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土地成交信息教程
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中府[2003]60号
![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中府[2003]60号](https://img.taocdn.com/s3/m/6ff4a06e8f9951e79b89680203d8ce2f006665ce.png)
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正文:---------------------------------------------------------------------------------------------------------------------------------------------------- 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中府[2003]60号2003年4月28日)第一条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山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将依法征用、收回、收购或需盘活的土地进行储备,经前期开发利用或整理后,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现状和城市规划要求,移交政府进行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的行为。
第四条成立由市国土资源、发展计划、财政、规划、建设、农业、经贸、监察、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作为市人民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宏观指导和协调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一)研究制定土地储备政策;(二)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三)落实收购、储备资金;(四)确定土地储备规划和计划;(五)指导和监督土地储备中心运作。
第五条中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在中山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下,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开发以及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土地市场供求状况,组织编制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报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根据土地收购储备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和调整的存量土地和其他增量土地进行收购储备;(三)管理储备土地,实施前期开发或整理;(四)筹措资金,做好土地收购储备资金的管理和运作;(五)对列入储备的土地实施房屋拆迁;(六)综合统计,定期向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土地储备运作情况;(七)协助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期工作;(八)完成市政府和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山市房地产开发的流程

中山市房地产开发的流程一、市场调研与项目策划房地产开发的第一步是进行市场调研。
开发商需要了解中山市的房地产市场需求、供应情况、竞争对手等信息,以便制定合理的项目策划方案。
市场调研可以通过收集市场数据、分析市场趋势、参观竞争项目等方式进行。
二、土地选址与招拍挂土地选址是房地产开发的关键环节之一。
开发商需要根据市场调研结果和政府规划要求,选择适合开发的土地。
在中山市,土地的供应主要通过招拍挂的方式进行。
开发商需要参与土地拍卖、竞价或协议出让等形式,以取得合适的土地。
三、规划设计与审批在取得土地后,开发商需要进行项目规划和设计。
规划设计包括建筑方案、景观设计、功能规划等内容。
在中山市,开发商需要提交规划设计文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
审批过程需要符合相关法规、政策和规划要求。
四、融资与资金筹措房地产开发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持。
开发商可以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方式筹措资金。
在中山市,开发商还可以申请政府相关的土地出让金贷款和优惠政策。
五、施工与工程管理施工是房地产开发的核心环节之一。
开发商需要组织施工队伍,进行项目建设。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项目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监督等工作,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量完成。
六、销售与推广房地产项目完成后,开发商需要进行销售与推广工作。
销售工作包括开展营销活动、制定销售策略、招商引资等。
推广工作包括广告宣传、媒体合作、线上线下推广等方式,以吸引潜在购房者。
七、交付与售后服务项目销售后,开发商需要进行交付与售后服务工作。
交付工作包括办理房产证、验收等手续,确保购房者合法取得房产权益。
售后服务包括解决购房者的问题、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等,以增强购房者对项目的满意度。
八、运营与物业管理房地产项目交付后,开发商需要进行运营与物业管理工作。
运营工作包括租赁、销售后续、物业运营等。
物业管理工作包括维修、保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以保持项目的良好状态和价值。
总结:中山市房地产开发的流程包括市场调研与项目策划、土地选址与招拍挂、规划设计与审批、融资与资金筹措、施工与工程管理、销售与推广、交付与售后服务以及运营与物业管理等环节。
中山市规划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超容积率补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山市规划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超容积率补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规划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公布日期】2007.05.25•【字号】中规通[2007]28号•【施行日期】2007.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中山市规划局、中山市财政局、中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超容积率补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通[2007]28号)火炬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规定: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必须依法报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对原划拨用地,因发生土地转让、出租或改变用途后不再符合划拨用地范围的,应依法实行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
对出让土地,凡改变土地用途、容积率的,应按规定补交不同用途和容积率的土地差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有关规定,适应中山市城市建设的需要,维护我市房地产开发的公平竞争环境,就建设项目超容积率补地价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建设项目开发的基准容积率为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容积率,如无约定则为1.5。
二、建设项目开发允许容积率为已审批通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容积率。
三、当建设项目开发容积率大于基准容积率时,超出部分应依据楼面地价进行作价补偿。
计算方法如下:超容积率应补地价=超容面积×楼面地价超容面积=拟建建筑面积-用地面积×基准容积率楼面地价=用地基准地价/拟建容积率四、当商住建设项目的拟建商业面积大于约定开发的商业面积时,超出部分建筑面积应依据楼面地价进行作价补偿,分别按商业超容及住宅超容两部分进行计算。
计算方法如下:商业面积超容积率应补地价=(拟建商业面积-用地面积×基准容积率×15%)×(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商住拟建容积率)住宅面积超容积率应补地价=(拟建住宅面积-用地面积×基准容积率×85%)×(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商住拟建容积率)五、为控制建筑物转经营性商业、办公功能的无序增加,建筑物转为经营性商业、办公功能时,除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外,还应补交土地差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2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6日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自然资源局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土地储备应当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需要,合理确定储备规模,优先收储闲置、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列入城市建设规划重大基础设施的周边土地、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开发建设的用地。
第四条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全市唯一合法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
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市自然资源局管理。
第五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照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开展城市发展、重大产业平台、省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及“三旧”改造等土地储备工作,具体负责编制新征土地储备项目库、土地储备计划及具体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山市土地征收年度计划》开展土地储备用地的征地实施工作,按照《中山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开展储备用地的供应工作;负责按要求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土地资产存量和增量、储备资金收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相关信息。
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抚顺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二〇一〇年六月第一章入门欢迎使用抚顺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在正式使用本系统之前,请确认你的计算机中安装了以下软件:1.IE 6.0以上版本,推荐安装IE 6.0版本。
(Windows 2000自带IE 5.0,Windows XP自带IE 6.0,如果您的系统为Windows XP或以上版本,则你的IE版本已达到系统要求。
)注意本系统只能使用Microsoft的Internet Explorer 浏览器,不支持其他任何浏览器。
因使用浏览器导致的任何问题,本系统概不负责。
2.Flash Player 6.0以上版本。
Flash Player为IE播放Flash的插件,本系统中使用了Flash技术,需要你的IE安装此插件,才能正常使用。
3.防毒及安全软件,保证计算机系统无病毒、木马、恶意软件等。
1.1.用户登陆/注册在完成这些必要的准备工作后,你可以点击IE图标(通常情况下,该图标位于你的桌面上,标有Internet Explorer字样),打开浏览器,在地址栏中输入本系统的URL ()地址。
(图1-1)系统网址在IE地址栏中输入系统URL后,将会弹出系统首页窗口。
如果你已经申领了数字证书ukey,欲查看相关地块的更详细资料,对相关地块提交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报价、竞价等,请点击按钮,并插入数字证书ukey登陆。
数字证书申领请参考广东CA提供的《广东CA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图1-2)用户登陆窗口1.2.主体界面功能介绍在以VIP用户登录系统之后,将会打开如下图所示的主体窗口。
(图1-4)主体窗口该窗口右上边为功能导航栏,该系统的大部分功能将集中于此,点击后,会进入不同的功能界面。
(图1-5)功能菜单挂牌信息包括:正在挂牌的信息;所有的挂牌信息;竞买信息包括:用户参与的正在挂牌信息;用户所有参与的挂牌信息;我的文档:显示用户的相关文档:竞购申请书、资格确认书、竞价单、成交确认书;网上银行:保证金交纳;到帐情况查询;个人资料:用户个人信息、CA证书信息、密码修改等;注销系统:退出系统,注销登录。
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

中山市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盘活闲置土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
政府储备用地不纳入闲置土地认定和处置范围。
第三条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镇(区)政府(含火炬开发区、办事处,下同)负责承担辖区内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和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发改、规划、住建、财政、金融、农业、林业、监察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闲置土地处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闲置土地处置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遵循依法依规、促进利用、保障权益、信息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集体所有建设用地闲置的调查、认定和处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闲置土地调查认定第六条闲置土地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划拨批准文件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或者法定的期限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国有建设用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闲置土地:(一)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划拨批准文件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划拨批准文件未约定、规定动工开发日期,或者约定、规定不明确的,以实际交付土地或颁发土地权利证书、划拨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为动工开发日期,超过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三)已动工开发但开发建设用地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一年的;(四)以转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自颁发土地权利证书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开发,或者有第(三)项规定情形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闲置土地调查认定以宗地为单位。
第八条动工开发是指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场施工并达到一定开发要求。
中山市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

中山市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一、总则为了规范中山市标准地出让工作,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案。
二、出让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中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出让工作,包括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等各类用地。
三、出让方式1. 拍卖出让:适用于市场需求旺盛、土地价值较高的地块,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出让对象和价格。
2. 挂牌出让:适用于土地资源供大于求的地块,出让政府通过挂牌公告的方式,接受符合条件的购买者报价。
3. 协议出让:适用于特殊用途地块或政府有特殊要求的地块,由政府与购买者进行协商确定出让条件。
四、出让程序1. 出让公告:政府部门发布土地出让公告,公布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出让条件、竞买资格条件等。
2. 报名资格审查:购买者根据公告要求提出报名申请,政府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3. 竞买登记:符合资格的购买者进行竞买登记,缴纳竞买保证金。
4. 竞买活动:按照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买活动,确定出让对象和价格。
5. 签订合同:中标者与政府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
6. 办理手续:中标者按照合同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五、出让条件1. 出让对象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资金实力,能够按时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
2. 出让地块必须按规划用途合理开发,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
3. 出让价格必须合理,不得低于评估价,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六、监督管理政府部门将加强对土地出让工作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保障出让公平公正。
七、附则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批。
八、结束语中山市标准地出让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遵守执行,共同维护土地出让市场的秩序和公平。
阳江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doc1

阳江市2011年1月-6月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案例 2011年01月10日拍卖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1月10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1月21日挂牌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2月28日挂牌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2月28日挂牌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1月05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1月19日挂牌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2月28日挂牌出让 7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6月22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1月19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1月20日拍卖出让 4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2月18日挂牌出让 6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4月06日拍卖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4月29日拍卖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6月03日拍卖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6月23日拍卖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3月15日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3月22日拍卖出让 7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5月31日拍卖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05月31日挂牌出让 2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成交情况如下:2011年6月1日土地位置:阳春市春城街道朝阳新城AE15-6号用地,面积:486㎡,用途:住宅,土地剩余使用年限:69年,成交总价:191.88万元。
成交单价:3948元/㎡,成交日期:201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