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定稿版
危重患者管理制度范本

危重患者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危重患者的管理工作,提高危重患者的生存率和治愈率,保障危重患者的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二条危重患者管理工作必须贯彻“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危重患者管理工作必须加强护理、医疗和医技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危重患者护理和救治水平。
第四条危重患者管理工作必须建立并不断完善患者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危重患者的电子病历和相关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三章管理内容第五条危重患者的评估管理:对危重患者进行全面的身体评估和病情评估,设置专门的评估表格,将评估结果与医疗团队进行沟通和交流,确定合理的治疗方案。
第六条危重患者的抢救处置:对危重患者的生命体征监测、气道管理、血流动力学监测、药物治疗等进行精细化管理和抢救处置。
第七条危重患者的营养支持:对危重患者进行营养评估和营养支持,制定合理的营养计划,确保患者的营养需求得到满足。
第八条危重患者的疼痛管理:危重患者的疼痛评估和疼痛管理,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和病情变化,合理应用镇痛药物,确保患者的舒适度。
第九条危重患者的交接班管理:对危重患者的病情变化和处理措施进行详细记录,并交接班,确保医护人员间的信息传递和交流。
第十条危重患者的家属沟通与支持:加强与危重患者家属的沟通与交流,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慰,协助家属了解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一条所有参与危重患者管理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第十二条科室和诊疗团队要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危重患者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连续性,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十三条所有危重患者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医疗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不能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对于危重患者的不良事件和医疗事故,要及时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问题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确保患者的医疗安全。
急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医院对急危重症病人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保障水平。
同时,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医疗卫生行业标准和医院管理实际。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急危重症病人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定义1.急危重症病人:指病情危重,生命体征不稳定,需要立刻进行急救和抢救的患者。
2.医护人员:指医院的医生、护士和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3.病房:指特地用于收治急危重症病人的病房。
第二章急危重症病人的收治和转诊第四条急诊科的收治1.急危重症病人经急诊接诊后,急诊科应立刻进行初步评估,并依据病情分级,布置相应的处理和治疗。
2.急诊科对病情较为严重的急危重症病人,应及时与其他科室联系,协调布置转入相应病房或ICU进行进一步救治。
3.急诊科应建立病人转移登记表,认真记录每一个急危重症病人的转诊情况。
第五条病房的接收和转移1.接收病房应依照医院规定的收治流程接收急危重症病人,确保病人的安全和顺利转入。
2.接收病房应及时报告病情严重的急危重症病人,并与医护人员共同订立治疗方案和护理计划。
3.病房应定期进行病人转运评估,对需要转入ICU或其他专科的病人,应及时联系相关科室,布置转移。
第六条转入和转出记录1.每一次急危重症病人的转入和转出都应有记录,并在患者病历中认真记录转诊原因、目的地和转诊结果。
2.转出科室和接收科室应共同签署转诊单,确保医护人员对病人病情和治疗计划的了解和接轨。
第三章急危重症病人的护理管理第七条护理评估1.护理人员应定期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综合评估,了解病情变动和护理需求,并及时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中。
2.护理人员应依据病人的病情和需求,科学合理地订立个性化护理计划,确保病人得到及时的护理和照料。
第八条护理措施1.护理人员应依照医嘱和护理计划,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相应的护理操作,包含但不限于监测生命体征、给药、管路护理、病情察看等。
2.护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和消毒规范,确保护理操作的安全和效果。
严重急危重病患者应对管理制度

严重急危重病患者应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对严重急危重病患者进行有效的管理,提高医疗救治水平,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章急危重病患者分类与标识第二条依据医院的医疗资源和救治本领,将急危重病患者分为三级,分别为一级急危重病患者、二级急危重病患者和三级急危重病患者。
第三条依据患者急危重病情的紧迫程度,对急危重病患者进行标识,以确保在医院内各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救治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医院内全部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必需熟识并正确理解急危重病患者的分类和标识,遵守相关操作规范,严格依照急危重病患者管理制度进行救治。
第三章急危重病患者转诊与接诊第五条当急危重病患者来院就诊时,接诊医生应及时了解患者的病情和病史,评估患者的病情稳定性和不安全性,并依照急危重病患者分类和标识进行初步的分级和标识。
第六条当一级急危重病患者到达医院时,接诊医生应立刻启动一级急危重病患者管理流程,布置转诊至专科重病监护室或重症医学科进行进一步救治。
第七条当二级急危重病患者到达医院时,接诊医生应依照二级急危重病患者管理流程,结合患者的具体病情,综合考虑医疗资源和救治本领,决议是否布置转诊至专科重病监护室或重症医学科。
第八条当三级急危重病患者到达医院时,接诊医生应及时进行初步的急诊评估,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并及时布置连续救治或转诊至专科重病监护室或重症医学科。
第九条急危重病患者的转诊和接诊过程中,全部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应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患者的平稳、安全转移,并做好转诊记录和交接班工作。
第四章急危重病患者的诊断和治疗第十条在对急危重病患者进行诊断和治疗时,医务人员应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原则,全面评估患者的临床情形,准确推断病情的稳定性和不安全性,并订立科学有效的救治方案。
第十一条在进行急危重病患者救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应遵从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技术要求,确保操作规范、准确、安全,提高治疗效果,降低治疗风险。
第十二条在急危重病患者的治疗中,医务人员应及时记录患者的临床察看结果、治疗措施和效果,并定期进行病情分析,评估治疗效果和调整治疗方案。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及程序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及程序简介本管理制度及程序旨在规范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确保他们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医疗救治。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门诊科室。
定义- 门诊急危重症患者:指在门诊就诊时病情危重、需要立即救治或进一步评估的患者。
管理程序1. 接诊与筛查- 医院工作人员应迅速响应并接待急危重症患者,并尽快进行筛查。
- 筛查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意识状态、血压、心率、呼吸等生命体征的异常。
- 如发现有疑似急危重症的情况,应立即介入处理。
2. 急救处理-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急危重症患者急救区域,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和药物。
- 按照急救处理流程进行救治,包括但不限于:氧疗、静脉输液、心电监测、心肺复苏等。
3. 转运与转诊- 如果患者病情无法在门诊治疗,应及时安排转运到合适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诊治。
- 转运过程中,应保证患者的生命体征稳定,配备专业护理人员提供必要的监护和护理。
4. 记录与报告- 每位急危重症患者的详细信息应当准确记录,包括但不限于:病史、体征、诊断、治疗等。
- 必要时,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或医生进行报告,以便进行后续的医疗决策和处理。
5. 返诊与复查- 对于已经获得救治的急危重症患者,应安排返诊和复查,随访其病情变化和治疗效果。
经费及设备保障医院将根据需要,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获得必要的经费与设备支持。
医院将配备足够的急救设备,并定期进行检修和更新。
培训与质控医院将定期组织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急救技能和危急处理能力。
同时,建立质控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中的问题。
保密与隐私保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医院将对急危重症患者的个人信息进行保密,并确保其隐私权不受侵犯。
生效与修订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根据需要进行修订。
修订时应充分听取相关医务人员和专家的意见,并报经医院管理部门批准。
以上为门诊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及程序的内容。
请各位医务人员务必遵守执行,以确保急危重症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救治。
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模板

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提高危重症病人的救治效率和质量,确保医疗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危重症病人的管理和救治工作。
三、组织结构1. 成立危重症病人管理小组,由医院管理层、相关科室负责人、医护人员组成。
2. 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四、危重症病人的识别与分类1. 根据病人的临床表现和生命体征,快速识别危重症病人。
2. 对危重症病人进行分类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肌梗死、严重创伤、重症感染等。
五、救治流程1.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危重症病人得到及时救治。
2. 遵循临床指南,进行规范化治疗。
六、监护与护理1. 对危重症病人实施24小时监护,密切观察病情变化。
2. 根据病人情况,制定个性化护理计划。
七、信息管理1. 建立危重症病人信息档案,记录病人的基本信息、病情变化、治疗过程等。
2.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更新。
八、教育培训1. 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危重症病人管理培训,提高专业技能。
2. 加强对危重症病人家属的健康教育,提升其自我护理能力。
九、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1. 定期对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调整优化。
2. 加强风险管理,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十、家属沟通与支持1.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及时向家属通报病情和治疗进展。
2. 提供心理支持和咨询服务,帮助家属应对病人的危重病情。
十一、记录与文档管理1. 详细记录危重症病人的救治过程,包括医疗决策、操作过程、病情变化等。
2. 确保所有医疗文档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十二、监督与改进1. 医院管理层应定期对危重症病人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管理层负责解释。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

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一、引言急危重症患者是指病情危急、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救治和专业护理。
为了提高这类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建立一套完善的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就急危重症患者的识别与评估、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和护理、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二、急危重症患者的识别与评估1. 识别在各级医疗机构,应设立急危重症患者的特殊标识,以便迅速识别和处理。
医护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对急危重症患者的敏感度和识别能力。
2. 评估急危重症患者的评估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生命体征、症状和疾病诊断。
护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评估,及时掌握患者的病情动态,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护理措施。
三、急危重症患者的救治与护理1. 完善急救设备与人员医疗机构应配备先进的急救设备和专业的急救人员,确保能够迅速进行心肺复苏、气管插管等救治措施。
2. 病情监测与干预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应全面且持续地监测生命体征,如心率、呼吸、血压等指标,并按照危重程度及时采取干预措施。
3. 个性化护理针对每位急危重症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方案,包括合理的营养支持、皮肤护理、疼痛管理等,以减轻患者的痛苦并促进康复。
四、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1. 专业转运人员对于需要转运的急危重症患者,应配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转运人员,并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
2. 转运设备和措施医疗机构应提供适当的转运设备,如轮椅、担架等,确保患者的稳定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转运过程中的创伤。
3. 信息共享与协调在急危重症患者转运过程中,医疗机构之间应及时共享患者的相关信息,确保及时的医疗资源调配和协调,保障患者的安全。
五、总结急危重症患者管理制度的建立对于提高患者的生存率和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识别和评估能力,完善救治和护理措施,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康复。
同时,积极推进急危重症患者的转运工作,提高转运的效率和质量。
只有如此,才能更好地保障急危重症患者的生命和健康。
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管理制度

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门诊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提高医院救治本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含医院内全部门诊部门,涉及门诊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
第二章急危重患者的定义与判定第三条急危重患者是指病情快速变动、危及生命或需要立刻救治的患者。
第四条急危重患者的判定应当依据以下标准进行:1.呼吸道堵塞、严重呼吸窘迫或呼吸衰竭的患者;2.心脏骤停、严重心律失常或心功能不全的患者;3.意识障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严重外伤的患者;4.出血性休克、严重创伤或内脏器官损伤的患者;5.其他危及生命的急性疾病或重点医学事件。
第五条门诊科室应及时响应患者的求助,判定并介入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
第三章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体系第六条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工作应建立完善的救治体系,包含以下环节:1.病愈网系统:建立门诊急危重患者病愈网系统,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变动等,方便医护人员及时取得患者信息;2.专业团队:组建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专业团队,包含医生、护士、药师等专业人员,确保救治工作的高效执行;3.定期演练:定期组织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本领;4.信息共享:加强与急诊科、ICU等科室的信息共享,提高救治效率。
第七条门诊部门应当订立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工作的具体流程和制度,包含但不限于:1.门诊急危重患者的接诊与判定流程;2.医疗资源的调配和调配原则;3.医务人员的救治协作与沟通机制;4.门诊急危重患者转诊与转运的规定;5.门诊急危重患者的出院与病案管理等。
第四章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的责任与义务第八条门诊部门负责人是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工作的重要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1.布置专业人员参加门诊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2.监督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流程的执行情况,并及时调整改进;3.确保门诊急危重患者的救治工作符合医疗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4.定期向上级报告门诊急危重患者救治工作的情况。
危重病人管理制度

危重病人管理制度一、文档编号:XXXXX二、制定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对危重病人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危重病人得到及时、全面的护理和治疗,最大程度地减少危重病人的死亡率。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病区对危重病人的管理工作。
四、管理要求1.危重病人的定义危重病人是指生命体征稳定性丧失、病情发展迅猛、生命体征处于危险的病人。
2.危重病人的识别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对危重病人的识别要及时、准确。
在入院初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病情发展趋势、患者的病史等方面的评估。
3.危重病人的评估对危重病人的评估需要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包括生命体征、精神状态、心理状态、疼痛评估、营养状况、口腔护理等各个方面的评估。
4.危重病人的护理对危重病人的护理需要进行全面、周密的护理,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及时处理患者的生命体征异常,保证患者的安全和生命稳定。
5.危重病人的治疗对危重病人的治疗需要进行科学的治疗方案,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方面的治疗方案。
同时需要及时对患者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估,调整治疗方案。
6.危重病人的交班对危重病人的交班需要进行详细、全面的交班。
交班人员需要对患者的生命体征、病情变化、治疗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交班。
7.危重病人的家属沟通医院需要加强与危重病人家属的沟通工作,及时向家属通报患者的病情、治疗方案等方面的信息。
八、管理措施1.建立危重病人的管理团队,包括高级医师、主治医师、护士长等人员组成。
2. 制定科学合理的护理与治疗方案。
3.定期组织危重病人的交班会议。
4.加强对护士等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医护人员对危重病人的管理能力。
5.定期开展对危重病人管理工作的质量评估。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院XXX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3.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XXX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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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危重症患者管理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建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为第一”的急危重症病人诊疗流程管理规范,对于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纠纷,为病人提供安全、及时和有效的医疗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现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范。
一、门诊管理1、门诊部应对一站式服务台相关人员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来院就诊人员进行密切观察,发现可疑危重病人,应及时引导至便民门诊医师前,给予初步检查、筛选,如有必要护送至急诊就医。
2、门诊便民门诊医师,应熟悉急救相关知识,及时发现异常,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诊疗,按照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转送对应专科病房、ICU或急诊留观。
3、护理部应对门诊候诊区护理人员必须进行急救相关知识培训,对诊候人员体态、神色等进行基本观察,发现可疑危急重病人,应优先引导至对应科室门诊医师诊室,以便及时处理,必要时协助医师抢救或护送患者至病房。
4、门诊医师应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就地抢救处理,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必要时邀请其它科室医师到场协助处理、会诊;患者生命体征稳定后,及时完善门诊病历及抢救记录等,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病房。
5、门诊部定期对各单元急救车检查,督促对相关器械进行维护,对急救药品进行数量核对、效期核查,确保随时处于应急状态,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
二、急诊管理1、急诊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
急诊科24小时负责应诊急危重症病人,按照“及时、迅速、准确、安全”的原则,接诊后及时处臵,特殊病人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2、接诊医生对病人的生命体征进行评估,在给予初步诊断的同时,向上级医师或二线班报告,上级医师或住院总医师接到医生或护士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场指导处理,对诊断不明的应立即请求院内相关专科主任会诊。
3、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急危重症病人,必须优先安排。
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臵,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静脉通道等,给予抢救性治疗,并及时向家属履行告知与沟通。
4、急危重症病人按临床专业范围分科收治的原则,由科主任指导对病人进行分科收治,优先收入ICU或相应专业科室。
5、急诊医师必须完善门诊病历,尽快完成病人收治入院手续,同时通知收治科室医生护士做好病人收治的准备工作。
6、对于非本院临床专业范围的、或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或患者或其家属要求转院时,在维护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情况下,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
在门诊病历记录中及时记载,并请病人或家属签字后同意转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留或收治非本院专业范围的急危重症病人。
三、住院管理(一)非手术1、病人到达病区,病房护士按照入院收治流程接待,对初步判断急危重症者;或在日常巡视时发现病情突变,均应立即完成维护生命体征的必要处臵,并及时通知管床医师到场,5分钟内优先进行体格检查、病情判断,必要时邀请上级医师参与诊断、抢救性处置。
2、病房护士接到门急诊危重症通知后,立即告知值班医生并做好病人收治准备。
抢救物品、器材及药品必须完备,所有抢救设施处于应急状态。
各临床病房必须常态保留1张抢救床位。
3、急危重症病人入院到达病房后,科室护士立即安臵病人,在5分钟内完成对病人生命体征的监护,值班医师立即接诊,并报告上级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治疗抢救时机。
4、上级医师接到报告后,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治疗抢救,与值班医师共同对病人进行病情评估,指导值班医师诊断与治疗,审核医嘱,决定下一步处臵措施(如报告上级医师、请其他专科医师会诊)。
及时与家属沟通并下达危重通知书。
5、住院期间急危重症病人需要抢救时由经管医生或值班医师立即实施,并通知上级医师,科主任10分钟内到达现场共同实施抢救,必要时通知医疗总值班主任组织相关专家参与抢救。
(1)、抢救由科主任或现场最高职级医生负责,抢救过程中,抢救人员应保持镇静和信心,禁止谈论抢救以外的话题,避免在病人家属面前对抢救措施提出容易引起医患矛盾的意见。
(2)、危重抢救过程中,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
医生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重复一遍;执行医嘱时,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后方可由护士执行,以确保用药安全。
抢救结束医生及时补记所下达的口头医嘱。
(3)、抢救使用的药品安瓿、药瓶、药袋和一次性用品等医疗废物,由护士负责单独放臵。
(4)、组织者应在本次抢救2小时内组织参与抢救的医师进行讨论,指导值班医师完成抢救记录(最迟抢救结束6小时内),并及时签名;拟定下一步抢救措施(包括会诊、转诊、转院事宜)。
(5)、如患者经济原因,可由现场最高职级医生行使先借药救治的绿色通道(行政总值班签字担保),给予紧急处理,以确保治疗抢救顺利实施。
(6)、抢救时,非抢救人员及病人家属一律不得进入抢救室或抢救现场,以保持环境安静。
注意及时做好家属的病情告知和沟通工作;一般情况下,病情告知及家属沟通工作由抢救组织者或科主任负责进行。
特殊情况时,可由医务科与科室共同负责。
(7)、抢救病人期间,必须及时追踪重要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及时分析、确认危急值,并给予有效干预措施或治疗。
(8)、相关医技科室值守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尤其是临床检验科、输血科要优先检测抢救病人项目,严格按急诊报告时限准确发出报告;如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应在第一时间电话通知抢救科室,争取最佳抢救时机。
医务科每季度对危急值进行一次评估管理。
(9)、患者病情超出本科专业范围,需其他专科医师参与组织抢救时,医务科或医疗总值班负责协调通知相关临床及医技科室,应邀科室相关医务人员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到达申请科室进行会诊,并携带必要的抢救设备,参与组织抢救。
6、严密观察病情,详细(及时、正确、清晰、完整)做好病情变化、治疗经过及效果等抢救记录,并准确记录执行时间;急危重病人的入院记录和首次病程记录要求在4小时内完成,最长不超过6小时,并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及时书写病程记录。
7、住院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每日早、晚查房至少2次,结束本班次必须与值班医师进行床头交班;上级医师对急危重病人每日至少查房1次,二线值班每晚必须查房1次,重点巡视危重症病人,并做好记录报告医务科。
值班医师必须报告病人的病情变化,医嘱执行情况,病人的生命体征及评估。
8、值班医师和护士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工作制度,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对出现的病情变化及时处理直至病情稳定。
做到对急危重症病人进行至少2次查房(接班后、睡前);病人生命体征不平稳时,值班医师必须至少每小时巡视一次。
9、对新入院急危重症病人,科主任或上级医师必须在24小时内查房,并进行病情评估,对诊断及治疗方案提出指导意见,及时核对查房记录并签字。
10、入院后3天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抢救效果不佳者,必须组织全科室医师进行讨论,明确诊断或修改治疗、抢救方案。
11、对5天内仍未明确诊断或治疗效果不佳或病情进行性加重者,及时报请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扩大会诊或请院外专家会诊。
12、对伴有跨科疾病者,本科无法处臵,应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邀请专科专家会诊指导治疗或抢救。
13、对于限于设备和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确需转诊(转科、转院)的急危重症病人,要向病人或家属告知转诊的原因与风险,并由病人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14、对于无人陪护的急危重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如查无姓名、地址者、无经济来源者),在无法联系家属的前提下及时向医务科、护理部及医院行政总值班报告,同时加强对病人的看护。
15、急危重症病人自动出院须有主治医师以上的上级医师审批,家属必须履行签署自动出院相关手续,同时医师做好沟通告知及注意事宜。
并按“非正常出院”有关规定上报医务科。
16、对于心理障碍、情绪不稳定的病人,医师做好心理干预,并及时与家属进行沟通,尽可能切断产生不良后果的条件和因素,如锐器、绳索、高楼防护、特殊药品管理等。
17、医务科要掌握全院急危重症病及重点病人诊疗情况,重点巡视抢救病人,参加甚至组织指挥全院性的抢救、病例讨论或大会诊。
18、重大抢救必须立即报请医务科或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遇有重大灾害、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二)手术管理1、外科非手术的危重病患者管理,按内科非手术管理流程执行。
2、危重病人必须手术或疑难、复杂、重大手术时,要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执行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3、疑难、复杂、重大手术(含60岁以上老人15岁以下小儿及智障等特殊人群)术前必须经手术科室、麻醉科、手术室、医务科、护理部共同完成讨论,手术科室填写《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申请报告表》,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长审批或提交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由科主任或高年资副主任以上医师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
4、致残手术、二次手术必须报请医务科(医疗总值班)批准或备案。
5、术前必须认真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制定完善的手术方案,对手术及麻醉进行风险评估,充分做好术前准备工作。
6、对于疑难、复杂、重大手术,病情复杂需相关科室配合者,应提前2~3天邀请麻醉科及有关科室人员会诊,充分讨论手术风险、麻醉风险与手术方式,由麻醉科主任决定最终是否实施手术。
7、建立完善术前、术中、术后谈话制度,科主任及主刀医师要向急危重症病人或家属告知手术的原因与风险,尤其是术中可能发生的意外、术后严重并发症等。
与家属术前谈话时必须进行录音,要将患者的主要家属成员均纳入谈话对象中,尤其是家庭成员中有学历、地位及专业知识的成员均要到场,由病人本人或主要家属集体签署知情同意书。
术中发生意外情况必须及时告知家属与家属沟通。
8、术前2~8小时,由术者或科主任负责通知临床检验科、输血科等医技科室和后勤保障科室做好应急准备,术前半小时由麻醉科负责核实相关的准备情况。
临床检验科、输血科等医技科室和后勤保障科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在手术结束前不得离开工作现场。
随时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9、围手术期间,必须及时追踪重要的临床检验、检查结果,及时分析、确认危急值,并给予有效干预措施或治疗。
临床药师负责对每例围手术期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与指导。
10、检验科术前一天,必须核对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及血型等,及时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并根据手术大小备足手术用血。
需用血时,血液1小时到位,由手术室护士负责。
11、择期手术病人,出现发热时应待体温恢复正常后2-3天方可进行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