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财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本单位的工作运转,我们在重视财政管理的同时,也要同时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当然,财务管理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管理模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可出台相应的管理制度,日常的财务管理有如下几个方面:

1、现金管理。坚持“钱帐分管,互相牵制”的原则,现金支出范围为:支付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津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各种劳保、福利费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支出;支付差旅费;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等。不得“坐支”现金。现金收支业务要根据合法凭证办理,不准以白条顶库,现金管理要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

2、银行存款管理。我们现在对乡镇是实行乡财县管的模式,对银行存款我们统一规定了只能使用四个专户,一是“工资专户”:用于核算由“结算专户”拨入的乡镇人员非县统发工资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乡镇农业五站人员工资、遗属费、五保户补助、低保资金、伤残抚恤、烈属定期抚恤金、复退军人定期补助、特困救助、社会定期定量救济等;二是“支出专户”:用于核算乡镇由“结算专户”拨入的公用经费;三是:“涉农资金专户”用于核算乡镇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资金、粮食直补资金、良种补贴资金、民政救灾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等;四是“村级资金专户”:用于核算财政补助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其他村级收入。

银行结算票据(如支票、汇票)要专人管理,建立支票等票据登记制度,结算印鉴不得由一人管理,须由会计出纳分别管理,相互制约;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户;出纳应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并于月度终了前从银行取回本单位银行存款对帐单与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逐笔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债权管理。主要包括暂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债必须按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帐,年终要积极组织催收清欠。职工借款如差旅费等,凡跨月报销的单位不得给借款人抽回借条,要开给报销收据。

4、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单价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应作为固定资产核算。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或购建时的实际成本记账。盘盈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价值。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行政单位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单位固定资产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和“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使用部门和每项固定资产进行明细核算,并与固定资产总帐相核对,年终对单位固定资产要进行全面盘点清理,做到帐实相符。

5、原始凭证的审核。原始凭证审核的内容有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及编号;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及填制人;受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凭证应具备的签字和盖章;发票上应印有税务专用章,行政单位按规定收取费用时,应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刷的收据。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人员的基本职责,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会计人员对各种原始凭证要认真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通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编制记帐凭证的依据。

6、开支审批。行政单位的一切经济开支事项原则上由经办人员在原始凭证上注明经办事由、经办人签名的基础上经财务人员审核,由单位分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对审批权限的设置,各乡镇可根据本乡镇的实际情况,对应设置财务审批权限。通常对权限的设置采用分段审批,如:对500元以下的支出由常务副乡长审批,500-2000元之间的支出由乡(镇)长审批,2000元以上支出由集体讨论决定。在权限设置上,我们必须要注意一个普遍存在的误区,那就是分段审批过程中,不管你设几段,但对最高段的权限设置,原则上要经过单位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而

不能由某个人决定,这样既能体现工作的民主性,又能减轻最高段审批人的责任压力,同样也与内部控制理论相吻合。

7、专项资金管理。专项资金的管理要严格遵守“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使用上采取集体研究、集体决策,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事。对项目论证立项、下达资金、填报项目责任书、组织实施项目、项目资金开支使用等方面要公开办事程序,增强透明度。

8、预算外资金管理。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的票据收费,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实行票款分离,规范核算。

9、政府采购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按政府采购目录对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车辆、图书等依法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真正做到既节约资金,又公开透明。

10、会计基础工作管理。为了搞好局系统单位内部会计核算工作,在基层单位财务机构内部,要明确会计事项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进行合理分工,建立岗位责任制。财务人员要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标准,保持会计达标成果,不断规范会计核算,一个单位只能设一套帐,一切收支要纳入单位帐内核算,不得帐外设帐,严禁私设小金库,单位对原始凭证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票据粘贴要规范,记帐凭证的填制要准确规范、会计核算会计科目运用要恰当,各类收支、债权债务、存货、固定资产和专项资金等均要设置明细账进行分类核算,会计账簿设置齐全,账务记载真实、可靠,做到日清月结,上报报表及时、准确。

一、现金管理规定

(一)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现金开支范围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可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范围,国家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除按规定的范围使用现金外,应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只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工资性津贴。这里所说的职工工资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和工资性津贴。

(2)个人的劳务报酬,是指由个人向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等提供劳务而由

企业、事业单位的机关、团体、部队等向个人支付的劳务报酬,包括新闻出版等单位支付给作者的稿费、各种学校、培训机构等支付给外聘教师的讲课费、以及设计费、安装费、制图费、化验费、测试费、医疗费、法律服务费、咨询费、演出表演费、技术服务费、代办服务费等费用。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的其他现金支出,如退休金、抚恤金、学生助学金、职工困难补助金等。

(5)

发票管理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发票是指本单位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主要包括商品销售发票(电脑版)、商品销售发票(手工版)、其他收入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发票等。

3、商品销售发票、其他收入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购买手续。

4、发票的使用

4.1各单位必须在发生经济业务时,才能填开使用发票。不得将发票转借他人使用,也不得向他人借用发票。

4.2填开发票必须真实反映经济业务活动的内容,不得弄虚作假,按照发票规定的内容,把应该填列的项目全部填写进去,不能遗漏。

4.3发票使用的“十不准”规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