持各室卫生。咨询员下班时必须关好各室门窗,切断电器设备的电源。 二、严禁在本室私接电源,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各功能室设备未经允许,不得随意私用,否则后果自负。 四、各功能室物品使用时需要大家的爱护,如发现有故意破坏公物者,要追究相关责任。 五、功能室内物品设备使用及书籍翻阅后请放回原位,并整理有序,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借出和翻阅咨询室的资料及档案。

学校心理咨询室管理制度 一、辅导室工作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按时下岗。 二、辅导人员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三、辅导人员在咨询或者辅导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四、辅导人员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五、辅导人员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六、辅导人员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违者后果自负。 七、辅导人员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八、辅导人员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或者辅导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九、辅导人员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十、辅导测量用表由咨询室统一管理使用,不可外借。 十一、辅导人员要遵守管理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十二、对非工作人员,非辅导人员要阻挡入室。工作完毕,关好门窗、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1、继续医学教育是医务人员的终身教育,是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技术水平的重要途径。各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国家的规定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学习和继续医学教育,接受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继续医学教育的结果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执业资格再注册的重要条件。 2、继续医学教育按国家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实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制。医务人员每年参加在职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时间按照镇江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 3、继续教育的形式包括上送进修,参加各种类型学习班和各种学术交流会,院内院外组织的学术讲座,各大科专题讲座、病例例讨论和有计划组织的自学、外出参观学术活动等。 4、上送到上级医院进行3个月以上专科进修学习,每年底科室做好明年计划,经科负责人、医务科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申请人再填写进修申请表交医务科联系进修单位。 5、参加省内外举办的专题培训班,主要选派科(区)副主任、副主任医师技术职务以上或专科骨干人员参加。原则上每人每年可有一次到省内参加学习的机会。副高职称以上人员每年有一次省外学习机会。外出学习的经科主任同意,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医务科 6、科内组织的专题讲课、病例例讨论要提前做好计划安排并通知科教科,并把讲稿送医务科备案。 7、医院每月有1-2个下午为全院学术讲座时间,由中、高级技术职务人员讲课。

# 8、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证书制度,医务人员凡参加各类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的需带“继教IC卡”,学分证需交到医务科办理登记手续,医务科将每年对学分进行审核登记。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1、医院岗位人员健康教育工作责任制: 导医员:解答病人就诊疑问,做好病人就诊指导工作,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资料; 门诊护士:引导病人按照就医程序正确就诊,解答病人的各种疑问,向病人或其家属发放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引导病人观看医院健康教育视屏; 门诊医生:对病人进行口头健康教育,为病人开出相应的健康教育处方; 病区医生:对住院病人针对性地制定健康教育计划,在查房时,针对不同的病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并实施行为干预; 责任护士:住院责任护士在主管医生的指导下针对不同病人做好相应的入院、住院、出院健康教育,并实施行为干医技岗位人员:向病人做好检验检查中应注意的事项等健康教育工作; 药剂岗位人员:向病人或家属做好服药注意事项等健康教育工作;挂号收费工作岗位人员:告知病人就诊地点,准确地让病人到相应科室就诊;其他岗位医务人员根据自身岗位特点,及时有效地开展相关健康教育工作。 2、医院职工健康教育培训考核制度:健康教育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医院应定期分批组织各科室健教骨干参

加市级、省级或国家级健康教育专业培训;医务人员每年必须至少参加由本院举办的健康教育专业理论培训讲座一次,系统学习健康教育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教育专业水平;医院组织的岗前培训内容必须包括健康教育理论与技医院应在培训时对被培训对象进行健康教育理论与技能掌握情况的测试。 3、健康教育俱乐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计划、总结;有稳定的医务人员(兼职)组建成专科健康教育队伍;有健康教育场所和设施;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4 有完整的活动记录。 4、健康教育宣传资料管理制度:各科按要求编写常见病的内容,健康教育科(室)统一审核;健康教育科(室)统一印制;健康教育科(室)统一存放,各科室到健康教育科(室)领取相关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各科室做好发放记录,健康教育科负责全院健康教育资料发放汇总工作。首次就诊的慢性病患者,医师必须向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健康教育处方有发放医师的签名,病历上也有记载。在候诊区、输液区、住院病区设置健康教育资料架,放置健康教育小册子、折页、报刊、图书等供病人及其家属取阅,住院病人至少有1 份健康教育资料。 5、健康教育工作信息管理制度:应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规范化管理要求,严格按档案分类标准收集整理归档;

(管理制度)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四川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和规范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根据国家《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医疗卫生单位应制定措施,鼓励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第三条本办法中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指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学分的分类 第四条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俩类。 (壹)Ⅰ类学分 经卫生部、省卫生厅批准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壹级学科学会举办、且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获得部、省级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等由项目承办单位按审批标准授予Ⅰ类学分。 (二)Ⅱ类学分

1、自学、发表文章、出版书籍,获得市、县(市、区)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及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由县级之上医疗卫生单位(二级及之上医院)、县级及之上医学类学会、协会按标准授予Ⅱ类学分。 第三章学分的授予标准 第五条授予Ⅰ类学分标准 (壹)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3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2学分。 (二)参加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经考核合格,每6小时1学分;主讲者1小时1学分。 学术会议论文宣读者:国际会议8学分,全国会议6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4学分;论文摘要者:国际会议6学分,全国会议5学分,省级片区会议、省级会议3学分。 参会者每次只记壹项不重复记分。 (三)获得部、省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奖的,按不同标准授予不同学分(具体标准见附件壹)。 第六条授予Ⅱ类学分标准

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中医院文件 ##中医院 关于继续教育管理制度的通知 全院各科室: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院教育干事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报办公室备案。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本院中级职称及以上中级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在本院医学论文交流会上交流。 六、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七、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八、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市、区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管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九、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十、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一、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区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著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二、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不低于25学分、72学时,其中:1、医、药、技人员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2、主管护师Ⅰ类学分4分、Ⅱ类学分21分;护师(士)Ⅰ类学分2分、Ⅱ类学分23分。3、院内医学讲座每课时0.5学分。 4、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教育干事备案。 十三、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教育干事负责通知有关科室,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四、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 十五、学分成绩由医院教育干事汇总、登记、备案,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注册的必备条件,并向继续教育领导小组汇报。 ##中医院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工作制度知识讲解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工作制度 为保证健康教育工作在本单位的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卫生院的疾病预防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卫生院成立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组织机构和领导小组,由分管院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各行政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的主任、护士长。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健康教育相关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卫生院工作计划。 二、健康教育科作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卫生院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计划、实施、总结、改进工作。 三、建立完善的健康促进网络,由各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和健康教育骨干组成,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实施。 四、健康教育科每年组织健康教育骨干参加一次健康促进知识培训,系统学习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方法,以提高自身健康促进专业水平,临床医技科室由科室健康教育骨干培训。 五、健康教育科统一管理卫生院的健康宣教资料。各种宣传资料的内容由科室提供,健康教育科统一审核、印刷、存放,各科室再到健康教育科领取相关内容的健康宣传资料。

六、卫生院开展合理膳食、控制体重、适当运动、心理平衡、改善睡眠、限盐、戒烟限酒、控制药物依赖、戒毒等健康生活方式和可干预危险因素的健康教育,开展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哮喘、肺炎、恶性肿瘤、结核病、肝炎、性病梅毒、艾滋病、流感和手足口病等重点疾病健康教育。对门诊、住院、出院病人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由相关医务人员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在候诊室、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等醒目的位置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及电子屏幕等,传播各科常见病和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急救等知识,并且经常更换宣传内容。 七、各科室有义务参与针对本地区人群健康状况特点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公益性活动以及积极开展卫生宣传日活动,计划、宣传主题清晰,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卫生院每半年进行一次效果评价;同时各科室医护人员也有义务接受各行政部门指令或卫生院自发组织开展的社会公益活动。 八、建立健康教育工作考核制度,定期对各部门的健康促进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工作表现出色的科室、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科室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最新版)

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标准及要求 一、学分要求 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要求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Ⅱ类学分不低于15~20学分,两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自治区级医疗卫生单位、三级医院和一级防保机构的继续医学教育对象,五年内必须通过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获得10学分。 二、学分分类 继续医学教育的学分分为Ⅰ类学分和Ⅱ类学分两类。 (一)Ⅰ类学分: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和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授予I类学分。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卫生部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卫生部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1)广西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由广西区卫生厅批准和公布的项目。 (2)自治区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由广西区卫生厅公布的项目。 (3)中华医学会、中华口腔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一级学科学会举办,并向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备案的项目。 (二)Ⅱ类学分: 自学、发表论文、科研立项、科技成果和单位组织的学术活动等其它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授予Ⅱ类学分。 三、学分授予标准 (一)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2学分。

2、参加自治区(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1学分。 3、上述1、2中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一种重要形式。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者,应制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后执行。写出综述,经审核,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2、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继续医学教育委负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四新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接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 刊物类别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1)国外刊物10-8学分

医院健康教育制度汇总

县医院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医院健康教育工作由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其主要职能是领导、规划、组织、协调全院的健康教育工作,将医院健康教育纳入医院工作的议事日程和年终考核评比的内容之一。 二、医务科兼管健康教育工作,设健康教育专干1名,其主要职能是具体负责全院日常的健康教育工作。 三、各科室科主任总负责,并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健康教育工作。 四、健康教育工作包括向门诊病人传播相关健康知识,对住院病人及家属进行入院教育、治疗过程中教育和出院教育,提高医务人员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等。 五、设立便民服务台为健康咨询台,解答来询者提出的各种健康问题,帮助个人避免或消除不良心理因素,做出健康行为决策,以增进大众的身心健康,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咨询要留有记录。 六、实行健康处方发放制度。有针对性制作疾病预防控制教育宣传资料,发给病人,增强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 七、结合各时期防病工作重点,积极开展院外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宣传栏等载体,定期向市民传授身心发育发展知识和传染病、慢性疾病预防、安全与健康等方面的知识,同时,要

通过送医下乡、医疗咨询等各种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健康意识和预防保健技能。 八、加强反吸烟宣传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医院,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等多种形式展开宣传,配合爱卫会做好环境整治宣传工作。 九、做好对科室健康教育的检查指导和效果评价工作,通过对医务人员、病人健康知识知晓率的测试,进行评价与总结,并督促其整改,不断促进健康教育工作的提高与完善。 十、规范整理各种工作资料,做到条理分明,查阅方便,要有完整的健康教育活动记录,应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健康教育素材、记录、总结、评价等资料,包括文字、图片、影音文件等,并妥善保存,逐步建立完备的工作档案、以便工作考核和效果评价,提高健康教育质量。

医学装备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如东县第三人民医院 医学装备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制度 为了提高从事医学装备管理、应用和维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素质,促进医学装备学的发展,必须逐步建立起连贯性医学装备学教育的完整体系和制度,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现根据《中国医学装备协会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是继各类院校基础教育和毕业后规范化专业培训之后,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性职业教育,旨在使医学装备学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跟上现代医学装备学科学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的对象是院校毕业后通过规范或非规范化的专业培训,具有工程师、主管技师或相当于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正在从事医学装备管理、应用和维修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学装备管理科设专人管理医学装备,并在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领导下定期组织本科室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每年参加认可的继续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为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必须达到3~10学分,Ⅱ类学分必须达到15-22学分。 四、医院职能部门应加强对继续医学装备教育工作的领导及重视,鼓励、组织和监督医学装备学管理人员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活动。 五、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活动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研讨会、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并以短期和业余学习为主。 六、建立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档案,将本单位医学装备学专业管理人员参加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活动的情况作为本人考核的一项内容。 七、从事医学装备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取得每年接受继续医学装备学教育的最低学分数作为业绩考核、聘任以及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 八、医学装备管理人员经继续教育合格后,还应组织本科室相关人员进行相关理论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及考核。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2015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2015-06-11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全省基础教育质量和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范围内已取得教师资格的普通中小学在职教师。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继续教育是指中小学教师为提高思想政治、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的学习培训。 第四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和监督,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做好继续教育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鼓励、支持教师参加继续教育,为教师学习培训提供条件保障。 第六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管理。原则上每五年为一个周期。每周期内,中小学教师应完成不少于360学分且每年不少于48学分的继续教育。 中小学教师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省范围内有效。 第二章内容与形式 第七条继续教育以提高教师立德树人、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开展以专业理念与师德修养、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专业能力训练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等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 第八条继续教育分为学历(学位)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学历教育是指具备合格学历的教师进行的提高学历(学位)层次的教育。非学历教育是指经学校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对教师进行的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及岗位要求而开展的学习培训。 第九条继续教育坚持教师全员培训与骨干研修相结合,远程培训与集中培训相结合,脱产培训与校本培训相结合,非学历培训与学历提升相结合,统一培训与自主研习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途径提升教师素质。 第十条继续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实施。五年周期内,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会同有关部门提供不少于240学分的全员培训,其中市、县(市、区)提供的面对面培训不少于

医院继续教育制度

继续教育制度 为改变医院的文化结构层次,提高本院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医疗、护理、药剂调剂人员和管理者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医疗卫生事业作出贡献,针对对本院的职工继续教育订立如下制度。 一、初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工作岗位的需要,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训练,以期达到符合任职工作岗位的全部要求。 二、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知识,培养独立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的能力,真正起到技术骨干、中坚力量的作用。 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学习和掌握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把握其发展动向,用于改进指导本科室的工作,制定本科室业务发展规划,起到学科带头人的作用。 四、继续教育采用临床实践、理论知识学习、技术训练、教学科研能力培训、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医疗业务技术讲座、互教互学、短期培训、进修学习、计算机化教育等有考核的自学方式。 五、各科室结合专业特点和临床工作开展专业查房、教学查房、专题讨论、危重病例讨论、死亡病例讨论、手术示范、新技

术操作。通过开展这些工作,借以加强全体医护人员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 六、在院长或副院长领导下,举行全院性的学术讲座,介绍国内外医学专业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拓宽医护人员的知识领域。 七、鼓励支持医护人员撰写医学或护理论文,开展新项目,开展科研。支持业务骨干参加学术会议,有目的地安排他们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并为他们创造各种条件,让他们回院后能够开展新的项目,促进医院业务水平的提高。 八、进修、继续教育学习 1.在职职工进修 (1)进修时发生的直接进修费由本单位结帐报销,其他如租房费、资料费、讲义费、材料费、进修期末满自动返家或自动返单位发生的差旅费、接待费或其他各种费用由进修职工本人负担。 (2)进修期间单位发放职工本人的固定工资、活工资、卫生津贴、取暖费等;每月无奖金、无进修补助费。 2.个人职称评定及考试、继续教育、自学考试、函授教育、电大、夜大、或为个人目的进行的各种考试学习等(证件填发为个人名字就视为个人目的)。此类学习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一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和继续医学教育规划、实施方案,提供培训条件及资金支持。 继续医学教育 管理制度、规划及实施方案 霍邱县第一人民医院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制度 一、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 继续医学教育是以学习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的一种终生教育。继续医学教育的目的是使卫生技术人员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以适应医学科学技术和卫生事业的发展。 二、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 继续医学教育的对象是以完成大、中专院校毕业后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为主。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三、组织管理: 1.由医务科具体负责组织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制定本院继续教育计划、实施方法。 2.各科室要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科主任要做好继续医学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鼓励、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监督和组织卫生技术人员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3.卫生技术人员要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并按照继续医学教育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接受考核,在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同时,有义务更好地为本单位服务。 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与形式: 1.继续医学教育的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重视卫生技术人员创新能力的培养。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2.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之一,应有明确的目标,制定自学计划,每年提交专业综述一篇,科教科根据综述质量授予自学分;同时根据专业和科室培养计划选择外出进修、参加短期学习班等形势。 五、继续教育学分评定: 1.继续医学教育实行学分制。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取得学分不低于2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按项目级别分为?类学分和?类学分。国家级项目、省级、市级项目及以上科技成果为?类学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区县级项目、医院自管项目、自学及发表论文、译文、出版著作等其它形式的活动为?类学分。 2.对学分授予和登记应严格执行《河北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办法》的有关规定。医务科每年对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进行审验一次。 3.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的基本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作为卫生技术职务聘任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 2012年我院继续医学教育规划 在新的一年里,为了继续落实“科教兴院,人才强院”的方针,全面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从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举办到学分档案的管理、进修管理等工作,都要迈上一个新台阶,现制定2012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规划。

健康教育管理制度大全[1] 2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制度 1.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 2.建立健康教育宣传板报、橱窗,定期推出新的有关各种疾病的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开通辖区健康服务咨询热线(专线),提供健康心理和医疗咨询等服务。 4.针对不同人群的常见病、多发病开展健康知识讲座,解答居民最关心的健康问题。 5.发放各种健康教育手册、书籍,宣传普及防病知识。 6.完整保存健康教育计划、宣传板小样、工作过程记录及效果评估等资料。 资料管理制度 一、各种文件、计划、宣传资料等是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严格管理好,由专人负责管理,专室存放。 二、资料主要包括四大部分:即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多媒体、音像资料和文字资料等,应分类存放分类管理。 三、文字资料中的教材、参考书、工具书等应按图书分类统一编目注册登记,期刊杂志、报纸、合订本、宣传折页、海报等均须统一登记编目。

四、音像资料中的录音带、录象带、软盘、光盘等必须分类登记编目,分类存放,并定期检查其质量变化情况。 五、计算机资料、网络技术资料等应按操作系统、应用软件、工具软件等分类管理,注意用时升级、更新等,并配备相应的杀毒软件。 六、资料必须始终为卫生工作服务,其他人员均可借阅有关资料,但必须履行以下手续: 1、每借阅一次登记一次,每次限借5盘或5本或5盒,如遇多集多本连续资料也只能依次归还后再续借。 2、每次借阅期限不得超过一星期,如因工作需要继续借阅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3、孤本资料或数量较少的资料均不外借,可临时使用。 4、借出资料归还时,资料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如发现有损坏者必须照价赔偿,如资料丢失,应借阅人重新购买完全相同的资料进行赔偿,或处以原资料价值的3—5倍罚款。 5、所有人员不得以任何借口为别人借阅本单位的资料。 6、声像资料其版权所有,借阅人不得翻版,如有未经许可私自翻录的,责任自负。 7、外的部门或人,如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办理正常的借阅手续。 8、宣传资料收发做到每张(份)出入库有登记有签字。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医学继续教育管理制度 一、医务科负责本院继续教育工作,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指定科内工 作人员负责。 二、继续教育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省、市、 县继续教育工作需要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 施。 三、专题类、学术类由各临床科主任根据本科室业务情况制定年度继续教育计划(并且是承办全县卫生系统的),报医务科备案,以备验收。各临床专业科室必须每年按各自的专业承办一次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如有科室当年度内完不成承办活动的,扣罚科室负责人当年度十二月份的全部绩效工资,当年度科室人员不能评为优秀。 四、本院卫生技术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医院继续教育计划,学分完成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考核。 五、继续教育管理要突出“四性”(针对性、实用性、全员性、先进性)、“四新”(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特点,依法规范的进行组织管理。 六、建立计算机管理,完善电子版继续医学教育档案。 七、继续教育的项目包括: 1、国家、省、市、县公布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院内的自学项目; 3、自学和其他形式项目; 4、远程医学继续教育(“好医生”网上医学教育项目)。 八、继续教育内容:

1、基础理论知识; 2、本专业技术知识; 3、相关学科知识、现代管理知识等。 九、继续教育形式: 1、以科室为单位,每周组织一次以上的业务学习。 2、以科室为单位,每季度末进行业务闭卷考试及技能考核。 3、每年10月份,医院组织召开一次医学论文交流会。 十、继续教育学分计算方法: 1、Ⅰ类学分:国家、省、市级继续教育项目及省部级科技成果奖; 2、Ⅱ类学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继续教育项目,发表医学论文或医学着作、远程教育、进修、在职高等医学学历教育、区县级科技成果奖,以及卫生局规定的自学学分。 十一、继续教育实行学分登记制度,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度一般不低于25学分,其中:1、职务到期续聘、执业注册需20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25学分:Ⅰ类学分5-10分、Ⅱ类学分15-20分; 2、取得各类学分证书后,一周内交院医务科备案入档。 十二、医院接到卫生局等上级部门的各类人员外出培训通知后,经院长批准,医务科负责通知有关科室,报医务科备案,并办理培训费用等事宜,外出学习期间的交通费自理。 十三、外出参加学术活动必须经科主任同意;科主任安排好本科室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医务科批准,由院长审批,报医务科备案。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教学内容

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健康水平,对进一步促进学生素质教育,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 一、学校建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各班有卫生员。 二、每年年初制定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年终对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总结。 三、按要求进行健康教育工作,每两周进行一次宣传。形式多样(讲座、板报、广播、录象、发宣传材料等),并结合卫生宣传日(如:世界卫生日、爱眼日、爱牙日、禁烟日、碘缺乏病、世界爱滋病、)进行宣传。 四、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宣传教育。 1、加强对视力不良的预防宣传教育。使学生了解视力不良的发病原因,用眼卫生的知识和保护方法。减少新发率。 2、加强对沙眼、龋齿、贫血、营养不良、肠道蠕虫病的预治宣传,降低发病率。 3、根据传染病的好发季节做好宣传工作,冬春季节进行预防流感的宣传。夏秋季节进行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宣传。提高防病意识。 4、对乙型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积极进行宣传,使学生增强防病意识。 5、做好运动与健康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认识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增强体质的必要性。 五、、加强对学生进行青春期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定期给学生讲青春期卫生和上心理健康教育课。 六、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卫生知识的测试,注意保留试卷,将成绩记录到成绩册。 七、建立健全健康教育档案。 1、注意各种材料的收集、积累、装订。 2、健全学校卫生工作档案。 3、注意学生健康体检卡的保存。 八、有计划的培训卫生员。发挥卫生员的作用,形成一个良好的健康教育网络。

九、积极开展好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对学校环境卫生督促检查,提合理化建议。把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搞好。 健康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向师生有计划的、系统的传播健康知识的重要阵地及途径,是培养、造就新一代健康人才和实现“二十一世纪人人健康”的百年大计。本年度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抓好健康教育工作,使我校的健康教育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一、具体工作: 1.卫生教学,传授知识。 (1)课堂健康教育,做到“五个有”:即有教材、教师、教案、教时、评价。各年级使用的教材是由教育部规定《健康教育》教材,教材人手一册,教师按课本授课,备好教案,周课时0.5节,期末有测试评价。 (2)为学生提供心理、生理卫生知识教育服务。各年级在开设健康健康课程的基础上,还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培养少年儿童提高调控情绪的能力,形成坚强的意志品质,具有预防心理障碍和保持心理健康的能力,具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合作精神。 (3)提高预防疾病的意识和能力,让学生了解艾滋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流行性感冒、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等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了解心血管疾病、癌症、糖尿病、遗传性疾病、地方病等非传染性疾病的起因和预防措施。 (4)控烟知识教育。在办公室、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明显的控烟、劝阻吸烟的标志、标识。加强教职工及家属行为规范管理,教职工不得在校园公共场所、学生面前吸烟。大力营造吸烟有害健康的舆论。 (5)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严把食品进货关和加工操作关。掌握和应用营养知识,了解食物营养价值与合理膳食的构成,懂得学习、劳动、生活过程中对饮食营养卫生的要求,能设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

健康教育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内的健康教育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本辖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区域发展的基础; 第四条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本辖区健康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健康教育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制定相关政策;属下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健康教育技术工作。 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各级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健康教育服务网络,提高健康教育服务能力,构建纵向以市、县(市、区)、镇街、乡居的4级健康教育网络,横向联动社会、行业和个人广泛参与,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爱卫部门承担政府联动社会、行业参与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协调和组织实施,其余部门应按照各自职

责,协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做好健康教育工作。 第五条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负责的技术工作主要包括: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信息管理与发布、监测与评估。 第六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在“普及健康生活、优化健康服务、完善健康保障、建设健康环境、发展健康产业、健全支撑与保障、强化组织实施”等工作中,立足对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教育,提高决策者和公众的健康素养水平,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掌握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生态和社会环境危险因素的决策能力和健康管理技能,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共治格局,预防和减少健康伤害,促进健康。 各级各部门和单位有序开展具体的健康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开展健康单位和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建设,设置固定健康宣传阵地,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第七条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应该根据业务发展情况,充实人员队伍、配备必要的健康教育器材。 第八条教育部门要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健康教育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贯彻实施《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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