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供电系统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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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系统菜单式安全检查表(新)

供电系统菜单式安全检查表(新)
煤矿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菜单式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存在问题
备注


1、变电硐室必须是不燃材料支护或砌碹(锚喷),并设在新鲜风 硐室结构 流内。 2、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 运输。铁门上应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 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3、由防火门起,5m内巷道应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4、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5、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分别比其出口 与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标高高出0.5m。 6、硐室内的高度和宽度应能满足搬运最大设备外形尺寸的要求。 1、电气设备选型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技术政策,选购设备 设备及布置 “三证一标志”及相应资料图纸齐全,防爆设备有防爆合格证。 选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2、室内设备台台合格,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无失爆。开 关内部防潮措施良好。 3、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填写有型号、规格、容量(长度、整 定值)用途等。 4、设备(电缆)布置排列整齐,设备距墙不得小于0.5m,设备之 间应留出0.8m的通道,如设备不需从两侧及后面工作的,可以不留 间距。 5、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 1、过流保护整定必须符合实际要求,开关整定值必须有整定表, 保护及安全设 且与标志牌及实际整定三对照,动作电流值每六个月至少校对一次 施 。 2、无压释放装置动作可靠,每六个月校对一次。 3、低压馈电上应装设检漏保护装置,并执行日试验制。 4、接地系统、接地装置的材质、断面、连接以及接地电阻合乎规 定。 5、硐室两头分别设置2~4个合格的电气火灾灭火器和不少于0.2m3 的灭火砂,单个砂箱或砂袋的重量不超过10kg 。 6、有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绝缘台或绝缘靴(每半年做一次试 验)。 7、机房(硐室)和电气设备一切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祼露带电部 分及转动部位,均需设防护罩、防护栏,并悬挂危险警告标志。

煤矿供电安全检查表

煤矿供电安全检查表
煤矿供电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操作井下电气设备
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查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警示牌
6
双回路电源
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线路。年产60000t的矿井必须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要求的备用电源
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接任何负荷
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
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的良好绝缘
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必须在瓦斯浓度1.0%以下的地点使用,并实时监测使用环境的瓦斯浓度
2
电气设备防爆
防爆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4
井下电压等级
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气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高压,不超过10000V;低压,不超过1140V;照明、信号、电话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 过127V;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采区电气设备使用3300V供电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5
配电系统图
矿井必须各有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示意图和电力,电话,信号、电机车等线路平面辐射示意图,并随着情况变化定期填绘

井下中央变电所检查表

井下中央变电所检查表

保护接地电阻值符合要求。
现场抽查接地电阻值 《煤)第四百七十六条。
电气设备带电裸露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设置护栏,并在明显位置悬挂警 示标语。
现场抽查。
4 安全
防护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 设施 或者站在绝缘台上。
现场抽查。
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有线调度电话,功能符合要求。
实现采区变电所功能的中央变电所有独立的通风系统。
6
井下 电缆
选用的电缆具备安全标志。
现场抽查。 现场抽查。 抽查资料和现场。
7 图纸 变电所内供电系统图与实际相符。
抽查图纸和现场。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四百三十九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五百零七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一百六十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十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四百六十条。
8
检修 及停 送电
高压电气设备和线路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当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高压停、送电的操作,可以根据书面申请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 由专责电工执行。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四百四十四条。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四百四十三条。
硐室支护方式和防火、防水设施、警示牌的设置符合规定。
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 第87号)第四百五十六条。
5
设备 不设专人值班的地面集中监控并有图像监视的变电所,硐室必须关门加 硐室 锁,并有巡检人员巡回检查。

供配电及通讯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表

供配电及通讯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表
10
采掘作业面、回采工作面的临时用电线路必须吊挂1.8米以上,并绝缘良好,无裸露接头、破皮等现象。
11
采掘作业面、回采工作面临时用电线路和风水管不能缠绕在一起,并和起爆线路分开吊挂在巷道两侧。
检查人员:
5
巷道内的电缆每隔一定距离和在分路点上,应悬挂注明编号、用途、电压、型号、规格、起止地点等的标志牌。
6
定期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检漏装置必须灵敏可靠。
7
井下所有作业地点、安全通道和通往作业地点的人行道都应有照明。
8
矿井井上、井下通讯设施完善可靠。
9
配电硐室入口处、高压电器设备必须悬挂标示牌,并应有照明。
供配电及通讯系统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部门:被检单位:日期:年月日
序号
检 查 内 容
满足要求
(是√、否×)
存在问题的整改措施
1
井下运输巷道照明电压应不超过220伏;采掘工作面、天井和天井至回采工作面之间,应不超过36伏;行灯电压应不超过36伏。携带式电动工具的电压,应不超过127伏。
2
矿山的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
3
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及其金属外直接接地,有井下保护接地网。接地装置所用的钢材必须镀锌或镀锡。接地装置的连接线应采取防腐措施。
4
井下敷设电缆应当有必要的保护和绝缘措施。不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电缆上不准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风、水管平行敷设时,电缆应敷设在管子的上方,井下开关应为带漏电保护开关。

煤矿井下供电检查表

煤矿井下供电检查表

煤矿井下供电检查表单位:检查日期年月日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方法检查结果1 技术档案井下供电系统图绘制规范,在负荷变动时及时更新;有合格的供电设计及保护整定计算;有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按规划进行演练;运行中的变电所高压电气设备每年进行一次电气预防性试验,其试验项目和标准执行《煤矿电气试验规程》;阻燃电缆有阻燃性实验报告;防暴电气设备MA台账。

检查资料2 人员配置电气管理组人员配置情况、基层区队人员配置情况。

检查资料3 规章制度电气试验制度、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度、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事故分析追查制度、设备包机制度、电缆管理制度、联络操作管理办法、“操作票”管理制度、负荷增减规定。

检查资料4 安全保护及装备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中央变电所高压馈出线上应有选择性接地保护、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应有动作于跳闸的选择性接地保护。

现场检查低压馈电线路上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局扇供电必须使用选择性漏电保护;36伏以上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符合规程和接地细则要求,127V供电系统(包括信号照明、煤电钻等)使用综合保护。

现场检查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控制设备应装设:欠压保护;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接地保护。

现场检查电力监控能否正常使用。

现场检查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的主要设备,应有两个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其启动设备欠电压保护应具有延时功能。

现场检查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有瓦斯断电、风电闭锁装置,双风机、双电源至少有一条“三专供电”。

在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倒台和三专两闭锁装置。

双电源必须来自不同的独立电源,同时采用双“三专供电”。

现场检查5 现场管理四小线和动力电缆使用阻燃电缆;电缆吊挂合格率100%;电缆沟内清洁卫生,无杂物、无积水、无油污,电缆排列整齐,电缆桥架定期巡检有记录。

煤矿供电系统菜单式安全检查表

煤矿供电系统菜单式安全检查表

(6)运行人员是否掌握站内各种不同类型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站内安全标志和设备的标志是否齐全,并符合《电力生产企业 安全设施规范手册》规定
(2)设备构架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3)停电工作使用的临时遮栏、围网、布幔和悬挂的标示牌应符合
2 安全设施管理 现场情况和安规要求
(4)站内防止踏空、碰头、绊跤、阻塞等警示线是否符合规范
(2)保护压板是否连接正确可靠,开关柜前后门关闭严密,“五防
6
开关柜 ”装置齐全有效
(3)通往高压开关柜后面检修走廊的固定遮栏的门应加锁,遮栏严

(4)有反供电可能的开关柜应在开关柜的电缆接线室外标注明显警 示
(1)电缆热缩头应无裂纹、硬伤现象
(2)电缆头固定良好,线夹压接良好,无发热,电缆头外壳接地线 应压接牢固,位置正确
(2)主变上层油温,温度计及远方测温装置是否准确、齐备。变压 器音响是否正常
(3)油箱及其它部件是否存在局部过热,表面温度分布有无异常 (4)套管引线接头处是否有过热现象 (5)高压套管及储油柜的油面是否正常 (6)冷却装置运行是否正常 (7)呼吸器是否阻塞,油杯是否缺油,硅胶是否变色 (8)套管及本体、散热器、储油柜等部件是否存在渗漏油现象 (9)有载调压装置手动、自动、远方、就地是否均能正常调档 (10)瓦斯继电器内是否满油
矿地面供电系统菜单式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及标准
一、 安全管理
(1)是否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
(2)电缆隧道和夹层、端子箱等电缆孔是否用防火材料封堵
(3)设备室或设备区是否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
消防管理 (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5)蓄电池室、油罐室等防火、防爆场所照明、通风设备是否采用 防爆型

电气系统检查表

电气系统检查表
电气系统检查表
序 号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依据
矿井应当有两回路电源线路,能分别担负矿井全部用电负荷。
抽查井上配电系统图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及现场抽查。
号)第四百三十六、第四百三十七条。
1
供电电
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盘)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 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线路不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 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能承担全部用电负荷。
向突出矿井自救系统供风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各有 抽查井上、下配电系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统图及现场抽查。 号)第四百三十八条。
在总回风巷、专用回风巷及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不包括输 送机上、下山)中不应敷设电力电缆。
抽查现场及资料。
抽查设备台账及现场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抽查。
号)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八十四条。
备选用
防爆电气设备具备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入井前 进行防爆检查,签发合格证。
抽查设备台账,核查 安全标志证书,抽查 防爆合格证。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号)第四百四十八条。
抽查井下配电系统图 及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号)第四百三十八条。

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采瓦斯泵、地面安全监控中 心等主要设备房供电线路符合规定,其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有与 主要设备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抽查井上配电系统图 及现场抽查。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87 号)第四百三十八条。

煤矿井下供电电缆安全检查表

煤矿井下供电电缆安全检查表
煤矿井下供电电缆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1
电缆连接
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用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缆芯性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或骊鼻子与电气设备连接
不同型电缆之间必须用符合要求的连接器、接线盒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同型电缆之间的修补连接,必须热补或冷补而且进行浸水耐压试验
塑料电缆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
电缆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须悬挂
电缆悬挂点间距,在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内不得超过3m,在立井井筒内不得超过6m
沿钻孔敷设的电缆必须绑紧在钢丝绳上,钻孔必须加装套管
水平巷道或倾斜井巷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
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屯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高、低压电力电缆敷设在巷道同一侧时,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应大小0.1m。高压电缆之间、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
3
一般电缆规定
电缆主线芯的材质、截面以及电缆护套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必须选用检验合格并取得煤矿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严禁采用铝包电费
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电缆允许敷设的水平差相适应
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筒太深需设接头是地,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运行中因故需要增设接头而又无中间水平巷道可利用时,可在井筒中设置接线盒
2
敷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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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各种电缆按规定敷设(吊挂),合格率不低于95%
4)各种电气设备接线工艺符合要求
10井上下防雷装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检查人:
2)有捡漏或选择性的漏电保护。
3)按要求试验,有试验记录。
4)推广设有通信功能的设备
6、变压器和电动机控制设备
1)40KW及以上的电动机使用真空磁力启动器控制
2)干式变压器、移动变电站过负荷、短路等保护齐全可靠。
井下供电系统检查表
年月日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井 下供电系统
3)低压电动机控制设备有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及远程控制功能。
11)、变电所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2)、采区变电所专人值班或者关门加锁并定期巡检
13)、采用集中远程控制,实现无人值守。
2、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防爆合格率100%
3、采掘工作面供电
井下供电系统查内容
检查结果
井 下供电系统
1)配电点的设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
2)掘进工作面“三转两闭锁”设置齐全、灵敏可靠。
4)、按规定进行继电保护核算,检查和整定。
5)、中央变电所安装有选择性接地保护装置。
6)、配电网路开关分断能力、可靠动作系数和动、热稳定性及电缆的热稳定性符合规定。
7)、实行停送电审批和工作票制度。
8)、井下变电所、配电点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9)、调度室、变电所有停送电记录。
10)变电所及高压配电点设有与矿调度室直通电话。
7、保护接地符合《煤矿井下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要求。
8、信号照明系统
1)、井下信号、照明等其他220V单相供电系统使用综合保护装置。
2)、保护齐全、可靠。
9、电缆及接线工艺
1)动力电缆和各种信号电缆,监控监测使用煤矿用电缆。
2)电缆接头及接线方式和工艺符合要求,无“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
3)采煤工作面瓦斯电闭锁设置齐全,灵敏可靠。
4)按要求试验.有试验记录
4、高压供电设备
1)高压控制设备装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2)向移动变电站和高压电动机供电的馈电线上装有选择性的动作于掉闸的单相保护接地。
3)真空高压隔爆开关装设有过压保护。
4)推广设有通信功能的设备
5、低压供电设备
1)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者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有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
普安县三板桥云庄煤矿
井下供电系统检查表
2017年
云庄煤矿机电科
井下供电系统检查表
年月日
检查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井 下供电系统
1、井下供电网络
1)、各水平中央变电所、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泵房供电线路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2)、各级变电所运行管理符合管理规定
3)、矿井、采区及采掘工作面等供电地点均有合格的供电系统设计,符合现场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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