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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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发布日期:2010-01-05 信息来源: 人气:155648序号 申报留学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留学身份 留学国别 申报方式/时间 受理单位 评审方式/时间录取方式/时间主管部门 项目主管1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博士研究生/联培博士生 不限 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单独申报/9月20日至30日项目实施院校单独评审/4月、10月单独录取/5月、11月规划发展部王泽宇、刘洋2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地方合作项目 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不限 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议省教育(人事)厅单独评审/7月 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 郭丹青3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 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不限 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各协议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单独评审/7月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 郭丹青4国家公派中学英语教师研修短期研修英国 单独申报/各协议省、市、单独单独录取法律郭丹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项目(西部项目)生时间另行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评审/7月/8月与项目部青5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高等教育行政管理人员研修项目(西部项目)短期研修生澳大利亚单独申报/时间另行通知各协议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局)/教委单独评审/7月单独录取/8月法律与项目部郭丹青6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比利时GroupT鲁汶工学院"宏志奖学金"本科生项目本科生比利时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独评审/4月至6月单独录取/7月欧亚非事务部曹春7国家公派专项出国留学项目中加学者交流项目访问学者加拿大统一申报/2月20日至3月20日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统一评审/4月至6月统一录取/7月美大事。

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2010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欢迎申报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一、有关文件1.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2. 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3. 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4.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5. 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注:“学生类”和“非学生类”是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留学身份来界定的,其中“学生类”系指“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插班生”等,“非学生类” 系指“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进修生”和“短期研修生”等。

6.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使用简介7.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样表):学生类、非学生类8.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9. 常见问题解答二、申请程序凡符合选拔简章及有关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

注:来自高校、申请研究生类别的人员请查阅“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具体申请程序如下:步骤1: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确定您是否有资格申请;步骤2:查阅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一览表及项目指南,确定“申请留学身份”、“申报国别”、“申报项目名称”、“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和“受理单位名称”;步骤3:注册/登录网报系统(),填报申请表(详见“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步骤4:准备申请材料(请查阅“关于准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非学生类申请人用);注:凡来自“985工程”、“211工程”建设高校、与留学基金委签订合作项目协议的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负责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关于申请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

关于申请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

关于申请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通知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的建设,不断地扩大我校教育外事交流的范围与深度,现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合作推出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出国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项目。

该项目分为: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硕士研究生和澳大利亚纽卡斯尔大学博士研究生两部分。

其中硕士研究生项目主要面向以下专业方向:发展与合作的经济社会法规、经济与企业法学、实用经济学、企业经济、经济和金融统计学与信息学、旅游文化体系开发、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与建筑、土木工程、化学工程、自动化工程、电信工程、电子工程、能源工程、管理工程、信息工程、机械工程、环境与土地工程。

博士研究生项目主要针对理工类专业。

名额分别为2名,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底,详情参见附件。

欢迎有意者前往国际交流处咨询、报名。

咨询电话:2857224 8295国际交流处2009年12月24日附件:1、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简介卡拉布里亚大学申请2010/11学年大学任何硕士课程的中国学生可同时申请学校奖学金,额度为€6000/每年(即覆盖全年食宿费用),共两年。

项目介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与卡拉布里亚大学药学院所签订的协议,中心从2003年起在中国招收优秀高中毕业生于每年10月赴意大利卡拉布里亚大学攻读药学专业课程。

2006年中心又相继与卡拉布里亚大学经济学院及工程学院签订合作协议招收中国优秀高中毕业生赴意留学。

这两所学院所涵盖的专业均面向中国学生招生。

2008年卡拉布里亚大学数、理与自然科学院也委托我中心招收中国学生。

学校介绍意大利卡拉布里亚省,面积1.5万平方公里,人口207万,东、南、西三面环海,绝大部分是山地和丘陵,是夏季的避暑胜地。

卡拉布里亚大学建于1972年,坐落在意大利南部Cosenza。

目前大学已注册3万学生,多数来自本省,外国留学生有300余人。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的通知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0.12.02•【字号】云人社发[2010]315号•【施行日期】2010.1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留学管理正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0〕315号)各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省直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工作,现将《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云南省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办法第一条为妥善安置、合理使用留学回国人员,充分发挥他们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留学人员是指出国留学后来到我省的下列人员:(一)获得国外大学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的公派、自费出国留学人员;(二)已获得外国长期(永久)居留权、留学国再入境资格的人员;(三)在国内已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第三条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安置:(一)我省急需、紧缺的高层次留学人员;(二)因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缺少开展工作必需的基本条件等原因,在原工作单位不能充分发挥专长,经原工作单位同意调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聘用合同的;(三)出国前无工作单位,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回国后需安置到我省各用人单位发挥专长的。

第四条留学回国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其它不宜安置情形的,不得安置。

第五条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注重其工作实绩。

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坚持行政引导、市场配置,实行自主择业,双向选择。

第六条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是安置留学回国人员的综合管理部门。

审计署昆明特派办2010年度拟录人员名单公示

审计署昆明特派办2010年度拟录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公务员⼯作实施⽅案》的要求,经过笔试、⾯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经研究,拟确定录⽤刘志博等15名同志为我办公务员(名单附后)。

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公⽰期间,如对⼈选有异议,请向审计署昆明特派办⼈教处反映。

公⽰时间:2010年5⽉28⽇⾄6⽉3⽇监督电话:(0871)3134755审计署昆明特派办⼆○⼀○年五⽉⼆⼗⼋⽇审计署昆明特派办2010年拟录⽤公务员名单序号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作单位)1刘志博男127170812501中国政法⼤学2陈鹏男253142086926中南财经政法⼤学3黄智丰男253135510108华侨⼤学4王昕男253145222112⼴西⼤学5张洋⼥253115261827内蒙古鄂尔多斯纪委监察局6廖重刚男253152022126贵州⼤学7王远洲男253153302725云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8薛春明男253145220130⼴西交通投资集团9张娴⼥253151124014YAC杨邦胜酒店设计顾问公司10孔衍男253153302429云南⼤学11段琪炜男253153300807云南省民政厅信息中⼼12黄荣华男253143134604湖南省邵阳市城市公共管理办公室13⽩建勋男253144029920⼴州市宝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4赵舒⼥253153310908云南银监局临沧分局15杨希楠⼥253132050113南京邮电⼤学。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87]教外综字67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87]教外综字679号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正文:----------------------------------------------------------------------------------------------------------------------------------------------------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发布若干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管理细则的通知(〔87〕教外综字679号)现将根据国务院批转的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国发〔1986〕107号)制定的《公派出国留学人员身份的管理细则》、《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申请延长留学期限的管理细则》、《公派出国研究生留学年限及在国外期间国内工资(或生活补助费)待遇和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的管理细则》、《从事国外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管理细则》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派工作和经费的管理细则》等五个细则(以下统称“细则”)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凡在上述“细则”发布前的有关留学人员的身份、留学年限、延期、从事“博士后”研究或实习以及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经费待遇等问题,按下述规定办理:1.凡经批准已改变留学人员身份者,应予承认;未经批准而擅自改变身份者,一律不予承认,也不再补办手续。

2.凡经批准延长的期限,一律予以承认。

3.凡公派研究生在国外学习期限超过“细则”规定年限一年以内者,可由本人提出申请,补办延期手续。

延长留学期限的,从超期之日起计算,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4.凡经批准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者,应予承认;未经批准已在国外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者,若做博士后研究或实习的时间未超过一年半,应按“细则”规定补办手续。

其中,国家公派研究生,包括代招研究生和一些专业项目研究生,向原代招或原所在学校(单位)申请。

5.凡在“细则”发布前派出的单位公派留学人员的经费待遇,仍按原商定办法办理。

云南省公派留学6月20日至7月5日报名

云南省公派留学6月20日至7月5日报名

云南省公派留学6月20日至7月5日报名今年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报名于6月20日至7月5日内进行。

与往年相比,今年云南省教育厅将以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省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135人,选派名额大幅增加。

据了解,在选派人数增加的基础上,今年云南省公派留学的形式更加多样化,除了保持地方公派访问学者(40名)、高级访问学者(5人)、成组配套课题组出国留学项目(8组,每组3至5人)以外,云南省公派留学还新增设了3个短期出国留学项目,分别是云南足球教练员出国留学项目(15人)、小语种人才培养出国留学项目(15人)以及高等教育高级行政管理人员出国留学项目(20人)。

据介绍,2015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将以云南省5大支柱型产业:烟草产业、旅游业、能源产业、生物产业、矿产业为基础,具体结合国家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已挂牌省级重点学科进行重点资助。

申请者须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研究生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申报访问学者的申请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0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同时,申请者应为云南省各高等院校在职管理和教学人员,及有关单位的在职人员。

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助。

2010年中国将选派12000名公派留学人员

2010年中国将选派12000名公派留学人员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和联合培养博士生 52 人 ,占录取总数的 64
4% 19 4 。 96年 至 20 0 9年 l 1月 ,共 派 出 5 4 9人 , 回 归 率 为 81
9.6 71 名
人。 优先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为能源、 资源、 环境、 农业、 制造、 信
息、 生命 、 空间 、 海洋 、 米及 新材料和 人文及应 用社会科 学领 纳 域。2 1 0 0年将加大艺术类、 外语类和 国际 区域 问题研究相关专
业 领域 的选 派 力度 。
21 0 0年上海 高校就业 凸显结构 性矛 盾
记者获悉 ,0 0年上海高校就业和资助工作面临的形势仍 21
较 为 严 峻 , 更 为 突 出。 上 海 市 教委 有关 人 士 表 示 , 会 同 人 力 将 将
( 0 0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出国留学人 员选拔 简章> 21 及有
基层就业 项 目, 结合上 海世博 会召开的契机 , 同民政部 门, 会 鼓
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社 区就业 , 服务社区, 服务世博。
有关 人士表示 , 将通过 出台一 些优惠政 策 , 早启动 2 1 及 00
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 ,力争 明年高校毕业生参军人数比
20 0 9年有较大增长。上海市教委将会 同上海市财政局进一步完
申请 、 专家评审、 平等竞争、 择优录取 、 签约派 出、 违约赔偿 ” 的选 派管理办法 , 按照“ 创新机制、 集成资源、 突出重点、 协调发展 ” 的 工作思路 , 紧密结合国家重大发展战略 、 重大工程及国家经济建 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 新, 形成机制合理 、 渠道多样、 规模大 、 层次高的国家公派出国留 学工作新局面。 截至 2 0 09年 1 1月底 , 共录取 1 7 5 , 2 1 人 其中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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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一、选派计划
根据云南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加强我省在科学、技术、文化、教育、管理等方面高层次人才的培养,促进我省与世界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云南省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和年度选派计划,计划于2012年以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省选拔各类出国留学人员35人左右。

二、资助类别
1、高级访问学者
(1)资助计划:5名左右
(2)资助期限:4-6个月
(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
(4)资助标准:按照云南省地方公派高级访问学者奖学金资助标准发放
2、访问学者
(1)资助计划:30名左右
(2)资助期限:12个月
(3)资助内容:往返国际旅费、国外生活费
(4)资助标准:按照云南省地方公派留学人员普访资助标准发放
三、选派学科
为紧密配合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我省地方公派留学的选派工作更具针对性,2012年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将继续重点资助七大学科、专业领域,即: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

具体学科及专业请查询《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见附件1)。

四、申请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
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者应为我省各高等院校在职管理和教学人员,
及有关单位的在职人员。

曾享受任何公费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云
南省地方公派留学基金资助。

3、具有相当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4、身心健康(须附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外语水平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具体要求请见《2012
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
情况说明》。

6、申请人员年龄与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申报高级研究学者的申请人年龄应在55岁以下(195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普通访问学者的申请人年龄应在50岁以下(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与工作年限要求:具有本科学历的申请人,须工作满5年(即2007年8月以前取得本科学历)方可申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申请人,须工作满2年(即2010年8月以前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方可申报。

五、申请办法
凡符合本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规定申报条件的云
南省高校及有关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

申请者应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2012年版);
2、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发和盖有单位
公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
3、两份由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专家、学
者出具并署名的推荐信(固定样式);
4、工作简历;
5、获奖证书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6、国外单位邀请信复印件(若无可不附);
7、身份证、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9、体检表原件;
10、有关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1、《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

《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专家推荐信》、《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等请从云南省教育厅网站下载(所有表格均为WORD 格式),并按规定填写。

申请者须向受理机构交验申请材料一式5份(原件1份,复印件4份)。

受理申请时间自即日起至2012年8月20日截止。

六、评审、录取
1、申请受理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内容包括: 申请者是否符合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是否真实、完整;表格填写是否工整、规范等。

无受理点的单位可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

2、云南省教育厅根据“专家评审、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

3、拟录取人员名单及材料报云南省政府批准后公布,并通知相关单位。

4、被录取人员的出国留学资格到2014年12月31日有效。

逾期未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七、派出及管理
1、被录取人员应遵守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

2、获得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资助的留学人员派出后,其在国内原工作单位的工资、待遇等,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1.2012年对已有邀请函的申请人,评审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申请人申报时,需提供对外联系渠道相关证明。

对于既无国际交流经验又无对外联系渠道的候选人将从严审核。

2.申请人的留学国别按照申请人填报的志愿国别进行评审录取,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不再更改。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2年,2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012年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4年12月31日。

如无特殊情况,不再受理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的申请。

5.相关信息请登陆查询。

附件:1. 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2. 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附件1
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基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
附件2
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人员
外语条件要求及有关情况说明
凡申请2012年云南省地方公派出国留学的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规定的合格或申请条件。

具体是:
一、合格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两年内有效)。

具体是:
(1)英语(PETS5)总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其中听力15分以上(含15分),口试成绩3分以上(含3分);
(2)日/俄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口试成绩3分以上(含3分);
(3)德语总成绩65分以上(含65分);
(4)法语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2、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申报国家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10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

4、参加雅思考试(G类或A类),成绩达到 5.5分以
上,其中听力和口试成绩达到5分以上。

5、参加托福考试,成绩达到70分。

6、其他小语种申报人员,须提供相关教育机构(本科院校)提供的培训合格证书。

二、申请条件
达到以下标准者,也可以申请。

具体是:
1、取得云南教育对外交流中心的外语培训合格证(两
年有效)。

此类申请人如被录取,须参加“全国外
语水平考试”(WSK)考试,考试成绩合格后派出。

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考试总成绩在50分
以上(含50分),听力或口试成绩未达标者,也
可申请。

此类申请人如被录取,须参加云南教育对
外交流中心组织的外语培训,培训后参加“全国外
语水平考试”(WSK)考试, 听力或口语成绩合格
后派出。

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考试时间请在每年一
月查询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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