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实务》实训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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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考试大纲

人民调解考试大纲

一、人民调解的概念、历史沿革《人民调解法》中的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人民调解制度源于我国自古以来的调解制度。

早在西周的铜器铭文中,就已经有调解的记载。

西周以降,历代都有民间调解制度。

明清时期,调处已臻于完善阶段,调解形式多样,包括民间自行调解、乡治调解、宗族调解以及官府调解。

民国时期,调解首次法律化、规范化。

人民调解制度继承并发扬了我国民间调解“排难解纷,止讼息争”的优良传统。

它萌芽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初期,形成于抗日战争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发展成为一项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律制度。

1954年《人民调解委员会暂行组织通则》的颁布实施,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人民调解制度。

1982年,人民调解制度第一次被载入国家根本大法——《宪法》。

同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试行)也对人民调解作出了规定。

1989年国务院颁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进一步推进了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2010年8月全国人大正式颁布、2011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共有六章三十五条)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人民调解的法律,完整地规定了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程序、调解协议等内容,确保人民调解活动有法可依、依法进行,提升了人民调解活动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也丰富和完善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二、司法部统一的人民调解的标识及其含义人民调解标识(如图)由握手、橄榄叶和汉字、拼音组成,图案主体部分由象征友好的握手、象征奉献的红心和代表和平与希望的绿色橄榄枝构成,意在体现我国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的重要作用。

色彩选用上,采用红、绿和金黄色,红色代表热忱,象征着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态度;绿色代表和平和希望,体现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性质和愿望;金黄色代表辉煌,象征着人民调解工作的社会价值和社会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支持与认同。

人民调解复习提纲

人民调解复习提纲

人民调解复习提纲民间纠纷:指发生在民间的一般民事纠纷和特殊民事纠纷以及发生在民间的轻微刑事违法行为和因违反社会公德而引起的纠纷。

人民调解委员会:指依法设立的,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

人民调解: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各方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性解决纠纷的活动。

2、民间纠纷的特征:广泛性、复杂性、长期性、潜伏性、季节性、易变性3、调解的类别: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主持的,根据国家政策法规、法律,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司法调解:指在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有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仲裁调解:指纠纷的当事人根据事前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非司法机构的第三方—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对纠纷通过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活动。

4、人民调解的特征:人民性、民主性、自愿性、规范性5、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关系(相同点)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都是解决纠纷当事人纷争的重要方式,采用的方法都是说服教育、宣传法律政策,促使当事人相互谅解达成和解协议,消除纷争;适用的原则都是“自愿原则”“合法原则”“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原则”.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区别)1、主持调解主体不同2、调解协议效力不同3、调解活动性质不同4、调解权的来源和性质不同5、调解范围不同6、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的关系:(相同点)都是以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协议为基础进行。

人民调解与仲裁调解(区别)1、调解活动的性质不同2、调解机构的性质不同3、调解权的来源和性质不同4、调节范围不同5、达成的调解协议的效力不同8、四级调解网络:1、乡镇(街道)调委会2、村(居)及企事业单位调委会3、调解小组4、调解员或纠纷信息员10、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征:1、群众性2、自治性3、基层性4、单一性11、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原则:1、合法原则2、便于调解原则12、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形式:1、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委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2、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3、企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4、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13、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1、村、城市(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后,应及时向当地司法所备案)2、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建(调委会主任由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担任。

人民调解报告实训课

人民调解报告实训课

一、课程背景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国司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

为了提高学生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实践能力,我校特开设了人民调解报告实训课。

本课程旨在通过理论学习、案例分析、模拟调解等环节,使学生深入了解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掌握调解技巧,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课程目标1. 理解人民调解的概念、原则和程序;2. 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3. 培养学生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4. 提高学生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5. 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三、课程内容1. 人民调解概述(1)人民调解的概念和特点(2)人民调解的原则和程序(3)人民调解的历史和发展2. 人民调解员的角色和职责(1)人民调解员的素质要求(2)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3)人民调解员的权益保障3. 人民调解的技巧和方法(1)调解前的准备工作(2)调解过程中的沟通技巧(3)调解过程中的调解策略(4)调解后的跟踪服务4. 案例分析(1)选取典型案例,分析调解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2)探讨调解成功的经验和教训(3)总结典型案例中人民调解员的工作方法和技巧5. 模拟调解(1)分组模拟调解,让学生亲身参与调解过程(2)指导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和技巧解决实际问题(3)点评学生模拟调解过程中的优点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四、教学方法1. 讲授法:系统讲解人民调解的基本理论、原则和程序;2. 案例分析法:选取典型案例,引导学生分析问题、总结经验;3. 模拟调解法:让学生亲身体验调解过程,提高实践能力;4. 小组讨论法:分组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能力和沟通能力;5. 角色扮演法:让学生扮演不同角色,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课程考核1. 平时成绩:课堂参与、小组讨论、模拟调解等环节的表现;2. 案例分析报告: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总结调解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3. 模拟调解成绩:对学生在模拟调解过程中的表现进行评价。

高职《人民调解实务》教学大纲

高职《人民调解实务》教学大纲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性质人民调解实务课程是法律事务专业(基层法律服务方向)一门阐述人民调解基本法律制度、基本理论,培养学生基本人民调解技能的专业核心课程。

二、课程目的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通过学习掌握人民调解基本法律制度、基本调解理论,培养学生掌握基本的人民调解方法和基本,为将来从事人民调解工作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技能基础。

三、学时安排(54学时)单元一人民调解基本法律制度(8学时)单元二民事纠纷的识别与受案(4学时)单元三人民调解的主要方法(3学时)单元四人民调解的主要技巧(3学时)单元五赡养纠纷的调解(4学时)单元六离婚纠纷的调解(4学时)单元七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4学时)单元八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2学时)单元九群体性纠纷的调解(2学时)单元十其他纠纷的调解(2学时)单元十一人民调解协议的制作、效力判断与履行(2学时)单元十二其他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与管理(2学时)四、教学内容单元一人民调解法律制度(8学时)【知识目标】:根据人民调解员的岗位要求,掌握我国人民调解法律制度、相关法律规定;熟悉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形式、组成与主要工作制度。

【基本知识】:1.人民调解的概念与任务;【工作任务】:通过实地调查、教师讲解、影视资料等方式,了解人民调解的基础知识,为能够上岗调解纠纷创造基本条件。

【情境设计】1.以组为单位组织学生到驻地或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所、居委会(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走访、参观、咨询;2.浏览省内主要城市司法局人民调解网页;3.学生完成调研报告;4.学生自我评价调研效果;5.教师点评、总结调研活动情况。

一、掌握人民调解的概念与任务(学时4)【知识目标】:熟悉人民调解员的主要工作内容和基本任务;了解人民调解的概念与特征;了解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能力目标】:具备开展实地走访与咨询的实践能力。

【基本知识】:1.人民调解的概念与特征;2.人民调解的任务;3.人民调解的地位、作用及其在我国的发展状况。

《人民调解实务》实训大纲

《人民调解实务》实训大纲

《人民调解实务》实训大纲《人民调解实务》实训大纲民间纠纷的调解是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业务,而人民调解更是社会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是基层法治的重要手段。

从世界范围看,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主流手段。

在我国,调解是解决民间纠纷的主要途径。

基于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特编写此实训大纲为本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之用,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和熟悉人民调解在解决民间纠纷调解的一般流程,掌握调解工作的方式技巧,方法技巧和语言技巧等,为其今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

一、实训目标1、知识目标学生通过模拟调解和调解实践操作,将所学调解法理论应用在具体调解个案中,并能够进行有效的调解;同时通过观摩形式能够对具体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调解的过程有所了解,掌握各种类型的调解程序与实体问题的解决方法。

2、能力目标在调解实训课程教学中,主要通过案例讨论、分析和模拟案例实务分析和操作,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案情与面临的问题;熟练掌握民间纠纷调解的程序与步骤;掌握民间纠纷调解的基本技巧和民间纠纷激化防治的技巧;能规范地制作各类调解文书;培养学生调解法律的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参与调解事务等相关能力。

3、素质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实训学习,积极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包括运用观摩、考察、模拟、实践操作等,培养学生养成作为法律人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具有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谦逊亲和的待人接物方式、严谨敏锐的分析综合能力、审时度势的应变能力、坚强果敢的决断能力、豁达理性的自我控制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以及不卑不亢的心理素质。

二、课时安排实训项目实训内容学时分配项目一绘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结构图2学时项目二找找身边的人民调解组织1学时项目三我是“人民调解员”1学时项目四模拟接待和咨询1学时项目五模拟案件的受理2学时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指导老师主要实训职责是:1、指导学生选择和设计实训项目、检查学生课程实训进展状况。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教学设计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教学设计

《人民调解实务》课程教学设计一、课程教学设计依据是高职法律类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培养高职法律服务人才参与解决民间纠纷能力的核心课程之一。

该课程是根据法律事务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为适应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以培养学生的调解技能与人际沟通能力为目的而设置的。

该课程是依据“法律事务专业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中的民间纠纷调解工作项目设置的。

其总体设计思路是,打破以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工作任务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并让学生在完成具体项目的过程中学会完成相应工作任务,构建相关理论知识,发展职业能力。

二、课程教学目标知识目标:学生通过学习,系统掌握人民调解实务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知识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

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运用所学的人民调解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的能力。

素质目标: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地法律人职业习惯,知书达理,言传身教,运用所学的知识化解民间纠纷,努力构建维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三、教学单元及学时安排四、课程教学设计五、教学方法与手段以教师运用多媒体课件课堂讲授为主,辅以组织学生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模拟法庭、课堂讨论、学生辩论等方式,体现实践性教学的特点。

六、课程教学设施条件本课程的主要校内实训场为调解实训室,调解实训室配备椭圆形调解桌等办公家具,配备软件设备与法律法规汇编与原始案例材料库、可组合的桌椅、隔离墙等,设有证据展示仪、音控系统、摄影机、背投、监控系统、电子白板等智能化设施;能容纳50余人。

分成三个功能区:理论教学区、模拟调解室与调解休息室,用于学生的模拟调解及仿真情景下的实践教学(尤其适合背靠背调解的教学),也具备进行讨论式教学、讲授法教学等综合性功能;也可进行其他课程的实训教学。

模拟调解室与调解休息室之间设立隔离墙,提高背靠背调解的仿真度。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得到了安徽省司法厅律管处、基层处、安徽省各级人民法院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和法院等实习基地基本覆盖了全省的主要地区,与合肥市司法局建立了实践教学基地校外实训基地。

调解法实务

调解法实务

《调解法实务》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调解法实务》是法律事务等专业必修课程之一。

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是现行调解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我国法制建设中一项独特的制度。

人民调解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是诉讼程序之外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和道德水平、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有效途径,是新时期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二、课程教学目标1、知识目标使学生了解和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基本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

2、能力目标通过教学,培养学生的适应基层实际工作需要的能力、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重点培养学生掌握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技能。

3、素质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基本具备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时、规范地调解民间纠纷化解民间矛盾的工作能力。

三、课程教学内容、重点和难点第一章调解与人民调解教学内容:调解的概念与特征、人民调解的概念与特征,国外替代性纠纷解决办法的概念与特征,理解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性质,熟悉几种调解的比较,掌握人民调解制度与纠纷解决制度的比较。

教学重点: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概念与特征,几种调解方式的比较,人民调解制度与纠纷解决制度的比较,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教学难点: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几种调解方式的比较。

第二章民间纠纷教学内容:纠纷的概念及意义,民间纠纷的概念与种类,民间纠纷的特征;理解纠纷的解决方式,掌握民间纠纷的性质。

能够运用调解的知识分析新时期民间纠纷出现的问题和预防。

教学重点:民间纠纷的特征,纠纷的解决方式,民间纠纷的性质,新时期民间纠纷出现的问题和预防。

教学难点:民间纠纷的性质及解决方式。

第三章人民调解委员会教学内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概念和特点,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与组成,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制度;掌握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任务与工作方针。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

人民调解培训教案一、教案简介人民调解是一种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的非诉讼方式,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认可。

人民调解员作为社会调解的重要力量,需要经过培训提升其调解技能和素养。

本教案旨在为人民调解员的培训提供参考,全面介绍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流程和重点问题,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

二、教学目标1.了解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和意义;2.掌握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和方法;3.熟悉人民调解的操作流程和关键环节;4.了解人民调解中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5.培养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技能和素养。

三、教学内容1.人民调解的基本概念人民调解是指由人民群众直接参与、通过调解员协助,采用宽松的程序和灵活的方式,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协议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

2.人民调解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调解双方参与调解的前提是自愿,不能强制调解;(2)公正公平原则:调解过程中应当保证公正、公平,避免偏袒任何一方;(3)保密原则:调解员应当保守调解过程中了解到的秘密,对相关信息进行保密;(4)协议原则:调解员通过调解,促使争议双方达成协议,协议达成后具有法律效力;(5)法律原则:调解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3.人民调解的基本方法(1)协商调解:通过双方自愿的协商达成调解协议;(2)说理调解:通过调解员以理服人的方法促使双方达成协议;(3)调查调解:调解员深入了解争议双方的情况,通过调查取证的方式进行调解;(4)引导调解:调解员通过引导双方重新认识冲突的本质,促使双方达成协议。

4.人民调解的操作流程(1)受理: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后,调解员受理并准备调解材料;(2)约见:调解员与争议双方约见,了解案件情况并进行初步分析;(3)调解:调解员采用合适的调解方法,进行调解工作;(4)达成协议:当事人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调解员将协议书送达给双方确认;(5)存档:调解协议存档,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维权权利。

5.人民调解中的常见问题及应对方法(1)情绪不稳定的当事人:调解员应冷静对待,倾听其诉求,稳定其情绪,通过沟通化解冲突;(2)法律知识短缺的当事人:调解员应充分解释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理性解决纠纷;(3)双方分歧较大:调解员应客观公正地评判争议双方的理由,寻找双方的共同点,并协助达成妥善的解决方案;(4)多方参与的调解:调解员应保持中立,合理引导各方发表观点,全面了解矛盾纠纷的各个方面,推动双方的妥善解决;(5)冲突激化:调解员应及时干预,制止双方的激化行为,通过疏导缓解紧张气氛,使双方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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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实务》实训大纲民间纠纷的调解是基层法律服务和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业务,而人民调解更是社会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是基层法治的重要手段。

从世界范围看,调解也是解决纠纷的主流手段。

在我国,调解是解决民间纠纷的主要途径。

基于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实践意义,特编写此实训大纲为本课程实践教学环节之用,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和熟悉人民调解在解决民间纠纷调解的一般流程,掌握调解工作的方式技巧,方法技巧和语言技巧等,为其今后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奠定基础。

一、实训目标
1、知识目标
学生通过模拟调解和调解实践操作,将所学调解法理论应用在具体调解个案中,并能够进行有效的调解;同时通过观摩形式能够对具体民事、商事、行政等案件调解的过程有所了解,掌握各种类型的调解程序与实体问题的解决方法。

2、能力目标
在调解实训课程教学中,主要通过案例讨论、分析和模拟案例实务分析和操作,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知识分析案情与面临的问题;熟练掌握民间纠纷调解的程序与步骤;掌握民间纠纷调解的基本技巧和民间纠纷激化防治的技巧;能规范地制作各类调解文书;培养学生调解法律的应用能力、实际操作能力、表达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参与调解事务等相关能力。

3、素质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实训学习,积极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包括运用观摩、考察、模拟、实践操作等,培养学生养成作为法律人所应具备
的基本素质,具有精诚合作的团队精神、谦逊亲和的待人接物方式、严谨敏锐的分析综合能力、审时度势的应变能力、坚强果敢的决断能力、豁达理性的自我控制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以及不卑不亢的心理素质。

二、课时安排
实训项目实训内容学时分配
项目一绘制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结构图2学时
项目二找找身边的人民调解组织1学时
项目三我是“人民调解员”1学时
项目四模拟接待和咨询1学时
项目五模拟案件的受理2学时
三、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指导老师主要实训职责是:
1、指导学生选择和设计实训项目、检查学生课程实训进展状况。

2、根据课程实训大纲要求,对实训内容进行指导和答疑。

3、审阅已完成的课程实训项目,对学生进行考核,评定课程实训成绩,签写评语。

指导教师在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时,应尽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共同讨论、共同研究,分析问题的各个方面,介绍有关参考文献。

四、课程实训成绩评定
(一)评定课程实训成绩的依据
1、按照课程实训方案规定的项目完成情况及在实训过程中表现出来的独立工作能力。

2、设置的相关项目成果的完成情况和完成质量。

3、实训报告是否有现实意义,报告的论证分析是否充分、准确,概念是否清楚。

(二)课程实训综合成绩的构成
课程实训综合成绩由三部分构成。

第一部分是实训表现成绩,由小组互评,占总成绩的20%;第二部分是提交设置的相关项目成果,由指导教师评定,占总成绩的40%;第三部分是课程实训报告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折算办法
学生课程实训的综合成绩,占最终成绩的60%。

五、课程实训教材及参考书
1、李刚,人民调解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4
2、王红梅,新编人民调解工作技巧,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3、宋才发,刘玉民调解要点与技巧总论,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
4、刘江江,人民调解法治新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9
5、胡泽君,人民调解教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6、尹力,中国调解机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7、范愉,纠纷解决的理论与实,践清华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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