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主观题历年真题.刑事诉讼法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事诉讼法)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2(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 3. 不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附条件不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12年卷二36题,单选) A.只适用于未成年人案件B.应当征得公安机关、被害人的同意C.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附条件不起诉有异议的应当起诉D.有悔罪表现时,才可以附条件不起诉正确答案:A,C,D解析:本题考查附条件不起诉制度。
《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1款规定,对于未成年人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规定的犯罪,可能判处1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应当听取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
据此直接可见,A、C、D选项正确。
依照上述法条可知,人民检察院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以前,对公安机关、被害人的意见只是“应当听取”,而不是必需征得其同意。
据此B选项表述错误,当选。
知识模块:刑事诉讼法2.下列哪一案件可以适用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2016年卷二41题,单选)A.甲因侵占罪被免除处罚2年后,又涉嫌故意伤害致人轻伤B.乙涉嫌寻衅滋事,在押期间由其父亲代为和解,被害人表示同意C.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被害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被害人父亲愿意代为和解D.丁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被害人表示愿意和解正确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77条规定:“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

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刑事诉讼法》考试历年真题摘选附带答案第1卷一.全考点综合测验(共20题)1.【判断题】公安机关向有关单位收集、调取的书面证据材料,必须由提供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
2.【多选题】关于死刑案件的证明对象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B.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C.被害人有无过错及过错程度D.被告人的近亲属是否协助抓获被告人3.【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五日以内审结; 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十五日。
4.【判断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法律援助机构不能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
5.【多选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关于合议庭,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合议庭是法院的基本审判组织,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随机组成B.合议庭成员因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认识上的偏差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C.合议庭成员因法律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导致案件被改判或者发回重审的不承担责任D.开庭审理时,合议庭成员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合议庭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延期审理,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6.【多选题】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在任何情况下,对任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或者剥夺其辩护权B.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诉讼权利,有关机关应当为每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费提供律师帮助C.为保障辩护权,任何机关都有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帮助的义务D.辩护不应当仅是形式上的,而且应当是实质意义上的7.【判断题】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搜查或者侵入公民的住宅。
8.【多选题】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规定有( ) 。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历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2009年) 66.⾼某系⼀抢劫案的被害⼈。
关于⾼某的诉讼权利,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有权要求不公开⾃⼰的姓名和报案⾏为 B.如公安机关不⽴案,有权要求告知不⽴案的原因 C.作为证据使⽤的鉴定结论,经申请可以补充或者重新鉴定 D.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 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核被害⼈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法》第85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民检察院或者⼈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控告⼈、举报⼈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报案⼈、控告⼈、举报⼈如果不愿公开⾃⼰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本题中,⾼某是被害⼈同时也是控告⼈,如果他不愿公开⾃⼰的姓名和报案⾏为的,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因此,A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民法院、⼈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案,并且将不⽴案的原因通知控告⼈。
控告⼈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题中,⾼某是被害⼈同时也是控告⼈,如果公安机关对抢劫案件不予⽴案的,应当将不⽴案的原因告知控告⼈⾼某。
因此,B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被害⼈。
如果犯罪嫌疑⼈、被害⼈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故C项正确。
《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对于有被害⼈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
被害⼈如果不服,可以⾃收到决定书后七⽇以内向上⼀级⼈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
对⼈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可以向⼈民法院起诉。
被害⼈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2024年刑事诉讼法学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带答案

2024年刑事诉讼法学考试历年真题常考点试题带答案卷I一.综合检测题(共100题)1.人民法院的宣判方式分为当庭宣判和()。
A.立即宣判B.就地宣判C.定期宣判D.不定期宣判2.享有侦查权的机关包括()。
A.公安机关B.检察机关C.国家安全机关D.军队保卫部门E.监狱3.刑事诉讼是一种()。
A.当事人的活动B.国家活动C.司法机关的活动D.诉讼参与人的活动4.下列选项中,属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是()。
A.被告人B.自诉人D.翻译人员5.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法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时,应当退回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
6.下列选项中,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是()。
A.盗窃案件B.抢劫案件C.刑讯逼供案件D.偷税、漏税案件7.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A.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B.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辩护人C.人民法院根据情况指定辩护人D.人民法院根据被告人的要求指定辩护人8.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的罪为()。
A.新罪B.漏罪C.重罪D.再犯9.开庭阶段审判长的工作有()。
A.传被告人到庭B.宣读庭审规则C.请公诉人到庭D.请诉讼参与人到庭10.简要回答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11.审判组织12.我国的公诉制度是()。
A.以起诉法定主义为主B.兼采起诉便宜主义C.以起诉便宜主义为主E.起诉法定主义13.附带民事诉讼14.下列关于上诉不加刑原则的要求表述正确的是()。
A.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B.罪名认定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C.不得撤销原判中的缓刑判决,也不得延长缓刑考验期D.不得增加宣告禁止令E.不得增加附加刑判决15.简要回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特点是什么?16.侦查的主要任务就是查获犯罪嫌疑人。
17.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处于()。
A.被侦查的地位B.被起诉的地位C.被追诉的地位D.被处刑的地位18.正确、及时的逮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
历年司法考试刑诉法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真题解讲解

历年司法考试刑诉法不定项选择及主观题真题解析(2011年)(三)根据有关立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被告人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因而涉及相关诉讼程序方面的问题。
请回答第92-93题。
92.关于犯罪分子可以适用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的案件,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2题)A.绑架案件B.抢劫案件C.爆炸案件D.有组织的暴力性案件【答案】ABCD【考点】限制减刑【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93.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下列处理程序正确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3题)A.直接改判B.发回重新审判C.维持原判不再纠正D.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答案】D【考点】限制减刑程序【解析】《死缓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四)李某、阮某持某外国护照,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检察机关起诉至某市中级法院。
请回答第94-96题。
94.如李某、阮某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下列选项妨碍适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的是()。
(2011年卷二不定项第94题)A.李某、阮某持有某外国护照B.李某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C.李某左腿严重残疾D.阮某系怀孕妇女【答案】A【考点】被告人自愿认罪的处理【解析】《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第二条规定,下列案件不适用本意见审理:1.被告人系盲、聋、哑人的;2.可能判处死刑的;3.外国人犯罪的;4.有重大社会影响的;5.被告人认罪但经审查认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6.共同犯罪案件中,有的被告人不认罪或者不同意适用本意见审理的;7.其他不宜适用本意见审理的案件。
往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解析

往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解析往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真题及解析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往年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精选真题及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1.美国人杰克与香港居民赵某在内地私藏枪、弹y,公安人员查缉枪、弹y时,赵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23题)A.全案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因为私藏枪、弹y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B.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犯罪地的基层法院审判C.杰克由犯罪地中级法院审判,赵某由中级法院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决定是否交由基层法院审判D.全案由犯罪地的中级法院审判【答案】A(原来答案是D)【原解析】《刑诉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反革命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三)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法解释》第5条规定,一人犯数罪、共同犯罪和其他需要并案审理的案件,只要其中一人或者一罪属于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全案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因为本案被告人之一“美国人杰克”是外国人,所以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又因杰克与赵某是共同犯罪,根据管辖中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所以全案都由中级法院管辖。
【新解析】根据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的规定,外国人犯罪的案件不再由中级法院管辖。
根据刑法典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弹y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所以,私藏枪、弹y罪和妨碍公务罪都不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案件,所以全案应当由基层法院管辖。
本案也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或恐怖活动组织犯罪。
所以全案属于基层法院管辖。
【综合四个选项】本题将中院管辖的案件和就高不就低这个司法解释相结合出题。
如果把这个题目改成二者共同犯恐怖活动犯罪,就是选D项了。
法律职业考试(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和解析

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刑事诉讼法主观题答案与解析一、题干:案情:被告人李某于2014年7月的一天晚上,和几个朋友聚会,饭后又一起卡拉OK,期间餐厅经理派服务员胡某陪侍。
次日凌晨两点结束后,李某送胡某回家的路上,在一废弃的工棚内强行与胡某发生了性关系。
案发后李某坚称是通奸而不是强奸。
此案由S市Y区检察院起诉。
Y区法院经不公开审理,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作出无罪判决。
检察机关提起抗诉,S市中级法院改判被告人构成强奸罪并处有期徒刑三年。
二审法院定期宣判,并向抗诉的检察机关送达了判决书,没有向被告人李某送达判决书,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发布了判决书。
问题 1 :本案二审判决是否生效?为什么?我国刑事裁判一审生效与二审生效有无区别?为什么?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1)未生效。
二审判决应当在宣告以后才生效,本案二审判决始终未向被告人李某宣告,也未向李某送达判决书,裁判文书网上发布判决书也不能等同于向李某宣告判决,李某始终不知道判决的内容,因此本案二审程序未完成宣告,判决未生效。
(2)有区别。
一审裁判的生效时间为裁判送达后次日开始计算上诉、抗诉期限,经过上诉、抗诉期限未上诉、抗诉的,一审裁判才生效。
由于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普通案件二审裁判为终审裁判,但需要送达后始生效,即二审当庭宣判或定期宣判送达裁判文书后发生法律效力。
问题2 :此案生效后当事人向检察院申诉,程序要求是什么?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首先应当向S市检察院提出,案情重大、复杂、疑难的,省检察院也可以直接受理。
(2)当事人一方对S市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而继续向省检察院申诉的,省检察院应当受理,经省市两级检察院办理后,没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不再立案复查。
(3)S市检察院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需要抗诉的,应当提请省检察院抗诉。
(4)省检察院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可以直接向省高院抗诉。
问题3 :省检察院按审判监督程序向省高级法院提起抗诉,对于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再审案件,省高级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参考答案:司法部答案:(1)经审理能够查清事实的,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依法裁判;(2)经审理仍无法查清事实,证据不足的,不能认定原审被告人有罪的,应当判决宣告原审被告人无罪;(3)经审理发现有新证据且超过刑诉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2019司法考试主观题:刑事诉讼法真题

刑事诉讼法真题一、案情王某系A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
2016年9月,王某在审理本市吴某抢劫案中,违反法律规定认为吴某有立功情节,对吴某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吴某的弟弟为此向王某行贿50万元。
王某为规避法律让其侄子王小六收钱并保管。
2018年11月,A市监察委接到举报后对王某立案调查,调查中另查明王某在担任审判监督庭法官时犯有徇私舞弊减刑的犯罪事实,A市监察委对本案调查终结,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检查机关以王某涉嫌受贿罪和徇私舞弊减刑罪向A市法院提起公诉,同时以王小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另案起诉。
法院审理期间,王某改变了在监察委调查和检查机关审查起诉期间不认罪的态度,主动承认被指控的犯罪并自愿接受处罚,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了判决。
一审判决后检查机关没有抗诉,王某未上诉,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二、问题1.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2.王小六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在未经立案调查或侦查的前提下,检查机关能否径行起诉,为什么?3.如本案中王某的行为即涉及监察机关管辖的犯罪,又涉及公安机关、检查机关管辖的犯罪,关于管辖处理的原则是什么?4.A市法院按照认罪认罚从宽的规定对王某从轻做出判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请说明理由。
三、参考答案问题:本案在管辖上有无问题,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本案在管辖上存在部分问题,具体分析如下:(一)就立案管辖而言:1、王某涉嫌受贿和徇私舞弊減刑罪由监察委调查,符合法律规定(预估4分)。
根据《监察法》第11条第2款: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据此,监察委立案调查王某涉嫌受贿罪于法有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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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一.2006二.2007(三、本题20分)案情:被告人甲、乙共同将被害人丙杀害。
一审程序中,在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进行讯问后,经审判长许可丙的父亲丁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的身份,就犯罪及财产损失事实向甲、乙发问。
丙所居住社区的物业管理人员戊旁听了案件审理,并应控方要求就丙的被害情况向法庭作证,先后回答了辩护人、公诉人及审判长的发问。
庭审中合议庭对戊的证言及其他证据发现疑问,遂宣布休庭,就被害人死亡时间及原因进一步调查核实。
法庭调查中,公诉人发现被告人乙尚有遗漏的犯罪事实,当庭提出要求撤回起诉,法庭审查后作出同意撤回起诉的决定。
重新起诉后,甲、乙分别被判处死刑并赔偿原告损失10万元。
宣判后乙提出上诉,二审法院仅就乙的犯罪部分进行了审查,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维持了原判,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问题:请指出以上案例中在程序方面的不当之处,并简要分析原因。
1、公诉人对被告人甲、乙同时讯问违反了分别进行讯问的原则。
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不能就有关犯罪事实向被告人发问。
3、戊作为证人不能旁听案件的审理。
4、戊作为控方证人,控辩双方向其发问的顺序错误,应当先由要求传唤的一方进行发问。
5、公诉人在庭审中发现有漏罪的只能追加起诉,不能撤回起诉。
变更、追加、撤回起诉应当报经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决定,并以书面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公诉人不能当庭迳行决定。
6、法院对检察机关撤回起诉的要求应以裁定而不能以决定的方式作出。
7、审理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案件,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包括甲、乙罪刑及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审查。
三.2008(全国)(三、本题20分)案情:张某与王某因口角发生扭打,张某将王某打成重伤。
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被害人王某同时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问题:1.如果一审宣判后,张某对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王某对民事部分不服提出上诉,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和附带民事部分认定事实都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应当如何处理?2.如果一审宣判后,检察院对本案刑事部分提起了抗诉,本案的附带民事部分没有上诉。
第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对民事部分应如何处理?3.如果一审宣判后,本案的刑事部分既没有上诉也没有抗诉,王某对本案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了上诉,在刑事部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二审法院在审理中发现本案的刑事部分有错误,二审法院应如何处理?4.如果一审宣判后,王某对附带民事部分判决上诉中增加了独立的诉讼请求,张某在二审中也对民事部分提出了反诉,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如果在一审程序中,法院审查王某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后,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如何处理?6.如果法院受理了附带民事诉讼,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对一审过程中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法院应当如何处理?1.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二审判决中一并改判。
2.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民事部分按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刑事部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将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与刑事部分一并审理。
4.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5.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条件规定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6.(1)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2)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3)经调解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
四.2008(四川)(三、本题20分)案情:某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贪污单位小金库款案件时,犯罪嫌疑人杨某(法定代表人)称所涉款项系单位招待费等,发票在其办公室抽屉中未及报销。
侦查人员在杨某办公室抽屉中搜查到付款单位为犯罪嫌疑人原单位的发票11张,价值5万元。
为了查明该发票是否已经从该单位报销,侦查人员传犯罪嫌疑人李某(原单位会计)、许某(出纳)同时对粘贴在一张纸上的11张发票进行辨认,二人指认该11张发票已从单位的小金库账上报销。
侦查人员遂让二人在粘贴被辨认发票的附页上签署辨认意见,次日持此发票到看守所让犯罪嫌疑人杨某辨认。
杨某否认已经从原单位报销,侦查人员指着粘贴附页上李某、许某书写的辨认意见及签名说"会计、出纳都证明了,你这样顽固下去没好处!",杨某遂在李某与许某的辨认意见及签名下面签署了"此票据已从单位小金库账上报销"的意见。
杨某妻子委托的律师向侦查机关提出会见杨某的要求,侦查人员陈某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
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杨某、李某、许某共同贪污单位公款5万元。
在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尚有收受贿赂的事实,法庭决定对此一并审理。
法庭辩论中,杨某的辩护人除认为指控杨某犯贪污罪、受贿罪证据不足外,还对公诉人起诉书中对三被告人没有区分主从犯,而在发表的公诉词中称杨某为主犯提出了反对意见。
休庭后,审判长王某到杨某原单位调取了部分新证据,分别通知公诉人和辩护人到其办公室,听取了他们对该新证据的意见。
县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犯贪污罪成立,杨某系主犯,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和许某系从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杨某涉嫌的受贿罪因证据不足不予认定。
杨某上诉后,某市中级法院认为该案事实不清,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县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认为,原审证据虽然在证据资格上存在瑕疵,但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故作出与原审一审相同的判决。
问题:请结合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刑事诉讼理论,分析本案的诉讼程序有哪些错误之处?1.侦查人员组织李某和许某同时辨认,违反了个别辨认规则。
2.侦查人员组织三犯罪嫌疑人仅对涉案票据辨认,违反了混合辨认规则。
3.侦查人员组织杨某的辨认,采取言语威胁手段,违反法律规定。
4.侦查人员以授权委托书上没有杨某的签名而拒绝律师会见是错误的。
根据六部门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家属代为聘请。
5.法庭审理中发现杨某涉嫌收受贿赂,应当由检察院追加起诉,而不应直接审理。
6.公诉词只能是对起诉书的补充与解释,不能超出起诉书中所作指控。
7.一审审判长在休庭后调取的新证据并没有在开庭的情况下将其作为证据,违反了证据必须经过当庭出示、辨认、质证等法庭调查程序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规定。
8.县人民法院指派刑庭庭长赵某担任审判长与原审的人民陪审员毛某、苗某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此案,违反了关于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的规定。
五.2009(三、本题21分)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
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
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十五年。
问题:1.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法院和高级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2.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樊某提出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3.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但贾某的妻子对附带民事判决不服提起上诉,高级法院应按什么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理由是什么?4.被告人杨某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并下达执行死刑命令后,下级法院发现杨某可能另案犯有伤害罪,对杨某应当如何处理?1.(1)对杨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三日内报请高级法院复核。
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发回重新审判。
(2)对董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报请高级法院核准。
高级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原中级法院重新审判;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
(3)对樊某来说,中级法院在上诉、抗诉期满后应当交付执行。
2.高级法院应按二审程序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进行审查。
理由是:杨某和董某、樊某系共同犯罪,一审法院进行了全案审理一并判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3.高级法院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对杨某、董某的一审判决。
理由是: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其刑事部分与民事部分可以独立提出上诉,按最高法院的解释,如果只对民事部分提出上诉,其效力不影响刑事部分的效力,高级法院对杨某、董某的死刑判决不适用二审程序,而应按死刑复核程序处理。
4.下级法院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作出裁定。
【主要参考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百零八条、第二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一项、第二百七十八条、第二百八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停止执行死刑程序有关问题的规定》六.2010(三、本题21分)案情张某——某国企副总经理石某——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某——张某的朋友姜某——石某公司出纳石某请张某帮助融资,允诺事成后给张某好处,被张某拒绝。
石某请出杨某帮忙说服张某,允诺事成后各给张某、杨某400万股的股份。
后经杨某多次撮合,2006年3月6日,张某指令下属分公司将5,000万元打入石某公司账户,用于股权收购项目。
2006年5月10日,杨某因石某允诺的400万股未兑现,遂将石某诉至法院,并提交了张某出具的书面证明作为重要证据,证明石某曾有给杨某股份的允诺。
石某因此对张某大为不满,即向某区检察院揭发了张某收受贿赂的行为。
检察院立案侦查,查得证据及事实如下:——石某称:2006年3月14日,在张某办公室将15万元现金交给张某。
同年4月17日,在杨某催促下,让姜某与杨某一起给张某送去40万元。
因担心杨某私吞,特别告诉姜某一定与杨某同到张某处(石某讲述了张某办公室桌椅、沙发等摆放的具体位置)。
——姜某称:取出40万元后与杨某约好见面时间和地点,但杨某称堵车迟到很久。
自己因有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就将钱交杨某送与张某。
——杨某称:确曾介绍张某与石某认识,并积极撮合张某为石某融资。
与姜某见面时因堵车迟到,姜某将钱交给他后匆匆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