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类案件办理技巧及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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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审判与处罚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审判与处罚

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的法律审判与处罚职务侵占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或挪用公共财物或者其他财物的行为。

这种行为严重侵犯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

因此,对于职务侵占行为的法律审判和处罚显得十分重要。

首先,对于职务侵占行为的法律审判,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被告必须是公职人员,具有特定的职务和职责。

其次,被告利用职权或职务便利,实施了占有或挪用公共或他人财物的行为。

最后,被告的行为必须具有非法性和主观故意,即其明知侵权行为并有意为之。

只有满足这些要素,才能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

根据我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可以采取刑事追诉的方式进行审判。

刑事追诉是指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由公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的起诉和追究刑事责任的活动。

在职务侵占罪行的审判中,公诉机关必须收集和提供充分的证据,确保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够得到准确的认定和公正的审判。

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利进行辩护,并有权要求法院对其进行辩护申诉。

职务侵占罪的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第383条的规定,一般可由罚金、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方式进行。

具体的处罚幅度需要根据被告人的行为情节以及侵占金额的大小来决定。

对于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职务侵占罪,法院可以决定判处较重的刑罚,以起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

此外,对于职务侵占罪,法院还可以追缴被告人非法所得,并依法处置有关的财物。

在职务侵占职务侵占罪的审判与处罚过程中,必须坚持依法办案的原则,确保公正、公平的判决。

同时,应当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廉政意识,减少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重要的是,这种侵权行为应得到严惩,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正常运转。

总之,职务侵占罪行的法律审判和处罚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对于侵害公共财物和他人权益的行为必须进行严肃追究。

只有依法审判和严格处罚,才能有效防止职务侵占罪的滋生和扩大,维护社会安宁稳定以及法治的权威。

职务侵占罪律师谈员工职务侵占的处理

职务侵占罪律师谈员工职务侵占的处理

职务侵占罪律师谈员工职务侵占的处理职务侵占罪律师谈员工职务侵占的处理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如企业一旦发现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需要立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抓捕罪犯,惩治犯罪行为,索赔公司损失。

要想使得公安部门立即立案,关键是写好报案材料和收集到有利的证据,这类案件,还是交给有经验的专业律师如张原芳律师,处理为好。

在这个阶段,核心点就是如何让公安部门在看了被害人交的材料后,会同意立案,因为现在的司法意见,是严格立案,如不需要立案就尽量不立案,如是经济纠纷的,会建议你去法院处理,所以,案件往往不容易立。

写材料部分,主要抓住我们有把握的犯罪事实来写,写清楚事实和我们所掌握的证据,只要构成犯罪的数额达到了,就好了。

员工职务侵占常见的情形有:(一)公司股东侵占自己出资的公司、企业的财产公司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必须有其可控制欲支配的财产,以从事经营活动。

公司的财产一般称为公司资产,它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股东的初始出资。

另一部分是公司成立后,在经营过程中积累的财产。

既包括设备、材料、工具等动产和房屋、土地等不动产以及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也包括企业名称、工业产权等无形财产。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在出资后,这部分财产已属于公司、企业所有,而不再是股东的个人财产。

因此,股东利用自己的身份和职务便利侵占其出资形成的公司、企业的财物,也构成职务侵占罪。

需要明确的是,股东必须是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侵占了公司、企业的财产是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前提。

如果股东通过秘密窃取等非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侵占,则构成盗窃罪,而不是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公司员工将交付管理、经手、使用的财物据为己有这种犯罪方式是指公司、企业的高管人员及其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自己主管、管理、经手、使用的本公司、企业的财物直接据为己有。

职务侵占纠纷诉讼攻略

职务侵占纠纷诉讼攻略

职务侵占纠纷诉讼攻略职务侵占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国家和集体财产的行为。

当出现职务侵占纠纷时,受害者可以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将介绍职务侵占纠纷的特点、诉讼攻略以及如何有效维权。

一、职务侵占纠纷特点职务侵占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受害者困境:职务侵占常常发生在公职人员与普通人之间,使受害者处于弱势地位。

受害者通常难以获得应有的证据和信息。

2. 法律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对职务侵占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并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受害者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二、诉讼攻略1. 收集证据:受害者在职务侵占纠纷中首要的任务是收集证据。

证据包括涉案物品的购买记录、资金流向、工作文件等。

要尽可能多地收集证据,使其具有说服力和可靠性。

2. 寻求法律援助:受害者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得到法律上的指导和支持。

3. 提起诉讼: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受害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职务侵占纠纷诉讼。

起诉状应当详细描述纠纷事实、法律依据和请求。

4. 寻求证人证言:如果受害者能够找到相关的证人,他们的证言将对案件的证明起到重要作用。

因此,受害者应积极与证人进行联系并寻求他们的支持。

5. 聘请鉴定机构:对于需要鉴定的物品或文书,受害者可以聘请专业的鉴定机构提供专业鉴定报告,以支持自己的主张。

6. 充分抵抗: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应充分发表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且反驳对方的辩解。

同时,受害者应严格遵守法院的诉讼规则和程序,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最大可能的保护。

三、维权技巧1. 注意保密:受害者在维权的过程中应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案件信息的保密,以避免被打压或者证据被破坏。

2. 充分准备:在进行诉讼前,受害者应详细了解职务侵占纠纷的相关法规,并及时补充收集证据,为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

3. 监督权力:受害者可以积极监督权力的行使,例如举报涉嫌职务侵占的公职人员等。

4. 法律救助:在维权过程中,如果遇到纠纷复杂或者无法自行解决的情况,受害者可以寻求更多法律救助,包括法律援助、律师代理等。

职务侵占罪典型案例及风险防范

职务侵占罪典型案例及风险防范

职务侵占罪典型案例及风险防范Ⅰ,典型案例一、张某、黄某职务侵占案(一)案情简介被告人张某通过与国有的储运公司签订临时劳务合同,受聘担任储运公司承包经营的海关验货场门卫,当班时负责验货场内货柜及物资安全,凭司机所持的缴费卡放行车辆,晚上还代业务员、核算员对进、出场车辆进行打卡、收费。

受聘用期间,张某多次萌发纠集他人合伙盗窃验货场内货柜之邪念,自结识了在厦门市某货柜有限公司任初验员的被告人黄某后,两人经密谋商定作案。

1999年4月29日,五矿公司将欲出口的6个集装箱货柜运入海关验货场等待检验。

是日,正值被告人张某当班。

张某即按与被告人黄某的约定,通知黄某联系拖车前来行窃。

当日下午7时许,黄某带着联系好的拖车前往海关验货场,在张某的配合下,将场中箱号为NE-WU5111199、NEWU5111120、NEWU5111218的3个集装箱货柜(内装1860箱涤纶丝)连同3个车架(总价值659878元)偷运出验货场,并利用其窃取的厦门象屿胜狮货柜公司货物出场单,将货柜运出保税区大门,连夜运往龙海市港尾镇准备销赃。

黄某走后,张某到保税区门岗室,乘值班经警不备,将上述3个货柜的货物出场单及货物出区登记表偷出销毁。

次日上午储运公司报案。

5月3日,二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被告人黄某交代了赃物去向,并带公安人员前往石狮市祥芝镇东园村取获被盗的3个集装箱、3个车架和999箱涤纶丝,前往龙海市港尾镇取获229箱涤纶丝。

同时,公安机关又将港尾镇工商所在黄某转移赃物过程中查扣的345箱涤纶丝取回。

上述赃物均已发还被窃单位,尚有价值76715元的287箱涤纶丝无法追回。

(二)判决结果1.被告人张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2.被告人黄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没收财产1万元;3.继续追缴二被告人的犯罪所得76715元,发还给被害单位。

(三)案件解析储运公司在承包经营海关验货场后,对进入验货场的货物负有保管责任。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

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摘要】职务侵占罪是刑法典271条所列举之罪名。

由于职务侵占罪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刑法理论上产生了极其强烈的争议和探讨,在司法实践中存有许多疑难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笔者参考了诸多论者的观点,并结合了工作实践,阅读了相关案例,试图对职务侵占罪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探讨,旨在抛砖引玉,就教大家。

【关键词】职务侵占罪侦查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的侦查要点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张瑞(一)“由人到案”的职务侵占案件的侦查要点“由人到案”的案件,就是指侦查初期,犯罪嫌疑人比较明确,但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

这是职务侵占案中最常见一种。

侦查此类案件时,重点应放在案件的定性、调查取证和控制赃款赃物等方面。

具体来说,侦查时应注意:1.认真初查,准确定性,及时立案。

初查是围绕立案标准展开的。

初查工作的重点是:(1)核实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在由人到案的侵占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身份涉及到案件的定性及管辖等问题。

司法实践中,核实犯罪嫌疑人身份主要是通过查询公安机关的计算机人口信息资料网络或走访有关单位进行调查等方式进行的。

证明犯罪嫌疑人身份的证据主要有:身份证、工作证、护照、聘书、劳务合同及合作协议等证明文件。

(2)查明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有无经济纠纷。

这是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关键。

调查了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之间是否有经济纠纷、劳务纠纷存在,主要是通过调查询问受害公司、企业或单位的法人代表、业务主管、财会人员、业务人员、仓库管理员以及其他了解案件情况的人,全面了解犯罪嫌疑人与受害单位的经济关系,工作情况,家庭经济情况,主要经济收入、人际关系等。

必要时,可采取化装侦查的方式,以业务往来为掩护,到其他相关单位或知情人中了解犯罪嫌疑人的有关情况。

(3)核实受害单位被侵占、挪用的财物价值。

受害单位被侵占的财物价值是否达到立案数额标准,是决定职务侵占犯罪案件立案与否的关键。

初查时,一般选择查证较为容易的数额进行调查。

职务侵占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职务侵占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一、职务侵占报警后会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接到职务侵占的报案后,会依法进行调查取证,侦查结束将案件材料移交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起诉的,法院依法审判。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报警
二、职务侵占数额小次数多怎么办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达到法律规定的较大标准的,才能定罪处罚。

而关于职务侵占罪数额规定如下:
(一)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二)侵占公司、企业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三)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职务侵占可以报警吗
可以。

(一)无论任何犯罪,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就应当立案侦查。

是否具有
犯罪证据,是侦查过程中需要查明的问题,不是立案的标准。

(二)发现有犯罪事实发生,是指经报案或者调查,发现某种事实的发生,可能构成犯罪,应当依法立案侦查予以确定的情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风险讲坛】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引言概述:职务侵占罪是指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非法索取他人财物的犯罪行为。

这一罪行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了解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和相应的防范措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职务侵占罪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一、法律风险与防范1.1 法律风险:职务侵占罪属于刑法范畴,一旦被定罪,将面临法律制裁和声誉受损的风险。

同时,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刑罚也有所不同。

1.2 防范措施:公职人员应加强法律意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规定。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共财物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公共财物的安全。

1.3 效果评估:建立健全职务侵占罪的防范措施后,应及时进行效果评估,对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调整,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实施。

二、职务侵占罪的成因分析2.1 职权过大:公职人员职权过大,容易产生滥用职权的行为,从而导致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2.2 职责不清:公职人员的职责不清,容易产生权责不对等的情况,为职务侵占罪的发生提供了机会。

2.3 腐败氛围:腐败氛围的存在容易导致公职人员心理失衡,从而产生职务侵占罪的行为。

三、预防职务侵占罪的措施3.1 加强教育培训:通过加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教育和职业道德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增强防范职务侵占罪的意识。

3.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公职人员职责明晰、权责对等的制度,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3 强化惩处措施:对于职务侵占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减少职务侵占罪的发生。

四、职务侵占罪的调查与处理4.1 举报机制:建立健全职务侵占罪的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和内部人员对职务侵占罪行为进行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2 调查取证:对于涉嫌职务侵占罪的案件,要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职务侵占罪处理报告范文

职务侵占罪处理报告范文

职务侵占罪处理报告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您的要求,我将就某公司的职务侵占罪进行一份处理报告。

针对此案件,我将从案情概述、证据分析、法律适用和处理建议四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案情概述该公司职务侵占罪案件涉及某员工小李,在担任财务主管期间,将公司财产侵占个人使用。

经过我们的调查,发现小李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通过虚构报销、私自转移资金等手段,共计侵占公司财产100万元。

公司发现异常后立即对小李进行调查,并收集了相关证据。

二、证据分析我们通过对公司财务记录的审查,确认了小李的违法行为。

首先,我们发现小李在报销单上虚构了多笔费用,并通过伪造发票和收据来骗取公司的报销款项。

其次,小李将部分公司资金转移到了他个人的银行账户,并在账目上进行了篡改,掩盖了自己的侵占行为。

这些证据充分表明了小李的职务侵占行为。

三、法律适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小李的行为明显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他作为公司财务主管,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了公司财产。

四、处理建议鉴于小李的行为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我建议采取以下处理措施:1.立即解除小李的财务主管职务,并停职接受调查;2.要求小李退还侵占的100万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3.向司法机关报案,将此案移交给警方进行调查和处理;4.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通过以上处理措施的采取,不仅能够保护公司财产利益,也能够起到警示作用,提醒其他员工不要触犯法律。

同时,加强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审计机制,也能够有效预防类似案件的发生。

我建议公司在处理此案件的过程中,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处理结果公正合理。

同时,也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水平,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此致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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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舞弊行为中,职务侵占是高发型案件之一。

这类案件的作案手法一般是利用自己在单位内行使一定职务,或掌握一定权利的便利条件,侵吞、盗窃、骗取或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

公司调查人员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往往因为缺少经验,不知道如何把握技巧。

尤其在证据收集方面,不清楚怎么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而是匆忙报警,错失立案机会。

现将职务侵占类案件的证据收集技巧和注意事项归纳为以下三点,仅供参考:
一、职务侵占案件的数额是重点,必须达到较大的标准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为6万元以上。

达不到这个标准,或者收集的证据无法证明嫌疑人侵占数额达到这个标准的,可以先开除、辞退嫌疑人,然后再进一步查找证据,看能否收集到可以证明嫌疑人涉嫌诈骗、盗窃的证据,这样立案标准数额就可以大幅下降。

如果仍然无法以诈骗、盗窃立案,则只能放弃刑事追诉,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帮公司挽回损失。

二、必须围绕犯罪构成的四个方面收集足够的证据
1、围绕嫌疑人本身,建立犯罪主体方面的证据链
主要收集嫌疑主体的职责权利、利用职务便利条件等方面的证据。

该类证据除了一般刑事立案材料必须证明的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能力、身体健康状况等事实要件以外,还应重点证明嫌疑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和所从事的职业,其具有经手、管理本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

常见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嫌疑人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职务名称,公司对工作职责的公示,公司对该职位的职责划分,嫌疑人的在职培训内容,公司内其它人员对嫌疑人可以行使具体的职务的知晓程度,嫌疑人的问话材料。

2、围绕犯罪动机和目的,建立犯罪主观方面证据内容
主要收集嫌疑人的犯罪动机、侵占财物的目的、如何主动积极的追求侵占财物结果方面的证据。

嫌疑人问话材料的内容很重要,应重点问清嫌疑人对单位财物属性的认知,财物是如何转移,嫌疑人侵占财物前是如何预谋的,实施侵占行为时是否与他人共谋合作,占有财物的时间,占有财物后的具体行为和态度。

除嫌疑人的问话材料外,还要收集邮件、通话、其他知情人的证据材料。

3、围绕被侵占财物的性质,建立犯罪客体方面证据材料
重点要收集被侵占财物属性、公司单位性质方面的证据。

这里的公司单位的性质应理解为具备一定财物所有权和占有权的机构,不一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实践中,利用职务侵占筹备处、组委会等非法人资格的单位财物,一样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

但如果是国有公司、政*府机关的财物,则视主体身份,可能构成贪污罪(不在我们讨论范围)。

该类证据必须证明是非国有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受到损失的事实,即犯罪嫌疑人占为己有的财物的所有权属于单位,其行为侵犯了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如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所有权而未实际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的债权。

实践中,职务侵占类犯罪客体方面的证据材料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资产被侵占数额,属于公司的资产证明(银行账户、购买的发票等原始资产证明材料和对比资料),资产清单,电子数据,客体被侵占后的属性和状态证明材料等。

4、围绕职务侵占的具体行为表现,全面收集犯罪客观方面的证据材料
主要收集嫌疑人利用职权实施侵占行为、以及侵占的具体情节和细节的证据。

这一块证据内容是决定能否立案的重点。

对职务侵占案件来说,客观行为表现方面的证据必须能连贯证实整个犯罪过程。

实践中要按时间和逻辑的顺序排列,每一个侵占行为的细节最好都要有证据证明。

应收集的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报案材料,证人证言,公司调查经过,对嫌疑人的问话材料,嫌疑人之间,或嫌疑人和证人以及被害公司之间的短信、微信、邮件或其它电子数据等。

三、注意区分职务侵占案件与其它易混淆罪名案件
职务侵占案件在很多情况下,容易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诈骗罪甚至盗窃罪等混淆。

往往因主体身份、职责和具体行为表现的差异,构成不同的罪名,从而决定了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立案。

例如:公司人员在核定产品的价格之内,在正价出售后,告知公司是降价卖出的,从而非法获取商品的差额部分,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如果在公司定价产品之外,非法加收服务费或直接加价,所得数额较大,则构成非国家人员受贿罪。

又如:公司财务人员伙同他人,用发票虚列增加成本,非法获取公司财物,构成职务侵占罪;但公司一般工作人员,利用出差等机会开具假发票,非法获取公司的报销款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罪。

再如,公司人员非法侵占的财物,并非是利用其职权范围内的便利,或者直接管理的财物,而是秘密方法获得,则可能构成盗窃罪。

实践中,因构成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数额较大为6万元,而构成诈骗、盗窃罪的数额标准的起点为3000元-10000元,差距特别大,在证据收集方面也有很大不同。

公司调查中要注意处理差异,准确定性,防止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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