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扬州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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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

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

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一、引言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碰撞、刮擦等意外情况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有具体规定,本文旨在提供最新最全的2018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和项目,供参考使用,以便各方能够了解并遵守相关法规,保护自己的权益。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1.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本原则-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责任应当根据事故发生时的交通法规及交通安全规定来判断。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考虑双方的过失程度、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规则遵守情况等。

- 若责任难以确定,则将根据事实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2.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程序- 当事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公安交管部门报案,并填写《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 公安交管部门将进行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听取证人证言等。

- 基于调查结果,公安交管部门会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交通事故赔偿标准1. 人身伤害赔偿标准- 医疗费用:根据伤者实际医疗费用提供赔偿,但需符合医保或商业保险相关规定。

- 营养费:根据伤者或家属的实际支出提供赔偿。

- 住院误工费:根据伤者每天的收入标准提供相应赔偿。

-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程度,按照一定比例提供赔偿。

- 死亡赔偿金:根据受害人家庭情况和生活状况提供适当赔偿。

2. 车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维修费:根据车辆实际损坏程度提供维修费用赔偿。

- 丧失使用费:根据维修期间的损失提供赔偿。

- 市场价值损失:根据车辆实际价值损失情况提供赔偿。

- 拖车费和保管费:根据实际支出提供相应赔偿。

- 道路救援费用:根据实际支出提供相应赔偿。

四、附件1. 交通事故发生地点照片2. 受伤人员医疗费用单据3. 车辆维修费用单据4.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五、法律名词及注解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指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具体程序进行规定的法律文件。

2018年扬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扬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扬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扬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扬州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详细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详细版)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标准(详细版)交通事故的赔偿计算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制定的,旨在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公正地对交通事故进行赔偿。

赔偿计算标准的制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个方面。

一、人身伤害赔偿计算标准人身伤害赔偿计算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等。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医疗费:包括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等。

赔偿金额应根据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清单进行计算,即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误工费:根据被害人因伤导致的工作时间损失计算,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工资水平和实际未能工作的时间来确定赔偿金额。

3.护理费:当受害人因伤势需要他人协助日常生活起居时,赔偿金额可根据护理时间和护理工资来计算。

4.残疾赔偿金:根据被害人的伤残程度,赔偿金额分为生活护理费、工伤赔偿金和伤残津贴三个部分,具体金额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

5.丧葬费: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时,应支付适当的丧葬费用,具体金额根据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标准财产损失赔偿计算标准主要包括车辆损失、财产损失和经济损失三个方面。

1.车辆损失:根据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的实际价值和维修费用来确定赔偿金额。

若车辆无法修复,则应根据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2.财产损失: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损失,包括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和修复费用。

具体赔偿金额应根据受损财产的市场价值来确定。

3.经济损失: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因无法正常工作而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现金损失、未来收入损失等。

赔偿金额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受伤后的工作能力和未来损失时间来确定。

三、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精神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近年来逐渐形成的一种赔偿标准,旨在弥补交通事故给受害人造成的精神痛苦和心理损害。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心理痛苦赔偿:根据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所导致的精神痛苦程度和持续时间来确定赔偿金额。

具体金额可根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确定。

2018年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扬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5、如果工伤死亡职工有多个亲属皆有资格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江苏省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江苏省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

江苏省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江苏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江苏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2、城镇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6433元;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

江苏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赔偿计算公式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18元×住院天数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365日)×误工天数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伤残赔偿指数(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赔偿指数9、残疾辅助器具费赔偿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计算公式(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生活费支出×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11、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12个月×6个月12、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5年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上年度农民家庭人均纯收入×5年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018年最新车祸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车祸赔偿标准

2018年最新车祸赔偿标准文档一:一:背景介绍近年来,车祸事故频发,给人身和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保障车祸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国于2018年确定了最新的车祸赔偿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标准,并对其中的关键信息进行解读。

二:交通事故赔偿原则1. 无过错方赔对于无过错方而言,受伤情况和受损财产的赔偿应由肇事方承担。

根据事故性质和伤害程度确定赔偿额度。

2. 有过错方赔有过错方需承担相应责任,但也有可能获得赔偿。

赔偿金额与其过错程度和责任大小有关。

三:车辆损失赔偿1. 修理费用赔偿如果车辆受到轻微损坏,可获得修理费用赔偿。

修理费用的计算应明确合理。

2. 车辆全损赔偿如果车辆无法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被判定为全损。

全损赔偿应根据车辆原值和使用年限进行计算。

四:财产损失赔偿1. 财产损失分类财产损失包括个人物品、房产物品以及其他财物损坏。

根据不同情况和物品的价值确定赔偿金额。

2. 物品修复或替换赔偿对于个人物品和房产物品的损坏,可以进行修复或替换,赔偿金额应根据修复或替换的实际成本进行计算。

五:人身损害赔偿1. 医疗费用赔偿车祸受害者因伤势需要医疗治疗,医疗费用应由肇事方承担。

赔偿金额包括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

2. 伤残赔偿如果车祸造成受害者伤残,需按照残疾等级进行赔偿,赔偿金额应根据受害者的工作能力和生活功能损失进行计算。

六:附则1. 特殊情况赔偿对于情节严重、特殊情况下的车祸事故,赔偿金额可能会进行适当提高。

2. 二次事故赔偿对于车祸事故后又引发的二次事故,应根据事故原因进行相应的赔偿。

附件:《2018年最新车祸赔偿标准》全文法律名词及注释:1. 无过错方:指在交通事故中没有疏于义务或者违规的一方。

2. 有过错方:指在交通事故中疏于义务或者违规的一方。

...文档二:一:背景介绍为了适应我国社会安全风险的变化,保障车祸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我国于2018年推出了最新的车祸赔偿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标准,并对其中的章节进行细化解读。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江苏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规定的。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部分。

首先,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受害人可以获得的赔偿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因伤残造成的收入减少、生活费用增加等间接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等。

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事故责任的大小等因素。

另外,对于死亡赔偿金的给付也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死亡对家庭的影响来确定。

其次,对于财产损失赔偿,一般包括车辆损失和其他财产损失。

在交通事故中,如果车辆受损,需要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或者赔偿车辆残值。

此外,如果事故导致其他财产受损,也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

对于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一般是根据受损财产的实际价值来确定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交通事故赔偿标准的具体执行,还需要考虑当事人的协商和法院的判决。

在处理交通事故赔偿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通过法院的判决来确定赔偿数额。

在协商和诉讼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双方的利益和法律规定,以便达成公平合理的赔偿结果。

总的来说,江苏省的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的,主要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部分。

在具体执行时,需要考虑受害人的实际情况和损失情况,以及当事人的协商和法院的判决。

希望当事人在遇到交通事故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在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这些规定,对于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一、人身伤害赔偿。

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其中,医疗费是指因治疗伤病所支出的各项费用,护理费是指因受伤或患病需要他人协助护理而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指因受伤或患病需要特殊膳食所支出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因住院治疗而发生的伙食费用,交通费是指因就医需要支付的交通费用,误工费是指因受伤或患病而导致的工作时间减少或停工期间的收入损失,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事故造成的伤残而给予的一次性赔偿,死亡赔偿金是指因事故造成的死亡而给予的一次性赔偿。

二、财产损失赔偿。

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维修费、车辆残值、财产损失赔偿等各项损失。

其中,车辆维修费是指因车辆受损而需要进行维修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残值是指车辆在事故后的残值,财产损失赔偿是指因事故造成的其他财产损失所给予的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精神损害,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受到侵权行为而遭受精神损害的,给予相应的赔偿。

四、其他损失赔偿。

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因事故导致的家庭生活费用增加、因事故导致的教育费用增加等,也可以进行相应的赔偿。

总之,江苏省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根据法律规定的,对于因道路交通事故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同时,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和赔偿标准的具体执行,也需要遵循法律程序,依法进行处理。

希望广大驾驶人和行人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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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扬州车祸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扬州车祸赔偿标准
2018年扬州车祸赔偿内容:
1、医疗费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5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住院天数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营养期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或鉴定机构意见,每天10-20元/天(江西省各地有差异)。

4、后续治疗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5、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1873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8781元/年×5年×伤残赔偿指数
6、误工费(时间、收入)
误工时间:误工事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定鉴定机构意见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误工费的计算: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
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7、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
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即居民和其他服务业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
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计算参照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
8、被抚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
源的成年近亲属。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
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
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
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 ﹜÷对
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2776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13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9、鉴定费。

根据鉴定费发票确定。

10、交通费和住宿费(一般是由法院酌定,即使有正规发票,也难以证明是由此次事故实际
发生的)
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可按照100元/天计算)
11、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
确定。

12、丧葬费
丧葬费金额= 上一年度江西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即19825.5元
13、精神损害抚慰金
3000—5000,30000—50000
扬州车祸赔偿项目
2018年扬州车祸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鉴定费
9、残疾赔偿金
10、残疾辅助器具费
11、丧葬费
12、被扶养人生活费
13、死亡赔偿金
14、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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