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知识第一部分法律摘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通过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课程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使用的汉语文教材,应当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标准。
第十八条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
第十九条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和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对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等级标准的,分别情况进行培训。
第二十条对外汉语教学应当教授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十二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六条学校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用少数民话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七条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有条件的应当采取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小学高年级或者中学设汉文课程,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五)《扫除文盲条例》第六条扫除文盲教学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六)《幼儿园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七)《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第十四条民族乡的中小学可以使用当地少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教学,同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第二部分文件摘录(一)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重视培养学生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二)全面推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种类学校特别是中小学、师范院校要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笔记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内地广泛使用的语言文字规范法律,于2001年通过颁布实施。
该法案的实施旨在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同时保护和促进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权益,以及加强对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
此法案的颁布,对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内容和要求1. 语言文字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当规范化和标准化,以保证其准确、清晰和统一。
这意味着在书面和口头表达中都应当遵循语言文字的规范用法,使人们能够准确、清晰地理解和交流。
2.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促进此法案也着重保护和促进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权益,鼓励少数民族传承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文化,同时保障其在社会生活和工作中的权益。
3. 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鼓励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之成为社会公共活动中的主要语言文字,促进国家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撰稿人,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颁布实施对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这不仅有助于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水平,也保护了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权益,以及促进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
这对于我国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总结回顾:通过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其内容涵盖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和促进,以及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和普及。
这些举措有助于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和管理,推动我国语言文字事业的发展。
我个人认为,这一法案的颁布实施,为我国的语言文字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并为国家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作为一名撰稿人,我会继续关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实施效果,并不断深入研究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规范用法,促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传承和发展。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1)文档模板范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一、法律法规1.1 语言文字法1.1.1 法律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语言文字法为维护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基础。
以下是对法律中关键条款的解释:(1)第一条:本法的目的是保护国家言语文字的优秀传统,指导和规范言语文字的使用,促进国家言语文字事业的发展。
(2)第二条:本法合用于全国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国家言语文字的活动。
......1.2 语言文字规范1.2.1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是根据政府的相关政策制定的,以下是摘录的关键规定:(1)规范一:文字规范在文字撰写和使用时,要遵循以下规范:- 符合语法和标点符号的使用规则;- 用词准确、简炼,表达清晰;- 避免使用生僻字和外来词语等。
(2)规范二:口语规范在交流和表达中,要遵循以下规范:- 口语表达要简明扼要;- 语速适中,语调平稳;- 避免使用粗话和低俗词汇等。
......二、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语言文字法全文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文件3. 相关文档补充材料三、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语言文字法:国家针对语言文字工作所制定的法律文件,用以保护国家语言文字的合法权益。
2. 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国家统一规定的语言文字使用规范,用以规范全国范围内的文字及口语表达。
......四、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以下艰难及相应解决办法:1. 艰难一:在一些特定行业和领域中,存在一些特殊用语和行业术语,可能不容易符合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解决办法:在适当的情况下,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允许使用特定行业术语,但要求清晰解释和说明其含义。
2. 艰难二:在一些地方方言使用频繁的区域,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可能遇到一定的艰难。
解决办法:加强宣传与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语言文字意识和规范用语能力;同时,通过培训和教育,推广普通话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一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一标题: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学习一一、引言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内容。
在学习和使用语言文字的过程中,需要了解其基本原理和规范要求,以确保使用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而在法律法规方面,理解其适用范围和核心概念,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遵从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
本文档将深入探讨语言文字与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点,旨在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这些内容。
二、语言文字学习1. 语言文字基本原理(1)语言与文字的关系语言是人们进行交流、表达思想的一种工具,而文字则是记录和传承语言的符号系统。
语言和文字密不可分,相互依存。
(2)语言的分类语言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语言学家的分类方法,主要可分为汉藏语系、阿尔泰语系和印欧语系等。
(3)文字的分类文字也可以按照不同的分类标准进行分类,如按照文字的表现形式,主要可分为象形文字、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等。
2. 语言文字规范要求(1)语法要求语法是语言文字正确使用的重要标准,它涉及到句子结构、词语搭配、时态语态等方面。
正确使用语法可以有效避免误解和歧义。
(2)拼写要求拼写是语言文字正确使用的基本要求,它涉及到词汇纠错、口头书写等方面。
正确的拼写有助于提高表达准确性和信服力。
(3)标点要求标点是语言文字正常传递和理解的必备要素,它涉及到句子结构、语调变化等方面。
正确使用标点可以使文本更加流畅和易懂。
三、法律法规学习1. 法律法规核心概念(1)法律法律是一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行为,其目的是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
法律制定和实施需要依照一定的程序和规范。
(2)法规法规是法律的二级规范,它是在法律框架下针对特定领域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就是一部重要的法规。
(3)司法解释司法解释是最高法院对于法律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解释和补充的规范性文件。
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

国家语言文字相关法律法规摘要:本文旨在介绍国家对于语言文字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语言文字的保护、规范以及推广等方面内容,并对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和影响进行简要分析。
第一章语言文字的保护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宪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家使用普通话,鼓励使用汉字,并将汉字和少数民族文字并列使用。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遗产保护法- 该法规定了对于语言文字的保护措施,强调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括语言文字在内。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 该法规定了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发展和使用的具体措施,旨在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权益,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
第二章语言文字的规范法律法规1. 普通话推广法- 该法旨在规范普通话的使用,保护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
根据该法规定,公民应当学习和使用普通话。
2. 汉字的标准字体规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定了针对汉字的标准字体规范,规定了汉字书写的形态、笔画、结构等标准,保持汉字的统一和规范。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管理条例- 该条例规定了出版物语言文字的使用要求,包括文字规范、文字质量等要求,以确保出版物的质量和可读性。
第三章语言文字的推广法律法规1. 中小学语文教育课程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中小学阶段的语文教育内容和目标,强调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文字素养。
2.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法- 该法规定了国家对于语言文字推广的目标和措施,包括开展语言文字教育、推动语言文字科技创新等方面。
第四章法律法规的实施与影响1. 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国家在保护、规范和推广语言文字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2. 法律法规的影响- 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保障了语言文字的权益和规范了语言文字的使用,促进了国家统一和各民族之间的交流。
结论:国家对于语言文字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了语言文字的保护、规范和推广。
这些法律法规的实施不仅维护了国家统一,同时也促进了各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范本一:一.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1.1 语言文字方针的重要性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语言文字方针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加强文化建设的关键性政策。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2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主要内容(1)普通话推广和规范使用(2)多语种平等合理使用(3)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保护与传承(4)落实双语、多语教育(5)弘扬中华文化,传播优秀中文作品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法律法规2.1 国家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立法中的重要法律,主要规定了国家对语言文字的推广、保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和措施。
2.2 其他相关法规除了国家语言文字法外,还有一系列相关法规补充和细化了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具体要求。
这些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推广普通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等。
附件:国家语言文字法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国家制定和执行的关于语言文字的基本原则和目标。
2. 主要内容:指影响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核心政策措施和要求。
3. 国家语言文字法:国家对语言文字的推广、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立法的法律文件。
4. 国家推广普通话条例:对于普通话推广和规范使用的法规性文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法:国家对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保护与推广工作进行立法的法规。
范本二:一.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1.1 语言文字方针的意义语言文字方针是国家对语言文字使用和管理的基本政策。
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语言文字方针,对于促进文化繁荣、加强国民教育、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1.2 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主要目标(1)推广和规范普通话的使用(2)保护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多样性和传承(3)加强多语种的研究和教育(4)促进汉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的法律法规2.1《国家语言文字法》国家语言文字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明确了国家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和推广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措施。
什么是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

什么是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普通话(Mandari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官方语言,也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语言之一。
为了规范普通话的使用和保护语言文字的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探讨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内容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普通话工作的通知》等。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不论属于何种民族、种族、血统,讲何种语言、信仰何种宗教,都一律平等。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歧视本宪法所承认的不同民族的公民、少数民族的地区……全国各族人民一律有权使用和发展本民族的语言文字。
”从宪法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障了公民的语言文字权益。
2.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础法律之一,于2001年通过。
该法规定:“国家鼓励、支持和推广普通话的使用”,并强调“普通话是全国共同语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
该法还规定了推广普通话的具体措施,包括教育、宣传、广播电视等方面。
3.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普通话工作的通知》该通知于2000年发布,是中共中央、国务院的联合文件。
通知要求全面推广普通话,提高普通话水平,特别是在教育、广播电视等方面。
该通知也提到了一些具体的配套政策和举措。
二、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重要性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1. 维护民族团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民族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通过普通话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制定,保障了每个公民的语言文字权益。
同时,普通话作为全国共同语言,提供了一个共同的交流语言,促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交流和理解,增强了民族团结。
2. 促进教育发展普通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通用语言,在教育领域具有重要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识解答⒈什么是普通话?普通话是“以北京语音为标准音,以北方话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的现代汉民族共同语。
”⒉什么时候开始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已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
⒊普通话就是北京话吗?普通话是以北京话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但是,普通话并不等于北京话,也就是说,普通话不包括北京话里的土词、土语和土音。
这就表明普通话实际上是规范化的现代汉语书面语的口语形式。
也体现了普通话与北京话的共同点与区别点。
⒋推广普通话就是不让说方言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不让说方言,这是一个很重要的语言政策。
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要在会说方言的基础上,还要会说民族共同语。
推广普通话总的要求是在正式的场合和公众交际的场合讲普通话,但并不是排除在非正式场合讲方言。
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的,并不是一刀切,也不是所有场合一律不让说方言。
⒌我国现在有多少种语言和文字?我国是多民族聚居的国家。
到目前为止,已经确定了56个民族。
从50年代开始,我国语言工作者陆续进行了多次语言调查,据统计,我国55个少数民族语言的数目可能在80种以上。
我国各民族现行文字共有40种左右。
⒍“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是哪一年写进宪法的?普通话已于1982年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从此,普通语具有了明确的法律地位,成为全国通用的语言。
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什么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答:①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②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③招牌、广告用字;④企业事业组织名称;⑤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
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哪些情形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答:①文物古迹;②姓氏中的异体字;③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④题词和招牌的手书字;⑤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⑥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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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3月7日
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知识解读
语言文字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和信息载体,是文化的基础要素和鲜明标志,是促进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
语言文字事业具有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和全民性特点,是国家文化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历史文化传承和经济社会发展,事关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事关国民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在国家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语言文字法制建设为语言文字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为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提供了总依据。
准确理解和把握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可以更好地指导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的第四部宪法,即1982年宪法,也是迄今一直在实施中的宪法。
这部宪法的第十九条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
从此,推广普通话这项工作被纳入国家根本大法,上升为国家意志,也强调了普通话具有了全国通用的性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1995年3月18日颁布的这部法律第十二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教育法》实施后,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进行教学成为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应尽的义务,而且在教学中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也成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尽的义务。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颁布的这部法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确定了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法律地位,是中国第一部语言文字方面的专门法律。
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中国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开始走上法制轨道。
立法目的:1.用法律的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我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地位。
2.用法律形式确定公民在学习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权利,以及部分行业从业人员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方面的义务。
3.对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进行管理。
适用范围:规范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即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使用。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主要内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共四章二十八条。
主要包括:立法目的;适用范围;语言政策;公民的语言权利;政府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的职责和主要工作;语言文字应用的总原则;奖励;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语言文字的管理体制;法律责任;附则。
主要调整对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主要调整对象是语言文字使用中的政府行为和大众传媒、公共场合的用语用字,
即: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公共服务行业公共行为以及公共设施、信息技术产品、招牌、广告、企业事业组织名称和在境内销售的商品包装、说明等方面应该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其中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
本法不干涉个人生活语言的使用,不是要求任何人在任何场合都得说普通话、写规范汉字。
要求在公众场合、在公务活动中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目的,是为了更广泛的人群能够准确接受和理解公共信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要体现的语言政策: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政策: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
民族语言政策:各民族语言文字平等共存,禁止任何形式的语言文字歧视;各民族都有学习、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自由;国家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可以同时使用。
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限制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和发展,而是要让少数民族在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基础上,还能掌握全国通用的语言文字,以便在更大范围的交际场合使用。
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使用依据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关于方言的政策:语言文字是国家的战略性文化资源,也包括方言。
方言是社会生活中语言的现实存在形式,有重要的使用价值和文化价值,在特定地域和领域内将长期存在。
国家推广普通话,并不是要消灭方言,而是希望不同方言区的人能够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在公共交际的场合进行无障碍沟通。
关于繁体字的政策:繁体字是汉字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书写形式,有其使用的领域和价值。
推行规范汉字,并不是要求所有的场合都不能保留和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而是要把繁体字、异体字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语言文字管理体制:
指导思想:条块结合,齐抓共管。
语言文字工作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仅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主管部门来管是不够的,需要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职能部门: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规划指导、管理监督全国的语言文字工作;国务院的其他有关部门管理本行业系统的语言文字使用;地方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对企业名称、商品名称以及广告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和监督。
上述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都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执法主体。
关于法律责任:
指导思想是以教育引导为主,以处罚为辅。
语言文字问题不同于其他问题,立法的目的不是为了处罚,而是要引导全民提高语言文字规范意识。
四、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2005年9月14日吉林省颁布的这个条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吉林省实际,为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全省的使用管理而制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组织和个人。
条例是在国家法律的基础上,做了规定细化和内容拓展。
政府职责的细化
推动和促进的职责:条例第七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并对语言文字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予以保证。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予以奖励。
管理和监督的职责:
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
条例第二十条至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教育、新闻出版、民政、建设、交通和工商行政部门对本领域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监管职责。
第二十四条规定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对本系统的用语用字进行管理监督。
调整对象的细化:条例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四大领域基础上,还包括了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公务或公共活动;对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外的会议、宣传等公共活动也提出了规范要求;对汉语文出版物做了具体列举,包括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对于应该使用普通话开展的活动做了六个方面的细致规定,包括广电等专业领域和其他公共活动;对应该使用规范汉字的情形做了九个方面细致规定,基本涵盖了一般专业领域和公共服务领域。
关于繁体字和异体字可以保留或使用情况的细化:条例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规定的六种情形基础上,增加了一种:“研究、整理、出版古代典籍和历史档案”,并在第三种情形的“艺术作品”列举中增加“绘画”一项。
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对象和等级要求的细化:对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公共服务行业的播音、解说、讲解、话务、导游等特定岗位人员和中等、高等院校在校学生都做出了相应水平的等级要求。
关于“推普周”规定:条例将国务院确定的“推普周”纳入,并拓展了内容,把“推行规范汉字”也包括进来。
规定每年九月第三周为本省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宣传周,成为“双推”宣传周。
关于行款规范:对于汉字书写的行款格式,结合传统和现代使用习惯做出明确规范,即横写由左至右,先上后下;竖写由上至下,先右后左。
关于汉语标点符号和汉语拼音的使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汉语标点符号和汉语拼音的使用应当符合国家颁布的规范和标准。
目前最新的相关规范标准是2011年11月30日发布的《标点标号用法》,2011年10月31日发布的《中国人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和2012年6月29日发布的《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