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地铁
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掌控区工程管理方法地铁是现代城市交通系统的紧要构成部分,其安全运营是对城市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进展,地铁规模也在不断扩大,因此对其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掌控区的工程管理方法显得尤为紧要。
本文将从掌控区域、管理要求和应急保障等方面探讨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掌控区的工程管理方法。
一、掌控区域1、安全保护区地铁安全保护区是指围绕地铁隧道,保证地铁运营安全的限制区域。
其范围包含地铁隧道两侧的土地区域,一般宽度不小于10米,而隧道内侧的安全保护区宽度将依据地铁设计标准及靠近建筑物或路堤的距离而定。
地铁安全保护区内不允许设置任何建筑或设施,同时也严禁进行任何挖掘或竖井工程,以确保地铁隧道的稳定和运营安全。
2、规划掌控区地铁规划掌控区是指距地铁隧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10-30米的区域。
在规划掌控区内,可以设置建设物,但其建设需要充足国家和地方城市规划的相关法规和标准,同时也需要充足地铁运营安全的要求。
在规划掌控区内的建设项目涉及到地铁安全隐患的,应当在工程设计之初将其风险评估和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提前提出,并逐一论证其对地铁运营安全的影响。
二、管理要求1、工程设计规范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掌控区的工程设计规范需要依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标准来执行。
其中,重点要求对地铁隧道结构设计、地质勘探和隧道安全评估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规范和要求。
地铁建设单位应规范施工程序,落实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避开施工工地带来的危害。
2、监管管理制度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掌控区涉及到安全问题与公共利益,应当加强监管力度。
地铁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开展施工过程监管,订立运营安全管理规定等措施来提升工程质量和安全性。
地铁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控和事故应急处置,确保地铁运营安全和公共利益。
3、应急保障在地铁安全保护区和规划掌控区的施工过程中,需要为应急处理做好准备工作。
地铁施工单位应编制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
附表10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

四、我单位组织对施工项目竣工验收或影响地铁的分部工程验收时,将增加施工对城市轨道交通设施与运营安全影响的验收内容,并接受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五、我单位清楚和理解,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对我单位提交的勘察、设计、施工、评估、第三方监测方案的技术审核,不减免我单位及我单位委托的各技术责任单位的任何法律责任。
建设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附表10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施工安全保障承诺书
编号:
申
请
人
填
写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区 路 (方位)
施工内容
施工计划时间
受影响城市轨道交通范围
地铁号线车站(-区间)(方位)
安全保障承诺书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上述项目 全部/部分 位于深圳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0号)、《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8号),我单位接受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并承诺如下:
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该项目的勘察作业,勘察孔位放样坐标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的勘察钻孔方案位置一致。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勘察孔位进行调整时,将调整后的方案重新报审后再钻孔施工。我单位承诺对勘察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管,保证在勘探钻孔过程中不擅自移动钻孔位置。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管理办法》 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地铁建设安全、运营安全和临近地铁工程的顺利建设, 加强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 设计和施工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依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部令第 140 号)、《城市轨道交通结构安全保护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业标准 CJJ/T202-2013)、《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范》(广 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深圳 市人民政府令第 101 号)和《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深圳市 人民政府令第 2一)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内工程管理主办部门,地铁建设规划控制 区内工程管理归口部门。 (二)受理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 方案的审批申请。 (三)组织对运营安全保护区、建设规划控制区内工程的勘察、设计、 施工、第三方监测方案与安全防护方案进行初审和技术审核,重要技术方 案报公司技术委员会审核;对方案变更进行审核;跟踪勘察、设计、施工 申请审批的全过程。 (四)牵头完成应急工程技术方案的审核。 (五)牵头组织跟踪隧道外部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以及安全监管。 (六)为运营管理办公室执法提供技术支持。
(八)其它可能危害地铁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 我司对申请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施工、评估、第三方监测方 案的技术审核,不减免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各技术责任单位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二章 用语定义
第六条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 运营安全保护区:指地铁运营线路周边的一定区域。 建设规划控制区:指地铁线路交由我司做前期预、工可研起,至工程建 成施工单位向我司正式移交期间的地铁建设线路周边的一定区域。 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范围: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 外侧 50 米范围内;地面、高架车站及区间结构外边线外侧 30 米范围内; 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等建筑物、构筑物外边线外侧 10 米范围内。在特 殊地质条件下或工程属于特殊作业,虽然工程所在地超过上述范围但事实 上会对地铁设施产生影响的,保护区范围应扩大至该工程处。 第七条 地铁设施 地铁的车站(含出入口、通道、风亭、冷却塔等附属结构)、隧道、地 面轨道、高架桥梁、车辆段建(构)筑物、变电站等建(构)筑物及地铁 内的所有设备设施。 第八条 相关职能部门 设计管理部门:我司从事地铁设计管理的内部部门。 建设管理部门:我司从事工程施工管理的内部部门。 运营管理部门:我司从事地铁运营的内部部门。 第九条 申请人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地铁建设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涉及到众多的专业技术和管理。
在地铁建设过程中,第三方测量和第三方监测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地铁建设中第三方测量和第三方监测的管理进行浅谈。
第三方测量的管理是地铁建设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第三方测量机构是独立于地铁建设方和监管机构的中立机构,它负责对地铁建设过程中的各项工程进行测量,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第三方测量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签订、测量准确性监控和结果评估等方面。
合同签订是第三方测量管理的首要任务。
地铁建设方需要与第三方测量机构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服务内容。
合同中应明确测量的项目范围、测量方法、测量周期等具体细节,确保双方在合作过程中有明确的目标和约束。
测量准确性监控是第三方测量管理的重点之一。
地铁建设是一个高精度要求的工程,因此第三方测量机构需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测量工作。
地铁建设方需要对第三方测量机构的工作进行监督,确保其测量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测人员可以通过实地检查、数据分析等方式对第三方测量结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结果评估是第三方测量管理的最终目标。
地铁建设方需要对第三方测量结果进行评估,以确定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评估结果直接关系到地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因此评估过程需要非常严谨、全面。
地铁建设方可以组织专家进行专业评估,也可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数据分析和模拟验证,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
第三方监测在地铁建设中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
地铁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和隐患。
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任务就是对地铁建设过程中的风险和隐患进行监测和预警,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
第三方监测的管理主要包括监测计划制定、监测数据处理和监测报告编制等方面。
监测计划的制定是第三方监测管理的起点。
监测计划是根据地铁建设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的,要求第三方监测机构按计划进行监测工作。
监测计划需要明确监测的内容、监测的时间和频率等信息,确保监测工作的有效性。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地铁建设作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部分,需要严格的测量和监测管理。
在测量和监测过程中,第三方服务机构可以为地铁建设提供更为全面、准确和可靠的数据,保障地铁建设的安全和质量。
本文将从管理的角度,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和监测的管理。
一、第三方测量的管理1. 测量前的准备在地铁建设中,第三方测量服务机构需要执行各种测量任务,包括地形地貌、地质结构、地基工程等多个方面的测量,以便准确掌握建设现场的各种情况。
在测量前,第三方服务机构应通过场地勘查等方式,了解建设现场的情况,评估测量的难度和风险,并与建设方协商确定测量范围、标准和方法。
2. 测量数据的收集和整理在测量过程中,第三方测量服务机构需要使用各种测量仪器和工具,收集建设现场的各种数据,包括地形地貌、地质层位、埋深、结构等方面的数据。
对于收集到的数据,第三方服务机构需要进行整理、分类、存档,并按照建设方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测量数据报告。
3. 数据的审核和认证建设方需要对第三方测量服务机构所提交的测量数据报告进行审核和认证,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建设方还可以在审核和认证过程中提出自己的疑问和要求,以保障地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1. 监测仪器的安装和使用监测仪器采集到的数据需要及时传输和处理,以便建设方及时了解建设现场的情况。
第三方监测服务机构需要搭建适当的数据传输和处理平台,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监测服务机构还需要对数据进行分类、整理、存档,并提交相应的监测数据报告。
3. 监测结果的分析和建议总之,在地铁建设中,第三方测量和监测服务机构的管理是保障地铁建设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建设方应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建设方的要求和需求。
同时,第三方服务机构也应积极与建设方合作,共同推动地铁建设的顺利进行。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地铁建设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其涉及到大规模的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因此需要对建设过程进行第三方测量和监测,以确保地铁线路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方测量和监测的管理至关重要,本文将从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角度进行探讨。
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
在地铁建设的初期阶段,需要确定测量监测的具体要求和目标,明确测量监测的范围和内容。
随后,需要进行第三方测量和监测公司的选择和资质审核,确保其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验,能够胜任地铁建设的测量监测工作。
还需要建立测量监测的数据管理和处理流程,确保数据的及时准确和可靠性,为地铁建设过程提供科学的依据。
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需要积极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地铁建设的测量监测工作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升级技术手段,提高监测的准确性和精度。
可以采用高精度的GPS定位技术、三维激光扫描技术等先进的测量技术,对地铁线路进行实时的监测和分析。
还可以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测量监测数据进行系统的分析和处理,发现潜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这些先进的技术手段可以大大提高地铁建设的测量监测效率和水平,保障地铁线路的安全和稳定。
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需要加强沟通和协调。
地铁建设涉及的各方面人员和部门繁多,为了保证测量监测工作的顺利执行,需要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第三方测量监测公司需要与地铁建设相关的各部门和单位建立紧密的联系,了解建设的具体情况和要求,及时提出合理的测量监测方案。
还需要加强与施工单位和设备供应商的沟通,确保测量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和协调,才能确保地铁建设的测量监测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为地铁线路的安全和稳定提供有力支持。
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需要建立健全的风险应对机制。
地铁建设是一个复杂的工程项目,其涉及到各种不可预见的风险和问题。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

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录第⼀章总则第⼆章规划和建设第三章保护区管理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章总则第⼀条为了规范轨道交通管理,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安全运营,维护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条本条例所称轨道交通,是指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公共客运系统。
第三条本市⾏政区域内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运营、安全保障及其相关活动,适⽤本条例。
第四条轨道交通应当遵循统⼀规划、优先发展、安全运营、规范服务的原则。
第五条市⼈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轨道交通⼯作的领导,将轨道交通建设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安全等管理中的重⼤事项。
区⼈民政府应当协助做好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和应急事件处置等有关⼯作。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建设的监督管理,市交通运输⾏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轨道交通运营的监督管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轨道交通设施保护机构实施⾏政处罚。
市⼈民政府确定的轨道交通经营单位负责本市轨道交通的建设和运营,并按照本条例的授权实施⾏政处罚。
发展和改⾰、规划、国⼟资源、公安、城市管理、价格、卫⽣、环境保护、园林、安全⽣产监督等有关⾏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职责做好轨道交通的监督管理⼯作。
第七条市⼈民政府应当设⽴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运营。
市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按照各⾃职责对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实施监督管理。
第⼋条公民、法⼈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违反轨道交通运营规范的⾏为进⾏劝阻,维护轨道交通运营秩序。
供电、供⽔、排⽔、供热、供⽓、通信等相关单位,应当保障轨道交通正常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第⼆章规划和建设第九条轨道交通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与⼟地利⽤总体规划相衔接。
轨道交通规划包括轨道交通线⽹规划、轨道交通⽤地控制规划以及轨道交通与地⾯交通⼀体化换乘设施规划。
轨道交通规划由市规划⾏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国⼟资源等⾏政主管部门和轨道交通经营单位组织编制,报市⼈民政府批准。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

浅谈地铁建设第三方测量第三方监测的管理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地铁交通成为城市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交通方式,地铁建设也开始成为城市重点工程项目之一。
地铁建设工程的高精度测量和监测,对地铁建设的质量保障、安全运营、管理和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管理地铁建设中的第三方测量和第三方监测,成为当前地铁建设管理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地铁建设中第三方测量的作用地铁建设中的第三方监测是对地铁建设过程中施工现场各项行为的监管。
第三方监测包括对地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人员、设备、材料、技术等方面的监管,以及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监控和评估。
通过第三方监测,可以有效地保障地铁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环保,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破坏,提高地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效益。
1、合同签订阶段的管理。
在合同签订阶段,应根据实际需要对第三方测量和监测的服务内容、范围、标准、监测设备、人员配置、技术要求、交付标准等进行详细说明和约定。
合同应明确第三方测量和监测的服务性质、服务期限、管理费用、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2、开工前的管理。
在工程开工前,应对第三方测量和监测服务机构的资质、技术能力、设备状况等进行严格筛选和审核,确保其满足服务需求和质量要求。
同时,应对服务机构进行培训,了解施工区域的环境、安全、技术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对施工过程进行正确、及时的监测。
3、施工期间的管理。
在施工期间,应对第三方测量和监测的数据进行实时监控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同时,应及时向业主反馈监测数据,保持业主和监测机构之间的沟通畅通,做到信息共享和交流。
4、竣工验收阶段的管理。
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应对第三方测量和监测的工作成果进行认真审查和评估,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和质量要求,及时向业主提供监测报告和成果数据,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和效益。
总之,对于地铁建设中的第三方测量和监测,应加强管理,做到合同明确、资质审核、技术培训、数据监控和成果评估等方面的工作,提高地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为城市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
一、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和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的规划要求:
(一)除非我司批准,地铁结构外边线四周的3m范围内不能进行任何工程建设。
(二)未经许可,不得在地铁车站、区间隧道上方及周边实施大面积的加卸载、注浆和抽水等影响结构受力形式的作业。
(三)严禁在车站及附属结构上方施钻;严禁在区间隧道上方施钻;地质钻探孔位置与地铁设施水平净距离原则上不应小于3米。
(四)管线、构筑物、其他设施需跨越、横穿或涉及地铁设施的,与地铁设施的垂直净距离原则上不应小于3米。
(五)基坑或边坡支护的锚杆、锚索、土钉至地铁工程设施的各方向净距离不应小于3米。
(六)地面建筑距风亭的风口净距不应小于5m。
(七)工程基础与基坑支护应采用对地铁设施影响小的形式,施工时应严格控制基坑外地下水位降幅。
(八)施工时不得影响地铁车站出入口的正常运营和地铁风亭、冷却塔、变电站等设施的正常运行。
二、安全保护监测控制指标
(一)轨道安全保护监测绝对控制指标
运营线路轨道静态尺寸容许变形值:轨道高低、轨向变形<4mm /10m,两轨道横向高差<4mm,三角坑高低差<4mm/18m;扭曲变形<4mm /6.25m;轨距+3mm,-2mm;
(二)车站、隧道结构安全保护监测绝对控制指标
1.车站、隧道结构绝对沉降量及水平位移量≤20mm(包括各种加
载和卸载的最终位移量);
2.变形缝差异沉降≤10mm;
3.隧道纵向变形曲线的曲率半径R≥15000m;
4.隧道的相对变曲≤1/2500;
5.建(构)筑物竖向荷载及降水、注浆等施工因素而引起的车站、隧道外壁附加荷载≤20kPa(≤2t/m2);
6.由于打桩振动、爆炸产生的震动车站、隧道引起的峰值速度≤25mm/s(对连续性的震动应按50%甚至更为严格控制)。
(三)由于现场施工的复杂性、监测误差以及其它因素,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的设计控制指标按以下方法确定:
1.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设计时,若运营管理部门可测得以上(一)、(二)中已发生的变形量,则取绝对控制指标与已发生变形量之差再除以安全系数作为设计控制指标,安全系数由总工办根据工程地质条件、工程周边环境和地铁服役情况确定。
2.地铁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设计时,若以上(一)、(二)中已发生的变形量无法测得,则取(一)、(二)中绝对控制指标的50%作为设计控制指标。
(四)完成铺轨后才开始施工的建设规划控制区工程,设计控制指标参照运营安全保护区工程的指标执行。
(五)地面建筑安全保护第三方监测控制指标,可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测警戒值
我司可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及地铁设施的服役状况,对以上所列指标进行调整。
第三方监测的实际变形值达到设计控制指标的60%时,应向申请人、施工单位、我司的总工办、运营管理部门、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办公室发出预警;当达到设计控制指标的80%时,须发出报警。
三、测点布置与监测频率
(一)测点布置
1.地铁建(构)筑物监测点,原则上应布设在能反映地铁建(构)筑物变形的位置;
2.地下水位测点,原则上应布设在能反映施工期间地下水位变化情况的位置;
3.地表沉降测点,应布设在能反映地表沉降位置;
4.有需要时,可在适当位置布置测斜、地层分层沉降监测点。
(二)监测频率
1.监测周期应从施工开始至影响地铁设施的分部工程结束后三个月,且监测曲线趋于平缓时止;
2.正常施工情况下的频率,参照《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进行,一般不少于每天2次;当出现工程事故或其它因素造成监测项目变化速率增大,应加大监测频率;当影响地铁的工程部分停工,频率可减小。
3.当监测项目的累计变化值接近或超过报警值时,第三方监测承包商应自行加密监测次数;
4.当变形曲线趋于平缓时,在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即可判断变化趋于稳定,经地铁集团公司同意后可以停止项目的监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