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注意事项行政执法是保障法律法规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一环。
为了确保行政执法的公正、客观和规范,执法人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遵守法律程序行政执法必须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行事。
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律程序,保证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比如在进行实地调查时,必须事先通知当事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对调查情况进行详细记录等。
二、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证据是行政执法的重要依据,执法人员在取证过程中要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可信度,避免采集、使用下列证据:1.非法证据,如非法窃听、非法搜查、非法监视等;2.虚假证据,如捏造、篡改、伪造证据等;3.矛盾证据,如出现自相矛盾的证据,应当将其排除。
三、公正执法,不枉不纵执法人员必须在执法工作中保持公正,严禁对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枉法执法和纵容不法行为。
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罚,不得有所偏颇。
四、文明执法,不用暴力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不得使用暴力,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
在执行任务时,应当与当事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尽量避免发生冲突。
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行政执法中,执法人员必须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尽力而为,确保当事人在行政执法中得到公正对待和法律保护。
比如在进行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尊重当事人的人权和尊严。
六、保密工作做好行政执法工作中往往涉及到机密,执法人员必须捍卫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保守查处过程、研判分析结果以及重要资料和情报等机密信息。
以上是行政执法注意事项的一些要点,执法人员要时刻紧记执法宗旨,遵守规范,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客观和规范。
综合行政执法流程

综合行政执法流程
综合行政执法流程指的是行政执法机关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时所遵循的一系列操作步骤。
一般而言,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包括以下几个主要环节:
1. 依法立案:行政执法机关接到相关报案、举报或发现违法行为后,要进行立案登记,并对案件进行初步核查,以判断是否存在行政违法行为。
2. 调查取证:行政执法机关在初步核查后,需要展开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包括走访调查、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勘验现场、查阅相关文件等,以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行政处罚决定。
3. 处罚决定:在调查取证结束后,行政执法机关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进行定性,并依法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决定的内容包括违法事实、违法依据、行政处罚种类和处罚金额等。
4. 通知当事人:行政执法机关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
5. 履行处罚:当事人接到行政处罚决定后,需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的处罚义务,如支付罚款、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等。
6. 复议或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要求相关行政机关或法院对处罚决定进
行复查或审理。
以上仅是一般情况下的综合行政执法流程,具体流程可能会因不同的行政执法领域和不同的案件类型而有所差异。
此外,行政执法机关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法行使执法权力,确保执法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
行政执法程序制度

行政执法程序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行政执法活动的程序,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合法和效果。
1.2 行政执法包括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和处罚等行为。
1.3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机关内部的执法活动,其他相关行政机关可参照执行。
二、行政执法的程序2.1 行政执法依法进行,必须经过以下程序:2.1.1 依法建立执法队伍,制定行政执法证件,并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2.1.2 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包括收集证据、听证等手段,确保调查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2.1.3 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决定是否进行立案,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进行立案登记。
2.1.4 立案后,依法制定行政处罚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违法行为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2.1.5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违法行为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决定。
2.1.6 违法行为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行政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3.1 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恪守行政执法的职责和原则,不得私自滥用职权、泄露执法机密等违法行为。
3.2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应当依法行使职权,遵守程序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公正、公平地执法。
3.3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说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1:行政执法证件示例五、法律名词及注释5.1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和处罚的行为。
5.2 立案:行政机关对涉嫌违法的案件进行登记和记录。
5.3 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的惩罚性措施。
5.4 行政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提起的复议请求。
5.5 行政诉讼: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请求。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及执法注意事项

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及执法注意事项一、基本程序:1.立案阶段:(1)接受举报或自行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核实。
(2)依法对行为人进行调查,掌握相关证据。
(3)如果证据确凿,认为构成违法行为,便可立案。
2.通知阶段:(1)立案后,向涉案行为人发出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勘验、调查取证等。
(3)可以约谈当事人,听取其解释和申辩意见。
3.处罚决定阶段:(1)根据证据、当事人的申辩意见,形成处罚决定。
(2)履行听证程序。
如当事人要求听证,并符合相关法定条件,应当组织听证,并出具听证意见书。
(3)根据证据、申辩意见、听证意见书等,作出处罚决定。
决定书应当明确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理方式和期限。
4.处罚履行阶段:(1)及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行为人。
(2)如行为人不服处罚决定,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二、执法注意事项:1.程序合法性:执法部门在履行处罚程序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不得超越法定职权范围。
2.证据确凿:执法部门在立案调查阶段,需要收集、保全充分的证据,确保证据确凿,避免不当的处罚。
3.听证程序:必要时,应当履行听证程序,听取当事人的合理申辩意见,避免违反听证原则。
4.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必须明确违法事实、违法依据和处罚依据,确保处罚合法合理。
5.处罚方式和期限:处罚决定书应当明确处罚的方式和期限,不能过高或者过低,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6.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及时将处罚决定书送达行为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送达义务。
7.法律救济途径:如果行为人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执法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律程序的进行。
8.执法公正:执法部门必须在执法过程中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严格遵守法律原则、程序和职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在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工作中,严格执行基本程序,注意执法注意事项,有助于保障执法工作的合法性与公正性,增强行政处罚的约束力和有效性,维护城市管理秩序,促进城市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行政处罚流程

行政处罚流程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行政行为,通过严格的流程和程序来确保公正、公平和合法。
本文将介绍常见的行政处罚流程,并分析其中的重要环节和注意事项。
一、行政处罚的程序1.调查取证阶段在行政处罚的前期,行政机关将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
这一阶段的目的是收集证据,查明事实,确定违法行为的性质和情节。
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进行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证人和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抄录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勘验现场等。
在进行调查取证时,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保护当事人的权利和合法权益。
2.听证阶段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将案件的有关事实和证据公开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通知,并邀请其进行陈述、申辩的程序。
行政机关将组织听证会,当事人可以透过口头陈述或书面陈述的形式,对案件进行申辩和辩护。
在听证会上,相关证人和专家也可以出席并提供意见。
听证会的目的是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充分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观点。
3.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将根据案件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明确罚款数额、处罚种类和罚款支付方式等。
当事人必须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的法定期限内,决定是否接受处罚或进行申诉。
4.申诉和复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满意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级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提起申诉或行政复议。
申诉和复议的程序不同,但都是为了解决当事人的申诉和复议请求,并对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正性进行审查。
二、行政处罚流程中的重要环节1.调查取证的重要性调查取证是行政处罚流程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了后续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行政机关在调查取证时,应当依法采取合法的调查手段,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并对当事人的权益进行保护。
调查取证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遵守法律程序,防止滥用权力和违法行为的发生。
2.听证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听证是行政处罚流程中的重要环节,目的是确保当事人的申辩权利得到保障,以及听取各方的意见和观点。
行政执法的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的注意事项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按照法律规定,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对违反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约、处罚和强制执行的活动。
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措施,行政执法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
在开展行政执法工作的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守一些注意事项,以确保执法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效率性。
一、遵守执法程序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执法过程中,应当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调查和取证工作,确保执法依据和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同时,还应当在行政执法机关指定的地点、时间内进行行政处罚告知书的送达,以确保被处罚人享有其应有的权利。
二、注意执法程序的合法性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合法权威、规范有序,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程序,不能超越自己的权限。
在执行职务时,应当注意保证被执法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在执法过程中,切勿使用非法手段,如暴力威胁、恐吓、虚假诉讼等手段。
三、注重执法过程的公正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公正严明,不偏袒一方,不压制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当事人,坚决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
在制定处罚决定时,应当仔细核查证据、认真听取当事人的意见,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比对和分析,并做出公正合理的行政处罚决定。
四、确保执法过程的效率性行政执法工作的效率也是十分重要的。
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应当高效率地完成各项工作,确保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监管。
同时,还应当加强对执法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五、注重协调配合行政执法人员作为公共服务管理的重要力量,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配合。
在开展执法工作时,应当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执法工作。
同时,也应当积极与社会各界建立合作关系,借助社会力量共同维护公共利益。
综上所述,行政执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社会管理措施,在其开展的过程中,我们需要注意程序合法、过程公正、效率高效等问题,加强与其他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确保执法工作能够取得良好的成效,为社会公正与法治提供更好的保障。
行政执法调查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调查注意事项
行政执法调查是指政府机关根据职权和程序,对被调查单位或个
人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的一种行政管理行为。
在进行行政执法调查时,必须遵守以下注意事项:
一、依法行使职权。
行政执法调查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和法定权限,不能超越法律规定的范围进行调查和处理。
二、保证调查的客观公正。
行政执法调查应当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不能有先入为主的倾向,也不能有不良政治考虑、私人恩怨等不
正当干扰因素。
三、尊重灵活性和实效性。
在行政执法调查过程中需要灵活应对,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恰当的调查方法,确保调查工作不被无关因素干扰。
四、保守秘密。
在行政执法调查中获取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资料
应当严格保守,不得将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泄露或提供。
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行政执法调查中应当尊重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保护其财产权和人身权等基本权利,不能损害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六、严格遵守程序规定。
行政执法调查必须按照程序规定进行,
不能违反程序规定,否则调查结果无效。
七、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行政执法调查时应当尽量避免对正常社
会秩序的干扰和损害,及时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稳定。
总之,行政执法调查是一项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
法律程序进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安全。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

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有哪些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行政执法的执法者依据法律法规对一些不法行为作出具体的行政处罚,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案件办理过程,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作出了严格的办案程序规定,执法者必须依据法律程序严格执行。
接下来,小编将带着大家一起来了解行政执法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
▲一、行政执法工作程序规定▲(一)基本规定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查处行政违法、违规案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公正。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应坚持以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执法应定期对执法管辖区进行巡视检查,如实填写《巡查工作日志》。
进行执法检查或实施处罚时,应有2人以上并佩戴统一执法标志,告知检查项目及处罚依据。
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时,就遵循行政执法文明执勤礼貌用语规定,做到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管辖各执法机关在管辖范围内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依法直接查处发生在辖区范围内的重大、特殊的违法、违规案件。
发现不属于其管辖的违法、违规案件,应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执法机关。
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实行发生地为主的原则,同一案件涉及两个以上责任辖区内的,由先查获的执法机关查处,管辖权有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协商或由上一级行政机关决定。
▲(三)简易程序执法人员应巡查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事实确凿,依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收缴的罚款,应在法定期限内交至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应在法定期限内将罚款缴付指定的银行。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违法、违规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及享有的权利;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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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竞业律师事务所 曾迎春 孙爱萍
2017年7月26日
行政执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规划行政执法 二、土地行政执法 三、市容行政执法
一、规划行政执法
(一)城市规划执法的范围 (二)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 (三)违法建筑适用城乡规划法执法程序 (四)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的行政强制执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三)
立案后调查 1、执法人员应当不少于2人,并向被调查人员出示执法身份证
件; 2、制作调查笔录、勘验笔录,由执法人员当场制作并签名后交
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的,应当在笔录上载明,并由街 道或居委会、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签名证实。 3、下达《核查(调查)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内提交规划审 批材料。 4、搜集证据。如现场照片,测绘报告等。 5、规划主管部门查询。行政机关到规划主管部门自行核查档案 资料,查明被核查对象是否确无相关规划手续或未按规划审批 内容进行建设,必要时可以委托测绘机构对违法建筑进行测绘。 6、调查终结后,执法人员制作书面案件调查终结报告或填写 《案件处理审批表》连同案件材料上报审批。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一)
立案前调查 1、由执法人员根据巡查、举报、投诉等途径
了解违法建筑情况后,前往进行前期调查; 2、前期调查内容包括:现场勘验,询问当事
人,向街道、居委会、村委会了解情况,自 行核查。目的:确定被查处对象身份;确定 被查处建筑物没有规划手续,属于违章建筑。 3、执法人员可先做违法当事人工作,全劝其 立即自行拆除违章建筑。 4、劝解无效的,立案处理。
行程序及行政强制文书 六、城乡规划法实施前的违法建设行为的处
理依据 七、执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城市规划执法的范围
《城乡规划法》确定了在城市规划区内由规划主管部 门负责规划管理,这种行政管理权的行使范围仅受城 市规划区域的限制。而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是《土地 管理法》中的概念,对于规划执法来说,并不受土地 性质的限制。简单的说就是:只要在城市规划区内, 无论是国有土地还是集体土地,均有权进行规划管理。 对于所谓的“涉农街道“,应当注意的是该涉农街道 在大连市总体规划中是否属于城市规划。城市规划区 与乡村规划区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是有所不同的。 今天着重讲述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筑 的处理。
本条可以作为规划执法的处理依据。
建筑法规定的处理方式
从违反建筑法的角度来看。建筑法第六 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 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 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 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违法建筑适用城乡规划法执法 的优点
由于使用土地管理法处理违法建设,需 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使用建筑 法处理违法建设行为并不能拆除违法建 筑物。如以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对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拆除, 有利于提高行政执法效率。
违法建筑的处理方式
合法的建设行为要经过三项主要审批:第一是用地、第二是规 划、第三是建设,这三项审批分别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 法以及建筑法。
但对于一个违法建筑来说,有可能同时违法三项法律规定,那 么,应当如何进行处理呢?理论上,依据程序在先的法律来进 行处理为宜。因为如果采用程序在后的法律处理,那么即使处 理完毕了,也不能改变建设行为的违法性,只有程序在先的法 律开始处理,才能保证整个建设行为不再存在违法事实。也就 是说,如果出现在农用地上的违法建设行为,从合理性上讲, 应当交给土地执法部门处理。但从法律的规定来看,土地管理 法、城乡规划法及建筑法均属于法律,相互之间独立,调整的 对象也不同。故不同的执法机关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来处理相 应的违法行为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本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机关在法院,也就是说,土地执 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决定需要由法院强制执行。
城乡规划法的处理方式
从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角度来看。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 条规定的:“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 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 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 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 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 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二)
立案 1、立案条件: 有明确的产权人、使用人、投资人或保管人的; 有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属于本行政机关执法范围; 有一定的违法后果,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强制拆
除的。 2、执法人员根据前期调查的内容,填写《立案审批
表》,按照行政机关审批权限规定,经有关负责人审 批后,进行立案。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五)
处罚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 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 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规划执法行政决定的程序(四)
处理的作出 1、当事人违法建设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如同时 进行行政处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 2、如进行较大数额的罚款,依法应当告知当 事人有听证的权利。(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 程序暂行规定:公民1000、个体工商户2000、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0000以上。)
土地管理法的处理方式
从违反土地管理法的角度来看,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 条规定:“依照本法规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 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 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 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 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 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违法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