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二〇一二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合集下载

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

陕西省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8月25日,记者从“陕西省调整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得悉,陕西省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对xx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的根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水平进展调整提高。

这是我国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并轨”后,陕西省首次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

本次调整实行“三结合”的方法。

一是定额调整,重点表达社会公平。

参加本次调整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定额调整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7元,让每个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都能充分分享经济社会开展成果。

二是挂钩调整,与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表达效率因素。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缺乏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xx年末月平均根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是适当倾斜。

首先,对高龄(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表达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人员的照顾。

即:在定额调整77元的根底上,对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74岁至70岁),再增加10元,到达每人每月87元;对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79岁至75岁),再增加20元到达每人每月97元;对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80岁及以上),再增加30元到达每人每月107元。

其次,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根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根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据悉,企业退休人员调整根本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企业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职工根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退休人员涨工资的通知函

退休人员涨工资的通知函

退休人员涨工资的通知函
尊敬的退休人员:
您好!
我代表公司向您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深知您在过去的岁月里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您的辛勤付出和努力是公司宝贵的财富。

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通知您,根据国家关于退休人员工资调整的相关政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退休人员的工资进行相应调整。

一、涨工资的具体标准及实施时间
1.本次退休人员涨工资的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具体调整幅度请参照附件《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方案》。

2.本次涨工资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届时将补发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的工资差额。

二、涨工资的相关规定
1.本次涨工资的对象为我国境内依法办理退休手续的公司退休人员。

2.涨工资的依据为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公司规定及退休人员的工作年限、职务等。

3.涨工资的审核程序严格遵循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退休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为确保涨工资的顺利进行,请您在接到本通知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供以下材料:
1.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四、其他事项
1.请退休人员保持通讯畅通,以便我们及时与您取得联系。

2.如有疑问,请拨打公司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XXXXXXXXXX。

3.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退休人员工资。

我们再次感谢您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祝您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晚年愉快!
敬请予以关注。

顺祝商祺!
公司名称
年月日。

2022陕西退休工龄工资补贴表

2022陕西退休工龄工资补贴表

2022陕西退休工龄工资补贴表
陕西省发布了2022年退休工龄工资补贴表,这表明,陕西省将对各类退休人员给予尊重,在一定范围内对其进行工资补贴。

根据此补贴表的规定,当男女退休工龄达到20年时,每月补助1000元,20至30年可补
助1500元,30至40年可补助2000元,40至50年可补助2500元,50至60年可补助3000元,60年以上的可补助5000元。

此外,还为军退休干部提供补助,其中轻伤者每月可补助1000元,重伤者每月可补助
2000元,有困难军人家属每月可补助3000元。

此次发布的2022年退休工龄补贴表,显示出陕西省给予退休人员的热情,并鼓励他们为
祖国继续奉献。

政府希望消除低保、贫困和社会病毒的影响,增强老人的生活质量,让他
们能够有一个幸福的退休生活。

希望有这样的补贴政策,未来的老年人将能够更好的享受养老生活,享受将智慧和经验传
承给后代的乐趣,使得社会变得更加和谐、繁荣。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2.05.16•【文号】人社部发〔2022〕27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养老保险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从2022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水平。

全国调整比例按照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确定。

各省以全国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三、调整办法。

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并实现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调整办法统一。

定额调整要体现公平原则;挂钩调整要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应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继续确保安置到地方工作且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不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四、资金来源。

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

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需资金,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地方财政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2022年陕西退休职工工龄工资涨幅对照表

2022年陕西退休职工工龄工资涨幅对照表

2022年陕西退休职工工龄工资涨幅对照表
2022年退休人员养老金会上涨4%。

2022年的养老金调整幅度变化问题,降低了0.5个百分点。

但是我们的养老金是在以往养老金的基础上继续增长的。

今年陕西退休人员养老金如何调整的?
2022年陕西退休人员养老金怎么调?
陕西省2022年养老金调整方案中,定额调整部分为50元,而2021年为56元,也就是说下降了6元。

养老金水平挂钩部分仍旧保持2021年的水平1%。

不得不提的是,关于缴费年限部分,也就是工龄挂钩调整部分,缴费15年及以内的,每人每月增加16元,超过15年缴费部分,每满一年增加2.2元。

虽然说15年及以内的部分下降了9元,但是却在1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增加了0.2元。

将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那么其他省份的定额调整预计相比较往年来说将会有所下降,而挂钩调整中的工龄挂钩部分预计将会加大调整幅度。

对于缴费年限比较短,尤其是退休时缴费年限仅有15年的退休老人,在今年养老金调整的过程中相比较往年来说,养老金的涨幅将会下降。

比如说陕西退休老人70岁,缴费年限15年,养老金水平1500元,在2021年养老金调整时可以享受定额调整56元,工龄挂钩25元,养老金水平挂钩15元,合计上涨96元,涨幅达6.4%。

而在2022年养老金调整时,定额调整50元,工龄挂钩16元,养老金水平挂钩15元,合计上涨81元,涨幅达5.4%。

对比2021年养老金调整方案,2022年养老金调整时,上涨金额少了15元,涨幅下降了1个百分点。

而对于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老人来说,尤其是工龄40年及以上的退休老人,仅仅工龄挂钩调整部分就会比15年工龄退休老人多涨55元。

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_陕西养老金

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_陕西养老金

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_陕西养老金陕西基本养老金2023调整方案公布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等文件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2022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进行调整提高,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二、退休人员15年及以内的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部分,每人每月增加5元;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部分,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5元。

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三、以退休人员本人2022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含职业年金)为基数增加1.26%。

增加金额计算到元,不足1元的部分按1元增加。

四、退休人员中,1942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43年1月1日至1947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8年1月1日至1952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五、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在省级参保的原行业统筹企业以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六、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七、本通知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2023多地上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1、长沙据悉,从2023年1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提高10元。

陕西省最新退休政策

陕西省最新退休政策
2.通过纪念活动,表彰优秀退休人员,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结合重大节日和纪念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丰富退休人员的文化生活;
4.鼓励退休人员自发组织各类纪念活动,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十二、退休人员档案管理
1.建立健全退休人员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2.退休人员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退休待遇等关键信息;
三、退休待遇
1.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等因素计发;
2.养老金调整: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结合陕西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3.医疗待遇:退休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
4.其他福利:按照国家和陕西省规定,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四、退休程序
4.加强对跨区域退休人员的关爱,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陕西省最新退休政策从退休条件、退休待遇、退休程序、再就业、医疗保障、文化生活、合法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为退休人员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和服务。政策强调了社区服务、教育培训、社会公益活动、信访工作、纪念活动等多元化措施,旨在提升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维护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政策还注重信息管理与公开、档案管理、跨区域服务协调,确保退休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持续完善,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这些措施,陕西省致力于构建一个和谐、温馨的退休人员社会环境,让退休人员晚年生活更加幸福美满。
4.对退休人员中的文化人才给予扶持和培养,发挥其在社区文化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十四、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保护
1.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退休人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查处侵犯退休人员权益的行为;
2.退休人员有权依法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的民主管理;

陕西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陕西退休工资调整方案
三 Nhomakorabea调整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坚持养老金调整的基本原则,合理确定调整水平,既考虑公平,又注重激励。
2.与物价水平挂钩:根据陕西省物价指数变化,合理调整养老金,确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求。
3.体现倾斜政策:对具有特殊困难的退休人员给予适当倾斜。
四、调整办法
(一)基本养老金普调
1.按照国家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设置普调额度。
七、监督检查
1.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退休工资调整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2.对违反本方案规定的,依法予以查处。
八、附则
1.本方案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2.如国家有新的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3.本方案解释权归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全文完)
2.普调额度根据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确定。
(二)与工龄挂钩
1.对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对参加工作满20年至30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0.8元。
3.对参加工作满10年至20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0.6元。
四、调整方法
(一)基本养老金普调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陕西省实际情况,设定基本养老金普调额度。
2.普调额度参考上年度全省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
(二)与工龄挂钩
1.对参加工作满30年以上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1元。
2.对参加工作满20年至30年的退休人员,每满一年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0.8元。
二、调整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参加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文件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二〇一二年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2〕2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2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号)和相关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和按照国发〔1978〕104号、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的退职生活费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1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下同),按以下办法调整:
(一)193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30元;1932年1月1日至1936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90元;1937年1月1日至1941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194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0元。

(二)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4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
计算)。

以上两款依次执行。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再作以下调整: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原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以下简称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60元,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对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高级职称人员按上款增加后,每人每月增加60元,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

(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

(三)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四)200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款以上的,累加执行。

三、2011年12月31日前已按陕政发〔2008〕36号、陕政办发〔2009〕86号和陕人社发〔2010〕126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按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按以下办法进行调整:
(一)已办完纳入养老保险手续的,按本通知规定办法进行调整;
(二)未办完纳入养老保险手续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待办完纳入养老保险手续后再按本通知规定计算调整增加的养老金,超出150元的部分予以补足。

四、本次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五、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已按月领取养老补贴但未纳入养老保险以及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六、本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