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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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

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

集团业务资金归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管理。

第三条集团资金归集应遵循依法合规、统筹兼顾、效率优先、风险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成立资金归集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负责集团资金归集管理的总体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价工作。

管委会由集团高层领导、财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集团财务部门是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资金归集操作规程,组织实施资金归集工作,协调解决资金归集过程中的问题,监控资金归集情况,分析评价资金归集效果。

第六条子公司应积极配合集团开展资金归集工作,负责落实资金归集的具体措施,确保资金归集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三章资金归集方式与规则第七条集团采用余额归集方式,即子公司保留一定余额的的自由资金,超过部分应当日归集至集团总部。

第八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归集资金的内部计息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管委会确定。

第九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归集资金的期限为一年,如需延长,需管委会批准。

第十条集团应在每月20日至21日期间暂停资金归集,以保障子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

第四章会计处理与信息披露第十一条集团与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归集、划拨,按照往来款进行核算。

在合并财务报表时,应抵消往来款项及现金流。

第十二条集团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分析,并向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应监督集团财务部门做好资金归集工作,确保资金归集效果。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子公司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归集资金的,集团财务部门应督促子公司及时归集,并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管委会批准后,可对子公司负责人进行问责。

第十四条集团财务部门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资金归集管理职责的,集团高层领导应督促财务部门改正,并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情节严重的,报管委会批准后,可对财务部门负责人进行问责。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4篇)

公司资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资金管理行为,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公司的资金管理原则包括合理运作、规范管理、风险控制、高效利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部门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四条公司应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制定资金管理目标和方针,并不断完善和调整。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第五条公司应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和预测,编制相应的资金预算。

第六条资金预算应包括营运资金、投资资金和筹资资金三个方面。

第七条资金预算制定应考虑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需求、竞争状况等因素。

第八条资金预算审批应由公司决策层统一负责,并进行科学评估和合理审查。

第九条资金预算执行应实时监控,并及时调整预算指标,保持合理的资金运作。

第十条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三章资金调拨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根据资金需求和优先级,制定资金调拨计划。

第十二条资金调拨计划应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期限等要素。

第十三条资金调拨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报公司决策层审批。

第十四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应监控资金流向,确保按照计划进行。

第十五条资金调拨计划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决策层和相关部门汇报,接受审查和监督。

第四章资金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应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承受能力和控制策略。

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风险监控和预警机制,及时调整资金运作策略。

第十九条公司应加强对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合作伙伴的信用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公司应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包括内部控制、信息安全等方面。

第五章资金利用效率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应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合理安排资金流动,避免资金闲置和短缺。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降低资金成本,寻求融资成本的最优解。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提高资金回报率,优化投资组合。

第六章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建立资金管理信息化系统,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为了有效管理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资金流动和风险,制定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流动管理:规定资金的调拨、汇款、收付款等流程和权限,确保集团内资金的流动有序和合规。

2. 资金计划管理:制定资金计划,包括预算、预测和资金调度等,根据业务需求和市场环境,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投资。

3. 资金集中管理:统一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资金,实现资金的集中管理和集团内部的互借互贷,优化集团整体资金利用效率。

4. 资金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评估和监控制度,对集团内涉及资金的业务活动和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

5. 资金融资管理:明确集团内各个企业单位的融资政策和融资方式,合理安排融资活动,控制债务风险,确保融资合规和稳定。

6. 资金运营管理:加强对集团资金的监控和运营,包括资金回流、资金利用效率、资金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提高资金运营的效率和收益。

7. 资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定资金报告和信息披露制度,定期向上级管理层和股东披露集团内部资金状况和运营情况,增加透明度和信息披露。

以上是常见的集团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应根据集团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设计和调整。

同时,还需要不断完善和更新制度,适应市场环境和公司变化的需要。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管理办法集团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集团资金管理行为,维护企业资产财产安全,充分利用资金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财务人员和与财务相关的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等。

第三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保证资金流动的安全、顺畅、高效。

第四条资金管理工作应当从接收、保管、使用、监管等方面全方位考虑,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条集团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分层管理,实行专人责任制,确保各环节顺畅,各责任人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资金管理原则第六条单一账户原则。

集团内所有资金都应使用同一账户进行管理,便于集中监管和控制资金使用。

第七条固定存款原则。

集团内资金应尽量使用固定存款进行管理,稳步提高存款收益。

第八条资金监管原则。

集团资金应当实行专人监管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安全,规避风险。

第九条资金管理公开透明原则。

所有资金使用费用必须经过审核并公示,便于各方面了解和监管。

第十条资金使用合理原则。

资金使用必须合理、合法,不得违规使用或挪作他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

第三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十一条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管理和监督部门,负责集团内所有资金的接收、保管、使用和监管等工作。

第十二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依法、合规、规范地组织、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十三条集团内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财务制度等要求开展各种资金活动,不得超越职权和权限。

第四章资金流动管理第十四条资金流动应当遵循资金流动合理、合规、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风险。

第十五条资金到账后应当及时入账,确保财务账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六条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办理,严格控制资金使用,确保使用效益最大化。

第五章资金监管与风险控制第十七条资金监管应当实行专人负责制度,对账务、资金流动等进行监督、验收和审核,确保资金安全顺畅。

第十八条集团内财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管理制度,避免犯罪行为,保证资金安全。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是指在企业集团内部,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和监督的制度。

其目的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和维护集团的整体财务健康。

集团资金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资金筹集:规定资金筹集的来源和方式,如债务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调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筹集的限额和使用条件,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利用。

2. 资金预算:制定资金预算计划,明确资金收入和支出的预期目标,包括日常经营活动、投资项目、财务费用等。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资金预算的编制过程和责任人,并进行定期的预算跟踪和调整。

3. 资金运作:规定资金的使用方式和流转路径,包括支付、收款、调拨、投资、融资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审批和核实资金操作,确保资金流向透明、合规和安全。

4. 资金监控:建立资金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实时监测资金的流动和使用情况,通过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检查等手段监督和评估资金管理的效果。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和纠正措施,以应对风险和异常情况。

5. 资金结算:规定资金结算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货币结算、跨境结算、清算和结算等。

制度会要求严格核实资金结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避免资金流失和损失。

6. 资金管理责任:明确资金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有效的内部审批和授权机制,避免擅自挪用、私自决策或滥用资金的情况发生。

同时,制度还会规定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和约束管理者和员工的资金管理行为。

综上所述,集团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集团内部重要的管理工具,通过规范和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集团的财务健康和稳定发展。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需求,为了维护公司的财务稳定和保障公司的资金安全,制定本《集团内部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个部门和子公司。

第二条公司内部资金包括日常经营所需、投资活动和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资金,管理范围为公司内的各类账户和现金。

第三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宗旨是要实现合理规划、有效利用和严格监督资金运作,确保资金流动的高效性和安全性,最大限度地保障公司的财务利益。

第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人员必须遵循公平、透明、规范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合规地管理资金活动。

第五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司的财务政策和风险管理要求,确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得到充分执行。

第二章资金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主要由公司财务部门和各级部门财务负责人共同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起草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监督公司内部资金的日常管理,负责资金流动的监控和分析,并定期向公司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八条各级部门财务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资金管理工作,制定资金使用计划,落实公司财务政策,并负责核实本部门的资金流动和账务,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管理。

第九条公司内部各类账户的操作权限应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设置,必须经过授权后方能操作,禁止私自调整账户余额和转账操作。

第十条公司内部对于重要资金的监测与控制,必须配备专门的财务技术人员进行系统设置和监控,确保交易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内部资金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做到自律自查,杜绝违规操作和侵占公司资金行为。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的各类资金支付和收款都必须经过正规的程序和授权流程,并进行适当的审批和备案。

第十三条公司内部对于资金日常管理应实行预算控制和成本管控,合理分配和利用公司的资金资源。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资金的日常结算应遵循风险控制原则,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尽量减少公司的偿债压力。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对于资金的运作应进行风险评估和预防措施,建立完善的资金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体系。

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一、引言财务部作为企业的核心部门之一,对于资金的管理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资金的运作,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制定一套有效的资金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就集团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介绍和论述。

二、资金管理目标资金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并最大限度地实现资金的增值。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财务部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资金管理职责与权限1. 资金管理职责:财务部负责企业资金的筹措、分配和监督,确保资金在企业内部的合理配置。

2. 资金管理权限:财务部拥有对企业内部所有资金的决策权和监控权限,包括资金的收付、调配、投资和融资等。

四、资金预算与控制1. 资金预算:每年财务部根据企业的发展目标和经营计划,编制资金预算,明确资金的来源和用途,并进行逐月、逐季、逐年的详细分解。

2. 资金控制:财务部根据资金预算进行日常的资金控制,及时监控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资金的有效利用,并做出相应的调整。

五、资金筹措与融资1. 资金筹措:财务部负责企业内部资金的筹措工作,包括资金的收款、存款、融资等,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筹资方式。

2. 融资管理:财务部负责与银行、金融机构等进行融资洽谈,并根据企业的融资需求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并负责融资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六、资金支付与收款1. 资金支付:财务部负责企业内部的资金支付工作,包括发放工资、支付供应商款项、支付税费等,并建立支付控制制度,确保资金支付的安全和准确性。

2. 资金收款:财务部负责企业内部资金的收款,确保收款的安全和及时性,并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核对款项的准确性。

七、资金投资管理1. 资金投资策略:财务部负责制定企业的资金投资策略,根据市场条件和企业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投资产品和渠道。

2. 投资风险管理:财务部负责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和管理,并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降低投资风险。

八、资金监督与审核1. 资金监督:财务部负责对企业内部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资金的合规性和安全性,防止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

集团资金归集管理办法一、总则1.1 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资金归集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确保集团资金安全。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

1.3 资金归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统一管理、分级负责;(2)风险可控、效益优先;(3)公开透明、操作规范;(4)动态调整、持续优化。

二、资金归集管理组织架构2.1 集团设立资金归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资金归集管理的决策和指导。

2.2 集团财务部门为资金归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修订和组织实施资金归集管理制度。

2.3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设立资金归集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资金归集管理工作。

三、资金归集范围及方式3.1 资金归集范围:(1)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自有资金;(2)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融资资金;(3)集团内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部门的其他可用资金。

3.2 资金归集方式:(1)内部银行转账;(2)委托贷款;(3)其他合法合规的资金归集方式。

四、资金归集流程4.1 资金预测: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需求,并报集团财务部门。

4.2 资金计划: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预测结果,结合集团发展战略和财务状况,制定资金归集计划。

4.3 资金归集: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按照资金归集计划,按时足额将资金归集至指定账户。

4.4 资金使用:集团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需求,将归集的资金分配至相关单位或部门。

五、资金归集管理要求5.1 资金归集应遵循以下要求:(1)确保资金安全,防范资金风险;(2)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3)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资金合规使用;(4)加强内部监控,防止资金挪用。

5.2 各子公司、分支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定期对资金归集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3 集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归集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归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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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资金管理原则
第一条资金管理是指所有与资金有关的管理活动,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关系管理、银行帐户及存款、银行付款、对外融资、内部存贷、内部项目资金往来、外汇等。

第二条集团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资金管理政策,制订、监督、解释及修改本资金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实行资金计划管理,通过编制和执行各项资金计划(包括月度资金计划和周资金申请等),对融资、付款等各项资金活动进行有序安排以控制资金成本。

第四条由集团财务部进行资金集中管理和统一支付。

各子公司财务部根据集团财务部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油站资金和收款工作进行管理。

公司所有现金收入必须及时缴存公司的银行帐户,公司任何人不得侵占、挪用、坐支公司现金或有价票卡。

第五条公司对外融资、担保、抵押等资金业务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上述活动。

第二章银行帐户和资金集中管理第六条集团及各子公司单位银行帐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购买、保管支票等银行支付票据,申请开通和使用网银等,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批准后,按照公司资金政策办理。

公司的会计账户设置应一一对应各银行账户,公司会计应每月出具银行余额调节表以监控银行未达账项。

第七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原则上为法人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副总经理私章,特殊情况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副总经理及总经理批准。

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私章的使用遵循公司相关印章管理流程,副总经理私章由副总经理本人保管。

第八条公司的银行账户按照账户性质和用途分为基本户(支付和报销专用)、收入户(收入专用)、税务专户(税务和扣款专用)、资金池专户(资金池调拨专用)、贷款专户(贷款放款及还款专用)、其他专户(根据具体业务设置)。

第九条集团设立一级收入帐户,集团及所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条集团下属子公司设立一级收入帐户,子公司及其下属油站所有收入资金全部及
时归集至该帐户。

第十一条公司收取的转账支票、银行承兑汇票等,应由集团出纳接收时向客户(必须由业务部门人员带领)出具收款收据,由会计在收款收据上签字确认并同时记账。

集团出纳应造册逐笔登记接收、进账存行情况。

第十二条不允许擅自使用现金或支票等纸质票据方式对外支付。

集团、子公司财务部不保留支付用现金备用金。

特殊情况使用支票等纸质票据支付必须报经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集团财务总监和集团副总经理批准授权使用银行预留印鉴。

集团的纸质支付票据由集团出纳保管并造册逐笔登记领购、使用和作废情况。

集团下属子公司的银行开户文件、经批准购买的纸质支付票据由该公司财务部经理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并造册逐笔登记领购、使用和作废情况。

第十三条所有银行帐户的网银支付操作权限归集团财务部。

网银支付操作权限分工为:集团财务出纳——单据录入,集团财务总监——一级复核,集团副总经理——二级复核及系统管理员。

上述人员岗位变更同时需要进行网银操作权限和U盾的交接。

集团财务部根据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相关资金计划及审核后的单据或信息,统一进行资金支付。

其中子公司支付由集团财务部使用子公司开立的银行帐户和网银。

第十四条所有纸质票据及网银等各种方式支付,均应先进行会计记账,再进行出纳支付提交。

第十五条不允许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擅自办理委托收款、银行代扣款等业务,如因政府和公共事业部门规定不得不采取此种结算形式的,必须由该项业务的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部门总监或子公司总经理审批,报集团财务总监批准并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备案。

第十六条集团财务部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统一调度全集团各银行帐户资金,减少资金沉淀和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或银企合作总体利益。

集团财务部应至少每年对公司资金存量标准进行分析和回顾和修订,并报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

资金存量标准执行情况应列入集团财务部的KPI考核内容。

第十七条集团各法人公司之间,如因临时资金调剂产生资金流动,必须通过银行资金管理平台,按照银行委托贷款方式进行,并按照银行委托贷款协议计付利息。

第三章资金计划
第十八条集团各部门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对本部门(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负责。

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应指定资金计划人员负责本部门(子公司)资金计划的收集、汇总和报送,对资金计划的报送质量负责。

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指定接替人员并通知集团财务部资金组。

第十九条上述资金计划人员,应于每月20日前,汇总本部门、本公司次月资金计划,报送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并抄送本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

集团财务部资金组根据该月度资金计划进行资金安排和融资,并以该月度资金计划对照次月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披露和考核。

第二十条为提升突发大额付款的资金供给能力,上述资金计划人员应于每月10日前,汇总本部门、本公司本月更新的资金计划,报送集团财务部资金组,并抄送本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财务部每月汇总上月资金计划达成情况制作资金月报,向公司管理层进行披露。

各部门、子公司应对本部门、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情况作出改善建议。

各部门、子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应逐步列入该部门、子公司KPI考核内容。

第四章油站收入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油站收入资金必须及时缴存银行,银行上门收款频率和特殊情况下油站收入现金滞留天数由集团财务部核准并通知执行。

第二十三条各油站必须严格执行《油站财务手册》有关资金管理操作细则和指引。

第二十四条各子公司财务部负责所属油站资金相关业务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第五章资金支付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批准的预算(费用预算和资本性支出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挪用预算和超预算开支。

各部门经理是各部门预算的责任人。

任何因特殊需要而发生的预算外支出,应履行审批程序并按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授权原则批准。

第二十六条任何资金支付必须事先遵循董事会授予的财务权限手册(MOA)审批,属于采购范围的先履行采购程序,后办理付款手续。

第二十七条付款按性质分为员工借款、员工报销支付和对外转帐支付三种类型。

应当按照公司相关报销和付款审批制度和流程进行审批。

(一)员工借款:指员工因公出差或因公司业务目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
元)的零星采购或支付费用等需要,预先借支资金以备支付使用,出差返回后或采购结束取得票据进行报销冲账。

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借款人个人帐户。

(二)员工报销支付:指员工业务活动费、差旅费支出,员工政策范围内报销、因公司业务目的发生的单笔金额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零星采购个人垫付款支出的报销。

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报销人个人帐户。

(三)对外转帐支付:除上述员工借款或报销以外的付款均采用“对外转帐付款”方式。

除因政府规定等特殊原因外,单位之间往来结算应采用“对外转帐付款”方式,不支持使用员工借款或员工报销支付方式。

此类付款的收款人为外部收款人单位帐户。

第二十八条中国现行法律规定中国境内除“特别行政区”外的其他地区不流通外币现钞。

因此,本公司规定除出国出差(或培训)的国外费用及补助(包括港澳地区),经批准可申请领取(或报销)外币外,一般个人报销结算中不得使用外币结算。

第六章资金服务项目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金服务项目指与其他机构合作开发产品,并影响到公司资金安全或结算方式或银企合作的项目,如与金融机构合作联名信用卡项目;与软件开发公司合作开发资金管理软件等项目。

第三十条集团各部门、各子公司未经过集团财务部资金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审批,不允许擅自与金融机构、软件公司、其他机构合作有关资金服务项目。

第三十一条如其他部门、各子公司需开展类似项目,提交集团财务部审核、审批的材料包括:项目情况说明(分析与评估报告)、项目合作协议书以及部门总监、子公司总经理批准文件。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司批准之日起实施,原《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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