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
浅谈改制国企工会组织发挥的作用

浅谈改制国企工会组织发挥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用工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直接涉及到每个职工的切身利益。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工会组织如何在企业改革中围绕大局,开拓创新,突出维护,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是工会工作者面临的新课题。
一、工会组织要通过有效的形式,动员和引导职工关心企业发展,支持企业改革企业的改革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改革都要经历阵痛。
尤其是在国有企业的资本改革中,势必会产生经济的裂变和组织的优化组合,随之而来的企业变动更是巨大的。
因此,工会组织要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主动配合党委和行政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1、讲形势,讲改革,讲发展,帮助职工解疑释惑。
企业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改革所涉及的问题都是企业长期积累下来的老大难问题,面对企业改革,大部分职工会持积极参与态度,但也有少部分职工怀疑观望,这无疑会对企业的改革工作产生消极影响。
在国企改革的关键时期,工会组织要站在改革的前头,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组织职工学习政策,引导职工从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高度认识企业改革,振奋精神,积极投身到企业改革中去。
2、加大改革宣传力度,更新职工的思想观念。
为使广大职工自觉地投入到企业的改革工作中,保证新体制的顺利运行,工会组织要组织好广大职工学习现代企业制度及企业在改革中的有关新知识,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网站等宣传阵地进行宣传,引导职工正确看待企业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正确对待企业改革中各种利益关系的调整。
3、营造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氛围,引导职工为国企改革发展献计献策。
职工群众是推动改革的重要力量,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力军。
广大职工在过去的几十年中,为企业的建设出过力,流过汗,创造了辉煌的业绩。
在改革进程中,工会组织有责任积极宣传和大力弘扬工人阶级的优秀品质,通过选树一线职工先进典型、劳模人物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当代工人阶级与时俱进的时代风采,营造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氛围。
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

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推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职代会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实行职代会制度,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企业职代会必须坚持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把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二)坚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必须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和丰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成果。
(三)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四)坚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必须在体制和机制上积极探索创新,在遵循和维护法律法规赋予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权的基础上,实现现代企业制度下职代会制度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治理结构的有效衔接,实现国家利益、出资人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利益的协调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

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7.07.22•【文号】国资党委群工[2007]120号•【施行日期】2007.07.2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会,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资委党委、国资委关于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指导意见(国资党委群工[2007]120号)各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中国特色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功经验。
为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建立和完善中央企业职代会制度,推进企业职工民主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中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央企业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实行职代会制度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实行职代会制度,核心在于坚持党的领导。
国有企业党组织在企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是职工依法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企业职代会必须坚持企业党委(党组)的领导,把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落到实处。
(二)坚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必须以充分发扬民主、依法行使职权、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团结稳定为宗旨,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推进和丰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实践和成果。
(三)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的原则。
企业职代会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企业改革发展中,要坚持全面落实、自觉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有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发展的和谐统一,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努力实现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广大职工民主管理我局的一种组织形式。
2、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令、法规,执行社保局的条例、决定、决议和指令;在社保党总支的领导下,正确处理国家、社保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维护和落实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协调内部矛盾,支持和监督行政领导的工作,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提高职工政治、业务素质,提高服务质量而展开工作。
3、职工代表大会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其决议、决定和重要议案,都要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全体代表的过半同意方为有效。
4、职工代表大会的代表由职工群众民主选举,报党总支审查批准产生,凡享有公民权的职工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代表名额可根据职工总数确定合理比例,代表应包括党政工团在内的各类人员,代表名额视规模可占全局职工总人数的1/4到1/3,具有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一般不低于代表总数的60%。
代表产生以后,编成代表队(组)参加大会。
根据需要可邀请领导干部、职工和其他人员为列席代表或特邀代表参加会议。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有发言权,但不享有选举权和表决权。
5、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代表大会每两年一届,每半年召开一次。
每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遇有重大事项,应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6、职工代表大会委托局工会委员作为其闭会期间的长设工作机构。
工会委员会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做好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会议期间的会务工作。
7、大会主席团成员由筹备小组征求各方面意见后提名,经党支部审查同意,由局代会预备会议正式表决产生。
主席团一般为5—9人,主持召开本届局代会的大会。
8、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以下五项职权:①听取和讨论领导的工作报告,讨论本局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计划、财务方案、财务预决算、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②讨论岗位责任制方案、职工奖惩办法等与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并提出意见。
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

真知灼见Knowledge and InsightURBAN PUBLIC TRANSPORT 《城市公共交通》2019·0617新时代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与思考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燃料供应分公司 白玉良届三次职代联席会,2018年5月北京公交集团就《集团公司两级机关机构改革公司实施方案》召开二届五次职代联席会,这些重大改革议题会前均进行了大量调研,广泛征求职工代表意见建议,得到了干部职工的拥护和支持。
通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履行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同意和确认,两项改革方案得以顺利实施。
由此看出,职工愿不愿意、同不同意是国企改革的底线,职工代表大会是最重的一块压舱石,是国有企业依法治企的重要体现。
(2)发挥民主管理推进器的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作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拥有法定的、完整的组织制度和工作程序,是最具代表性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当前正在进行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这事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事关职工重大利益,势必在职工中产生重大反响,甚至出现严重的思想分歧。
2016年初燃料供应分公司推行燃油配送专业改革,这些改革意味着两个中心撤并,涉及职工70多人,其中50多名职工要进行外派劳务输出,这项改革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改革难度大,矛盾较为突出。
在集团公司党委领导下,该分公司的改革方案充分征求了职工意见和建议,与职工面对面谈心谈话,赢得了职工理解和支持,分公司召开了职代会,改革方案得到了职工代表100%的同意,此项改革既维护了企业利益,也为职工争得了最大利益,这个过程是职工代表参政议政过程,发挥了职代会正向催化作用。
(3)发挥化解矛盾稳定器的作用。
习近平同志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
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对落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民主权利,调动发挥职工助力企业发展的积极性,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浅析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

浅析国有企业改革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重要作用,这个重大原则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必须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体现及加强。
一、国有企业加强党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1、国有企业服务于人民的根本属性习总书记的报告中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
从产权归属的角度,国有企业必须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承担全民赋予的所有责任。
这是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提出: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
是否实现了人民的利益,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是衡量我们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是否正确的最高标准。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有多牢,就在于实现人民的利益有多少。
国有企业的产权属性和党组织的根本属性内在地统一于“人民”。
在国有企业发展和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削弱,这是国有企业产权属性与党组织根本属性内在统一的要求。
2、国有企业是国家部署的重要力量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要坚持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利于提高国有经济竞争力、有利于放大国有资本功能的方针,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坚定不移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
浅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三不”

浅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三不”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身处市场经济的前沿,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则更为重要。
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是做好反腐倡廉的关键所在。
廉洁自律,从我做起,是我们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应尽的责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面对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每名党员领导干部如何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已摆在我们重要议事日程。
必须加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教育,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思想意识,建立健全廉洁自律的规章制度,强化检查监督机制,增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一、坚持教育为先,使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不想犯错”。
坚持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党的宗旨。
我们党是为人民谋利益的党,党员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社会的主人。
这种理念必须坚持,这种关系不能颠倒。
《共产党宣言》开宗明义“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
无产阶级的运动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运动。
"邓小平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员的含义或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就只有两句话:一句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句是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作为每一个党员的最高准绳。
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小平同志进一步指出:“当前,也还有一些干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仆,而是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权、特殊化,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损害党的威信,如不坚决改正,势必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发生腐化。
"要使我们每一个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始终牢记自己是一名党员,始终牢记主仆关系、践行执政宗旨,始终牢记心系群众,服务人民,恪守为民之责,履行为民之职,如果不把人民群众当主人,不愿躬身做公仆,那就不配做一名领导干部,也做不好领导干部。
要教育我们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主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真正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理念,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立身、处世、从政,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提思路,做工作,真正把智慧奉献于人民、力量根植于人民、情感融合于人民,把改善民生、发展民生、保障民生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多为群众出主意、想办法、谋利益。
最新国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

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济委员会、中央组织部拟订 1981年7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
中国文库网为大家带来的国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编辑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七条“国家坚持社会主义的民主原则,保障人民参加管理国家,管理各项经济事业和文化事业,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规定,所有企业必须在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的同时,建立和健全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发扬职工群众主人翁的责任感,保障职工群众当家作主管理企业的民主权利。
第二条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群众参加决策和管理、监督干部的权力机构。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遵照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指令,在党委领导下行使职权,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协调企业内部矛盾,保证完成国家计划和各项任务,办好社会主义企业。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职权编辑第五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根据国家的政策、法令和计划要求,行使下列职权:(一)讨论审议厂长的工作报告、生产建设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重大挖潜革新改造方案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企业劳动保护措施资金、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的使用,以及职工奖惩办法、职工住宅分配方案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三)讨论通过企业体制改革事项、工资调整方案、职工培训计划和全厂性的重要规章制度。
(四)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对工作一贯努力并卓有成绩的干部,提请上级机关予以表彰、奖励;对有特殊贡献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提职、晋级。
对不负责任、造成损失的干部,建议上级机关予以批评、处分或罢免;对严重失职和违法乱纪的干部,建议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政法机关严肃处理。
(五)根据企业主管机关的部署,选举企业行政领导人员。
民主选举产生的干部,要依照干理管理范围报主管机关审批任命。
第六条厂长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执行和处理职工代表大会有关企业生产、行政方面的决议和提案,并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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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和完善职代会制度作者:赵海涛来源:《现代企业》2012年第01期职工代表大会是国有企业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实现工人阶级在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当家做主的基础。
办好国有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和不断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一、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法律、政策依据和现实必要性1.从法律层面上看,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充分的法律保障和政策规定。
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第一章总纲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企业法》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公司法》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同时,《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都对职工代表大会赋予明确的权利和政策依据。
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一系列党的纲领性文献,对建立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都有明确要求。
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从现实需要上分析,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和保障作用。
一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实行推动了企业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为基础,以有限责任制度为保证,以公司企业为主要形成,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条件的新型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公开、民主、监督基础上,实行科学民主的管理方式。
推动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必须坚持专业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统一。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正是一种符合中国国情的科学民主的企业管理制度。
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对企业经营者权力的重要监督制度,通过企业经营者向职工代表大会述职述廉,把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情况和经营管理行为置于职工群众的监督之下,有力推动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三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基层民主建设。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能有效引导职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使职工群众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企业管理,有利于把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与党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以及企业的实际紧密联系起来,不断扩大职工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不断满足职工群众的民主要求。
二、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基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所具有的充分的法律、政策依据和现实需要,经过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的长期努力,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覆盖面不断扩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得到不断创新和发展,国有企业普遍坚持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保障职工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经成为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在新的形势下,由于产权关系、政企关系和企业内部组织体制、管理办法等都在大变革、大调整,在企业对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的最大追求以及市场经济固有规律对企业行为的自发性支配等因素的作用下,也使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遇到一系列亟待解决的新问题。
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看,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落实不到位。
在现实工作中,一些企业的重大改革决策不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少数企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不公开,不经过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因此引发的不稳定问题仍时有发生。
通钢事件再次警示我们,要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处理好劳资矛盾,最重要的是政府和企业管理者必须充分尊重职工群众的知情权、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权,协商处理好涉及职工群众权益的有关问题。
二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本身,存在着与当前企业实际不相适应的问题。
主要是制度不健全、机制不适应、程序不规范。
一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作出的重大决议,不能充分表达职工群众的意愿。
一些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重形式、轻内容,甚至走过程,挫伤了职工参与的积极性。
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一方面有着充分的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和迫切的现实需要,一方面又面临挑战、存在诸多困难,那么,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呢?笔者认为:其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
尽管现在有多部法律对职工代表大会有规定,但是一个共同的问题是执法主体不明确,法律法规中没有设定相应的具体的处罚条款,客观上造成违法者不承担法律责任,缺乏强制性。
其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真正融合。
新形势下对职工代表大会的地位、职权规范不明确。
尤其是“新三会”与“老三会”的关系仍有争议,职能交叉,直接影响到职工代表大会作用的发挥。
其三,部分企业行政领导对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重视不够。
有的认为,现在有董事会、监事会,开不开职工代表大会无关要紧;有的认为,职工代表大会管的太宽了,使经营者放不开手脚,影响行政效率。
甚至有的人在“依靠谁”的问题上发生了动摇,认为劳动力是商品,在现代企业中职工只是雇佣的劳动者,应受“老板”支配;“主人翁”应该让位于股东;在现代企业里,决定重大事情已无须职工参与,等等。
所有这些务必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三、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应采取的新措施1.切实加强培训教育,着力解决好企业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
实践证明,解决好企业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问题,对于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十分重要。
要明确规定把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知识和民主管理知识的学习,纳入企业领导干部培训计划,作为企业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通过培训和教育,让大家真正认识到,企业民主管理不仅是职工依照法律的规定,以主人的身份,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决策、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而且更是一种现代的企业管理制度和管理方式。
让大家必须深刻认识到,企业民主管理对于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企业发展;对于满足职工受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促进人的发展,实现国家利益、企业利益和职工个人利益的协调与统一,进而形成推动企业发展的合力至关重要。
让大家必须深刻认识到,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也是我们党的阶级基础。
加强民主管理,既是党依靠工人阶级的具体体现,也是广大职工在国家和企业中的主人翁地位的根本体现。
只有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才能确立职工主人翁地位;只有确立职工的主人翁地位,企业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才有“依靠”,其政治核心作用也才能得到有效地发挥。
否则,这个“核心”就会虚而不实。
2.切实加强立法工作,着力解决好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必须依法进行规范和管理。
以法律的方法解决企业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问题具有根本性。
当前,要高度关注两个方面的问题,即立法和执法问题。
现在关于职工代表大会的法律规定散见在多部法律当中,不仅执法主体不明确、处罚措施不具体,而且法律规定不系统、不集中。
紧迫的是国家应当出台一部规范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专门法律。
并且,在研究确定立法宗旨时,应当认真总结我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经验,充分体现这样几个层面的意义:一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二是促进企业经营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协调建立稳定和谐的劳资关系。
关于执法,关键是要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
3.切实加强职能建设,着力解决好职权职责不规范的问题。
加强职能建设是当前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问题,要着重落实和加强四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审议建议权。
职代会应听取企业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务预决算等重要事项的报告;审议企业改制方案和重大改革措施等等,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是审议通过权。
职代会应审议通过企业提出的企业改制中的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奖惩办法及企业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应审议通过经企业和工会协商提出的集体合同草案、企业年金方案等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三是监督评议权。
职代会应在企业党组织领导下,听取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
四是民主选举权和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当然,由于各企业的产权结构、组织构架差异比较大,不同层面的职代会的职权配置应当坚持与企业行政权力相宜的原则,科学合理的确定。
4.切实加强工作协调,着力解决好同法人治理结构的关系问题。
依照现行法律法规,董事会行使经营决策权,经理层行使经营管理权,监事会行使监督权,职代会行使职工民主管理权。
董事会依照公司法,对企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等重要事项行使决策权,职代会对企业重要事项行使审议建议权。
董事会、经理层在制订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时,要充分听取职代会的意见,职代会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有审议通过权。
董事会、经理层行使企业人员聘用权,职代会对企业经营班子成员行使评议监督权。
同时,要坚持依法落实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数量,充分发挥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作用。
职工代表大会依法选举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董事、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负责,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职工代表的监督、质询和考核。
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着力解决好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加强组织领导,重点要强化企业党委的责任。
企业党委一定要坚持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支持和保证职工代表大会在本企业的建立并依法行使各项职权;一定要切实加强对职代会工作的领导,指导协调企业各有关方面,及时研究解决职代会制度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充分发挥职代会应有的作用;一定要加强督导工作力度,促进企业健全完善民主管理的各项机制,不断提高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水平。
(作者单位: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