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指挥中心管理制度模板

指挥中心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指挥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2. 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监控和指导公司各项业务的运行,确保公司运营的高效和安全。
3. 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以确保指挥中心的正常运作。
二、组织结构与职责1. 指挥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指挥中心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2. 下设若干个职能小组,包括但不限于监控组、协调组、应急响应组等,各组负责人需明确职责分工。
三、工作流程1. 指挥中心应建立清晰的工作流程,包括信息收集、分析、决策和执行等步骤。
2. 各职能小组需按照既定流程开展工作,确保信息流转顺畅。
四、信息管理1. 指挥中心应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所有信息应进行分类管理,并定期进行更新和维护。
五、安全与保密1. 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2. 涉及公司机密的信息,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六、应急处理1. 指挥中心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自然灾害、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情况的应对措施。
2. 应急响应组应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七、培训与发展1. 指挥中心应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2. 鼓励工作人员参与外部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个人能力。
八、考核与激励1. 指挥中心应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估。
2. 对于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指挥中心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激励。
九、监督与改进1. 指挥中心应设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定期收集工作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反馈,不断改进管理制度。
十、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过指挥中心主任批准,并及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适应特定指挥中心的具体需求。
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范本

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定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促进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健康发展,提高指挥中心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指挥中心服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指挥中心服务机构。
第三条指挥中心服务应当遵循服务对象需要,提供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满足普通民众和政府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第四条指挥中心服务应当遵循服务对象需要,提供专业、高效、诚信的服务,为服务对象解决实际问题,满足普通民众和政府部门在紧急情况下的需求。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相应的业务科室,包括应急响应科、信息查询科、矛盾调解科等。
第六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组织架构,明确人员职责分工,保证服务工作的顺畅、高效进行。
第七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设立秘书处,负责指挥中心服务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八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从业人员,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
第九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制定人员培训计划,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服务水平和应急响应能力。
第十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从业人员考核制度,对从业人员的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对绩效突出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对绩效不佳的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十一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奖惩制度,对服务工作出色的从业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违规违纪的从业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章服务流程第十二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第十三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信息查询系统,为服务对象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第十四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矛盾调解机制,解决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纠纷。
第五章服务标准第十五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标准,对各类服务进行统一规范。
第十六条指挥中心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严格的服务考核制度,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整改。
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

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指挥中心的服务管理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品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是指挥中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指挥中心的工作职责、组织架构、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指挥中心服务管理的依据和规范。
第三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培训员、接线员等各类岗位。
第四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指挥中心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外交流和合作,推动指挥中心服务工作不断向着规范、专业和高效发展。
第二章服务管理机构第五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机构是指挥中心服务管理的主体,负责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修订和完善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二)组织和协调指挥中心各岗位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三)指导并监督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开展;(四)收集和整理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信息资料,编制和发布服务工作报告;(五)做好与外部单位和相关行业的对接、交流和合作工作。
第七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机构下设服务管理部门,部门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服务管理制度;(二)负责组织和开展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三)负责监督和检查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开展;(四)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信息资料;(五)负责与外部单位和相关行业进行对接、交流和合作。
第八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机构设立服务管理人员岗位,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执行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机构的各项工作任务;(二)负责督促和检查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服务工作;(三)负责收集、整理和报送指挥中心服务工作的信息资料;(四)协助服务管理机构与外部单位和相关行业进行对接、交流和合作。
第三章服务管理流程第九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流程包括服务接待、业务办理、信息采集、工作督察等环节。
第十条服务接待环节包括电话接听、来访接待等内容。
指挥中心管理制度(精选3篇)

指挥中心管理制度(精选3篇)指挥中心管理制度篇1为进一步严格监控指挥中心管理,规范值班秩序,明确责任,确保指挥中心的正规运行,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进入中心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工作标牌。
二、指挥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须向中心负责人请假,不得擅自离岗或空岗。
三、工作期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刊、杂志;不得利用工作热线和设备接打私人电话;严禁在指挥中心内接打手机电话,不得用单位电脑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等。
四、工作人员应当注意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对登录系统的口令要注意保密,离开计算机时,必须正常退出系统。
不得擅自修改或让其他非专业人员修改计算机的系统设置。
五、严格遵守计算机安全操作规范,未经许可严禁向计算机内拷贝及删除任何文件资料,定期进行防范病毒扫描,确保计算机网络安全。
六、要增强安全防患意识,严格按照规范操作,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七、做好计算机内文件和数据的及时保存,涉及管理系统的各类软件及技术资料未经批准不得外借,不准擅自复制外传。
八、认真执行中心负责人安排的.各项任务,服从管理,如有意见可通过正常途径反映,但必须坚决执行,严禁消极怠工。
九、认真做好当班记录,及时受理、立案、派遣任务和落实核查,不得延误耽搁。
遇到难以立案和派遣的特殊案件(如:核查未通过、领导督办案件以及需要回退案件等),要及时报告中心负责人。
十、值班人员按要求填写《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及《值班》,下班前将当班《联动部门案件处理情况记录表》打印签名上报并存档,做好交班工作。
十一、中心负责人除正常工作外,要帮助当班人员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如遇到重大问题或把握不准的案件,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
十二、交接班人员应认真交接,切实履行好交接班手续。
接班员应按时接班,询问有关交办的事项,了解各级值班领导和检查各设备运行情况,在交接班登记本上将各类情况记录清楚并双方签名。
指挥中心大楼管理制度

指挥中心大楼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指挥中心大楼的管理和运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和权限1. 指挥中心大楼管理委员会是指挥中心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大楼管理政策、规定和计划。
2. 大楼管理委员会主席负责指挥中心大楼的全面管理和运营,行使委员会授予的职权。
3. 大楼管理委员会成员负责管理和监督指挥中心大楼的各项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协助主席开展工作。
三、组织架构1. 指挥中心大楼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运行和管理工作。
2. 大楼管理委员会设立技术部、安全部、保洁部、设备部等职能部门,负责大楼的技术、安全、环境卫生和设备维护等工作。
四、管理制度1.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依照法律法规,制定大楼管理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2.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大楼安全管理制度,制订防火、防盗、防灾、应急预案和安全检查计划。
3.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大楼设备管理制度,对大楼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大楼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对大楼环境卫生进行定期清洁和消毒。
五、资金管理1.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做好大楼各项支出的预算编制和管理工作。
2.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做好大楼财务收支的管理和监督。
六、工作要求1.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大楼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大楼环境卫生管理,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清洁和消毒工作。
3.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大楼设备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
4.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加强对大楼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
七、监督检查1.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大楼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整改。
2. 大楼管理委员会要建立投诉处理制度,接受大楼相关问题和矛盾的投诉,并及时处理。
八、处罚制度对违反大楼管理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大楼管理委员会要依照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罚,确保大楼的正常管理和运营。
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汇编

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指挥中心服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指挥中心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加强对服务工作的管理,提高服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为客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第四条指挥中心服务管理制度是指挥中心的基本管理制度,是服务工作的主要依据,凡是从事服务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服务管理第五条指挥中心的服务工作必须遵循“客户至上、服务至上”的原则,全面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客户需求。
第六条指挥中心服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热情待客,礼貌周到,能够准确、及时地回答客户的咨询,并提供专业的建议。
第七条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泄露客户信息,保护客户隐私。
第八条指挥中心要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学习和提高自己的服务技能。
第九条指挥中心要对服务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绩效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提醒。
第十条指挥中心服务工作要求工作人员要有团队精神,积极互助,协作配合,共同提高整体服务水平。
第三章服务流程第十一条客户来电或来访时,工作人员要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信息登记。
第十二条客户需求呈现时,工作人员要及时响应,提供及时的服务。
第十三条客户问题处理时,工作人员要及时提供解决方案,并保持沟通畅通。
第十四条在进行服务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服务流程,不得随意擅自处理客户问题。
第十五条在服务结束之后,工作人员要进行客户满意度调查,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服务质量。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理第十六条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工作人员要冷静应对,迅速提供应急服务。
第十七条工作人员在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有协作意识,密切配合,保证服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突发事件处理后,工作人员要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应急服务流程,提高处理能力。
物业管理 指挥中心管理规程

1目的为了明确指挥中心的职责,提高监控能力及对现场状态的反应能力,特制定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大厦指挥中心的管理工作。
3职责1.1项目负责人负责秩序维护管理工作的全面监控和指导。
1.2秩序部负责人负责安防管理工作的业务监督、检查、考核。
1.3秩序部当值班长负责本班组日常业务操作的落实和实施3.4工程部负责中心设备设施的维修及保养工作。
4方法和过程控制3.1指挥中心值班人员的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消防设备操作、电话礼仪、客户服务技巧等培训,且考核合格,具备处理紧急事件的能力,须持有公安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上岗证》。
3.2指挥中心代班、顶班的人员要求:必须经过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由部门负责人指定的人员担任,代班时间尽量不超过30分钟,并在中心交接班记录的备注栏填写代班人姓名、代班时间及代班期间的重要事项;指挥中心须保存经部门负责人确认的可在指挥中心代班、顶班的人员名单。
3.3指挥中心是整个管理服务区域的监控枢纽,负责对接到的信息进行综合处理,及时调度,通过各类通讯设施,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有关事宜,保持通讯联系,传递信息,重大事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
3.4协助受理顾客投诉,及时调配人员处理,并做好记录,同时向大厦物业服务中心汇报,及时跟踪处理结果。
3.5必须熟悉管理服务区域各类人员的职责范围,熟悉管理服务区域环境、楼宇结构、设施、设备、器材布置及其监控范围。
3.6通过监视器密切监视出入管理服务区域人员情况,发现可疑人员、情况及时通知就近人员监视和处理,并跟踪处理结果。
3.7大厦指挥中心值班人员接班时,必须检查消防监控主机回路、分区、报警点、故隙状态及原因,检查消防联动柜监控性能及信号灯状况;消防主机报火警必须立即核实,如属误报,及时复位;如属真火警,按灭火方案处理;如属故隙应及时通知相关技术人员尽快处理。
3.8指挥中心至少有一种有效方式与宿舍秩序员及时联系,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得到支援;必要时通知上级领导或向社会机构求援,同时协助现场岗位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事后及时做好详细记录。
指挥中心规章制度范本

指挥中心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指挥中心的建设,规范指挥中心的运行管理,提高指挥中心的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指挥中心是负责接收、处理和反馈信息的中心,承担着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的重要职责。
第三条指挥中心的工作应当坚持科学、规范、高效、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履行职责。
第四条指挥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指挥中心设有一个指挥长和若干名副指挥长,负责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
第六条指挥中心设有所属各部门,各部门负责人由指挥中心指挥长任命,负责本部门的工作。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指挥长负责指挥中心的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指挥中心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第八条副指挥长协助指挥长工作,负责指挥中心的具体事务。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工作,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和目标。
四、工作流程第十条指挥中心接收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处理,并根据需要进行分类、整理和分析。
第十一条指挥中心根据信息的性质和紧急程度,采取相应的措施,协调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指挥中心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三条指挥中心对处理结果进行反馈,向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报告工作进展和结果。
五、内部管理第十四条指挥中心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工作规范、工作考核等。
第十五条指挥中心应当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六条指挥中心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安全、准确和及时。
六、监督与考核第十七条指挥中心的工作应当接受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考核。
第十八条指挥中心应当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自我评估,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指挥中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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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指挥中心管理规定
1.0 目的
确保指挥中心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安全,及时协调,充分配合各项管理事务和应急事件的处理。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项目辖区指挥中心的管理。
3.0 职责
3.1 消防监控员负责指挥中心消防设备、技术防范设施的基本维护保养和日常管理与大堂监控密切协调。
3.2 消防监控员负责白班报事记录的跟踪及夜间管理区域报事报修的管理和记录工作。
3.3 秩序维护部主管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3.4 工程维修部负责设施设备的定期维保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指挥中心应备有以下常用工具:
消防斧、消防扳手、消防面具、干粉灭火器、消防服、救生担架、救生绳、小区消防布置图等。
4.2 设备管理
4.2.1指挥中心消防系统
4.2.2.1 火灾报警控制、联动系统的终端设备(如水泵控制柜、风机控制柜等)须将主令开关置于自动档,监控中心联动柜可置于手动档。
4.2.2.2 指挥中心当值人员发现火灾报警信号后,须立刻通过相关岗位核实信号的真伪,信号为真时,将其置于自动,按照相关程序对设备进行操作;信号为误报时,及时将设备复位。
完毕后将报警记入《岗位警情记录表》。
4.2.3 指挥中心电梯三方对讲系统
4.2.3.1 如遇三方对讲呼叫、停电等情况,应立即对答或向电梯问询,确认轿厢内的状况。
4.2.3.2 电梯故障困人,应立即接通通话器安慰业主。
通话时要注意礼貌,声调自然、音量适中,并询问被困人员健康情况,告诉业主或客户我们已经知道有人被困,不要试图扒开梯门。
同时立即按《物业服务突发事件处理规程》通知、组织各部门处理,指挥中心负责对被困人员的沟通。
4.2.3.3 指挥中心、大堂监控系统的设备由工程维修部负责维修保养,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积极跟进处理结果。
在日常使用中,严禁非授权操作人员(授权由主管批准)操作任何消防、监控设备;经授权的操作人员必须确保按设备说明书进行操作、确保清洁环境符合设备运行要求、软件和备份文档的安全。
4.3 报事报修管理
4.3.1 日常报事报修工作由客服中心前台接待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夜间报事报修由指挥中心全面负责并于第二天与客服中心前台接待进行交接,使用《报事报修记录表》;
4.3.2 客服中心前台接待于每日17:50将《报事报修记录表》移交到指挥中心,将未完需继续跟进事项进行交接,双方在《值班记录表》对交接事项进行确认。
报事报修的其它管理见《报事报修管理规程》。
4.3.4 指挥中心监控员对夜间报事报修工作进行管理,并承担派工、督办、回访责任。
夜间报事报修不开《派工单》,将事项详细记录在《报事报修记录表》上,关于口头派工的要求见《报事报修管理规程》。
4.3.5 客服中心前台接待于每日上班前到指挥中心移交《报事报修记录表》,指挥中心监控员将未完需继续跟进事项进行交接,双方在《值班记录表》对交接事项进行确认。
4.4 指挥中心人员、物品进出管理
4.4.1 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指挥中心,外来人员如因工作需要进入监控中心,须经秩序维护主管同意。
4.4.2 指挥中心物资设备须建《岗位物资设备清单》(对讲机、专用工具、水瓶、灭火器等),若有借用、出入须建《岗位物资设备出入登记表》,经主管同意方能借出。
紧急事件动用指挥中心物品,可由班长同意后借出。
指挥中心监控员必须确保详细登记使用和损毁情况;日常物品的出入要保持登记及时、名目符实。
4.5 交接班管理
4.5.1 接班
4.5.1.1 交接时首先互相致意并问好,随即进行交接。
4.5.1.2 交接时,接班的监控员首先按《岗位物资设备清单》清点岗位物资设备,如发现损坏、缺遗应立即向班长提出,并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说明物品去向并在《值班记录表》上做好记录。
一旦接班的监控员在接班签字栏上签字,则表明接班的监控员已确认岗位物资设备完好并在当班承担全部保管责任。
4.5.1.3 交接时,接班的监控员认真查阅值班记录,询问本岗位值班情况,如有需要继续跟进的工作应记录以便跟进。
4.5.1.4 交接时,接班的监控员检查区域内有无异常情况,在上一班当值秩序维护队员的带领下,系统的检查责任区域的工作情况,如发现有异常则要求上一班当值人员做出解释,并通知班长前来处理及做好记录。
4.5.1.5 交接班队员在双方确认无误后在《值班记录表》上签名,接班队员开始值勤,下岗队员交接完毕后应离开岗位归队。
4.5.2 交班
4.5.2.1 各岗位交班前30分钟进行岗位清洁。
保持地面无明显积尘,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痰迹;灭火器摆放整齐表面无积尘,设备设施表面无污垢、
整洁光亮,工作台面干净无积尘,门窗无积尘,墙面无脚印,天花无蛛网;公物摆放整齐有序,桌面、桌椅干净无灰尘、无杂物。
岗位行为形象的要求见《员工行为管理规范》及本部门相关文件。
4.5.2.2 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好相关的工作证据。
4.5.2.3 在接班人员到达岗位时,主动向对方敬礼并问好。
将未完成的工作如实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
4.5.2.4 互相签名后,方可离岗,并及时赶往集合地点,已交班人员不得在岗位上逗留,更不得在非当班时间操作设备。
5.0 质量记录
5.1 《值班记录表》
5.2 《岗位物资设备清单》
5.3 《岗位警情记录表》
5.4 《岗位物资设备出入登记表》
5.5 《报事报修记录表》(见客服中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