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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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2023年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2023年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供电公司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的所有客户,包括工商业用户、居民用户等。

第三条安全用电原则供电公司客户在用电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理用电,确保用电负荷不超过所订购的用电容量。

2.注意用电安全,防止触电、短路等安全事故。

3.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禁止违规用电。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责任供电公司及其客户应共同保护电力设施,禁止拆改、毁损电力设施。

若发现电力设施受到拆改或损坏,应立即报告供电公司进行维修。

第五条风险防控责任供电公司应对电线、电缆、变压器等电力设施进行巡检和维修,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供电公司客户应对自己的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第六条信息交流与故障报修供电公司应向客户提供用电安全知识和应急故障处理信息;供电公司客户在遇到用电安全问题或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配合供电公司的处理。

第二章安全用电服务内容第七条用电咨询服务供电公司应设立用电咨询服务热线,为客户提供用电安全咨询服务,解答用电设备使用和检修的相关问题。

第八条用电检查服务供电公司应定期进行客户用电设备的检查,发现存在隐患的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九条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服务供电公司应不定期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客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条应急故障处理服务供电公司应设立应急故障处理中心,24小时提供应急故障处理服务,确保客户在遇到电力故障时能够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安全用电服务责任第十一条供电公司责任供电公司应履行以下责任:1.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保障客户的用电需求。

2.定期对客户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时,应提出整改要求。

3.开展用电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客户的用电安全意识和技能。

4.建立健全应急故障处理机制,24小时提供应急故障处理服务。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3篇)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3篇)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社会经济运行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安全和正常进行,规范供电管理,保障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高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电力行业的供电管理工作,包括电网设备的维护、检修、改造等。

第三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供电管理制度,制定供电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等,并组织实施,确保供电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二章供电设备管理第四条供电企业应定期对供电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和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五条供电企业应建立设备档案,记录供电设备的安装、运行、维护等情况,并定期检查更新档案。

第六条供电企业应加强设备管理,落实设备使用责任制,做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七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供电设备的保护工作,确保设备的安全,禁止擅自拆卸、改变设备。

第八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供电设备的监控,及时发现设备故障,组织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

第三章供电安全管理第九条供电企业应定期对供电线路、设备及相关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力巡检制度,定期巡查供电线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一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安全告知制度,定期对供电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组织安全演练。

第十二条供电企业应加强供电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供电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三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供电事故,排查事故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供电营运管理第十四条供电企业应建立供电营运管理制度,规范供电营运工作。

第十五条供电企业应确保供电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提高供电可靠性。

第十六条供电企业应合理安排供电计划,确保供电计划的准时完成。

第十七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供电负荷的监控,及时调整负荷,保障供电的稳定。

第十八条供电企业应建立电量统计制度,及时掌握供电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工作。

第十九条供电企业应加强对用户的服务工作,解决用户的用电问题,提供优质的供电服务。

第五章供电计费管理第二十条供电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计费管理制度,确保计费工作的准确、公正。

2023年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023年安全供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电力行业安全供电管理水平提升,保障电力供应安全和用户用电需求,依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供应和用电管理。

第三条安全供电是指电力系统能够稳定、可靠、持续地向用户提供电力供应的状态。

第四条安全供电管理是指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保障电力系统平稳运行,并提高供电质量。

第二章电力系统安全第五条电力系统应当具备稳定的运行能力和安全的供电条件。

第六条电力系统的设计、建设、投运应当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七条电力系统应当加强设备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八条电力系统应当建立健全线路巡检和故障检修机制,及时排除电力线路故障,恢复正常供电。

第九条电力系统应当配备备用电源设备,以备发生突发事故时,能够及时切换供电,并保持稳定的电力供应。

第十条电力系统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电力供应管理第十一条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供电计划,合理安排电力供应。

第十二条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加强对电力需求的调研和预测,合理规划电力供应能力。

第十三条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电力调度机制,按需求进行远程调度,及时解决电力供需矛盾问题。

第十四条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响应机制,保障在突发情况下的紧急供电需求。

第十五条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故障处理机制,及时排除电力供应故障,保障用户供电需求。

第十六条电力供应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电力监测系统,对电力供应进行实时监控,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第四章用户用电管理第十七条用户应当合法合规使用电力,不得盗用、私拉电线等违法行为。

第十八条电力用户应当按规定缴纳电费,不得拖欠电费。

第十九条电力用户应当合理安装和使用电器设备,确保电力使用安全。

第二十条电力用户应当定期进行电器设备维护和清洁,确保电器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电力用户应当配合电力供应企业进行抄表和巡检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1. 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是供电公司为保障客户用电安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旨在提供安全、可靠的用电服务。

2. 供电公司要建立健全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用电责任,并划分责任范围。

3. 供电公司要加强对客户的安全用电宣传和教育,提高客户对安全用电的认识和意识。

4. 供电公司要定期进行用电设施的巡检和维护,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靠运行。

5. 如果客户发现用电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供电公司报告,供电公司要及时处理并解决。

6. 供电公司要建立客户用电设施管理数据库,对客户的用电设施进行档案管理,确保用电设施的安全可控。

7. 供电公司要建立客户用电设施巡检制度,定期对客户用电设施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8. 供电公司要建立客户用电设施维护和抢修服务体系,提供24小时紧急抢修服务,确保客户在用电故障发生时能够及时得到处理。

9. 供电公司要加强对供电设施的防雷、防火等安全管理,确保客户用电安全。

10. 对于客户存在违规用电行为的,供电公司要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11. 供电公司要建立用电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用电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12. 供电公司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向客户发布用电安全信息和预警信息,提醒客户注意用电安全。

13. 供电公司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听取客户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工作。

以上是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供电公司应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和改进。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篇)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4篇)

供电系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防止供电事故的发生,保障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供电系统,包括发电、输电和配电。

所有与供电系统相关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将安全生产纳入供电系统的企业发展战略和各项管理工作中。

第四条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供电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加强预防事故的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五条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科学管理、依法经营。

第六条供电系统安全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生产规程、事故应急处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章安全管理责任第七条为了落实供电系统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责任。

第八条供电系统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制定和完善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供电系统的负责人应对安全管理负总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负责人要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和掌握供电系统的安全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要组织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十二条各级管理人员要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的安全法律法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三条员工要服从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

要及时报告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第十四条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发现他人存在违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向上级管理人员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

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_触电的预防随着我国教育水平的提高,很多新的内容在我国教育中有所添加,安全用电就是我国教育近些年新增添的一项必要内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保证电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用电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电力行业技术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用电管理。

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力供应企业以下称供电企业和电力使用者以下称用户以及与电力供应使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各级电力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用电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制止危害用电安全的行为。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职责第五条电力管理部门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宣传、普及电力法律法规和安全用电常识。

二监督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政策、方针的执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监督供电企业和用户制定与完善安全用电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对用户进行用电安全检查,加强电气设备安全用电管理,督促用户消除用电不安全因素,提高安全用电水平。

四依法查处危害电力安全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并作出行政处罚或限期整改。

第六条供电企业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颁布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中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二接受电力管理部门对安全用电的监督和管理。

协助电力管理部门制订安全用电管理规章制度及宣传、普及安全用电知识。

三依法开展安全用电检查工作,限期整改事故隐患。

四建立健全安全用电工作的基础资料、用户档案和保障安全用电的工作制度。

第七条用户安全用电管理职责一执行国家及电力管理部门的电力法律、法规、政策和电力技术规程、行业管理标准以及有关安全用电工作的规定。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供电公司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为了保障客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供电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供电公司制定了客户安全用电服务管理规定。

下面是具体内容:
1. 客户应按照供电公司规定的用电安全规范,合理用电,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用电行为。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占用公共电源,不得擅自改动电表等设备。

2. 客户应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用电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不得使用有缺陷或损坏的用电设备。

3. 客户应遵守电器用品使用说明书中的安全使用方法,不得把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器用品接入供电网络。

4. 客户应定期清洁用电设备,避免灰尘或异物进入设备内部,影响正常运行。

5. 客户应确保电线、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的正常通风散热,不得堆放物品或遮挡通风口。

6. 客户应保持用电设备周围环境整洁,定期清理周围的积尘,避免积尘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7. 客户应关注供电公司发布的用电安全知识,学习掌握用电安全常识和用电事故处理方法。

8. 客户应配合供电公司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维护和改造,如发现供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向供电公司报告。

9. 客户在安全用电过程中,如发生故障、事故或其他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供电公司报警或求助,并按照供电公司的指导进行应急处理。

10. 供电公司将加强宣传和教育活动,提供专业的安全用电知识和服务,为客户的安全用电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

以上规定是供电公司对客户的安全用电服务所做出的管理规定,客户应严格遵守。

供电公司将积极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以确保客户的安全用电。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一、总则1. 为了保障企业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2.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内部供电系统和设备的管理。

二、安全供电责任1. 企业应设立专门的供电管理岗位,负责安全供电管理工作。

2. 供电管理岗位应确保供电设备和线路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供电管理岗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供电设备安装和维护1. 供电设备的安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2. 供电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维修时应停电操作,并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3. 供电设备的维护记录应详细填写,并按照规定进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四、供电线路管理1. 供电线路应根据用电需求和安全要求进行规划和布线,确保线路的安全可靠。

2. 供电线路应定期巡检,发现线路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 供电线路与其他设备之间应保持安全距离,避免因接触而产生安全事故。

五、应急措施1. 供电设备应装设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装置,以防止供电过程中因电流过大而造成的安全事故。

2. 供电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停电处理,并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3. 供电设备故障修复后,应进行试运行,确保设备能够正常工作。

六、员工安全培训1. 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供电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供电安全的认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应熟悉供电设备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正常使用。

七、罚则和奖励1.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企业将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2. 对积极推动供电安全管理工作的个人和单位,企业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附则1. 本管理规定的解释权归企业所有。

2. 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安全供电管理规定范本,旨在为企业提供一份可供参考的管理规定。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确保供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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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供电管理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安全供电管理规定(一)高压供电
1、高压线路和设备由机电科负责,机电科设有一名技术员专管,供电维护班、电工班,具体负责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查、调整和试验。

2、地面高压架空线路、井上下高压电缆、高压配电装置都要统一编号,要注明规格、长度、容量等数据。

机电科要有以下图纸。

⑴地面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和位置图。

⑵高压供电系统图。

⑶井下高压电缆和高压设备安装位置图。

⑷高压供电设备牌板和台帐。

⑸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资料和检修记录。

3、高压供电设备,按规定检修周期和电气设备的检修标准进行检修。

检修后,要进行验收并做好检修记录入档。

4、架空线路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二次的登杆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定期巡视,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检修,遇有大风暴雨和严重结冰等特殊情况要及时检查。

5、井上下高压电缆每月要进行一次定期检查,每年一次防锈、防腐处理,在电缆设施处进行其它施工时,施工单位要制订措施,按程序审批后,由机电科现场核准、落实后,方可进行施工。

6、电器设备使用绝缘油,要进行定期试验。

直接启动设备的操作开关半年一次,其它每年一次,因短路掉闸三次者,必须补加一次试验,对试验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和更换。

7、井上下高压线路和设备的安装必须有合理的设计并经有关单位审批后,方可进行。

高压电气设备在安装检修后,运行期间要根据煤矿电气设备绝缘试验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和接地电阻的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处理。

8、防避雷保护要按照“高压保护规程”进行安装,根据《煤矿电气设备试验规定》进行试验和测定。

9、地面变电所,出线上要装设过流和选择性的检漏保护装置,井下中央变电所及采区变电所的高压开关,要装设过流及无压释放的保护装置。

上述保护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装设、整定、校验和调整,每年不少于一次,应在雨季前进行。

遇有越级跳闸、保护失灵和仪表不准等要立即进行检修或更换,保护整定值不经过主管技术员批准,不准任意变动。

10、有人值班的地面变电站,井下中央变电所,都要设置事故照明或报警信号,井上下变电所都要设有不少于两只灭火器、0.3m3的灭火黄砂,并备有钎子、铁铣等灭火工具,上述灭火器材都要设置在机房和硐室的入口明显处,并妥善保管。

(二)井下低压供电管理制度
1、机电科要设有专职井下低压供电技术员,配备防爆设备维护人员,具体负责低压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

2、各采区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要有设计,设计中要包括供电系统图、变压器容量、开关型号、电缆截面、电缆长度、过流保护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然后方可安装。

在投入运行前要检查过流、漏电、接地三大保护装置是否与设计和《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相符,否则不准投入生产。

3、井下装设零星电器设备,安装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书写用电申请,经专管电气技术员批准,在指定的地点和部位搭火,以防变电压和电缆干线过载。

不经申请私自搭火,供电维护班有权拆除,由此影响生产和出现事故由私自搭火人负责。

当设备和线路需要拆除时,向变电所值班员提出停电通知,并汇报调度室。

在拆除开关一端下口电缆出线时,拆除电缆的开关接线口用合格的钢板堵死,防止开关失爆。

4、井下变电硐室的漏电继电器必须使用,每天进行一次动作试验,每月进行一次远方试验。

127V系统要安装综合保护,每天要进行一次动作试验,由各区维护班长负责试验,其它变电所由供电维护班负责试验。

上述试验,都要详细记录漏电继电器检查记录薄内,发现继电器或开关跳闸不灵敏时,要及时检修或更换。

5、井下变电所内的电气设备,机电科资料室都要有相应的低压供电系统图,在图上要注明设备型号、规格、电缆线截面、电缆长度、过流整定值、二相短路电流值等技术数据,并妥善保管。

6、井下低压防爆开关的过流保护,要根据设计和低压供电系统图中标定的整定值进行过流整定和装设保险,不经专管井下电气技术员批准,不得任意改动。

过流继电器由井下供电包机人负责,每周检查核对一次。

7、接地保护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8、矿用低压橡套电缆要由机电科负责统一管理、统一领取、统一建卡编号、统一分配、统一维修。

使用中的电缆要吊挂整齐、四线分开,禁止铁丝吊挂,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电缆在安装和回收过程中,不准任意割断,特殊情况需机电科批准。

9、每旬进行一次井下低压供电检查,重点检查设备完好情况,电缆吊挂情况,小型电气状况,要求防爆设备装备率达到百分之百,防爆设备失爆率为零,电气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低压电缆合格率不低于90%,小型电器合格率不低于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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