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 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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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一下摩托车的功率与扭力

介绍一下摩托车的功率与扭力

介绍一下摩托车的功率与扭力马力和扭矩是发动机的重要参数,在各公司的产品目录上,都标明了各种发动机的最大马力和扭矩。

下面首先介绍一下扭矩.扭矩又叫转矩,是使轴旋转的力矩。

在日本,扭矩的常用单位是kgm,国际标准单位是Nm。

为了更好地理解扭矩的概念,下面举几个例子。

例如用扭力板力拧紧螺钉,如果钮力扳手的长度为1m的话,在扭力扳手一端加上1kg的力,则螺钉的拧紧扭矩为lkgm。

如果扭力扳手的长度为0.5m的话,为了得到1kgm 的扭矩,必须施加2kg的力。

反过来也是一样,如果驱动扭矩相同,距离旋转中心越远的位置,产生的力越小。

扭矩这一术语用于各种场合,在技术文件上常常可以看到这样一些规定,如“本螺钉的拧紧扭矩应为××kgm”。

在摩托车上,常使用扭矩来表示曲轴的驱动力矩大小,曲轴的扭矩是摩托车驱动力的源泉。

在各种转速下,发动机产生的扭矩都各不一样。

在发动机运转过程中,发动机输出扭矩和发动机的各个参数有关,如进气效率,燃烧情况、排气效率、配气相位、化油器尺寸等。

而这些参数大都与发动机的转速有关,所以发动机的扭矩和转速关系十分密切。

在摩托车转弯时,许多技术熟练的摩托车骑手,都能利用身体感受到的发动机扭矩变化,巧妙地加速并使摩托车后轮适当地打滑,从而减小摩托车的转弯半径。

在发动机实际运转过程中,使发动机转速变化能相应地引起扭矩的变化,并使输出的扭矩值产生变化。

发动机型号不同,发动机扭矩和转速的相互关系也各不相同,一般常把钮矩和转速的关系叫做发动机的扭矩特性。

●最大扭矩在油门全开时,发动机能产生最大扭矩。

当然,在汽车和摩托车发动机油门全开时,发动机根本不可能保持某一固定转速。

例如在油门全开加速时,发动机的转速将不断上升。

从整车来看,这相当于摩托车从正常行驶转为加速超车,当然,这时发动机的运转工况因具体条件而异,也不一定是从最大扭矩的转速开始加速。

在摩托车起步加速时,开始加速的转速将更低。

扭矩特性曲线大体可分为如下二大类,一种是平坦型,一种为陡峭型。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 16169-200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防治摩托车噪声污染,促进摩托车制造行业的可连续进展和技术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修改采纳ECE R9《关于三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41《关于两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63《关于轻便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97/24/EC C9《关于摩托车噪声核准的补充规定》修订。

本标准与ECE R9《关于三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 E R41《关于两轮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ECE R63《关于轻便摩托车噪声核准的统一规定》、97/24/EC C9《关于摩托车噪声核准的补充规定》的一致性程度为部分等效,要紧差异如下:——按照汉语习惯对两轮摩托车、两轮轻便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进行了统一的格式编排;——将一些适用于国际标准的表述改为适用于我国标准的表述;——定置噪声测量方法部分纳入到《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定置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中。

本标准代替GB l6169—1996中的加速行驶噪声限值部分和GB/ T 4569—1996中的加速行驶噪声测量方法部分。

本标准与GB l6169—1996和GB/T 4569—1996相比要紧变化如下:——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分类依据的发动机排量进行了调整;轻便摩托车加速行驶噪声限值按设计最高车速进行了分类;对三轮车辆的噪声限值单独列出;同时提出了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

——对背景噪声提出了修正内容;——测量的取值要求发生了变化;——规定了装有纤维吸声材料的排气消声系统要求;——规定了噪声测量的试验路面要求,等同采纳了ISO 10844:1994《声学测量道路车辆噪声用试验路面的规定》中的规定,自2005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第四次修订。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公布情形为:——GB 5467—85、GB 4569—84、GB/T 4569—1996、GB 16 169—1996、GB 4569—2000、GB 16169—2000。

摩托车强制性检验标准培训考试试题(二)

摩托车强制性检验标准培训考试试题(二)

部门:姓名:分数: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58分)1、GB14621-2011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双怠速法):型式核准试验应满足CO≤ ,HC≤;生产一致性检查应满足CO≤ ,HC≤。

2、GB 14621-2011的实施日期是:。

3、GB14622-2007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两轮摩托车<150 mL(UDC)的排放限值:HC:≤ g/km,CO: ≤ g/km,NOX: ≤ g/km,两轮摩托车≥150 mL(UDC+EUDC)的排放限值:HC:≤ g/km,CO: ≤ g/km,NOX: ≤ g/km,三轮摩托车的排放限值:HC: ≤ g/km,CO: g/km,NOX: ≤ g/km。

4、GB 18176-2007摩托车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两轮轻便摩托车:CO,L1: ≤ g/km,HC+NOX,L2: g/km,三轮轻便摩托车:CO,L1: ≤ g/km,HC+NOX,L2: g/km,5、GB 14622-2007的实施日期是:。

6、GB/T20076-2006要求,型式认证试验要求:1)对于轻便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的要求:若测得的功率≤1 kW,则通过测试设备确定的最大净功率和最大扭矩值与制造厂给定的数值允许相差;若测得的功率>1 kW,则此值与制造厂给定的数值允许相差。

对应转速值的偏差不许超过制造厂给定值的。

2)对于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的要求:若测得的功率≤11 kW,则通过测试设备确定的最大净功率和最大扭矩值与制造厂给定的数值允许相差;若测得功率>11kW,则此值与制造厂给定的数值允许相差。

对应转速值的偏差不许超过制造厂给定值的。

生产一致性试验1)对于轻便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的要求:在产品一致性试验值相差,若测得的功率>1 kW,则允许相差。

2)对于摩托车用火花点火式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的要求:在产品一致性试验中,当测得的功率≤11 kW时,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允许与型式认证试验所确定的值相差,若测得的功率>11 kW,则允许相差。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车长的测定方法一般采用钢尺或测量仪器,在前轮和后轮轴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上进行测量。

车宽的测定方法可以使用测量仪器,如游标卡尺等,测量与车身最宽部分的距离。

车高的测定方法可以使用测量仪器测量车身最高部分和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轴距的测定方法是测量前轮轴与后轮轴之间的距离,也可以使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

离地间隙的测定方法可以使用直尺或测量仪器,在车轮和地面之间直接测量。

整备质量的测定方法通常是在车辆制造和组装完毕后,使用天平或测量仪器测量车辆的质量,包括车身、发动机、燃油、润滑剂等部件的总质量。

载重质量的测定方法是在整备质量的基础上减去驾驶员及其乘员、燃油和润滑剂的质量,得到车辆的最大承载质量。

车轮尺寸的测定方法是测量轮胎的直径、宽度和轮毂的直径,一般可以使用测量仪器测量。

轮胎直径可以测量轮胎的外径,轮胎宽度可以测量轮胎平面的宽度,轮毂直径可以测量轮毂的直径。

在进行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使用准确的测量仪器,如游标卡尺、卷尺、钢尺等;测量时保持工具和车辆的稳定,避免造成误差;进行多次测量,取平均值,以提高结果的准确性;确保车辆处于标准状态,如无负荷状态下进行测量;遵循测量规范和标准,以保证测量结果的可靠性。

总之,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尺寸和质量参数的测定方法需要使用准确的测量仪器,遵循测量规范和标准,进行多次测量,取平均值,以确保测量结果的准确性。

同时,需要注意保持测量工具和车辆的稳定,避免造成误差,保证车辆处于标准状态。

只有在严格遵守测量方法和要求的情况下,才能得到准确的尺寸和质量参数值。

QCT—19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发动机可靠性评定方法

QCT—19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发动机可靠性评定方法

QCT—19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发动机可靠性评定方法QC/T 29117.8—1993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发动机可靠性评定方法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畴本标准规定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摩托车)发动机可靠性检验的抽样规定、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故障描述、质量分等原则及评定运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摩托车发动机可靠性抽查检验、监督治理、等级评定和新产品的定型检验。

2 引用标准QC/T 29115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规程QC/T 29116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评定方法GB/T 5363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台架试验方法QC/T 29117.7 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产品质量检验发动机质量考核评定方法3 抽样规定3.1 抽样对象定型投产,在本评定周期内生产、经企业质量部门验收合格的成品发动机。

3.2 抽样方式随机抽样。

3.3 抽样周期与抽样数企业定期检验依照发动机年产量确定抽样周期与抽样数,具体规定见表1。

上级主管部门、行业或质量监督部门组织检验,由组织单位确走抽样周期与抽样数。

3.4 抽样地点及抽样基数3.4.1 在生产厂成品库抽样时,抽样基数应许多于30台;在生产装配现场、用户单位抽样时,抽样基数不限。

3.4.2 突击抽样时,抽样地点和抽样基数不限。

3.5 加倍抽样3.5.1 当样机怠速污染物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承诺加倍抽样一次。

但显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不承诺加倍抽样:a)样机显现致命故障;b)两台样机怠速污染物均达不到规定要求;c)两台样机显现同一严峻故障。

3.5.2 加倍抽样数为不合格样机数的2倍。

加倍抽样后需重新检验全部项目,经加倍抽样后的质量等级最高只能评为合格品。

表1 抽样周期及抽样规定4 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4.1 检验内容4.1.1 检验预备样机在可靠性试验前可按QC/T 29117.7中6.1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必要的检验预备。

4.1.2 性能测试按QC/T 29117.7的有关规定进行要紧性能检验。

摩托车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检测标准的发展

摩托车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检测标准的发展

标准·认证Standard·Certification061摩托车用发动机是摩托车的动力源之一,其发出的最大净功率是评价摩托车动力性的一个重要指标,同时也是划分摩托车类别的一个重要参数。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不同,相应的摩托车检测项目和限值要求会有一些差异。

摩托车发动机要安装在发动机测试台架上,并遵循一定的测试方法来确定最大净功率,因此确定发动机的最大净功率的测试方法标准也非常重要的。

我国在2006年发布了《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功率测量方法》。

该标准等效采纳了欧盟的《95/1/ EC 两轮和三轮摩托车最大设计车速、最大扭矩及最大净功率》。

GB/T 20076—2006标准规定的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测试的环境摩托车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检测标准的发展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ing of the technology level and testing level of motorcycle engine, the international key standards for the maximum net power of engines have been revised and improved.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the products of our country, it is necessary to revise the standard for the net power.Key words: Motorcycle engine Maximum power StandardLi Jiaguo〈China National Motorcycle Testing Center (Tianjin)〉Development of the Testing Standard for Maximum Net Power of Motorcycle Engine摘要:随着摩托车用发动机的产品技术发展和检测水平的提高,国际上重要的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标准都进行了修订和提升。

《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的相关内容(...

《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置备案表》的相关内容(...

轮胎 轮胎规格:规格表示方法按GB/T2983-1997《摩 托车轮胎系列》。 转向机构 转向型式:按方向把式、方向盘式填写。 制动系统 制动器生产企业(前轮/后轮/驻车/应急) 制动器型号(前轮/后轮/驻车/应急):盘式制动器型 号也可用制动盘型号加制动钳型号代替。注意对 于三轮摩托车,有一个脚联合制动和一个驻车制 动的情况,按标准要求,驻车制动装臵也起到应 急制动的作用,这种情况,应急制动装臵也应填 写(同驻车)。
《备案表》对以上三个部分进行了合并调整, 其中补充项目主要为排放标准附录A的部分参数, 以满足排放等检验项目的同一型式判定和一致性 检查要求。 《备案表》包含了全部《公告》参数,并替 代《新产品上报图样》和《规格参数表》。 《备案表》内容分为四个方面,《公告》技 术参数、摩托车其它主要技术参数、三轮摩托车 补充资料、摩托车产品主要结构图纸备案表。
《车辆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和主要配臵备案 表》的相关内容 (摩托车产品P113)
1. 制定《备案表》的目的 同一型式判定的需要; 同一型号判定的需要; 一致性检查的需要; VIN审查的需要; 改进<公告>管理的需要。
2. 填写备案表的主体和时间(检测机构的责任) 填写备案表的主体是企业,由企业在指定的网络上进 行申报。 执行的时间: 新产品:自2006年10月15日起执行。 扩展/变更产品:自2007年10月1日起 执行. 注:1532号文件计划扩展/变更产品:自2007年7月1 日起 执行,现推迟自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
﹡发动机气门数(进气/排气):单缸的进排气门 数 ﹡发动机润滑方式:按混合润滑、分离润滑、压 力飞溅润滑等内容填写。 ﹡发动机冷却方式:按液冷、强制风冷、自然风 冷等内容填写 ﹡发动机起动方式:按电起动、脚起动、电起动 和脚起动等内容填写

摩托车全参数

摩托车全参数

摩托车主要参数意义详解我们买了摩托,主要关心如何安全行驶、保养,对其技术性能关心的比较少,这也是对的。

但我们买了新车后,面对其说明书上的一大堆技术参数,相信多数朋友与我一样,知知甚少,其实,这些参数对于我们了解车子的性能,是有很大帮助的。

此主题主要想以弯梁车为主,对摩托车的型号意义、发动机编号意义、外观参数意义、车速、点火方式、车架号、轮胎参数等等,作一说明,有的是网上搜索的,有的是在书本上查找的,有的是个人了解。

共分十个专题。

一、关于摩托车的型号编制方法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摩托车型号由商标代号、规格代号、类型代号、设计代号及改进序号组成,其组成形式如下:1、商标代号用商标名称中每一个字的汉语拼音大写首位字母表示。

2、规格代号用发动机总排量表示,排量单位为ml。

3、类型代号由摩托车的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组成,种类代号和车型代号分别用种类名称和车型名称中具有代表性字的大写汉语拼音首位字母表示。

(类型代号如下表所示)4、设计序号当同一生产厂同时生产商标、总排量、类型相同,但不是同一个基本型的车辆时,应用设计序号以示区别。

设计序号用阿拉伯数字1、2、3……依次表示车辆设计顺序,当设计序号为1时应省略。

设计序号应用间隔符号“-”与前面类型代号隔开。

5、改进序号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A、B、C……依次表示。

轻便摩托车与摩托车在型号上的区别,是在规格代号后边加字母“Q”,其他的规定与摩托车相同。

踏板车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车型,在原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为便于行业管理和公安车辆管理,现在规定踏板车在型号中规格代号的后边加字母“T”。

举例XDZ90T其中 XDZ——新大洲牌:90——排量为90ml级;T——踏板车。

YH50Q-2D其中 YH——玉河机器厂代号或玉河牌;50——排量为50ml级;Q——轻便摩托车;2——设计代号,第二次设计;D——改型代号,第四次改型;XF125YS-A其中 XF——上海-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生产的幸福牌;125——排量为125ml级;YS——两轮越野赛车;A——改进序号,A为第一次设计;CJ750BK其中 CJ——长江牌;750——排量为750ml级;B——边三轮;K——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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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的《关于下达2019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2019】11号)文件,由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承担推荐性国家标准《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计划号:20191071-T-339)的修订工作。

在接到标准修订任务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组成标准编制工作组。

为了使标准更加适用于行业现状,邀请了行业内影响力较大的企业参与到标准的修订过程。

标准编制组在充分研究国内外摩托车用发动机功率要求的基础上,结合国内发动机产品现状,修订完成标准草案稿。

为保证标准的可实施性,标准编制工作组分别走访了行业内的大型企业,调研行业产品并对标准内容征求意见。

标准编制工作组根据意见再次修改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

标准编制工作组同时也在天津内燃机研究所(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下属的国家摩托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天津)对标准的检验项目进行了一些验证测试。

(二)国家标准修订原则和确定国家标准主要内容
1、标准的修订原则
在世界范围内关于摩托车用发动机最大净功率测试标准主要有
欧盟EC指令、ISO标准、美国的SAE标准及日本的JIS标准等。

随着发动机技术发展和发动机测试水平的提高,这些标准在技术内容方面都有了更新,都发布了最新的版本。

我国的最大净功率标准从发布到现在已经执行了十几年了,到目前该标准的一些技术内容已经落后上述标准,主要表现在测量精度要求、传动效率规定等方面。

另外我国的最大净功率标准没有对燃油规格做出规定(燃油规格会影响最终测量功率结果),因此要根据当今先进的国际标准修订我国的最大净功率标准,提高我国的发动机产品检测技术,促进摩托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2、标准修订主要内容
对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的主要技术修订如下:
(1)修改了测量值的准确度;
(2)修改了用于确定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的设置条件;(3)修改了扭矩和净功率试验中发动机应安装的配件;
(4)修改了型式试验时使用的燃油;
(5)修改了传动部件传动效率;
(6)增加了实验室温度控制要求;
(7)明确了测试记录要求;
(8)增加了无法使用标准排气消声器的测试等内容。

(三)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期的经济效果
摩托车属于安全环保类的产品,很多国家和地区把摩托车作为强制性认证产品进行管理,制定了各种标准和认证规则。

摩托车用发动机是摩托车的动力源,其发出的功率是评价摩托车动力性的一个重要的指标,同时也是划分摩托车类别的一个重要参数。

发动机最大净功率不同,一些摩托车的测试项目和要求也不同。

因此确定发动机的最大净功率的测试标准是摩托车行业的基础和重要的标准。

我国在2006年发布了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

这个标准发布对于国内的摩托车及发动机的产品认证和管理,对于提摩托车发动机的质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到目前为止该标准还一直是摩托车行业中的新品公告及3C认证的依据检测标准之一,同时也是企业在设计开发发动机产品参考的重要标准。

(四)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程度,以及与国际、国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或与测试的国外样品、样机的有关数据对比情况
(1)国际先进标准的对比分析
(2)标准采用国标的思路
GB/T 20076-2006在制定过程中主要参考了欧盟的95/1/EC指令, 95/1/EC指令已经作废,目前已经被EU 134/2014附件X 《动力单元性能的技术要求与测试程序》取代(主要技术内容没有更改)。

因此修订GB/T 20076-2006标准还是主要参考欧盟的EU 134/2014的附件X《动力单元性能的技术要求与测试程序》法规,产品生产一致性方面主要参照欧盟EU 44/2014 附件IV 《生产一致性适用要求》。

同时参考ISO标准等先进的技术内容,并且将该标准在行业内多年执行过程中发现的缺陷进行完善。

(五)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关系本标准是目前国内的摩托车产品标准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标准。

与其它已经制定完成的标准一起保证摩托车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状况。

(六)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七)国家标准作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或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建议本标准具有安全要求又有产品特性方面的要求,因此建议为推荐性的国家标准。

(八)贯彻国家标准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建议本标准的执行过渡期为1年。

(九)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标准发布后,原标准GB/T 20076-2006《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发动机最大扭矩和最大净功率测量方法》将作废。

(十)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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