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探讨
论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论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一、价值取向的定义“价值”是人们所利用的并表现了对人的需要的关系的物的属性。
(1)它体现了人与物的关系中主观需要与客观属性的辨证统一关系。
作为人类创造物,又是一种相对独立的事实和现象,当然与价值密切相关。
法的价值是在人与法的关系中以法的客观属性为基础对于人的需要的满足。
“法律规则最本质的意义在于它反映了一个或一些目的。
”(2)法律不能独立于它的价值而存在。
当然,由于法律自身对利益调整的状态具有复杂性,加上法律所满足的人的需求的多层次性,法律具有一个包含不同的价值观的复杂而多层次的价值体系。
法的价值多表现为正义,效益,自由和秩序的要求。
因此,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抑或是执法过程中,都要注意法律的这些价值要求的实现,特别是在立法过程中,立法的价值取向更是决定了立法的初衷。
立法的价值取向有两层含义,“其一是指各国在制定法律时希望通过立法所欲达到的目的或追求的社会效果;其二是指当法律所追求的多个价值目标出现矛盾时的最终价值的选择方向。
”(3)二、法的具体价值取向经济法价值是指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调整的法律活动所应当遵循的基本方向和原则,简而言之就是指经济法在调整社会经济关系时所追求的具体理想目标。
(4)确立经济法价值应该遵循两点:一是必须反映和体现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的特征,使之与其他部门相比,具有明显的可区别性;二是其必须体现着经济法的根本任务或追求,因而应更为抽象和凝练,富有对于具体原则的指导意义。
笔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包括社会公平、经济民主、整体经济效益和经济安全。
浅析如下:(一)社会公平法律制度乃是社会理想与社会现实的协调者。
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以公共性和公益性为根本特征的经济管理关系。
经济法目的是为了克服市场失灵带来的弊端,实现国家由守夜人到福利国家的转变,它强调公共利益的维护,并以社会为其立足点,为其本位,最终实现社会的公平,促进整个社会的全面。
正如萨谬尔森所说,“市场是没有心脏和大脑的,因而不能指望市场自身能够自觉地意识到它所带来的严重社会不平等,更不能指望市场来纠正这种不平等(5)经济法的社会公平是指,“每个社会成员仅仅因为他是社会成员之一,就有权不仅享受其他社会成员所提供的个人生活所需,而且有权享受每一个人都想得到而实际上确实对人类福利有益的一切好处和机会。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经济法是国家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经济人合法权益、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体系。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在于反映经济活动中的公正、公平、效率和可持续发展等多重要价值观,下面将对其进行简要分析。
一、公正价值取向经济法的公正价值取向表现在保护各方利益的平等和公正,确保交易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以平等为基本准则,禁止经济活动中的不平等现象,防止垄断、价格垄断、虚假宣传、欺诈等行为的发生。
同时,经济法还规定了合同自由、财产私有及其保护等诸多法律制度,使经济主体的利益得到保障,增强了市场交易的公正性。
经济法的公平价值取向在于确保市场交易的平等性和公平性。
公平性是市场交易的基本原则,是保护社会经济利益的最重要标准。
经济法要求市场交易的双方在自由和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合法的协议,防止传统的经济活动中存在的强势市场角色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不公平的利益。
经济法还规定价格管制、价格法规定、价格调节等制度,以此来增强市场交易的公平性。
经济法的效率价值取向在于促进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市场的扩大和维持。
经济法要求各方利益平衡,合法的市场交易能够如期达成,加速资源的快速配置,提高经济发展的速度和水平。
经济法通过规范交易的管理方式、财政保护制度、违法处罚制度等手段,鼓励各种新型市场经济活动,为市场交易提供更多优质、具有竞争力的资源,增强市场交易的效率。
四、可持续发展价值取向经济法的可持续发展价值取向在于保护生态自然资源、推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要求落实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和国家经济战略,制定相关的法律政策,以此为经济发展提供规范保障。
经济法强调推广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环保技术,制定收益补偿、害源排放标准等制度,减轻环境污染对社会和经济的影响,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和绿色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论文

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论⽂经济法根本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论⽂ 1前⾔ 当前阶段,相互交融和学科界限模糊化的学术将在⼀定程度上挑战以社会现象为主的社会科学,这样看来,这样发展下去,法律部门和学科的划分的严格的界限⼀定会陷⼊⽐较尴尬的境地。
这时如何以⼀种全新的视⾓来划分部门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什么是价值取向 在⾃然界中⼈们能够懂得⾃⼰的需求并加以利⽤的物质属性被称之为价值。
(1)作为⼀种客观属性和主观属性的辩证统⼀的关系,它主要体现了⾃然界的⼈和物之间的关系。
同时,法律制度之所以能够和事物的价值联系起来,是因为法律的本质来源于⼈类,是⼈类智慧的产物。
同时法律在⼀定的时间段才是象征了当前的现象和事实。
法律的价值取向是指⼈与法之间客观属性,能够满⾜⼈的需求。
本质反映⽬的。
(2)法律在⼀定程度上是不能独⽴存在的,它⼀定要与其价值紧密相连。
在实际运⽤中,不能否认,法律本⾝对于利益调整的状态有⼀定的复杂性,但同时法律也具有⼀个包含不同价值观的多元化的价值体系。
⼀般的价值体系在⼀定的程度上都会满⾜秩序和⾃由的条件,总⽽⾔之,在法律价值观中,只有随时随地的保证能够实现价值要求,才能合理有效的实施执法和⽴法。
在另⼀⽅⾯,⽴法的价值取向可以包括两层含义,第⼀就是在法律追求中出现多个⽬标之间存在⽭盾时,法律的最终价值的选择⽅向。
第⼆,各国在制定法律希望通过⽴法来达到想要的效果。
3经济法的具体价值取向及实现 经济法价值的具体价值取向和实现⼀般来说是指具体理想⽬标,经济法价值是指当前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标以及实现其⽬标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向。
总的来说就是符合当前调整社会关系所要求的具体社会⽬标。
(1)对于社会公平就是要遵循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制度是维持社会现实和理想的协调者,社会关系的最终的⽬标是如何将社会的公益性后公共性相结合。
建⽴经济法的最终的⽬的是能够克服市场失衡带来的影响,实现福利国家的权利的实施,在⼀定程度上能够维持公共利益。
论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价

论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引言:经济法是在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一个新兴法律部门,也是迄今引起价值理论争论最大的法律部门据现有考证,经济法一词的出现可追溯至1775年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摩莱里出版的《fi然法典》著作,其后法国空想社会主义德萨米 f 1842年在《公有法典》一书中也使用了经济法这一概念,在各国的立法实践中最早明确使用经济法作为法律名称的是德国1819年分布的煤炭经济法,而世界上第一部《经济法典》则是1964年捷克斯洛伐克制定的。
经济法自产生之日起,其基本价值取向就一直是人们争论的焦点,据笔者所掌握的文献资料,我国学者对经济法的价值有多种定位,对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也存在多种观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固定不变的法律价值观已经成为历史。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存在的部门法,应当具有能够体现其特质的基本价值取向。
笔者认为,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运行之法,其功能是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导致的经济无效益状态。
因此,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财富不能满足社会需要的特定历史时期,经济法应当充分发挥自身的功能和作用,积极促进社会经济的繁荣和协调发展,从而最大化地积累社会财富,全面提高人类福祉。
在法的诸多价值目标中,经济法应当以效益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一、关于经济法基本价值的诸学说法的价值是以法与人的关系作为基础的,古今中外的法学家们,赋予了法的价值极其丰富的内容。
人们普遍认为,法的价值包括秩序、民主、效益、权利、法治, 以及安全、自由、平等、人权、正义乃至人的自由发展。
在如此复杂的法的价值体系中,不同的部门法应当有不同的价值取向。
也正因为如此,部门法的划分才有了一个确定的标准。
比如,我国有学者认为,公平是整个民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秩序、安全、自由是刑法的根本价值取向;在司法资源无法绝对满足诉讼活动需耍的情况下,效率是程序法的重要价值取向;对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问题,我国的经济法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提出了若干不同的观点。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浅析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首先,市场经济导向是经济法的最基本价值取向之一。
市场经济是指在市场价格机制
的调节下,自由竞争、自主决策的经济体系。
市场经济的核心是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
因此,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是以市场经济为目标和导向。
经济法要承认市场经济体系
自身的价值,并在立法过程中注重市场经济的优势。
例如,双边市场经济治理体系的建设
就是市场经济导向的体现之一。
其次,公平正义导向是经济法的另一个重要的基本价值取向。
公平正义是指在经济社
会发展过程中保持公正和尊重人的尊严。
在经济法领域,公平正义的重点是保障准入公平、市场公平以及资源分配的公平。
准入公平和市场公平是扩大市场竞争的基础,资源分配的
公平则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
因此,经济法必须确保在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上实现公平
正义。
第三,效率导向是经济法另一个基本价值取向。
效率是指在保证公平正义的前提下,
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社会资源利用效率。
经济法在规范经济活动时,不仅仅要注重社会公
共利益,还要注重经济效益。
效率的体现主要在于扩大经济市场的利益分配空间,鼓励经
济主体发挥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最后,可持续发展导向是经济法的一个潜在基本价值取向。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
前需求的基础上,不损害子孙后代满足自身需求的权利。
在经济法法制建设中,应该注重
可持续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包容发展。
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研究

公平与效率视角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研究公平与效率是法律制度设计中两个重要的价值取向。
公平强调的是社会正义和公平分配,而效率则强调的是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在民商法和经济法领域,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研究,主要集中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与调整上。
从公平的视角来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确保社会资源均衡合理的分配。
在民商法中,比如民法中的合同法和物权法,公平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保护交易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保护消费者的选择权和信息权等方面。
而在经济法中,比如反垄断法和劳动法等,公平价值取向主要表现在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
公平价值的追求,旨在确保市场秩序的公正、平等和健康发展。
从效率的视角来看,民商法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资源的高效利用。
在民商法中,比如公司法和破产法,效率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企业的创新和竞争。
而在经济法中,比如税法和金融法等,效率价值取向主要体现在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提高税收效率和金融机构的稳定性等方面。
效率价值的追求,旨在通过制定合理的法律制度,提升市场效率,促进经济的持续发展。
然而,公平与效率并非是完全独立的价值取向,二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冲突和矛盾。
在一些情况下,追求效率可能会导致资源不公平分配或者社会利益的损害;而追求公平可能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产生阻碍。
因此,在民商法与经济法制定和调整中,需要平衡公平与效率的价值取向,寻求两者间的最佳折衷。
为了实现公平与效率的平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加强立法和司法的公正与透明,提高法律的公信力和实施的效力。
其次,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市场行为的监督管理,防止市场失灵和不正当竞争。
再次,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进行充分的利益协调,使公平和效率能够得到有效平衡。
最后,加强对公平与效率的研究,完善相应的理论体系和经验总结,为制定和调整法律提供科学依据和指导。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

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摘要:经济法以实质正义、公平正义、经济自由与经济秩序统一为其价值追求,是有一定合理性的。
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向应是社会整体效益价值取向;公平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实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价值取向。
关键词:经济法价值,效率,公正,可持续发展The Fundamental Value Of Economic LawAbstract:Economic Law in real justice,fairness and justice,economic freedom and the pursuit of economic order and unity of its value,there is a certain rationality.Values the benefits of economic law should benefit the whole community values;fair is a social standard,based on fairness and substantive fairness of from the unity of the fair value of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rientation.Keywords:economic law value,efficiency,justice,sustainable development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主要集中在公平、民主、效率和自由等方面。
在法的诸多价值目标中,经济法的基本价值取向应当是效率和公平。
其中,经济法的效益价值取向应当是社会整体效益价值取向;公平是以社会本位为基础,是形式公平与实质公平的统一,是可持续发展的公平价值取向。
作者认为,经济法应当以效益和公平作为其基本价值取向。
作者介绍了关于经济法基本价值的诸学说。
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社会公平、经济民主说”,我国现代化的经济法价值主要应当是关注社会公平和经济民主两个价值。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基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目标。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要推动经济发展的有序进行。
经济法规定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规则,保障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作。
经济法规定了市场主体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建立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了各种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和充分利用。
经济法还保护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鼓励创新活动和实施各种经济活动,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经济法规定了市场主体的行为规范,防止不正当竞争和不公平交易的行为,保护弱势群体和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分配,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是以人为本,强调人的全面发展。
经济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经济权益,鼓励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公平竞争的机会和良好的发展环境。
经济法还规定了社会保障制度和劳动法律法规,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者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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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探讨
1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虽然经济法的价值取向存有一定的争议,但是依然存有几种价值取向
是人们所认可的。
经过总结,作者认为经济法的价值取向主要有以下
几点。
(一)对公平的追求在商品经济生活中,人们在交往过程中,公平是
一项基本原则与出发点,同时也是传统民商法固有的一项价值标准。
在现代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公平观念能够充分体现出经济法所追
求的价值。
追求公平是可持续发展公平法律价值范围内的新理念与新
思维。
经济法追求公平主要体现在这么几点。
首先,矫正公平。
对于
表面上公平,而实质上不公平或者导致不公平的情况进行矫正。
矫正
公平的目的就是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
依据行为发生的时间或者不
公平现象,矫正公平通常有事先矫正与事后矫正。
在公平矫正的时间
方面,无论是何时,其都应当产生矫正公平的效果。
在各部门法律中,唯有经济法才能实现矫正公平。
其次,地区公平。
在自然资源分布均
衡的情况下,必然会产生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象。
在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
因而,在我
国和谐社会构建的过程中,追求的地区公平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与政
治意义。
在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经济法将地区公平引入到其价值取
向中。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体现在财政发与税法中。
最后,产业公平。
产业公平主要是依据国家经济主体与经济增长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唯
有各产业分布均衡才能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
(二)社会整体效益的追求自经济法产生开始,社会的整体利益一直
都是其价值取向。
通过社会整体价值取向弥补民商法的不足。
经济法
社会整体效益的追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首先,经济法追求的效益行
为必须通过社会的整体效益来判断。
经济主体行为只有符合了社会整
体效益,才能够获得肯定与认可。
例如,依据经济法,垄断防碍科技
的进步,有损消费者的利益。
这就是经济法社会整体效益的体现。
通
过主体行为在社会中的整体效益来进行判断。
其次,经济法需要立足于社会的整体效益,进而实现社会资源经济的优化配置。
经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必须符合经济法的相关规定,进而实施经济主体的相关行为,对经济主体的行为方向与活动领域进行确定。
经济法通过法律的强制性作用,对经济主体的行为进行调整。
(三)和谐自由经济与秩序经济的追求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唯有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够保障国民经济各部门与经济主体和公民正常的经济活动。
这是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条件,也是经济法的立法目的。
在实现这一目的的过程中,经济主体在实施各项经济活动的过程中需要依据经济法的规定,促使其行为在合法的前提下,与其他经济主体实施各项经济活动,规范各经济主体的行为。
当然,在此过程中司法机关还应当准确运用法律,保证经济司法的合法性。
促使自由经济与秩序经济的和谐。
2结语
在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挂念下,经济法对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体行为具有重要的意义。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经济法实施的核心内容。
同时经这种价值取向贯穿到经济活动中,有助于经济法的实施的全过程。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