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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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部规章制度内容

新媒体运营部规章制度内容

新媒体运营部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运营部门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新媒体运营部门是公司在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上运营推广的重要部门,负责公司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内容创作、传播和宣传工作。

第三条新媒体运营部门的工作目标是根据公司的宣传需求,制定出符合公司定位和战略规划的内容,并通过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平台进行传播,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第四条新媒体运营部门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策划、文章撰写、图片制作、视频拍摄、社交媒体管理等工作。

第五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当积极响应公司的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司在互联网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上的宣传内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六条新媒体运营部门所有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司及客户的合法权益,并维护公司的声誉。

第七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规章,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绩效。

第八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当与其他各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公司的发展和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二章新媒体运营部门工作职责第九条新媒体运营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内容策划:根据公司的宣传需求和目标,制定出合适的宣传内容方案。

(二)文章撰写:根据内容策划方案,撰写和编辑文章,并确保文案质量和风格符合公司的要求。

(三)图片制作:根据宣传需求和文章内容,制作配图和插图,并确保图片质量和效果。

(四)视频拍摄:根据公司需求,拍摄和制作宣传视频,并确保视频质量和效果。

(五)社交媒体管理:管理和维护公司在社交媒体上的账号,并与粉丝互动,提高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六)其他工作:根据公司的需要,承担其他与新媒体运营相关的工作。

第十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当根据公司的要求,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内容的质量和时效性。

第十一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当与其他部门密切合作,共同推进公司的宣传工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二条新媒体运营部门应当对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报告领导,并提出解决方案。

新媒体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新媒体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新媒体运营,提高新媒体内容质量,加强团队协作,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B站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公司设立新媒体管理部,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内容审核、团队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新媒体管理部职责:1. 制定新媒体运营策略和内容规划;2. 负责新媒体账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3. 组织内容创作,确保内容质量;4. 监测和分析新媒体数据,提供运营报告;5. 培训新媒体团队成员,提升团队整体素质。

第三章内容管理第五条新媒体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2. 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 体现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公司知名度;4. 丰富多样,满足不同用户需求;5. 严谨真实,杜绝虚假信息。

第六条内容创作要求:1. 内容选题需经过充分调研,确保与公司业务相关;2. 内容创作应遵循原创原则,不得抄袭、剽窃;3. 内容格式规范,标题、正文、图片、视频等要素齐全;4. 内容审核严格,确保无违规、违法内容。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七条新媒体平台运营应遵循以下规定:1. 定期发布内容,保持活跃度;2. 积极与用户互动,回应用户留言;3. 营销活动策划合理,避免过度营销;4. 遵守平台规则,维护平台良好秩序。

第五章团队管理第八条新媒体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热爱新媒体行业,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2. 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 具备一定的内容创作和编辑能力;4. 熟悉新媒体运营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新媒体团队成员职责:1.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团队管理;2. 积极参与内容创作和运营工作;3. 不断提升自身能力,为团队发展贡献力量;4. 维护公司形象,树立良好的团队形象。

第六章考核与奖惩第十条公司对新媒体团队成员实行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内容质量、运营效果、团队协作等方面。

新媒体联盟平台章程模板

新媒体联盟平台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旨在规范新媒体联盟平台(以下简称“联盟”)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成员权利与义务等,以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交流合作,共同推动新媒体行业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宗旨:1. 传播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2. 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3. 提升联盟成员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4. 推动新媒体行业规范发展,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第三条联盟性质:本联盟为非营利性组织,由各新媒体机构自愿组成,旨在加强行业交流与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联盟设立理事会,负责联盟的全面工作。

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代表组成,设主席1名、副主席若干名、秘书长1名。

第五条理事会职权:1. 制定和修改本章程;2. 决定联盟的发展方向和重大事项;3. 审议联盟年度工作报告;4.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5. 决定联盟解散。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三章成员资格第七条凡认同本章程,具备以下条件的新媒体机构,均可申请加入联盟: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在新媒体领域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3. 拥有稳定的运营团队和资源;4. 愿意遵守联盟章程,积极参与联盟活动。

第八条成员单位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2. 优先获取联盟提供的资源和服务;3. 参与联盟决策,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4. 使用联盟标志和名称。

第四章运营管理第九条联盟年度工作计划:1. 组织开展新媒体行业论坛、研讨会等活动;2. 举办新媒体技能培训、交流研讨等交流活动;3. 开展新媒体行业调研,发布行业报告;4. 促进联盟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和合作。

第十条联盟经费来源:1. 会员会费;2. 社会捐赠;3. 联盟活动收入;4. 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联盟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联盟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理事会可予以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措施。

发布新媒体规章制度

发布新媒体规章制度

新媒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媒体运营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行为,保障新媒体运营安全,提高新媒体运营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媒体运营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新媒体运营应坚持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尊重用户权益。

(二)内容至上:以高质量、有价值的内容吸引和留住用户,提升品牌形象。

(三)创新发展:积极运用新技术、新手段,不断探索新媒体运营新模式。

(四)效果导向:注重运营效果,提高运营效率,实现公司业务目标。

第四条新媒体运营部是新媒体运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新媒体运营的策划、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五条新媒体运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一定的市场营销和新媒体运营知识。

(三)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六条新媒体运营人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策划、制作和发布。

(二)负责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推广,提高用户量和活跃度。

(三)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数据分析,优化运营策略。

(四)参与新媒体项目的策划和实施,提升项目效果。

第七条新媒体运营内容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积极向上:内容应积极健康,富有正能量。

(二)贴近用户:内容应贴近用户需求,满足用户兴趣。

(三)独特创新:内容应具有独特性,创新性,提高用户粘性。

(四)风险可控:内容应避免涉嫌违法违规和负面信息。

第八条新媒体运营推广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精准定位:根据目标用户群体,制定合适的推广策略。

(二)多元渠道:利用多种新媒体渠道,扩大品牌影响力。

(三)效果评估:对推广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四)风险控制:合理规避推广过程中的风险,确保安全。

第三章数据管理第九条新媒体运营部应建立完善的数据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体系,为运营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条新媒体运营部应定期对新媒体平台的数据进行分析,挖掘用户需求和行为特点,优化运营策略。

自媒体工作室公司章程模板

自媒体工作室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自媒体工作室(以下简称“公司”),系公司组织及运营的基本规范。

第二条公司的宗旨是:以互联网为基础,以新媒体为平台,提供优质、创新、多元化的内容服务,满足广大用户的需求,推动行业发展。

第三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新媒体内容创作、编辑、发布;网络广告投放;网络推广;版权代理;文化活动策划;网络技术研发;技术服务;电子商务等。

第四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尊重知识产权,诚信经营。

第二章股东及出资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股东人数不超过50人。

第七条股东出资形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

第八条股东出资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股东出资应当一次性缴清,逾期未缴者,公司有权解除其股东资格。

第十条股东出资变更需经全体股东同意,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十三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五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六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认为必要时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时召集。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二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出席,否则会议无效。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九条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由董事组成。

第二十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若干人。

新媒体规章制度

新媒体规章制度

新媒体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新媒体渠道的管理,规范新媒体运营行为,确保新媒体宣传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媒体渠道的运营管理,包括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运营工作应以传播正能量、宣传公司品牌、服务及产品、提高公司知名度为核心,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网络环境。

第四条新媒体运营工作应在公司相关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各部门应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新媒体运营工作。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五条新媒体运营部门为公司新媒体运营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制定新媒体运营策略、策划新媒体活动、管理新媒体平台及内容审核等工作。

第六条新媒体运营部门设立以下岗位:1. 新媒体运营经理:负责新媒体运营部门的整体工作,制定新媒体运营策略,协调各部门推进新媒体运营工作。

2. 内容运营专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内容策划、编辑、发布及互动管理,跟踪行业热点,制定、完成策划内容。

3. 推广运营专员: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推广工作,分析网络人群搜索行为,完成关键词挖掘,细化,并策划软文。

4. 信息渠道运营专员:负责收集并整理行业热点实时、新闻报道、关键词等反馈给推广运营专员和内容运营专员。

第七条新媒体运营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1. 积极宣传、维护公司的品牌和产品、服务形象;2. 具备一定的文字编辑和策划能力,能够独立完成新媒体平台的文案撰写和策划工作;3. 熟悉新媒体运营规律,具备创新思维,能够不断拓宽宣传思路;4.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运营管理第八条新媒体运营人员应按照公司新媒体运营策略开展运营工作,确保新媒体平台的内容质量、传播效果和粉丝互动。

第九条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发布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发布的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虚构事实或歪曲真相;2. 准确性:发布的内容应准确无误,不得含有误导性信息;3. 正能量:发布的内容应积极向上,传播正能量,不得含有负面、低俗、暴力等信息;4. 合规性:发布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相关政策;5. 品牌一致性:发布的内容应与公司品牌形象相一致,不得损害公司声誉。

新媒体团队章程范文模板

新媒体团队章程范文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媒体团队的组织与运作,明确团队成员的权利与义务,提高团队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新媒体团队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文字编辑、视觉设计师、运营推广人员、技术支持人员等。

第三条新媒体团队以传播正能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信息传播为己任,致力于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新媒体团队设立以下组织架构:1. 团队经理:负责团队的整体规划、运营管理及对外协调;2. 编辑部:负责内容创作、审核及发布;3. 设计部:负责视觉设计、海报制作及素材整理;4. 运营部:负责平台推广、用户互动及活动策划;5. 技术部:负责平台维护、技术支持及数据分析。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如下:1. 团队经理:负责团队战略规划、内部管理及团队建设;2. 编辑部:负责内容策划、撰写、编辑及审核;3. 设计部:负责视觉设计、海报制作及素材整理;4. 运营部:负责平台推广、用户互动及活动策划;5. 技术部:负责平台维护、技术支持及数据分析。

第三章团队成员第六条新媒体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2. 热爱新媒体行业,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执行力。

第七条团队成员享有以下权利:1. 参与团队决策;2. 获得团队培训和晋升机会;3. 享有团队福利待遇;4. 对团队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八条团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团队规章制度;2. 积极完成团队分配的任务;3. 维护团队形象,树立团队精神;4. 保守团队秘密,不泄露团队信息。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新媒体团队工作流程如下:1. 策划:团队经理及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2. 撰写:编辑部负责撰写内容,设计部负责设计;3. 审核发布:编辑审核内容,设计审核设计稿件,经团队经理审批后发布;4. 运营推广:运营部负责平台推广、用户互动及活动策划;5. 数据分析:技术部负责数据分析,为团队提供决策依据。

新媒体规章制度(通用4篇)

新媒体规章制度(通用4篇)

新媒体规章制度(通用4篇)新媒体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联盟宗旨新常态下,净化网络生态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场,促进官方和民间舆论场进一步融合,共识度进一步增强,达到互联网络空间理性、自律、净化、分享的清朗效果。

联盟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传播正能量为基础,以综合传播地方新闻资讯、民俗风情、地域文化为主旨,以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为目的,着力增强在移动互联终端市场份额,实现相互交流、联动、合作,资源互享、共同发展。

联盟致力于加强各新媒体平台之间的交流互动,实现各新媒体联盟成员之间有效联动、聚合传播,畅通新媒体间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的机制和渠道,整体提升各成员的美誉度和影响力,共同促进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联盟发起“新媒体联盟”由《新闻网》临汾频道发起,联合各地较具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平台自媒体为基础,共同成立。

成员单位享有地位平等、独立,入盟退盟自由的权利。

第三条:联盟的理念团结协作,平等互助,加强交流,实现共赢。

第四条:联盟价值观诚信为本,勇于担当,深度合作,注重实效。

第二章联盟成员第五条:加盟条件在当地或行业内拥有一定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号,原则上各县市暂限定一家。

第六条:加盟方式认同联盟发展理念、价值观,自觉履行章程。

各公众号向联盟自荐举荐方式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即可入盟。

第七条:加盟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联盟会员拥有以下的权利:A、对本联盟的组织和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

B、享有联盟组织发起、策划执行的各类议题、采风、商广活动优先参与权利。

C、可在章程范围内合法运用联盟的公共资源。

2、联盟会员应承担以下义务:A、遵守本联盟的协议和章程,执行本联盟的决议,承担和完成本联盟委托的任务,积极参与本联盟开展的各项活动。

B、联盟会议及相关活动由常务理事会单位每年轮流承办,费用采用AA、自筹或酌情收取成本费相结合。

其他联盟成员可自愿申请承办联席会议和联盟的其他活动,得到会议委托承办权的成员要主动承担任务、积极配合会议的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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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科技创新中心新媒体工作室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新媒体工作室是在博文学院科技处科技创新中心办公室的领导下,组织工作室内人员开展各项活动的基层机构,接受中心各级领导监管。

为了更好的促进工作室积极努力的开展工作,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增强全心全意为工作室学生服务的意识,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新媒体工作室学生干部工作应体现满足广大工作室学生的正当要求,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维护学院及科技创新中心的荣誉和利益。

第三条新媒体工作室采取的是大学生自主创新、自行组织、自我管理和自助服务的工作模式,学生干部负责其在中心办公室或工作室的各项工作。

第四条新媒体工作室设主任一名,配一名指导老师。

工作室主任在中心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工作室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并接受中心各级领导的监管。

第五条学生干部应本着认真务实和兢兢业业的态度开展工作,在各项活动中起带头作用,模范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章新媒体工作室主要职责第六条负责贯彻落实中心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活动工作部署;第七条负责制定工作室包括实践活动和学科及专业竞赛活动、自主实践创新项目和院外学术交流等的工作计划和策划、组织、落实和总结等工作;第八条做好中心纳新、学生干部管理、考核、评优、安全、物品、仪器设备使用等工作的策划、组织、落实,以及中心各类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第九条负责安排工作室正常的值班和节假日的值班工作,以及工作室各项事务的考勤工作;第十条负责工作室公文收发、登记、传阅、整理、归档等工作;第十一条及时做好与工作室有关的统计报表和工作室人员简明登记表等资料的报送;第十二条严格保密记录,不泄露未经中心办公室批准公布的任何信息;第十三条负责处理工作室工作职能相关的其他事务。

第十四条完成中心各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新媒体工作室吸纳新成员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纳新对象:凡在院的全日制本科生,在主修专业方面学有余力,在某些方面有浓厚兴趣和专长的学生,均可报名。

第十六条确定纳新计划:每年9月份,工作室根据需求确定工作室纳新人数,上报中心办公室,由中心办公室制定出整个中心的纳新计划,并负责根据纳新计划策划、组织和落实整个纳新活动,包括宣传单的制作和纳新说明会的组织安排等一切活动,各个工作室要积极配合。

第十七条本着公开、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由中心办公室组织成立的中心考核小组进行严格面试,通过面试的学生成为试用期成员,试用期成员须在工作室经过一个月的试用期培训,经工作室组织成立的工作室考核小组考核后确定出拟吸纳的成员名单,再由工作室主任推荐,中心办公室考查后确定出正式名单,正式名单须经中心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章新媒体工作室干部任职条件第十八条思想过硬,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领导能力。

第十九条在科研方面成绩突出,在各项活动中获得奖励者优先考虑。

第二十条无任何违纪违规记录。

第二十一条能正确处理学习和工作关系,学有余力者。

第二十二条期末考核名列前茅者。

第二十三条大四学生原则上不再担任学生干部。

第二十四条每年12月进行学生干部改选换届工作。

第五章新媒体工作室学生干部换届方法第二十五条中心办公室主任在自然换届前必须对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对接班人广泛征求学生管理委员会内学生意见后,将满足任职条件的优秀学生拟定为新一届中心办公室新学生干部候选人,候选人交由中心办公室组织的评选小组评选,评选小组考查候选人的申请书、工作表现、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评选合格者报中心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将被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将被任命为新一届中心办公室学生干部。

第二十六条各个工作室的学生干部自然换届前,工作室主任必须对工作室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对接班人广泛征求工作室学生的意见后,将满足任职条件的优秀学生拟定为新一届工作室学生干部的候选人,交由中心办公室组织的评选小组评选,评选小组考查候选人的申请书、工作表现、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等。

评选合格者报中心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将被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将被任命为工作室新一届学生干部。

第二十七条在自然换届时,前任学生干部必须把所有工作资料整理清单,一式两份移交给新任学生干部和中心办公室,不得拖延隐瞒。

第二十八条在自然换届时,即将离任的学生干部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

第六章新媒体工作室学生干部辞职第二十九条在职学生干部工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直接向中心领导小组申请辞职,经批准后即可离职;1.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2.无法协调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成绩明显下降的;3.能力不够,无法正常开展工作的;4.无法履行干部职责或其它原因的。

第七章新媒体工作室学生干部罢免第三十条在职学生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须主动向中心领导小组申请辞职,中心领导小组也有权罢免其职位;1.因违纪受到院内处分的,做出严重有损于学院和中心形象的;2.严重失职,在活动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3.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内容80%以上的;4.工作能力不够,不能按时做出工作计划或工作计划有重大错误的;5.期末考核不合格者,考核标准为《中心学生考核办法》。

第八章新媒体工作室学生干部奖励第三十一条每学年结束,100%完成工作计划、科研工作成绩突出和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的工作室主任及以上学生干部,有资格获得中心“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第九章新媒体工作室学生考核办法第三十二条为维护工作室正常的工作秩序,营造和谐积极的工作氛围,激发和提高中心全体学生的学习热情和实践创新活动能力,形成以学习带动实践,以实践带动创新的良性循环,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学生范围为工作室全体学生。

二、一般成员的专项考核内容为:各项活动的参与情况、工作完成情况和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情况。

三、学生干部的专项考核内容为:各项活动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安排情况,参与活动和工作完成情况,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成员满意度情况。

四、全体学生统一考核内容:1、在各项活动中,无故缺席五次以上(含五次)者,将免除其在本工作室的学生资格。

2、每学期开学初,工作室内学生必须主动将上学期期末的学习成绩汇报给各工作室主任,工作室主任必须主动把工作室所有学生上学期期末学习成绩汇报给中心办公室。

3、为了督促全体学生在实践创新的同时不放松专业课学习,对于有以下情况者将给予不同的处理:①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两门课程不及格者,将减少其在中心的工作内容,要求集中精力主抓学习,待学有余力之时,再恢复其在本工作室的全部工作内容。

②上学期期末考试成绩有三门课程以上(含三门)不及格者,必须停止在本工作室的一切活动,为了确保顺利毕业,必须全力以赴集中精力抓学习,待其学有余力之时,再恢复其在工作室的全部工作内容。

4、对于违反校规校纪,违反中心有关规定,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除名处理。

5、工作室每年将对完成工作且成绩突出者,进行“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工作者”的评选,将分别授予“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学生工作者”称号,同时进行表彰奖励。

6、考核由中心办公室组织成立的考核小组负责,考核结果及考核相关资料报中心办公室,须经中心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章新媒体工作室值班制度第三十二条工作室在正常学期内每天(含双休日和节假日)都安排学生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及时处理相关事务,无权处理或处理不了的,应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主任。

非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时间为18:00—21:00。

双休日和节假日值班时间为09:00—21:00。

第三十三条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保障整个中心的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等一切危险事故的发生。

第三十四条值班人员具有对外来人进行询问的责任,不允许外来人员在中心逗留,要提高警惕,防止工作室物品丢失。

第三十五条值班人员要认真对待每一件事,因值班人员失职而造成的工作室损失,由值班人员直接负责。

第三十六条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值班制度,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如实认真填写好值班记录。

第三十七条实行请假制度,如当天因故不能值班者,必须提前向直接向工作室主任请假,以便主任做好安排。

第三十八条值班人员要负责工作室室内物品摆放的整齐美观。

第十一章新媒体工作室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安全管理是工作室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中心主任为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中心办公室主任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人之一,同时成立以中心各个工作室主任为组长的学生安全管理小组,配合中心主任向全体成员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和监督各个工作室的安全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工作室主任担任本工作室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向工作室成员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工作室成员的安全意识。

第四十一条每学期安全管理员必须对工作室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工作室成员必须认真学习有关安全防范知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十二条大学生实践创新中心安全防范的主要内容包括:防火、防盗、防水、用电安全和网络安全。

第四十三条严格遵守用电规定,凡使用烙铁等易引发火灾的设备时,应使此类设备远离其他物品,用完后及时断电。

第四十四条工作室学生离开工作室时,要关闭计算机和其他用电设备的电源。

第四十五条工作室每天要安排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负责考勤、安全、纪律和卫生等方面的记录,离开前应检查所有设备的电源,并确认所有用电设备电源关闭。

第四十六条中心办公室、会议及陈列室和所有工作室及通道等区域严禁吸烟,加强防火、防盗意识。

第四十七条工作室的贵重仪器设备应由工作室主任指定的专人负责,提高警惕,注意做好防盗工作。

第四十八条工作室学生如发现门、窗等公共物品和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或失效,应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维修。

第四十九条无论何时,凡最后离开工作室的工作室学生必须检查工作室门窗是否上锁,绝不允许房间无人而房门大开,如发生此种情况将追究值班人员和主任的责任。

第五十条工作室人员的私人物品应由自己妥善保管,工作室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第五十一条未经许可,工作室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入本工作室上机或与正常活动无关的内容。

第五十二条做危险实验之前工作室主任必须提前经中心主任向中心领导小组报告,经中心主任批准后,有两个人以上方可进行。

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

第五十三条做高压电、强电流等试验必须制定严格的安全操作规范,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十四条严禁私自临时乱接电线。

确属开展活动所需的,需经中心主任同意后,方可接线。

第五十五条妥善保管并安全使用消防器材。

第五十六条中心人员发现漏水,跑水应及时将用电设备断电,将计算机等设备尽快搬放到干燥、安全的区域,并报告中心办公室维修。

第五十七条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玩网页游戏,故意制作或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一旦发现工作室学生从事上述活动,予以开除出中心的处理。

第五十八条若值班人员玩忽职守,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

第五十九条如发现以下行为:(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中心应妥善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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