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探析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析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析张春晖隆化县国土资源局【摘要】完善的土地制度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关键,明晰而确定的土地权利是改善透明性、增加问责制、改进治理效果以及减少与土地相关的法律纠纷的重点。
本文就此进行简要探析。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民问题是我国的根本问题,而与农民问题联系最密切的则是土地。
这就决定了农地制度在我国各种社会经济制度中的基础性地位。
所以,每一次农地制度变迁都会引起巨大的社会反响。
同时,农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对我国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如何使它们得到合理的解决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一、农村土地制度的概述广义的土地制度定义较为广泛,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指生活与一定社会经济环境中的人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总和。
广义上的土地制度既包括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也包括土地保护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土地征用制度等。
而狭义的土地制度则仅包括广义土地制度的一部分,即仅包括土地的所有制度、土地的使用制度和土地的国家管理制度。
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基于当时的特殊原因,人们习惯上理解土地制度的定义为狭义的土地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土地利用方式的扩大,人们对土地制度的含义也在不断地深化和发展。
我国现阶段的土地制度是体现了中国特色的土地制度,结合了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既是一种经济制度,又是一种法权制度,它以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为基础和核心,是土地经济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是上层建筑的有机组成部分。
二、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1.加强法制化建设确保制度稳定。
早在2000年,党中央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就指出“要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法制化建设”,此后相关法律和部门规章的出台,更是明确了中国政府建立“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制度”的目标。
但是,由于科学发展观尚未完全转化为科学政绩观,当前各地在片面追求城镇化发展速度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不少破坏农村土地制度的倾向和苗头,如强制推行承包土地流转、强占农民宅基地等,不仅有损农村社会稳定,也给城镇化发展打上了“不健康”的烙印。
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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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当下改革路径探析

理论研究商品与质量2012年7月刊72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当下改革路径探析□刘鹏1李显勇2(1浙江财经学院;2山东省东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土地制度按其基本涵义,在概念上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广义的土地制度,是指:一国人地关系中人与人关系的法定结合形式,通常包括地权制度与土地产权关系及政策、土地金融制度与土地金融政策、土地税制度与地税政策等主要内容。
狭义的土地制度,则专指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土地产权关系,即地权关系,在我国一般称之为土地所有制或土地所有关系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制度、土地利用(使用经营)权制度、上地租佃(赁)制度、土地抵押制度、土地管理权制度。
总之,地权制度涉及的内容应是土地制度构建的核心。
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衍变,本文着重讨论农村的土地制度,因为中国传统上是农耕社会,自中华文明的开端起时至今日,历经数千年,农村的土地问题始终是国家的首要问题。
一、新中国成立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一)原始社会时期的农地制度在夏王朝建立之前,我国经历了数十万年的史前阶段。
依照世界历史的惯例,这一阶段的人类社会大致经历了原始群时期和氏族制度时代。
在原始群时期,实行原始群土地公有制,土地供群落成员共同利用。
进入氏族制度时期后,形成了土地氏族公社内部公有制。
与原始群时期相比,各氏族(部落)之间的土地占有观念大大增强;(二)奴隶社会时期我国农地制度就土地所有制而言,奴隶社会实行的是土地国有制,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连同奴隶本身都隶属于奴隶主。
就土地使用经营制度而言,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及其臣属直接驱使奴隶集体耕种,各级奴隶主对分封所得的土地与奴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但可以世代继承,从而成为氏族私有财产。
最为典型的土地使用制度就是井田制。
在"井田制"下,耕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但不管是共同耕作的"公田"还是各个家庭耕种的"私田",都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问题探析

经济发展不平衡和 “ j农 问题 ”的核心 ,积极探索我 国农村 土地制度改革的方 向与路径 已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至关重
要 的环 节 。
2 目前 我 国 农地 土 地 产权 中存 在 的 问题 及 其 影 响
然与承包经营权的真正内涵相比,其权利所包含的内容是不
充 分 的 , 其权 能 是 残缺 的 。承 包 经营 权 不 充 分 、不 明 确 的 原 因 在 于 两权 分 离 不 足真 正 建 立在 商品 化 、 场 化 基 础 上 的 平
等关系,而是基于国家意志和意识形态偏好, 所订权t体
23 土 地 产 权 的 不 完 整 性 。家 庭 承 包 经 营 制 被 形象 地 称 为 _ 所 有 权 与经 营 权 分 离 ,但 是 我 国农 村 日前 的承 包 经 营权 的 内 涵 是 不 充分 、不 明确 的 ,充 其量 是 一 种 耕种 权 。经营 权 从 本 一
质上说应该属于使f 权,而使用权可以衍生 转 } j l 、转 租、
3 产 权 理 论与 土 地 产权
模 、分散型生产 ,~方面其盲 同性和趋同性极 易导致 “ 一 一哄
而 上 ,一 哄 而 下 ” 形 成农 业 产 品 生产 循 环 波 动 的怪 圈 ; 另 ,
…
方 面 , 土地 的小 规模 分 散 经 营难 以形 成 规模 经 济 ,适 应现
代 化 大 生 产 的 要 求 ,使 广 大 农 民 只 能 依 靠 土 地 解 决 温 饱 问
入股、抵押 、收益等项权利。而作为具有使用权性质的承包
经 营 权 却 只有 耕 种权 、部 分 的 收 益权 和 极 少量 的处 置权 。显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可行路径探析——有限制的土地私有化和集体所有制下的土地扩权

[ 文献标识码 ] A
关 的 可行 路径 , 以供 参 考 。
自改 革 开 放 以 来 , 我 国经济 长期保持 高速 增长 , 人 民生 活
水平 获得 较 大提 高 。 但 与此 同时 , 增长也 带来 了新 问题 、 新 挑 战 。“ 三农 ” 问 题 就 是 近 年 来 引 起 极 大 关 注 的热 点 之 一 。城 乡 收
忧 。 如 何 遏 制 并 逐 步 扭 转 这 种 令 人 不 安 的趋 势 , 实 现农 民收 入
1 土 地产 权私 有 , 同时也 作 出相应 限制
以杨 小 凯 、 文贯 中 、 周 其 仁 等 为 代 表 一 些 经 济 学 家 支 持 并
建 议 实 行 农 村 土 地 产 权 私 有 化 。 因为 私 有 化 的 产 权 是 一 种 界 定 最为清晰 、 权 利 最 为完 整 的产 权 。它 是 一 个包 括 了所 有 权 、 使用 权、 收益权 、 转 让权 、 处置 权、 开发权 、 抵 押权 等 多 种 权 利 的 权 利 柬 。私有 产权 具有 完全 的排 他 性 , 既 要 求 排 他 性 地 获取 收益 , 也
范 奉 群 : 中 国 农村 土地 产 权 改 革 的 可 行 路 径 探 析
农 业 经 济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改革的可行路径探析
有 限制 的 土 地 私 有 化 和 集 体 所 有 制 下 的 土地 扩 权
范 奉 群
( 上海大 学, 上海
2 0 0 4 4 4 )
[ 摘 要 ] 制 度 都 有 其 时代 局 限 性 。改革 初 期 实行 的 家庭 联 产 承 包责 任 制 在 当 时具 有 先 进 性 , 解放 了 农村 生产 力 , 促 进 了农 村 经济 发 展 . 但 时 至 今 日。 “ 三农” 问题、 城 乡收 入 差 距 的 不 断 扩 大 都 让 我 们 不 得 不 再 次 将 目光投 向农 村 的 土 地 改革 领 域 。以 目前 学界 中的 两种 改革 思路 为基 础 , 并 结 合 台湾 、 日本 、 韩 国等 高人 口密 度 国 家的 农 村 发展 经验 , 提出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探析

利益 。一 些 地 方 在 片面 追 求经 济 发 展 和
土 地 征 收 过程 中所 存 在 的 问 题应 该 得 到 高 度重视 ,并探 索相 关解 决 途径 。
土 地 征 用 关 系 到 农 民 最 基 本 的 生 活 权 益 ,立 法应 当通 过 进 一 步 健全 和完 善 , 保 障 农 民 的 土地 在 征 用 过 程 中 利益 免 遭
侵犯。
三 、土 地 征 用 程 序 不 规 范 、限 制 了 农 民 的参 与 权 。 政 府 在征 用农 村 土 地 的 方 案做 出后 , 由县级 以上 政 府 予 以公 告 并 组 织 实施 。 从 中 我 们可 以看 出在 土 地 被 征 用 的过 程 中农 民和 集体 被 剥 夺 了一 切 权 利 ,完全 处 于 任 人 宰 割 的地 位 ,从 土 地 征 用 的决 定 到 争 议 的 解 决 完全 听任 行 政 部 门 的 命令 ,土 地 征 用 方 案 和 安置 方案 均 在 批 准 之后 才公 告 ,这 时 农 民不 管有 何 理 由 ,都 不会 影 响征 地 方 案 的 实 施 。此 外 。在 土地 征 用纠 纷 发 生 后 ,法
《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的相关规定 ,
“ 绩 工程 ” 的促 使 下 ,滥 用土 地 ,把 政 大 量 的农 用地 转 化 为 城 市 用地 和 工 业 用 地 ,造成 了土地 资源 的严 重浪 费 。 二 、农 民利 益 未 受 重视 。根 据 我 国
近些年 ,随着农民失地情况增多 ,
土 地 征 用 的 速 度 加快 ,政 府 与 人 民 之 间 的利 益 关 系越 来 越 紧张 ,同 时 。 由于 社 会 保 障缺 失 ,给 予 失地 农 民 的利 益 补 偿 不足 ,农 民再 就 业 困 难 ,加 上农 村 经 济 社会 发展 阻 力加 大 ,导 致 农 民 上访 事 件 和 干 群 冲 突事 件 ( 般 是 农 民跟 建设 单 一 位 发 生 冲 突 )日益 增 多 ,也 越 来 越 严 重 。 如 此 紧 张 的社 会 关 系 ,大 大 的 阻碍
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探析
20 0 6年 3 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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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用地产权制度改革探析
郭步 尧 支 小 婷
口 510 ) 7 1 1 ( 华 南 热 带 农 业 大 学 文 法 学 院 海 南儋 州 5 1 3 ; 1 7 7 7 2华 南 热带农 业 大学应 用科 技 学 院 海
山 ,属 于农 民集 体所 有” 。第 九条 :“ 国有土 地 和农
民集 体所 有 的土 地 ,町以依 法确定 给单 位或 者个 人 使 用 。使 用 土地 的单 位 和个人 ,有 保 护 、管 理 和合
前 提和 基础 ,对稳 定农 村 集体经 济 ,保 护农 民合 法 利 益 ,促 进农 村 城 市 化进 程 都 有 十分 重 要 的 意 义 。
维普资讯
第 l 2卷 第 l 期
Vo .2 No 1 11 .
华 南 热 带 农 业 大 学 学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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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分 析 我 国 现 行 农 用 地 所 有 权 和 使 用 权 现 状 ,认 为 我 固 目前 的 农 用 地 制 度 存 在 所 有 权 主体 不 明 、 士地 产 权
缺乏保护 、没有合理 的上地产权 流转机制等 方面的缺陷 ,已经不适应 社会 主义市 场经济发展 的客观要求 ,不 能 适应发展现 代化农 和农村非农 化时 十地 产权 制度所提 出的要求 。有 针对性地提 出改革我 国农 地产权制度 、明
问题 ,严重 制约 着我 国农 业 的发展 。要 实 现我 国农
业 的可持续 发展 ,改变 目前农 用地 利用 低效 率 、不
农村“三权分置”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探析
农村“三权分置”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探析“三权分置”是指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及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三项权利分离、确权、有偿划转、统一登记、再分配,地方政府放弃对农村土地的直接管理。
该政策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面临实际困境。
本文对农村“三权分置”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进行探析。
一、现实困境1.资金投入不达预期。
“三权分置”是通过有偿划转的方式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但是资金问题成为“三权分置”政策落实的瓶颈。
有的地方财政困难,划转资金不足,有偿划转以耕地为主,资金并不能流向各村的资产。
有的地方将划转资金作为普惠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事业,对村集体经济贡献较少。
如此一来,农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2.村集体经济组织缺乏有效运营机制。
当前,由于多种原因,农民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投入意愿不足,导致村集体经济组织盈利能力不足,缺乏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并且,对集体资产的管理和运营也相对滞后。
在“三权分置”实践中,一些地方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以转让土地使用权、承包土地等方式盈利,缺乏创新性的盈利模式。
3.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化运作不佳。
在市场化的经营环境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益主要来源于商业运作。
然而,村集体经济组织缺少理性的管理思路,缺乏市场敏锐性和经营理念,不能与市场基本要求相契合,导致运营效益不佳。
用以商业化运营的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被迫转入政府资产或者市场资产,个别农民财产被侵犯、经济效益不能提高。
二、发展路径1.政府应尽快确保筹措资金,使其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政府需要加大投入,积极扶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金支持。
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加强财政划转资金的管理和监督,防止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流失或滥用。
此外,建立农村金融和信贷体系,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创新活动进行经济补贴。
2.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转变发展模式,注重资产升级和经营创新。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重视资产升级和经营创新,优化经营结构,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同时,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社会公益功能。
我国土地制度的发展与改革探析
( 四) 1 9 6 2年. 1 9 7 8 年, “ 三个所有, 队为 基 础 ” 的经 济 和建 立
农 村 土 地 制度
这种变化具有 以下特 点: 一是土地公社, 大队和生产队所有
( 三) 有效提高会计信息审计质量 出口企业可 以委托一些知名度较高的、在会计行业有 一定 影响力的会计 事务所 , 根据 国际会计法则进行会计报表 的编制, 并确保本企业会计信息 的真实性 。 促使调查机构在调查时能够 采纳这些相关资料 , 提 高企业 的胜诉几率 。 ( 四) 建立系统 的信息库 出口企业所建立的信息库应该包括反倾销调查时所需要用 到 的一系列 资料例如生产 、 销售、 管理 。 而最重要的信 息应 该是 第三 国家 的同一类型产 品的信息资料 。 这些资料能够在反倾销 案件 中帮助 出口企业 自身寻找到替代 国, 从而确定正常的市场 价值 。 同 时 , 法 律 制 度 信 息 包 括 国际 法 、 企业 单位 的执 行 准 则 、 反倾销法律 、 内部会计控- NN度、 出口商品的相关制度等也应该 被信 息库所涵盖 。 ( 五) 培养 、 引进优秀 的处理反倾销案件的专业人才 高素质 的人才 有利 于在反倾销案件 中提高胜诉的机率 。 反 倾销 的专 业会计 人才应 该是复合 型人才 , 他们不仅通晓反倾销 以及 国际会计的相关法则。 熟悉国际贸易的相关知识, 掌握必要的 别国官方语言 的能力等等。 出 口企业在为本企业选择人才时可 以 通过选择部分优秀人员经过中期的强化培训, 赴全球各地进行实
业 会 计 的 内部 控制 好 ,比如 通 过 企 业 内部 的 一些 部 门进 行 互 相 监督 , 以达到防弊、 更好控制风险 , 为企业提供真实 的数据信息 , 增强 了企业 自身的会计举证 的可信度 , 减少在反倾销案件 中的 损失 , 要充分学会运用 世界贸易组织的规则 以及 市场经济的规
农村“三权分置”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探析
农村“三权分置”现实困境及发展路径探析自2000年以来,中国农村开始全面推行“三权分置”改革,即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权和农村土地使用权三项权利剥离出去,并交给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和政府使用。
此乃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史上一次划时代的变革,在全国范围内进行。
然而,这种改革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境,需要我们深入分析。
首先,当前农村收入不稳定,农民收入是农村发展的基础。
在“三权分置”后,土地承包经营权交还给农民,使得耕地得到更好的利用和保护,促进了农村现代化建设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但是,这一改革也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
例如,一些承包土地者不知道土地值多钱,不懂得土地的使用和管理,等等。
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时间有限,对于长期投资和发展乡村经济来说,这样的制度安排难以满足需要。
农民的视野和经验有限,他们对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产业链的运作不够了解,这使得许多新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其次,“三权分置”实施中,政府的角色比以往更加突出。
政府可以利用土地、资源和金融资源等多个方面的优势,为农村提供必要的投资和支持。
同时,政府也发挥了强制性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
但是,在“三权分置”改革中,政府的作用可能过于突出,而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作用被忽视。
政府过度干预可能导致农村产业结构、规模和生产方式的过程性调整,可能阻碍农民的创业和发展动力。
政府应该按照市场法则的规律进行管理,在农村发展中发挥适度的角色。
最后,“三权分置”改革需要探索农村社会治理新模式。
当前,加强乡村治理是“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
从“三权分置”改革的角度来看,农村社会治理的实现需要充分发挥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和市场等各种力量的作用。
这些力量合作应该建立在尊重乡村治理的原则之上,将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府和市场的功能与职责结合起来,共同推动乡村治理的现代化和规范化,推动“三权分置”改革进一步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三权分置”改革对于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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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方向探析
作者:许敏
来源:《财讯》2018年第04期
我国在上世绍八九十年代建立起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裁,随后出现的农村经济发展和城市经济的严重不平衡状态,以及农村基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对农民发展经济上的束缚,都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
因此,必须改革当前的农村土地制度,使农村土地制度能够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减少城乡经济发展差距,缓解中国农村的主要矛盾。
本文主要阐述当前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基本发展历程和基础概念,分析当前土地制度的制度障碍和实践障碍,并据此提出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方向。
土地资源土地制度改革
农村土地资源的基础理论
(1)建国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程
建国之初,国家颁布了《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农民对拥有的土地享有自由经营、买卖和出租的权利。
中央在1960年11月3H提出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政策丰张,形成了土地归公社、大队和生产队三级所有,土地的经营使用权归生产队所有,收入分配形式采取按劳分配,农民个人没有决策权,过度的平均丰义损害了绝大多数农民的利益,严重制约了当时农村经济发展。
1978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其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
绝大部分地区采用的是包干到户的形式。
1983年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印发农村经济政策的基本问题的通知》,全国农村开始普遍推行包干到户。
(2)农村土地制度基础概念
土地资源是指已经被人类所利用和可预见的未来能被人类利用的土地。
土地资源既包括自然范畴,即土地的自然属性,也包括经济范畴,即土地的社会属性,本文所研究的农村土地资源,就足泛指土地资源在区域划分上的属于农村所有的部分资源。
土地制度足指包括一切土地问题的制度,是人们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因土地的归属和利用问题而产生的所有土地关系的总称。
所谓“三块地”,即农村承包经营地、集体经营性建没用地以及农村宅基地,简称“三块地改革”。
农村承包经营地,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具有生产经营性质的农村建设用地。
我国农村中现在的建设性用地,是指村民住宅、集体公共设施和工商业生产经营而占用的农村集体土地。
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
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
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中国农村土地资源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制度障碍
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所有,但对农村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主体却相当模糊,既可以是村内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也可以足乡镇、村两级管理。
尽管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制规定了农民有权管理土地,但事实上村委会被少数干部把控,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农民没有话语权,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
我国现行的土地征用制度的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土地征收的标准较低,导致农民的利益受损,也不利于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另一个就是对土地征收的公共利益的界定范围不明确,导致政府征收土地的权限过大,而农民没有明确的法律条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国的土地流转制度还很不完善,很多土地流转的交易都是农民自发进行的,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和市场监管,农村市场化程度不高,发育还很不完善,缺乏法律法规的保护,农民利益损失的现象时有发生。
土地对农民来说除了经济职能,重要的就是养老、就业等,尤其是在我国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存在典型的城乡二冗体制的情况。
覆盖面窄、资金保障不足、农民社会保障意识薄弱等,都使土地对农民来说成为一种生活的保障,土地制度改革更关乎我国广大农民的生存状况的改善。
(2)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的实践障碍
到2020年,国家政策规定全国耕地保有量为18.65亿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5.46亿亩以上,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071.93万公顷之内。
随着征地的不断扩大,基本农田的耕地红线受到了严重的挑战。
虽然对农田的总面积实行总量不变的政策,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容易出现占好地、补差地,严重破坏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
集约化程度低是导致农村土地耕种经济效益不高的重要因素,而集约化程度低则是由日前的农业发展水平决定的,受多种因素影响。
与土地集约水平低相伴随的是土地的质量水平下降以及土地碎片化
中国土地制度改革发展方向
(1)完善中国土地资源制度建设
农村土地要从“二权分置”向“三权分置”转变,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
改革现有土地征收制度,打破政府垄断土地一级市场的局面,缩小政府征地范围,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中的作用,允许农民的经营性土地进入市场。
着重探索健全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扩大农村土地权能,增加农民财产收益。
要建立一整套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设计,使土地流转制度向土地集约化、农业现代化的方向发展。
发加强对土地流转制度的宣传教育工作,同时,政府要规范土地流转制度的监督服务机制。
(2)完善中国土地资源配套设施建设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要建立健全全国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提高进城务丁人员在城市的生存能力和竞争能力。
政府在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必
须完善三地的利益退出机制,确保“三条底线”,即坚持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
整合的土地资源,做好土地规划。
健全农业生产基础没施建设,例如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完善相关没施条件及配套建设,对土地进行宏观开发,提高机械化水平,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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