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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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突发事件处理要求,提高我市风暴潮、海啸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在风暴潮、海啸来临的紧急情况下能及时、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风暴潮、海啸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国海发23号)、《厦门市防洪、防台风预案》,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1.2 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分级负责,快速反应。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充分发挥市直各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的职能。

1.2.2 加强监测,及时预警,以人为本,减轻灾害。

以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业务运行系统为主体,实行高频率、高密度地监测,及时掌握风暴潮、海啸发生、发展动态,快速做出预警预报,及时疏散人群,尽最大努力减少风暴潮、海啸发生时造成的损失。

1.2.3 信息共享,加强交流,密切协作。

要加强与上级部门及各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建立海洋灾害信息实时互通与共享机制,密切协作,确保海洋灾害的及时预警和快速处置。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厦门海域的风暴潮、海啸监测、预报、警报、预防和灾害防御。

2 应急组织体系2.1 组织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直接领导下,成立市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专家组。

同时,各级政府相应成立区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区所辖范围内风暴潮、海啸应急反应工作。

2.2 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

领导小组成员由市海洋与渔业局、发改委、水利局、气象局、地震局、公安局、交通委、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建设与管理局、农业局、教育局、港口管理局、市政园林局、旅游局、贸发局、经发局、市通信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委宣传部、厦门海事局、厦门电业局、厦门海洋环境预报台等部门的分管领导组成(具体职责见附件)。

《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海洋灾害应急预案》海洋,是地球生命的摇篮,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空间。

然而,海洋灾害的频频发生,给沿海地区的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为了有效应对海洋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海洋灾害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国管辖海域内发生的风暴潮、海啸、海浪、海冰、赤潮等海洋灾害的预防、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

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应急指挥中心成立海洋灾害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海洋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中心由政府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包括海洋、气象、水利、民政、交通、卫生等。

(二)各部门职责1、海洋部门负责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及时提供海洋灾害的相关信息和数据。

2、气象部门负责提供气象信息,特别是与海洋灾害相关的大风、暴雨等气象条件的监测和预报。

3、水利部门负责水利设施的安全运行和调度,协助做好防潮堤等水利工程的抢险工作。

4、民政部门负责组织救灾物资的调配和发放,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5、交通部门负责保障交通干线的畅通,组织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的运输。

6、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救援队伍,做好受灾地区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三、预防预警机制(一)监测预报建立完善的海洋灾害监测网络,加强对海洋环境、气象条件等的监测。

利用卫星遥感、海洋观测站、浮标等多种手段,实时获取海洋灾害的相关信息。

通过专业的分析和预测模型,对海洋灾害的发生、发展趋势进行预报。

(二)预警发布根据监测和预报结果,按照灾害的严重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时发布海洋灾害预警信息。

预警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确保预警信息能够迅速传递到可能受影响的地区和人员。

(三)预防措施1、加强沿海地区的工程建设,提高防潮堤、海堤等防护设施的防御能力。

2、制定和完善沿海地区的产业规划,避免在灾害高风险区域建设重要设施和发展重大产业。

小学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

小学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

小学风暴潮海啸应急预案一、目的为了加强我校对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针对影响校园及附近海域的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开展的应急观测、预警、灾情调查报送等工作。

三、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1. 应急组织体系我校成立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指挥部,由校长担任指挥长,分管副校长、后勤主任、安全主任等相关人员担任成员。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救援组、疏散组、保卫组、通讯联络组、医疗救护组等六个小组。

2. 应急职责(1)应急指挥部:负责我校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

(2)办公室:负责日常应急值守,与上级部门、相关部门的应急信息收发和承转,灾情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救援组:负责组织救援队伍,准备救援物资,开展救援行动。

(4)疏散组:负责组织师生疏散,确保师生安全撤离。

(5)保卫组:负责维护校园秩序,保障救援通道畅通。

(6)通讯联络组:负责应急通讯保障,确保信息畅通。

(7)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救护工作。

四、预防预警措施1. 加强观测预报(1)密切关注气象、海洋部门发布的风暴潮、海啸预警信息。

(2)加强与当地政府、海洋部门的合作,共享相关信息。

2. 宣传教育(1)定期开展风暴潮、海啸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2)将风暴潮、海啸灾害防护知识纳入校园安全教育课程。

3. 应急准备(1)制定应急物资储备计划,确保救援物资充足。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的应急能力。

五、应急响应流程1. 预警阶段(1)当接到风暴潮、海啸预警信息时,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办公室负责发布预警通知,救援组、疏散组、保卫组等立即进入应急状态。

2. 应急响应阶段(1)救援组开展救援行动,协助疏散组组织师生撤离。

(2)疏散组按照预定的疏散路线,迅速、有序地组织师生撤离到安全地带。

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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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应急预案。

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店铺帮大家整理的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精选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1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健全风暴潮灾害应急响应机制,积极应对风暴潮灾害,保证风暴潮灾害防御工作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依据国家海洋局《风暴潮、海浪、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福建省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和《福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

1.3工作原则1.3.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各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适时启动本级风暴潮灾害应急预案,落实防御风暴潮灾害各项应急工作任务。

1.3.2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在处置风暴潮灾害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首选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且对财产损害较小的措施。

1.3.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加强与本级气象、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协作,加强海洋与渔业系统上下的沟通协调,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预防、应急处置风暴潮灾害和灾后渔业生产恢复。

2、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2.1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设立风暴潮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海洋与渔业系统防御风暴潮应急工作。

市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防灾减灾处。

2.2 市局领导小组组成组长:局长副组长:分管防灾减灾的副局长任副常务组长;局党组成员和其他副局长,执法支队、技术中心(海洋预报台)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成员:防灾减灾处处长、局办公室主任、渔船渔港管理处处长、水产产业处处长、资源环保处处长、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分管副支队长、市海洋与渔业技术中心分管渔业副主任、局应急指挥中心主任。

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局防灾减灾处处长兼任,副主任由市海洋预报台分管领导、局应急指挥中心副主任兼任。

天津市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天津市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

天津市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天津市风暴潮海浪海冰和海啸灾害应急预案一、基本情况天津市是我国北方城市,东临渤海,面积为11930平方公里,是我国最重要的港口城市之一。

由于其临海的特殊位置,可能会受到风暴潮、海浪、海冰以及海啸等灾害的影响。

为了提高应对这些灾害的能力,制定此应急预案。

二、预警和预报1.海浪预警和预报根据中央气象局的预报,天津市海域可能会受到强风、大浪等海浪天气的影响。

天津市海洋气象中心将对此进行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发布海浪预警。

2.风暴潮预警和预报天津市海域可能会受到风暴潮的影响,天津市海洋气象中心将对此进行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发布风暴潮预警。

3.海冰预警和预报天津市海域可能会出现海冰,天津市国家海洋预报台将对此进行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发布海冰预警。

4.海啸预警和预报天津市海域可能会受到海啸的影响,中国地震局将对此进行预警和预报,并及时发布海啸预警。

三、应急预案1.风暴潮和海浪(1)预防措施1)加强对天津市海域的巡逻和监测,及时发现海浪和风暴潮迹象。

2)加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络。

3)加强海洋观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掌握海洋灾害的动态信息。

(2)应急处置措施1)在海浪和风暴潮来临前,加强对港口设施、海上航行的交通工具以及建筑物等的巡逻和监管。

2)对于海浪和风暴潮造成的水浸、塌方、滑坡等灾害,第一时间组织有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前往抢险和救援。

3)对于困难群众,及时组织撤离和转移。

4)对于港口设施和船只等资产进行风险评估。

2.海冰(1)预防措施1)加强对天津市海域的巡逻和监测,及时发现海冰迹象。

2)加强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和港口企业之间的协作和联络。

3)加强海洋观测和预警系统的建设,掌握海冰的动态信息。

(2)应急处置措施1)对于受冰灾情况影响的港区,及时调集船舶和人力资源,积极开展抢险工作,确保航道畅通和港区设施安全。

2)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和转移工作。

3)加强对港口设施和船只等资产的管理和保护,力争损失降到最低。

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策划方案

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策划方案

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策划方案一、背景分析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加剧,极端气候事件频发,风暴潮、海啸等自然灾害对沿海地区造成严重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灾害损失,制定一套科学、实用的风暴潮、海啸灾害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二、预案目标1.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降低灾害损失。

2.提高政府应对风暴潮、海啸灾害的应急能力。

3.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三、预案制定原则1.实事求是,科学合理。

预案制定应基于实际情况,充分考虑风暴潮、海啸灾害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应对措施。

2.突出重点,分层次实施。

预案应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分层次、分阶段实施。

3.动态调整,不断完善。

预案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经验教训,不断调整和完善。

四、预案内容1.预警预防(1)建立预警系统:利用气象、海洋、地质等部门的数据,建立风暴潮、海啸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2)加强监测:对沿海地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上报。

(3)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强风暴潮、海啸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2.应急响应(1)启动应急预案: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和力量投入应急响应。

(2)人员转移:迅速组织沿海地区人民群众转移,确保生命安全。

(3)救援物资调度:合理调度救援物资,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

(4)交通管制:对沿海道路实行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3.应急救援(1)成立救援队伍: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开展现场救援。

(2)医疗救护:确保受灾地区医疗资源充足,及时救治受伤群众。

(3)生活救助:为受灾群众提供临时住所、生活用品等。

4.恢复重建(1)评估灾害损失:对受灾地区进行灾害损失评估,为恢复重建提供依据。

(2)恢复基础设施: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保障受灾地区正常生产生活。

(3)心理援助: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援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

五、预案实施保障1.组织保障:成立应急预案指挥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确保预案顺利实施。

【应急预案】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

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对突发性事件处理的要求,提高海洋灾害预防和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海洋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1.2.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应急反应机制,加强应急工作管理,落实应急反应程序和措施,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确保应急工作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

1.2.2加强监测,及时预警,减轻灾害以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业务运行系统为主体,对海洋灾害实行高频率、高密度的监视监测,及时掌握海洋灾害发生、发展动态,快速做出预测预警,为防灾减灾提供决策支持。

1.2.3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密切协作加强各有关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合作,建立海洋灾害信息实时互通与共享机制,调动各方资源,确保海洋灾害的及时预警和有效应对。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国近海和沿海地区的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预防和应对工作。

2 应急组织体系和职责国家海洋局设立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和应急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

各分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应建立相应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工作机构,落实相关责任。

2.1领导小组组成及主要职责组长:国家海洋局主管业务领导副组长: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领导成员:中国海监总队、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主管业务领导。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和结束;负责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实施。

2.2办公室组成及主要职责办公室主任: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领导成员: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司监测预报处,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业务处,中国海监总队相关处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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