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义务告知书
被调查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被调查人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一)权利
1、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
如果是聋、哑人可以请求聋哑手势翻译。
2、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调查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可能影响公正调查案件的,被调查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3、对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有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被调查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5、有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交被调查人核对,被调查人没有阅读能力的,调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被调查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6、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
调查人员有侵犯被调查人权利和侮辱人身行为的,有权对调查人员提出控告。
7、获得赔偿的权利。
被调查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因调查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受到侵犯的,有取得赔偿。
(二)义务
1、如实回答的义务。
被调查人对调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并对自己核对无误的笔录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2、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承受调查人员的讯问、留置、搜查、扣押等调查行为的义务。
被调查人:年月日。
民事证人的权利与义务告知书范文

民事证人的权利与义务告知书范文示例文章篇一:《民事证人的权利与义务》我今天要给大家讲一讲民事证人的权利与义务,这可太重要啦!就像一场游戏有规则一样,在民事案件里当证人也有它的规则呢。
咱们先说说证人的权利吧。
证人啊,就像是故事的讲述者,他得有权利保护好自己呀。
证人有得到安全保障的权利呢。
想象一下,要是你看到了一些事情,要去法庭上讲,但是有人威胁你,说要是你敢说出去就对你不客气。
哎呀,那多可怕呀!这时候,就像超级英雄出现一样,法律会来保护证人的安全。
这就好比你走在路上,有警察叔叔保护你不被坏人欺负一样。
证人可以要求法院对他的身份保密呢,这样那些想使坏的人就找不到他啦。
还有哦,证人有获得经济补偿的权利。
你想啊,证人去法庭作证,可能要花费自己的时间,还可能要自己掏腰包坐车或者有其他的花费呢。
这就像你帮别人一个忙,别人总不能让你自己又搭时间又搭钱吧。
证人因为作证产生的合理费用,像交通费、住宿费这些,法院会让要求证人作证的那一方来承担呢。
这多公平呀,不然谁还愿意去当证人呀?证人还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作证的权利。
咱们国家有好多民族呢,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这就像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宝藏一样。
如果一个少数民族的证人,他可能不太会说普通话,那他就可以用自己民族的语言文字来作证。
这就好比你在自己家里,当然可以说自己最习惯的话啦。
要是不让他用自己的语言文字,那他可能都表达不清楚事情呢,这多不好呀。
再来说说证人的义务吧。
证人首先有如实作证的义务。
这就像是你在学校里,老师让你讲一件事情,你可不能撒谎呀。
证人要是在法庭上撒谎,那可就闯大祸啦。
这就好比在盖房子的时候,你要是用了坏的砖头,那房子肯定不结实,最后会塌掉的。
法庭是一个很严肃的地方,大家都要讲真话,这样才能保证公平。
要是证人乱编一通,那对原告和被告可就太不公平了,就像在一场比赛里,裁判吹黑哨一样。
证人还有按时出庭作证的义务呢。
法庭定了一个时间,就像和朋友约好了见面的时间一样。
安全生产检查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安全生产检查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尊敬的员工:
为了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权利与义务告知书》。
请您仔细阅读,并切实履行相关权利与义务。
一、安全生产检查权利:
1.1 定期检查:公司有权进行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以确保生产环境的安全性。
1.2 紧急检查:公司在发生紧急情况时,有权进行紧急的安全生产检查,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1.3 信息查阅:公司有权查阅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文件、记录和资料,以便及时了解和解决潜在的安全风险。
二、安全生产检查义务:
2.1 遵守规定:员工有义务遵守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和制度,积极配合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2.2 报告隐患:如发现任何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隐患,员工有责任立即向上级主管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2.3 参与培训: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对紧急情况的能力。
三、违规处理:
3.1 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
究相关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2 拒绝检查:如有员工拒绝公司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公司有权采取必要手段确保检查的进行。
四、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4.1 平等对待:公司将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合法权益,确保权利与义务的平衡。
4.2 建议和意见:员工有权提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将认真考虑并及时改进。
请您严格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
工作环境。
谢谢您的理解和合作!
公司安全管理部
日期:_。
权利义务书告知书

权利义务书告知书告知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义务书(公安侦查阶段)我是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现告知你在公安侦查阶段的权利义务:一、有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二、对侦查人员在讯问过程中,侵犯诉讼权利或者进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三、对于侦查人员、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决定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四、有为自己辩护的权利。
五、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的律师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六、犯罪嫌疑人有权核对讯问笔录。
犯罪嫌疑人没有阅读能力的,侦查人员应当向其宣读。
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犯罪嫌疑人有权自行书写供述。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在进入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可以通过司法机关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八、有权知道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的内容,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九、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十、公安机关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经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捺手印。
十一、在接受传唤、拘传、讯问时,有权要求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十二、未满18周岁的犯罪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有要求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权利,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有要求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的权利。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规定,受害人、违法嫌疑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人员,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四)是本案的证人或者鉴定人。
二、对案件事实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诬告或者作伪证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有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权利;违法嫌疑人应当依法接受传唤、询问、检查、鉴定、检测和扣押等调查取证措施,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时享有申辩权。
三、案件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依法向该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证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对案件事实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诬告或者作伪证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有权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有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权利。
签名:时间:年月日。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
书
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调查取证期间,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及其他证人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一、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负责人、办案民警,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有要求其回避的权利: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它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四)是本案的证人或者鉴定人。
二、对案件事实有如实陈述的义务,诬告或者作伪证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与案件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三、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询问的权利。
四、不满十六周岁的被询问人有要求通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加询问的权利。
五、聋哑的被询问人在被询问时有要求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的权利。
六、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被询问人在被询问时,有要求配备翻译人员的权利。
七、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八、有自行提供书面村料的权利。
九、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认为笔录有遗漏、差错的,有权要求补充或者更正。
没有阅读能力的被询问人有要求办案人民警察如实宣读询问笔录的权利。
被询问人应当在询问笔录上逐页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
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
十一、对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监察机关检举、控告。
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己向我宣读
签名:
年月日。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尊敬的申请人:欢迎您向本单位提起行政诉讼。
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和公平性,特向您告知以下事项:1. 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您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依法采取行为或者作出裁定。
2. 诉讼标的:行政诉讼的标的是请求法院就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裁量等)是否合法、是否应当撤销或者改变作出裁定。
4. 诉讼费用:行政诉讼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5. 诉讼时效:在行政行为被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1. 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有提供证据的义务。
需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调取证据的方式和方法。
2. 遵守法定程序: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需遵守相关法定程序,尊重法院的工作秩序和法官的职权。
3. 保持文明礼貌: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您需保持文明礼貌,遵守法律道德规范,不得侮辱、威胁、滋扰法官和其他诉讼参与者。
4. 遵守法院裁决:法院作出的裁定具有法律效力,您应当遵守法院的裁定决定,否则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尊敬的申请人,行政诉讼是一种法律手段,可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希望您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认真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法维权,维护自身利益。
如对行政诉讼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及时向法院或法律援助机构咨询。
祝您诉讼顺利,维权成功!第二篇示例: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法律途径。
行政诉讼权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应享有的权利,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在行使行政诉讼权利的过程中,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遵守程序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诉讼权利,我们特制定了《行政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希望广大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行使行政诉讼权利时,能够了解相关规定,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行政案件权利义务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行政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行政相对人(被处罚人)有以下权利、义务: 一、权利:
1、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2对于办理行政案件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3、有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4、有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权利。
5、被处罚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时,有申请行政复议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6、对行政机关及其人员办理行政案件时,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控告、检举的权利。
二、义务:
1、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2、协助行政机关调查或者检查的义务。
3、履行处罚决定的义务。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权力义务告知书
被告知单位(人):
被告知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卫生监督部门对案件进行查办期间,你(单位)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对于卫生监督部门及其执法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2、对于执法人员、鉴定人、记录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对于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3、有权申辩。
在接受卫生监督部门询问时有权为自己申辩。
4、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5、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聘请的律师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产品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6、对于执法人员的提问,如实回答。
但是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有核对询问笔录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没有阅读能力,执法人员应当向其宣读;如果询问笔录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
对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扣押物品、文件清单以及送达的各种法律文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8、有义务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涉嫌从事违反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生产、销售活动场所所实施的现场检查。
9、有义务接受和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对涉嫌违反国家卫生法律法规生产、销售活动的调查、询问、如实提供违法生产销售情况。
10、有义务如实提供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11、有义务接受产品先行登记保存、鉴定、查封或者扣押等行政措施。
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签章)XX市卫生局(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